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0 likes | 441 Views
第十二讲. 行政许可实施程序 (一般程序和特殊程序). 行政程序. 行政程序的涵义 行政程序的分类 从目的价值对行政程序的形态进行划分: “作为过程的程序” :在行政行为作出过程中应当遵循的方式、步骤、顺序和时限。 “作为装置的程序” :指在行政行为作出过程中,为了实现在“作为过程的程序”中难以实现的一定目的(权利保护、利益调整目的以及民主参与目的)而以法律手段 ( 包括立法和司法手段 ) 设置的程序环节。. 作为装置的程序. 一、告示 (通告、表明身份以及公告栏等) 二、听取意见 (听证会、座谈会、论证会以及网上意见的收集等) 三、说明理由
E N D
第十二讲 行政许可实施程序 (一般程序和特殊程序)
行政程序 行政程序的涵义 行政程序的分类 从目的价值对行政程序的形态进行划分: “作为过程的程序”:在行政行为作出过程中应当遵循的方式、步骤、顺序和时限。 “作为装置的程序”:指在行政行为作出过程中,为了实现在“作为过程的程序”中难以实现的一定目的(权利保护、利益调整目的以及民主参与目的)而以法律手段(包括立法和司法手段)设置的程序环节。
作为装置的程序 一、告示 (通告、表明身份以及公告栏等) 二、听取意见 (听证会、座谈会、论证会以及网上意见的收集等) 三、说明理由 以上三项即是“正当法律程序”的内容
对行政许可实施程序施加正当法律程序的意义 (1)行政许可实施程序直接影响行政许可决定的正确性。(公平公正公开) (2)行政许可实施程序直接关系行政许可管理活动能否高效、便民。(效率) (3)行政许可实施程序具有限制行政权力滥用的价值。(权利保护) (4)行政许可实施程序可以促进公众参与。(民主)
行政许可的一般程序 《行政许可法》第四章: 第一节至第五节(一般程序):申请与受理、审查与决定、期限、听证、变更与延续程序; 第六节(特殊程序):招标拍卖程序、考试程序、核准程序、登记程序。 •一般许可程序: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延续 •特殊许可程序:特许、认可、检验检测检疫、设立登记
行政许可实施流程图 1.企业设立登记流程图 2.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流程图 3.水上拖带大型设施和移动式平台许可流程图
行政许可实施正当法律程序 (装置程序)(相关保障制度) 行政机关提供格式文本; 允许申请人委托代理人; 咨询公示制度; 一次告知制度 §32(4) 方便百姓申请许可制度 一般程序 书面审查制度 §34§35 说明理由制度 §38(2) 听取百姓意见制度 §36 行政许可听证制度 第4节 行政许可期限制度 第3节 许可结果公开制度 §40 确保审查公正制度
先来后到制度 §57 1、对有数量限制的特许类行政许可,原则上要通过举行招标、拍卖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2、对公民资格类行政许可,要通过考试、考核结果作出; 3、对核准类行政许可,要按照公布的技术标准; 4、对登记,只实行形式审查的,符合条件的,要当场予以登记。 特别程序 特别程序制度 §51-§57
一、行政许可申请 行政许可申请:申请人要求行政许可机关准许其行使某种权利或赋予其某种资格的行为。(或是申请人提出拟从事需取得行政许可的活动的意思表示) 《行政许可法》第29条 1.申请行为的性质 行政许可行为作出的前提条件 行政许可行为的启动权在相对人一方,属于相对人的处分权 申请权的性质:是程序权利,无论其在实体上是否获得行政许可的条件,在程序上都享有该权利。
2.申请方式 (1)申请书格式文本 (2)提交申请方式 本人到场提交申请、委托申请、传交申请(倡导性规定) 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方式 3.申请人义务 《行政许可法》第31条:“申请人申请行政许可,应当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申请人若违反诚信义务 第78条: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行政许可的,行政主体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并给予警告。行政许可申请事项属于直接关系到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事项的,申请人在一年之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 第69条:被许可人以欺诈等不诚实方式取得行政许可的,行政主体可以随时撤销该许可,而且被许可人基于行政许可所获得利益也不受保护。 第79条: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取得的行政许可属于直接关系到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事项的,申请人在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构成犯罪的,依法追据刑事责任。
4.行政主体的义务(申请人的权利) (1)公示义务。 第30条:“行政机关应当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关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在办公场所公示。” (2)申请书如果需要采用格式文本的,行政主体有提供格式文本的义务,并不得收费。 (3)说明、教示义务。 第30条:“申请人要求行政机关对公示内容予以说明、解释的,行政机关应当说明、解释,提供准确、可靠的信息。” (4)行政主体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与许可无关的信息。
选择题 公民甲欲开办一鲜花店,在申请营业执照过程中,工商部门提出的合法要求有哪些? A.甲必须本人到工商局申请 B.甲可以采用工商局提供的申请书格式文本,但要交6 元的工本费 C.甲不能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提出申请 D.甲要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并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D
选择题 下列说法中,哪些符合实施行政许可便民、效率原则? A.公民的行政许可申请书需要采用格式文本的,行政机关应当向申请人提供行政许可申请书的格式文本 B.行政许可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C.实施企业设立的行政许可,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行政机关应当当场予以登记 D.某市人民政府为了方便房地产开发商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地产开发许可证,组织土地局和房管局联合办公 ABCD
二、受理 行政主体对相对人申请进行形式审查后,认为申请事项属于其职责范围内,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对其申请予以接受的行为。 1、对申请的不同处理(第32条) (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 (2)对依法不属于本机关职责范围的,应当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受理其申请的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告知申请人负责受理机关,是行政许可法赋予的一项新职能)
2、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2、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 3、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约束行政机关受理阶段的裁量权) • 4、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行政许可申请。 • 总结:申请的处理(告知、不受理、补正、受理)
5、行政许可的受理期限(第32条) 若能当场作出决定的,当场受理; 若不能当场作出的,收到行政许可材料5天后告知申请人补正申请材料(表明了为期5天的受理期间)。 第32条第四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防止行政机关不受理以及无限期拖延)。 6、出具收文凭证 思考:行政机关受理或不予受理申请,为何须出具加盖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既表明行政行为的规范,又为保护申请人权益提供了保障(提起行政不行为诉讼)。
选择题 某机关在收到某申请人提出的行政许可申请后,发现申请材料不足,于是未对该申请作出任何处理,对于此案件,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该机关应当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出具书面凭证 B.该机关应当在三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内容 C.如该机关在法定期限内不告知申请人补正内容,应当视为受理该申请 D.如该机关在法定期限内不告知申请人补正内容,应当视为给予当事人该许可 第32条第(四)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选择题 某市嘉陵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通过拍卖获得了该市造纸厂旧址的土地使用权,计划将其开发为该市规模最大的综合商业广场,便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许可。由于该项目的建设涉及城建、国土、消防、环保等多个部门的职权,该市政府确定由市城建局受理该申请,牵头处理此事,并转告其他部门分别提出意见后统一办理。关于本案中行政许可的实施程序,下面哪些说法和做法是错误的? A.多个部门办理许可的,必须在受理许可申请之日起45 日内作出许可决定 B.市城建局只派了一名工作人员赵某审查嘉陵公司的申请材料是否齐全 C.因嘉陵公司初次提供的材料尚不齐全,赵某当天告知其补充了城建局所需材料,第二天又告知其补充了其他机关所需的材料 D.赵某同时告知嘉陵公司应当将申请材料准备一式两份,以便同时报送市政府审查 BCD
三、审查 1.审查方式 (1)书面审查 •第34条:行政机关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行政机关能够当场作出决定的,应当当场作出书面的行政许可决定。(形式审) •(2)实质内容的核查 第34条: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行政机关应当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实质审) 实质审原则: 一是风险大; 二是需要实地勘查的。
2.审查期限(第42条-第45条) 行政许可审查期限取决于行政许可事项的性质。 (1)当场作出; (2)一般期限; 应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3)延长期限; 20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4)统一办理或者联合办理、集中办理期限 办理时间不得超过45日;45日内不能办结的,经本级人民政府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5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5)上下级期限 下级行政机关应自其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审查完毕。 (6)颁发送达期限 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送达行政许可证件,或者加贴标签、加盖检验、检测、检疫印章。 (7)不计算在内的时间 需要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本节规定的期限内。 行政机关应当将所需时间书面告知申请人。 有些周期短,有些周期长。
不遵守期限的法律后果 一、出现默示许可。 行政机关逾期不作出是否准予行政许可决定,是视为准予许可还是不予许可?《集会游行示威法》 一般来讲,对于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而需实施许可活动的,是需要加以严格管理的,行政机关逾期未处理,是否就意味着应给予许可,还需视情况而定。 二、申请人可以对行政机关的不作为申请行政复议、提出行政诉讼; 三、申请人因行政机关不作为受到损害的,行政机关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四、决定(第37、38条) 1.行政许可决定的标准 申请人能否取得行政许可,判断的基础是法定条件和标准 2.行政许可决定的类型 (1)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2)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3)附加规定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 第一,附期限;第二,附条件;第三,附保留废止权; 第四,附负担(如公安机关许可外国人在中国居留,同时规定其不得在中国境内工作)。 第五,附内容限制的。 例如申请人申请取水800立方米,并且完全符合条件;但由于天旱,如果全部批准又影响他人的正常用水需求的的,行政机关可以核减其用水而予以批准。
五、变更和延续 1.变更 被许可人要求变更行政许可事项的,应当向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变更手续。 (第49条) 2.延续 被许可人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的有效期的,应当在该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行政机关应当根据被许可人的申请,在该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逾期未作决定的,视为准予延续。
选择题 某化工企业依法申领了从某湖取水的取水许可证,但取水许可证的5年有效期即将届满,其仍需要继续取水,该化工企业在取水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的45日前,到颁发其取水许可证的水利部门办理延续登记手续,但该主管部门在取水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一直未作任何决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视为准予延续取水许可 B.取水许可证自行废止 C.视为不准予延续取水许可 D.该企业继续享有取水权 AD
2001年原信息产业部制定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简称《办法》)规定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经营的,应提前90日,向原发证机关提出续办经营许可证的申请。于2003年9月1日获得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有效期为五年)的甲公司,于2008年拟向原发证机关某省通信管理局提出续办经营许可证的申请。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1年原信息产业部制定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简称《办法》)规定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经营的,应提前90日,向原发证机关提出续办经营许可证的申请。于2003年9月1日获得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有效期为五年)的甲公司,于2008年拟向原发证机关某省通信管理局提出续办经营许可证的申请。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因《办法》为规章,所规定的延续许可证申请期限无效 B.因《办法》在《行政许可法》制定前颁布,所规定的延续许可证申请期限无效 C.如甲公司依法提出申请,某省通信管理局应在甲公司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 D.如甲公司依法提出申请,某省通信管理局在60日内不予答复的,视为拒绝延续 C
案例分析题 根据我国的有关法律规定,工商机关有权对于公民申请个体营业执照作出准予或不准予许可的决定。公民A欲在其居住的社区内开办一个面向社区居民经营日常用品的零售店,向该社区所在的B工商局依法提交了相应的书面申请材料,但过了一个月,A仍未收到B工商局的任何书面答复。之后,A通过熟人到B工商局及其上级行政机关询问此事,被告知A提交的申请不满足法定形式要求,需要缴纳20元的费用买取B工商局制作的申请格式文书,填写完整并补齐材料后再行申请。A于次日补齐材料提交申请时,又被告知需办理相应的房屋抵押手续方可办证。为此,A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欲寻求法律救济
1、A要求法律救济有哪些途径?其法律依据是什么?1、A要求法律救济有哪些途径?其法律依据是什么? (1)法律救济途径:行政赔偿、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A可以先向B工商局要求行政赔偿,如果被拒绝时可以向B工商局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当经过行政赔偿和行政复议还不能解决问题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法律依据: ①我国《宪法》第41条第3款规定:“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害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国家赔偿法》第3条、第4条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过程中有侵犯人身权、财产权情形时,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②《行政复议法》第二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③《行政诉讼法》第二条规定:“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B工商局违反了《行政许可法》哪些规定? (1)《行政许可法》第42条规定,除可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行政许可的决定。20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在本案例中,B工商局既没有在20日内做出决定,也没有通知申请人延长期限的原因,因此违反了行政许可法的规定。 (2)《行政许可法》第29条规定,申请人在提交申请书时,需要采用格式文本的,行政机关应当向申请人提供行政许可申请格式文本,并应当及时告知申请人。案例中,B工商局没有及时告知申请人需要用格式文本。此外,既为提供,就应该是免费的,工商局向申请人收取文本费用违反了行政许可法的规定。
(3)《行政许可法》第32条第(四)项规定,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当场或在5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B工商局没有告知申请人,属违法行为。(3)《行政许可法》第32条第(四)项规定,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当场或在5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B工商局没有告知申请人,属违法行为。 (4)《行政许可法》第31条规定,行政机关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交与其申请的行政许可事项无关的技术资料或其他资料。案例中,B工商局要求办理房屋抵押才可以办理许可证,不合乎行政许可法规定,属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