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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移動安全作業說明及 業者需求訪談會. 99/8/31. 會議議程. 一、主席致詞。 二、系統介紹。(中科院報告) 三、跨境移動安全作業說明。 ( 一 ) 系統建置期程與內容介紹。 ( 二 ) 進、出、轉口貨櫃加封電子封條取代人工押運 相關作業說明。 ( 三 ) 電子封條監控系統說明。 四、意見交流。 五、臨時動議。 六、散會。. 系統建置期程與內容介紹. 7/ 25. 6/ 21. 7/25. 9/01. 09/30. 9/20. 99 年度台中關稅局建置期程. 4/20. 10/25. 11/02. 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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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移動安全作業說明及業者需求訪談會 99/8/31
會議議程 一、主席致詞。 二、系統介紹。(中科院報告) 三、跨境移動安全作業說明。 (一)系統建置期程與內容介紹。 (二)進、出、轉口貨櫃加封電子封條取代人工押運 相關作業說明。 (三)電子封條監控系統說明。 四、意見交流。 五、臨時動議。 六、散會。
7/25 6/21 7/25 9/01 09/30 9/20 99年度台中關稅局建置期程 4/20 10/25 11/02 12/25 12/01 4/10 系統建置 配合國際會議建置完成日 試營運建置完成規劃日期 初步設計 評估會議 細步設計 評估會議 全系統測試啟動 合約建置完成日期 10/20 8/10 中國貨櫃#9-11櫃場進行示範安裝 櫃場與監控站網路施工完成 長榮櫃場安裝完成 萬海櫃場安裝完成 監控站系統建置完成 業者C/N單界接 監控站裝潢開始 中櫃櫃場安裝完成
跨境移動安全第一期建置期程 FY99 FY100 FY101 12/31 11/30 12/1 6/1 台中關稅局建置 系統建置 驗 收 上 線 系統維運 維運結束 11/1 6/1 12/31 基隆台北港暫行機制 暫行機制結束 系統 上線 安裝測試開始 1/15 4/2 5/11 8/27 10/1 12/30 跨國計畫書報部核准 台馬部長級會議 跨國平台資訊交換測試 CY to CY測試 業者端測試 MCMC參訪 跨國合作機制
跨境移動安全第二期建置期程 FY100 FY101 4/1 6/30 12/31 台北關稅局主、被動式監控機制 系統建置 建置完成 維運結束 12/31 6/1 12/1 基隆關稅局主、被動式監控機制 主動式綠色通道、被動式電子封條機制建置開始 系統建置完成,主動式綠色通道正式營運 系統測試完成、全系統正式營運 維運結束 3/1 6/15 系統維運至102年6月30日 高雄關稅局被動式監控機制 系統建置 建置完成
進、出、轉口貨櫃加封電子封條取代人工押運相關作業說明進、出、轉口貨櫃加封電子封條取代人工押運相關作業說明
電子封條運用時機 • 貨物移動安全機制,包括進口、出口及轉口之貨櫃(物),在符合WCO SAFE架構需求,供應鏈端對端上,以及各節點間移動與存放貨物作充分監控與掌握。故第一階段目標監控: • 海關未放行之進口高風險貨櫃(物)。 • 轉口貨櫃(物)在國內移動狀態。 • 經海關查核之出口貨櫃到港區裝船之移動。 • 轉口貨櫃除以「海上走廊」在國內轉運外,亦得以加封電子封條方式改以路運方式運送,增加選擇彈性。
相關法規 • 關於基隆港-台北港轉口內陸運送相關法規 • 海關管理貨櫃集散站辦法第9條報部修訂中。 • 轉口貨物通關及管理作業要點第13點99/2/22公告。 • 轉口貨物通關及管理作業要點第6點、第9點修正中。 • 運輸工具進出口通關管理辦法第32條,99/8/3公告。 • 台北港-基隆港轉口分期分區實施-99/8/6公告。
相關法規(續) • 關於台中港加封電子封條作業(配合儀器查驗及加封電子封條) • 通關作業及統計代碼五十九、轉運准單放行條 件-99/1/18公告。 • 貨棧貨櫃集散站保稅倉庫物流中心及海關指定 業者實施自主管理辦法第1、3、5、5-1、6、 12條-99/6/28報部修正中。 • 海關管理貨櫃集散站辦法第9、12、24、26、 28、30、31條-99/7/8報部修正中。 • 運輸工具進出口通關管理辦法第30、34條- 99/7/9報部修正中。 • 海關徵收規費規則第5、14條-99/7/26公告。
基隆關稅局轉口貨櫃陸拖系統先行措施相關作業基隆關稅局轉口貨櫃陸拖系統先行措施相關作業 • 相關業者申報方式: • 利用5301S之「是否申請海上走廊之轉運(G28)」欄,填列「Y」代表「海走」。 • 「受通知人」之「住址」 G20(E2)欄,前六碼填列為「ByLand」代表「陸拖」。 • 相關業者可能申報錯誤之範例: • 跨港口之轉口T2案件不得同時申報海走及陸拖 • 跨港口之轉口T2案件海走及陸拖不得同時未申報 • 否則以不受理報關原因(5106S)(T46)回覆「T2案件跨港口運送案件,運送方式未正確填列」。 • T2案件僅於跨港口案件才需申報。T2案件如係於同港口出口,不能申報海走及陸拖 • 否則以不受理報關原因(5106S)(T47)回覆「非跨港口出口之轉口櫃,『是否申請海上走廊之轉運』欄,請保持空白及『受通知人』之『住址』欄之前六碼不能填列為「ByLand」。
修正貨物通關自動化報關手冊_拾肆、轉運通關使用表格、訊息之作業規定六、轉運申請書各欄位填報說明修正貨物通關自動化報關手冊_拾肆、轉運通關使用表格、訊息之作業規定六、轉運申請書各欄位填報說明
通關作業及統計代碼種類十六、不受理報關原因(5106S)通關作業及統計代碼種類十六、不受理報關原因(5106S) (四)轉運、轉口不受理報關原因項目(不能補正)代碼說明
基隆關稅局轉口貨櫃陸拖系統先行措施相關作業(續)基隆關稅局轉口貨櫃陸拖系統先行措施相關作業(續) • 轉口貨櫃(T2案件)加封電子封條得以內陸運送方式運至不同港口出口部分: • 修正現行5301S「進口編號(G2)」之申報方式:「收單關別」與「轉至關別」雖屬同一關區但屬不同港口(如AA、AB),則該欄「轉至關別」仍應予填列(現行規定「轉至關別」無需填列)。 • 本項作業採分期分區實施,自11月1日起,僅適用於基隆港及台北港間之轉口櫃
修正貨物通關自動化報關手冊_貳、表格、訊息與通關流程九、報單及轉運申請書編號原則修正貨物通關自動化報關手冊_貳、表格、訊息與通關流程九、報單及轉運申請書編號原則 2.T2 轉運申請書 *註 2:同一關區相同港口轉口進出口案件,進口報單轉至關別欄與出口報單出口關別欄,應予空白。 *註 2-1:不同港口轉口案件(包括同一關區不同港口),進口報單轉至關別欄與出口報單出口關別欄,不予空白。
基隆關稅局轉口貨櫃陸拖系統先行措施相關作業(續)基隆關稅局轉口貨櫃陸拖系統先行措施相關作業(續) • T2案件轉口貨櫃「進口編號」欄第1-4位為AAAB或ABAA,且申報「陸拖」者: • 當核准轉運時,海運系統即以訊息5302S之訊息回覆相關業者(該准單之所有貨櫃均加封電子封條),並將該筆5302S轉運准單資料傳至電子封條系統。 • 當該報單最後一只貨櫃到達目的地時,電子封條系統回送訊息至海運系統。 • 「出口編號」欄第1-4位非為AAAB或ABAA,且申報「陸拖」者,以不受理報關原因(簡5106)(T48)回覆:二港之間之轉口櫃尚未開放陸拖。
修正貨物通關自動化報關手冊_拾肆、轉運通關使用表格、訊息之作業規定修正貨物通關自動化報關手冊_拾肆、轉運通關使用表格、訊息之作業規定 二、簡5301S轉運申請書 十六、轉口冷凍貨櫃封條之處理:轉口冷凍貨櫃,因卸櫃、儲存、裝船之碼頭不同而需出站者,原則上仍應加封電子封條或一般封條,惟對於無法加封電子封條或一般封條者,如右側櫃門內桿已加封國外原始封條則改以加封於右櫃門外桿或派員押運,並且不予切斷原封條。 二十九、為開放轉口貨櫃得於不同港口間以陸拖運送且以電子封條取代人工押運,其填列代碼及作業方式如下: (一)利用5301S「受通知人之住址」欄及「是否申請海上走廊之轉運」欄,申報「跨港區運送方式」如下: 1.海走:「是否申請海上走廊之轉運」欄,填列「Y」。 2.陸拖:「受通知人」之「住址」欄,前六碼填列為「ByLand」。 3.凡5301S之跨港區口之轉口(T2),「是否申請海上走廊之轉運」欄,填列「空白」及「受通知人之住址」欄之前六碼未填列「ByLand」;或「是否申請海上走廊之轉運」欄,填列「Y」及「受通知人」之「住址」欄之前六碼填列「ByLand」者,一律以「不受理報關原因」 (簡5106) 回覆「T2跨港區運送案件,運送方式未正確填列」。
修正貨物通關自動化報關手冊_拾肆、轉運通關使用表格、訊息之作業規定修正貨物通關自動化報關手冊_拾肆、轉運通關使用表格、訊息之作業規定 二、簡5301S轉運申請書(續) 4.T2案件僅於跨港區口案件才需申報。T2案件如係於同港口出口,則『是否申請海上走廊之轉運』欄應為空白及『受通知人』之『住址』欄之前六碼不能填列為「ByLand」,否則以「不受理報關原因」 (簡5106) 回覆「非跨港口出口之轉口櫃,『是否申請海上走廊之轉運』欄,請保持空白及『受通知人』之『住址』欄之前六碼不能填列為「ByLand」。 (二)轉運申請書之「收單關別」與「進口關別」填報說明,請參閱第貳、九節,如填列未開放之港區,將以「不受理報關原因」 (簡5106) 回覆:二港之間之轉口櫃尚未開放陸拖。 (三)轉口櫃得以內陸運送方式運至不同港口出口之作業係採分期分區實施,並另行公告。
台中關稅局電子封條系統 • (有關電子封條系統採分期分區上線,99/12僅台中關稅局上線。申請加封電子封條取代人工押運的先決條件,起運地與運往地必須有手持機或固定讀取器等設備以便回傳訊號。)
進口貨櫃(物)加封電子封條取代人工押運相關作業進口貨櫃(物)加封電子封條取代人工押運相關作業 • 進口貨物加封電子封條的使用時機: • 三角貿易 • 進口報單放行附帶條件為需加封或押運者 • 各關稅局權責單位核批押運或加封電子封條,當貨物放行時,海運系統即以訊息5116S之「放行附帶條件G11(E1)」訊息代碼回覆相關業者(報關行、科管局、倉儲業、船公司、保三),並將訊息通知電子封條系統。
修正通關作業及統計代碼種類二十五、放行條件(5116S、5204S)修正通關作業及統計代碼種類二十五、放行條件(5116S、5204S)
出口貨櫃(物)加封電子封條取代人工押運相關作業出口貨櫃(物)加封電子封條取代人工押運相關作業 • 出口貨物加封電子封條的使用時機: • 退運 • 復運出口 • 國產菸酒出口裝船或出口退關 • 各關稅局權責單位核批押運或加封電子封條,當貨物放行時,海運系統即以訊息5204S之「放行附帶條件G9」訊息代碼回覆相關業者(船公司、報關行、科管局、倉儲業),並將訊息通知電子封條系統。
轉運貨櫃(物)加封電子封條取代人工押運相關作業轉運貨櫃(物)加封電子封條取代人工押運相關作業 • 各關稅局權責單位核批押運或加封電子封條,當核准轉運時,海運系統即以5302S訊息回覆相關業者【船公司(代理行)、報關行、貨主、倉儲業、科管局】,並將訊息通知電子封條系統。
修正貨物通關自動化報關手冊_拾肆、轉運通關使用表格、訊息之作業規定四、簡5302S轉運准單修正貨物通關自動化報關手冊_拾肆、轉運通關使用表格、訊息之作業規定四、簡5302S轉運准單 八、為應海關施行儀檢及加封電子封條之需要,新增「准單放行條件」,其代碼及作業方式如下: (一)「5302S轉運准單放行條件」代碼(4碼): 1、NNNN:無需加封電子封條或儀檢放行。 2、XRAY:「儀檢」後放行。 3、ESLS:需加封「電子封條」後放行。 4、XESL:需「儀檢」且加封「電子封條」後放行。 5、UECO:押運
通關作業及統計代碼種類五十九、轉運准單放行條件(5302S)通關作業及統計代碼種類五十九、轉運准單放行條件(5302S) 新增轉運准單放行條件代碼說明
附件 9 AW CS 96 0012 3456 WRYD USSEA 卡車 新竹科園區廠驗貨物存放處所 編號 修正貨物通關自動化報關手冊_貳參、出口及轉運通關使用表格填報實例:三十、轉運准單(簡5302)
艙單階段貨物貨櫃(物)加封電子封條取代人工押運相關作業艙單階段貨物貨櫃(物)加封電子封條取代人工押運相關作業 • 各關稅局權責單位在准單核發前,如認為需加封電子封條,於准單核發時,海運系統即以5108S訊息回覆相關業者【船公司(代理行)、報關行、貨主、倉儲業、科管局、港務局】,並將訊息通知電子封條系統。
通關作業及統計代碼種類十八、倉儲或運輸業申報訊息回覆原因通關作業及統計代碼種類十八、倉儲或運輸業申報訊息回覆原因 (5108S)
修正貨物通關自動化報關手冊 貳、表格、訊息與通關流程 (一) 九、報單及轉運申請書編號原則 拾肆、轉運通關使用表格、訊息之作業規定 (二) 二、簡5301S轉運申請書。 (三) 四、簡5302S轉運准單。 (四) 六、轉運申請書各欄位填報說明。 貳參、出口及轉運通關使用表格填報實例: (五) 三十、轉運准單(簡5302)
修正通關作業及統計代碼 丙、 通關作業及統計代碼種類 (一) 十六、不受理報關原因。 (二) 二十五、放行條件。 (三) 五十九、轉運准單放行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