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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 主要内容及安全设施设计审查要点

《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 主要内容及安全设施设计审查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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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 主要内容及安全设施设计审查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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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esentation Transcript


  1. 《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 主要内容及安全设施设计审查要点

  2. 为规范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工作,2013年4月7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发文(安监总厅管三〔2013〕39号)印发了《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以下简称《导则》)。该《导则》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安监总危化〔2007〕225号)发布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试行)(以下简称《导则试行版》相比,在《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的编制内容、深度和章节编排等方面都作了较大的修改。根据省安监局浙安监管危化〔2013〕62号文(4月19日发布),自通知下发之日起,各化工设计单位必须按照《导则》要求编制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已按《导则试行版》编制完成、未在5月31日前提交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的(以受理单日期为准),应按照《导则》编制要求修改和完善专篇。5月31日后,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对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审查时,发现专篇未按照《导则》要求编制,审查不予通过。为规范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工作,2013年4月7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发文(安监总厅管三〔2013〕39号)印发了《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以下简称《导则》)。该《导则》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安监总危化〔2007〕225号)发布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试行)(以下简称《导则试行版》相比,在《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的编制内容、深度和章节编排等方面都作了较大的修改。根据省安监局浙安监管危化〔2013〕62号文(4月19日发布),自通知下发之日起,各化工设计单位必须按照《导则》要求编制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已按《导则试行版》编制完成、未在5月31日前提交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的(以受理单日期为准),应按照《导则》编制要求修改和完善专篇。5月31日后,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对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审查时,发现专篇未按照《导则》要求编制,审查不予通过。 前 言

  3. 的主要内容 第一部分《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的主要内容 一、《导则》编制依据 二、《导则》编制原则 三、《导则》与《导则试行版》两者章节与内容的对照 四、《导则》修订要点

  4. 的主要内容 1.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5号) 2012年4月1日实施2.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0号)2011年12月1日实施3.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6号)2011年2月1日实施4.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5号) 一、《导则》编制依据

  5. 的主要内容 5.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6、《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调整首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部分典型工艺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3号)7、《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12号)8. 《化工建设项目安全设计管理导则》(AQ/T3033-2010)

  6. 的主要内容 以《安监总危化〔2007〕225号》专篇导则为基础进行修改: 二、《导则》编制原则 强化细化条款,注意法规的延续性;保持导则的先进引领性,加强可操作性;夯实基础,稳步推进,不断提升。 • 作为2012年颁布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5号)的配套文件,调整相关条款,在适用范围等原则条款上与45号令保持一致性; • 根据近年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两重点一重大”项目管理的思路,以及安全设计管理导则(AQ/T3033)的要求,补充相关内容; • 针对五年来专篇编制和审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修改完善,既要考虑引进国外先进理念和方法,也要照顾到国内中小设计院的可实施性,以及地方安监管理部门水平的差异。

  7. 的主要内容 三、《导则》与《导则试行版》两者章节与内容的对照表

  8. 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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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8. 的主要内容 四、《导则》修订要点 • 在适用范围条款上与45号令保持了一致性 • 澄清概念,修改了术语和定义 • 1、 澄清了“安全设施”的概念: “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用于预防、控制和减少与消除事故影响采用的设备、设施、装备及其他技术措施的总称”。 《导则试行版》定义:指企业(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将危险因素、有害因素控制在安全范围内以及预防、减少、消除危害所配备的装置(设备、装备)和采取的措施。 参考《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6号令)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用于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设备、设施、装置、构(建)筑物和其他技术措施的总称。 2、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定义更加明确。 3、增加了危险源、危险和有害因素和危险化学品数量的术语和定义。

  29. 的主要内容 • 增加了“设计依据”章节,使编制文本章节更加完整 • 全面分析危险有害因素,突出“两重点一重大”;增加过程危险源分析,加强系统性危险评估 例如:TNT当量和燃烧热的计算,通过国内外同类生产或者储存装置、设施发生的事故情况,定性、定量分析和预测建设项目的4个方面内容等,这些内容编制起来比较困难,由于缺少基础数据,往往任意发挥,五花八门. 1、强调了“两重点一重大”的辨识; 2、提出了设计过程应开展危险与可操作性(HAZOP)研究或其他安全风险分析,并说明主要分析结果; 3、提出了涉及多套装置的建设项目或者同一企业毗邻在役装置的建设项目,应分析其相互间的影响及可能产生的危险,并说明主要分析结果; 4、删去了《导则试行版》中“危险、有害程度”的很多内容

  30. 的主要内容 • 系统说明安全设计,突出重点安全设施 • “设计采用的安全设施”这一章内容全面,重点突出,可操作性增强。《导则试行版》没有具体规定,致使任意发挥,五花八门,而其又要求“详细列出建设项目设计中所采用(取)的全部安全设施,并对每个安全设施说明符合或者高于国家现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及标准的具体条款,或者借鉴国内外同类建设项目所采取(用)的安全设施”,由于“全部安全设施”概念模糊及说明“具体条款”篇幅会很大,因此可操作性较差。

  31. 的主要内容 • 对《安全评价报告》意见的采纳情况的说明针对性提高 • 《导则》只要求说明与工程设计有关的安全对策与建议的采纳情况和未采纳安全对策与建议的理由,而《导则试行版》要求列出落实建设项目设立安全评价报告中每项安全对策与建议,所采取的全部安全设施及所在作业场所(部位)。致使篇幅很大。 • 删去了对安全设施投资概算的要求 • 删去了“安全设施投资概算”这部分内容。由于“全部安全设施”的范围,一直没有定论,其投资概算很难统计正确。

  32. 的主要内容 • 调整了“结论与建议”,强调了与安全条件审查和试生产的衔接 • 重点说明工程设计阶段的安全条件与项目前期安全条件审查阶段相关内容的符合性以及处理结果; • 根据国内或国外同类装置(设施)的建设和生产运行经验,提出在试生产和操作运行中需重点关注的安全问题及建议。 • 调整了专篇附件,增加了主要安全设施一览表 • 附件增加了“主要安全设施一览表”。同时其又删除了《导则试行版》规定的三个分析情况说明,而这三个分析情况说明往往又是与正文内容重复的内容,删除很有必要。

  33. 安全设施设计审查要点 第二部分 安全设施设计审查要点 一、正确把握《安全设施设计专篇》重要作用 二、安全设施设计审查要点

  34. 安全设施设计审查要点 编制《专篇》是为了满足政府审批的需要,根据《专篇》,对安全设施设计进行审查是国家、地方和行业开展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管的重要环节,是从设计源头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的主要手段; 一、正确把握《安全设施设计专篇》重要作用 • 《专篇》是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工程设计在初步设计阶段的重要输出文件,专篇编制导则不仅仅是对文件的编制提出要求,更主要的是应该按照专篇编制导则的要求开展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和采取安全对策措施的风险管理,是借助对专篇文件的要求推动设计过程风险管理活动的开展; • 编制《专篇》有助于生产企业建立重大危险源数据库,为生产装置的安全运行管理创造条件,为实现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的安全平稳运行打下坚实基础。

  35. 安全设施设计审查要点 (一)安全设施设计的合规性1、设计单位资质是否符合相关要求,承担的设计范围是否明确具体,是否涵盖了建设项目全部的安全设施设计内容。 二、安全设施设计审查要点 • 对于有几家设计单位参加设计的大项目,宜增加总体篇,即分成总体和各装置《专篇》 2、建设项目的生产规模、产品方案是否符合项目核准(备案)批复文件。

  36. 安全设施设计审查要点 3、 建设项目设计内容是否与已经通过的安全条件审查的内容相一致。 • 包括:是否变更项目建设地址,是否发生建设项目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变化,是否变更工艺技术、主要装置、设备、设施以及平面布置,涉及的原料和产品品种、类别、数量是否发生变化等。(如有这些变化且专篇正确,则安评单位应对设立安全评价报告作相应补充修改)。 4、《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的条目和内容是否符合《导则》编制要求,所引用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设计依据是否全面和正确,是否为最新版本(特别对于设计周期较长的项目更应注意这一点),是否符合建设项目性质。

  37. 安全设施设计审查要点 (二)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是否描述清楚1、项目的建设单位和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的说明应全面、清晰;改扩建项目应对现有生产规模等情况作简要概述。对于二期工程的项目,应说明现有厂区(一期工程)与本期工程的衔接(包括公用设施利用情况)。2、工艺技术来源是否明确;工艺技术是否先进成熟可靠;工艺叙述、工艺流程图是否正确;主、副反应和中间产物、副产物、产品是否符合实际;提供的主要工艺参数是否与实际工艺参数一致;主要生产设备、装置是否与工艺描述、工艺流程一致;项目装置的主要设备的名称、规格、操作或设计条件、材质、数量等是否已列表说明,能否满足工艺要求;仓库、储罐等储存设施是否能满足项目的储存要求。

  38. 安全设施设计审查要点 (二)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是否描述清楚1、项目的建设单位和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的说明应全面、清晰;改扩建项目应对现有生产规模等情况作简要概述。对于二期工程的项目,应说明现有厂区(一期工程)与本期工程的衔接(包括公用设施利用情况)。2、工艺技术来源是否明确;工艺技术是否先进成熟可靠;工艺叙述、工艺流程图是否正确;主、副反应和中间产物、副产物、产品是否符合实际;提供的主要工艺参数是否与实际工艺参数一致;主要生产设备、装置是否与工艺描述、工艺流程一致;项目装置的主要设备的名称、规格、操作或设计条件、材质、数量等是否已列表说明,能否满足工艺要求;仓库、储罐等储存设施是否能满足项目的储存要求。 新开发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工艺,必须在小试、中试、工业化试验的基础上逐步放大到工业化生产。国内首次采用的化工工艺,要通过省级有关部门组织专家组进行安全论证。

  39. 安全设施设计审查要点 3.项目配套公用和辅助工程或设施的能力(或负荷)是否满足建设项目的需要;是否分析说明项目外部依托条件或设施,包括水源、电源、蒸汽、仪表风以及消防站、气防站、医院等应急设施,能否满足建设项目需求。4、项目所在地的周边情况是否描述清楚;项目与五大类重要设施的实际距离是否已说明(应逐项说明,最好列表)。 • 项目周边情况是否符合实际: • 现有场址周边部分民居的搬迁近况 • 项目装置、罐区与围墙外的架空电力线移位或埋地敷设应与有关部门协商落实实施时间

  40. 安全设施设计审查要点 (三) 过程危险源及危险和有害因素分析是否全面、正确1.物料危险性、工艺过程危险源和其他危险和有害因素分析是否全面、正确。 • 危险源 :可能导致伤害或疾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或这些情况组合的根源或状态。(GB/T28001) • 过程 Process:与危险化学品相关的使用、储存、加工、处理、或现场转移的任何活动、或这些活动的组合。 (API RP 750) 指具有易燃性、易爆性、毒性、腐蚀性等内在危险特性的物料 物料危险源 过程危险源 指导致能量或危险物质约束、限制措施破坏或失效的各种因素---例如,操作不当、设备设施功能故障、外部火灾等。 活动危险源 事故发生和发展的过程中,两类危险源相互依存、相互作用。物料危险源是事故发生的能量主体,决定事故后果的严重程度。活动危险源是物料危险源造成事故的必要条件,决定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41. 安全设施设计审查要点 • 过程危险源分析,是辨识过程危险源并对其产生的原因及其后果进行分析的一种有组织的、系统的安全设计审查 • 危险、有害因素 : 通常情况下,对两者并不加以区分而统称为危险、有害因素,主要指客观存在的危险、有害物质或能量超过临界值的设备、设施和场所等。 指能对人造成伤亡或对物造成突发性损害的因素 。 危险因素 指能影响人的身体健康、导致疾病或对物造成慢性损害的因素。 有害因素

  42. 过程危险源分析基本步骤 确定分析对象和范围 收集分析数据 辩识危险源、分析后果 风险评估 风险可接受 现有保护措施分析 风险控制措施建议 回顾整理分析清单 编制分析报告 录入分析清单 风险跟踪和再分析 安全设施设计审查要点 过程危险源分析基本步骤

  43. 安全设施设计审查要点 2、设计过程是否开展了危险与可操作性(HAZOP)研究或其他安全风险分析,并说明了主要分析结果。 AQ/T-3033-2010——5.3 过程危险源分析的基本方法 预先危险源分析(Preliminary Hazards Analysis) 故障假设分析(What-If) 安全检查表分析(Checklist) 故障假设/安全检查表分析(What-If/Checklist) 危险与可操作性研究(Hazard and Operability Study :HAZOP); 故障类型和影响分析(Failure Mode and Effects Analysis: FMEA) 故障树分析(Fault Tree Analysis:FTA)

  44. 安全设施设计审查要点 主要过程危险源分析方法特点对比表

  45. 安全设施设计审查要点

  46. 安全设施设计审查要点 3、对建设项目所涉及的“二重点一重大”是否进行了辩识,辩识结果是否正确。

  47. 安全设施设计审查要点 (四)设计采用的安全设施是否全面、合规、有效、可靠并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和经济合理性。 • 1、工艺系统 • 工艺过程采取的防泄漏、防火、防爆、防尘、防毒、防腐蚀等预防事故设施和联锁保护、安全泄压、紧急切断、事故排放(火炬)等控制事故设施及阻火器、安全水封等减少与消除事故影响设施是否完善、可靠并符合规范要求。 • 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是否对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安监总管三〔2013〕12号)提出的安全控制的基本要求说明了符合性。

  48. 安全设施设计审查要点 • 2、总平面布置 • 建设项目与厂/界外设施的主要间距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是否列表说明。 • 总平面布置是否根据工厂的生产流程及各组成部分的生产特点和火灾危险性,结合地形、风向、上下游关系等,按功能分区布置,做到安全合理;安全防火间距、厂区消防道路、安全疏散通道及出口的设置等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是否列表说明总平面布置内主要建构筑物、装置、设施等相互间距离与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符合性。

  49. 安全设施设计审查要点 • 3、设备及管道 • 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的参数选择、类别确定、选用材质、安装位置及防护措施等是否安全合理可靠,是否符合国家法规及标准要求;进口压力容器是否满足国家强制性规定的要求。 • 设备安全防护设施,例如:防护罩、防护屏、负荷限制器、行程限制器,制动、限速等设施,传动设备安全锁闭设施,电器过载保护设施,设备接地和防触电措施等是否考虑完善。

  50. 安全设施设计审查要点 • 4、电气 • 是否说明了装置用电的可靠性,用电负荷的定类是否正确,是否明确了一、二类电气负荷,应急或备用电源的设置是否合理可行。 • 重要设施和因停电可能产生安全事故的设施及其辅助设施应设双回路供电电源或备用电源,对重要的控制仪表应设置不间断电源(UPS),防止因突然断电而造成生产事故和人身事故; • 防爆区域的划分是否正确;防爆电气设备的选型是否正确。 • 防雷防静电及电气接地是否符合规范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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