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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开发区统计培训讲义. 安徽省统计局贸外处 王三龙. 目 录. 一、开发区统计工作的重要性 二、开发区统计制度的总说明 三、开发区统计制度变动说明 四、开发区统计四张报表表式 五、开发区统计主要指标解释 六、开发区统计数据审核要点 七、开发区统计工作主要流程 八、开发区统计工作相关要求. 第一部分 开发区统计工作的重要性. 统计工作三大职能. 信息职能 : 采集、处理、传递、存贮和提供大量的社会经济信息. 咨询职能 : 利用信息资源深入开展分析、研究,为科学决策管理提供建议与对策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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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开发区统计培训讲义 安徽省统计局贸外处王三龙
目 录 • 一、开发区统计工作的重要性 • 二、开发区统计制度的总说明 • 三、开发区统计制度变动说明 • 四、开发区统计四张报表表式 • 五、开发区统计主要指标解释 • 六、开发区统计数据审核要点 • 七、开发区统计工作主要流程 • 八、开发区统计工作相关要求
第一部分 开发区统计工作的重要性 统计工作三大职能 信息职能:采集、处理、传递、存贮和提供大量的社会经济信息 咨询职能:利用信息资源深入开展分析、研究,为科学决策管理提供建议与对策方案 监督职能:对经济、社会、科技运行状态检查、监测和预警,使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地发展 掌握信息、分析信息,并利用信息是一个企业、一个地方、一个经济体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的保证,对于开发区来讲也是如此。通过统计工作,可以及时、准确、全面地为领导提供开发区的发展状况及其存在的问题,有利于领导作出科学决策,促进开发区健康持续发展。
第一部分 开发区统计工作的重要性 开发区对全省经济社会贡献突出 全省开发园区以占全省百分之一的土地面积,创造了全省一半左右的工业产出,承载了三分之一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收获了四分之一的财政收入。可以说,开发区已成为我省推进工业化、城镇化的重要载体,承接产业转移的重要平台,全省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极。 2011年开发区对全省经济的贡献
第一部分 开发区统计工作的重要性 《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快全省开发区转型发展指导意见和安徽省开发区考核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文件【皖政〔2012〕110号】指出: • 转型发展目标提出“到2016年,力争全省开发区布局进一步优化,主导产业进一步突出,创新能力进一步增强,集约化水平进一步提升,经济外向度进一步提高,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主导产业集中度年均提高2—3个百分点,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全部工业增加值的比重年均提高3—4个百分点,经济外向度年均提高1—2个百分点,研发投入年均提高25%,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年均下降8%,固定资产投资强度年均提高20%以上,亩均税收年均提高20%以上,引进世界500强项目和专利授权量翻一番,主营业务收入达千亿元的园区超过15个。” • 强化政策保障措施要求“推进各开发区统计基础平台建设,形成统一、高效的开发区统计监测体系,为政府和相关部门出台政策提供决策依据”
第二部分 开发区统计制度的总说明 1、统计法要求 第三条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个体工商户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规定,如实提供统计资料,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 第十五条规定: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对在调查中知悉的统计调查对象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2、目的和依据 为全面了解我省开发区建设和发展情况,为我省制定开发区经济发展政策、开展开发区招商引资和投资效益评价工作,进行开发区管理提供依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安徽省统计管理监督条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统计报表制度。
第二部分 开发区统计制度的总说明 3、工作要求 本制度是安徽省统计制度,是安徽省统计局和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对全省开发区的综合要求。各级开发区应严格按照本制度规定的统计范围、统计口径、计算方法,认真组织实施,按时报送。 4、报表种类 报表分为年报、季报和月报。 5、数据来源 数据由开发区自己掌握和汇总区内企业及区内其他有关单位的情况生成。各级开发区为满足统计报表上报的要求,可根据此报表制度规定的统计内容和统计范围,向区内各基层单位(企业)制发基层报表。
第二部分 开发区统计制度的总说明 6、开发区编码规则 开发区代码由九位码组成,前四位为市级行政区划码,第五、六位为顺序码,第七位为开发区类型码(0为省级、1为国家级、3为省级筹建),第八、九位均为0。开发区代码由安徽省统计局提供,各开发区不得自行编制。(特例:去年新升级为国家级高新区的马鞍山慈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为和上年衔接,开发区类型码暂为0) 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3401 62 1 00 合肥区划码 顺序码 开发区类型码 7、统计制度解释权 本制度由安徽省统计局和安徽省发展改革委负责解释。
第三部分 开发区统计制度变动说明 主要是按照《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快全省开发区转型发展指导意见和安徽省开发区考核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文件【皖政〔2012〕110号】精神进行了修订,满足开发区转型升级和考核评价工作。 • 调整力开发区统计频率,增加了月报。月报主要涉及工业、投资、进出口、税收财政、外资、内资、专利申请授权等七大类21个指标。 • 为了全区经营(销售)收入数出有据,在其下面增加了其中项,主要是现行统计制度中四上企业和房地产企业经营(销售)收入。 • 对开发区主导产业进行了严格定义,并在其下面增加了三个其中项,用以填写各主导产业的经营(销售)收入。 • 在工业总产值和工业增加值项下增加了其中项,分别为规上工业总产值和规上工业增加值。
第三部分 开发区统计制度变动说明 按照《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快全省开发区转型发展指导意见和安徽省开发区考核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文件【皖政〔2012〕110号】精神进行了修订,满足开发区转型升级和考核评价工作。 • 将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指标改为了高新技术产业产值。 • 在固定资产投资总额项下增加了工业投资项。 • 为确保税收总额数据准确在其项下增加了地税收入和国税收入。 • 在利用内资各项指标中增加了亿元以上项目。 • 增加了专利申请量和专利授权量两个指标。 • 在开发区建成面积项下增加了工业用地面积和当年新增工业用地面积。 • 增加了工业项目建筑面积和当年新增工业用地面积。 • 在企业个数中增加了四上企业和房地产经营企业个数。
第三部分 开发区统计制度变动说明 按照《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快全省开发区转型发展指导意见和安徽省开发区考核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文件【皖政〔2012〕110号】精神进行了修订,满足开发区转型升级和考核评价工作。 • 在从业人员的工业企业从业人员项下增加了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从业人员。 • 在当年科技活动经费支出总额的研究和发展经费项下增加了规上工业企业研究与发展经费。 • 增加了能评执行率。 • 同时也减少了一些不容易获取的指标,如税收总额项下的外资企业和内资企业;进出口项下的外资企业和内资企业等。
第四部分 开发区统计四张报表表式 1、皖开年1表 开发区基本情况年报表,主要涉及10大类36个指标,报送时间和方式为各开发区应在次年的2月20日前登陆安徽省开发区信息管理系统填报上年的累计数据,市级统计机构应在25前完成数据的审核、验收。 2、皖开年2表 开发区主要经济指标年报表,主要涉及10大类46个指标,报送时间和方式为各开发区应在次年的2月20日前登陆安徽省开发区信息管理系统填报上年的累计数据,市级统计机构应在25前完成数据的审核、验收。
第四部分 开发区统计四张报表表式 3、皖开定1表 开发区主要经济指标月报表,主要涉及7大类21个指标,报送时间和方式为各开发区应在3月、5月、6月、8月、9月、11月、12月18日前登陆安徽省开发区信息系统填报上月的累计数据,市级统计机构应在21日完成数据的审核、验收。元月份的月报表免报。 4、皖开定2表 开发区主要经济指标季报表,主要涉及10大类37个指标,报送时间和方式为应在4月、7月、10月以及次年元月18日前登陆安徽省开发区信息系统填报上季的累计数据,市级统计机构应在21日完成数据的审核、验收。
第五部分 开发区统计主要指标解释 1、开发区占地面积 指报告期末经国土部门批准的可以由开发区使用的所有土地面积,包括已开发和待开发的土地面积,具体以“红线图”为准。该指标来源于国土资源管理部门。 三个原则 • 报告期末开发区占地面积未超过国家公告规划界限的以国家公告规划面积为准; • 报告期末开发区占地面积已超出国家公告规划界限的,以经所在市、县政府批准明确由开发区负责开发建设的实际面积为准。 • 开发区因规划调整而增加或减少了土地面积,应按重新规划的面积填报。
第五部分 开发区统计主要指标解释 2、开发区己建成面积 指开发区报告期末实际先成“三通一平”及以上的,可以进行房屋、建筑物的建设或出售的开发区面积。该指标来源于国土资源管理部门。 相关解释 • 三通一平:通水、通电、通路、平整土地 • 五通一平:通水、通电、通路、通气、通讯、平整土地 • 七通一平:通水、通电、通路、通邮、通讯、通暖气、通天燃气或煤气、平整土地
第五部分 开发区统计主要指标解释 3、工业用地面积 指报告期末建设用地中工矿仓储用地面积,具体依据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确定的用地性质确定。该指标来源于国土资源管理部门。 当年新增工业用地面积:指报告期当年新增建设用地中工矿仓储用地面积。该指标来源于国土资源管理部门。 4、工业项目建筑面积 指报告期末工业项目建筑外墙勒脚以上外围水平面测定的各层平面面积之和。该指标来源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当年新增工业项目建筑面积:指报告期当年竣工的工业项目并经规划核实的建筑面积总和。该指标来源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第五部分 开发区统计主要指标解释 5、总人口 指开发区内每年12月31日24时的人口数。按常住人口统计。该指标来源公安部门或统计部门。 农业人口:指开发区内常住人口中依靠从事农林牧渔业维持生活的全部人口。该指标来源公安部门。 6、企业个数 指报告期末已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企业个数。包括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该指标来源工商管理部门。 注意:企业个数不包括个体户
第五部分 开发区统计主要指标解释 7、高新技术企业: 指生产高新技术产品并经省科学技术部门认定授牌的企业。该指标来源科技部门。目前全省有1700多家高新技术企业。 目前: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三年后需要复审,复审不合格的企业将不再是高新技术企业,需在高新技术企业个数里剔除 8、工业企业 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等行业的企业。该指标来源工商管理部门。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指年主营业务收入在2000万元及以上并经国家统计局核准纳入上报范围法人工业企业。该指标来源统计部门。
第五部分 开发区统计主要指标解释 9、资质以内建筑业企业: : 指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及《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领取《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并经国家统计局核准纳入上报范围的法人建筑业企业。该指标来源统计部门。 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三个序列,并按照工程性质和技术特点分别划分为若干资质类别,各资质类别又可根据企业的人员素质、管理水平、资金数量、承包能力和建设业绩等条件划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和不分等级。 《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分三部分:一是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包括12个;二是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包括60个;三是建筑业劳务分包企业资质标准包括13个。
第五部分 开发区统计主要指标解释 10、限额以上贸易企业: 指达到一定限额的并经国家统计局核准纳入上报范围的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企业。该指标来源统计部门。 注意:限额以上贸易企业包括大个体 限额标准 批发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 零售业: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 住宿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 餐饮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
第五部分 开发区统计主要指标解释 11、限额以上服务业企业: 指达到一定限额的并经国家统计局核准纳入上报范围的服务业企业,不包括房地产经营企业、批发零售业和住宿餐饮业企业。该指标来源统计部门。 限额标准 年末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或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 12、出口型企业: 指以生产出口产品为主的工业企业。具体指有出口交货值的企业就算出口型企业。该指标来源统计部门。
第五部分 开发区统计主要指标解释 13、从业人员: 是指报告期末在开发区企业、行政和事业单位工作,并取得工资或其他形式的劳动报酬的全部人员。包括在岗职工和其他从业人员,不包括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的职工。该指标来源统计部门。 从业人员与在岗职工的区别 在岗职工:在岗职工指在本单位工作并由单位支付工资的人员,以及有工作岗位,但由于学习、病伤产假等原因暂未工作,仍由单位支付工资的人员。不包括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的职工,如内部退养职工,以及从本单位离休、退休、退职的人员。 从业人员的概念大于 在岗职工,如某职工受甲公司派遣到乙公司工作,但工资仍在甲公司领取,他算甲公司的从业人员,而不算甲公司的在岗职工。
第五部分 开发区统计主要指标解释 14、大专以上学历人员: 指企业从业人员中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包括大专毕业生、大学本科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博士后研究生等。该指标来源统计部门。 15、高级职称人员: 指高级工程师,正、副教授,正、副研究员,高级会计师,高级统计师,高级经济师,以及相当于这一级的具有其他技术职称的人员。该指标来源统计部门。 16、中级职称人员: 指工程师、讲师、助理研究员、技师、统计师、会计师、经济师,以及相当于这一级的具有其他技术职称的人员。该指标来源统计部门。
第五部分 开发区统计主要指标解释 17、研究与实验开发人员: 指调查单位中直接从事研究与发展课题活动的人员,以及院、所等从事科技行政管理、科技服务等工作为研究与发展课题活动服务,累计时间占全年工作时间10%以上的人员。该指标来源统计部门。 18、科技活动经费支出总额: 指报告期内用于科技活动的全部实际支出,包括内部支出(包括劳务费、业务费、科研管理费、固定资产购建费等)和外部支出(委托外单位或与外单位合作进行的科技活动而拨给对方的科技活动经费)。该指标来源统计部门。
第五部分 开发区统计主要指标解释 19、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 指企业在产品、技术、材料、工艺、标准的研究、开发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费用,包括: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企业在职研发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工费用以及外聘兼职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房屋等固定资产的折旧或租赁费用,单位价值在30万元以下的研发仪器、设备的购置费用以及相关固定资产的运行维护、维修等费用;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的摊销费用;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设备调整及检验费,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等;研发成果的论证、评审、验收、评估以及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等费用;通过外包、合作研发等方式,委托其他单位、个
第五部分 开发区统计主要指标解释 19、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 人或者与之合作进行研发而支付的费用;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包括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会议费、差旅费、办公费、外事费、研发人员培训费、培养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用等。该指标来源统计部门。 科技活动经费支出总额与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的区别 科技活动经费支出总额的概念大于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研究与实验发展经费仅指科技活动经费支出总的的内部支出,如甲公司委托已公司进行一项技术研究,其支出的费用只能算甲公司的科技活动经费支出总额而不能算其研究与实验发展经费。
第五部分 开发区统计主要指标解释 20、从业人员劳动报酬: 指在报告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从业人员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在岗职工工资总额和其他从业人员劳动报酬两部分。该指标来源统计部门。 21、在岗职工工资总额: 指在报告期内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在岗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该指标来源统计部门。 工资总额 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一)计时工资;(二)计件工资;(三)奖金;(四)津贴和补贴;(五)加班加点工资;(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各企、事业、机关单位发放的住房补贴、通信工具补助、住宅电话补助应计入本人工资总额项目中的各种津贴。
第五部分 开发区统计主要指标解释 22、环评执行率: 指报告期内实际执行环评的项目数和开发区已立项或备案的项目的比值。计算公式为:环评执行率=实际执行环评的项目数/开发区已立项或备案的项目×100%。该指标来源环保部门。 23、“三同时”执行率: 指报告期内实际执行环保“三同时”的项目数和开发区已建成运行的项目数的比值。计算公式为:环保“三同时”执行率=实际执行环保“三同时”的项目数/开发区已建成运行的项目数×100%。该指标来源环保部门。 24、能评执行率: 指报告期内实际执行能评项目数与开发区已立项或备案的项目的比值。计算公式为:环评执行率=实际执行能评项目数/开发区已立项或备案的项目×100%。该指标来源发展改革部门。
第五部分 开发区统计主要指标解释 25、全区经营(销售)收入: 指报告期内开发区内各种企业(行业)从事销售,提供劳务等某种主要生产、经营活动所取得的销售(营业)收入总额。由于各行业财务上的区别,请参照各行业“利润表”中的有关指标填列。农业企业为产品销售收入;工业企业为产品销售收入;建筑业企业为工程结算收入;交通运输业为主营业务收入;批发、零售贸易企业为商品销售收入;餐饮业企业为营业收入;金融业企业为营业收入;房地产业企业为经营收入;服务业企业为营业收入;旅游业企业为营业收入;租赁业企业为经营收入。该指标来源统计部门。 简单起见,工业企业用工业销售产值代替,建筑业、住宿餐饮、其他服务业企业用营业额代替,批发零售业和房地产企业用销售额代替。
第五部分 开发区统计主要指标解释 26、开发区主导产业: 指在整个开发区经济发展中起主导作用的产业,具体指那些产值占有一定比重,采用了先进技术,增长率高,产业关联度强,对其它产业和整个区域经济发展有较强带动作用的产业。一般来讲,开发区主导产业不能超过三个。区内主导产业的界定严格按照产值前三位的产业确定,应细化到行业大类。 行业大类,就是20个行业门类的下一个行业分类,也就是行业代码为两位数行业。比如,制造业为行业门类,其下的农副食品加工业(代码为13)为行业大类。 主导产业经营(销售)收入:指报告期内按照上述原则确定的开发区主导产业的经营(销售)收入。该指标来源统计部门。
第五部分 开发区统计主要指标解释 27、工业总产值: 指报告期内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工业企业生产的工业最终产品或提供工业性劳务活动的总价值量,反映一定时期内工业生产的总规模和总水平。工业总产值包括本期生产成品价值、对外加工费收入、在制品半成品期末期初差额价值三部分。该指标来源统计部门。 工业总产值和工业销售产值的区别 工业总产值是针对企业当期生产的产品和对外加工费收入的价值进行统计,体现的是报告期的生产总量;而工业销售产值是企业销售产品和对外提供劳务等主要经营业务取得的收入总量。两者有着本质的区别,总产值是以报告期生产量作为计算依据,而销售产值是以当期取得的对外销售的产品作为基础。前者强调的必须是报告期生产的产品,后者在时间即包括报告期内的,也包括报告期外的。
第五部分 开发区统计主要指标解释 28、高新技术产业产值: 指报告期内按照省科技厅、省统计局联合发布的《安徽省高新技术产业统计分类目录》(科高字〔2010〕145号)的行业确定的产业产值。该指标来源统计部门。 安徽省高新技术产业统计分类目录具体详见《安徽省开发区统计报表制度》17页。 29、第二产业增加值: 指报告期内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等行业的增加值。该指标来源统计部门。
第五部分 开发区统计主要指标解释 30、工业增加值: 指报告期内工业企业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工业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是企业全部生产活动的总成果扣除了在生产过程中消耗或转移的物质产品和劳务价值后的余额,是企业生产过程中新增加的价值。该指标来源统计部门。 工业增加值的计算方法 1、 采用“生产法”,即从工业生产过程中产品和 劳务价值形成的角度入手,剔除中间投入的价值,从而得到新增价值的办法。公式为:工业增加值=工业总产值-工业中间投入+本期应交增值税。 2、采用增加值率法,即通过上年各行业的增加值率反推工业增加值。公式为:工业增加值=工业总产值×工业增加值率。
第五部分 开发区统计主要指标解释 31、第三产业增加值: 指报告期内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等行业的增加值。该指标来源统计部门。 第三产业增加值的计算方法 采用收入法,即从生产过程创造收入的角度,根据生产要素在生产过程中应得的收入份额以及因从事生产活动向政府支付生产税角度来反映最终成果的一种计算方法。计算公式为:GDP=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固定资产折旧+营业盈余。也可采用增加值率法。
第五部分 开发区统计主要指标解释 32、现代服务业增加值: 指报告期内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金融,房地产,租赁和商务服务,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文化、体育和娱乐等行业增加值。该指标来源统计部门。 现代服务业增加值就是在第三产业增加值中将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等六行业的增加值剔除。 目前,由于服务业统计制度不健全,第三产业增加值和现代服务业增加值计算较为复杂,大家可以根据所在区域的情况进行推算,尽可能做到准确。
第五部分 开发区统计主要指标解释 33、进出口总额: 指报告期内实际进出我国关境的货物总金额。包括对外贸易实际进出口货物,来料加工装配进出口货物,进料加工进出口,边境地方贸易及边境地区小额贸易进出口,旅游贸易,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商独资经营企业进出口货物和公用物品,国家间、联合国及国际组织无偿援助和捐赠品,华侨、港澳台同胞和外籍华人捐赠品,租赁期满归承租人所有的租赁货物等。该指标来源商务部门。 出口额:指报告期内开发区各类企业出口到国外的商品总值。该指标来源商务部门。 进口额:指报告期内开发区各类企业从国外进口的商品总值。该指标来源商务部门。
第五部分 开发区统计主要指标解释 33、进出口总额: 指报告期内实际进出我国关境的货物总金额。包括对外贸易实际进出口货物,来料加工装配进出口货物,进料加工进出口,边境地方贸易及边境地区小额贸易进出口,旅游贸易,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商独资经营企业进出口货物和公用物品,国家间、联合国及国际组织无偿援助和捐赠品,华侨、港澳台同胞和外籍华人捐赠品,租赁期满归承租人所有的租赁货物等。该指标来源商务部门。 目前,计算进出口总额是按照经营单位所在地原则进行计算,因此企业不管在那个口岸进出口都不影响进出口。但要注意区分出口额与出口交货值的区别。比如某个工业企业生产的产品销售给一家贸易公司,再由贸易公司销售到国外。这部分销售不能算作该工业企业的出口额,但可以算作出口交货值。其销售额应算在贸易公司的出口额。
第五部分 开发区统计主要指标解释 34、税收总额: 指报告期内国税收入和地税收入之和。征收范围主要为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车船税、船舶吨税、车辆购置税、关税、耕地占用税、契税、烟叶税等。国税收入来源于国税部门,地税收入来源于地税部门。 国税征收范围:主要包括增值税,消费税,中央企业所得税,涉外企业所得税。 地税征收范围:除增值税、消费税、中央企业所得税、涉外企业所征税以外所有税法规定的税种。主要包括: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屠宰税,土地增值税,车船使用税,房产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个人所得税。
第五部分 开发区统计主要指标解释 35、财政收入: 是指报告期内开发区财政部门实际征收的各种收入总和。包括税收收入、土地转让收入、企业上交利润、债务收入及其他收入之和。该指标来源财政部门。 财政收入内容 1、各项税收:包括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城市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关税、农牧业税和耕地占用税等。2、专项收入:包括征收排污费收入、征收城市水资源费收入、教育费附加收入等。3、其他收入:包括基本建设贷款归还收入、基本建设收入、捐赠收入等。4、国有企业计划亏损补贴:这项为负收入,冲减财政收入。
第五部分 开发区统计主要指标解释 36、固定资产投资总额: 指报告期内以货币表现的建造和购置固定资产活动的工作量。指各种登记注册类型的企业、事业、行政单位及个体户进行的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的建设项目投资和房地产开发投资。该指标来源统计部门。 基础设施投资:指为直接生产部门和人民生活提供共同条件和公共服务的设施上的投资。它是一切企业,单位和居民生产经营工作和生活的共同的物质基础,是城市主体设施正常运行的保证,既是物质生产的重要条件也是劳动力再生产的重要条件。该指标来源统计部门。 基础设施投资的内容:主要包括交通运输,机场,港口,桥梁,通讯,水利及城市供排水供气,供电设施和提供无形产品或服务于科教文卫等部门所需的固定资产上的投资。
第五部分 开发区统计主要指标解释 37、外商直接投资: 指外国企业、经济组织或个人(包括华侨、港澳台同胞)按我国有关政策、法规,用现汇、实物、技术等在我国境内开办的外商独资企业、与我国境内的企业或经济组织共同举办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作经营企业或合作开发资源的投资,包括外商投资收益再投资。该指标来源商务部门。 注意:目前商务部门的统计包括外商直接投资、对外借款和外商其他投资,开发区统计报表制度仅指外商直接投资
第五部分 开发区统计主要指标解释 38、批准进区外商投资企业: 指报告期内经有关部门批准在开发区内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外商投资股份制企业和其他外商直接投资企业(包括港、澳、台投资企业)项目个数。该指标来源商务部门。 39、当年建成投产企业: 指报告期内已正式开工生产的外商投资企业个数。该指标来源商务部门。 40、外商投资项目投资总额: 指开发区报告期内引进外资项目按合同(章程)规定的投资总额。即按照企业合同(章程)确定的生产经营规模,合作各方认缴的出资额以及企业需借贷资金的总和。该指标来源商务部门。
第五部分 开发区统计主要指标解释 41、合同外资金额: 指报告期内批准外商投资企业的合同、章程中规定的外国投资者认缴的出资额和企业投资总额内的应由外方投资者以自己的境外自有资金直接向企业提供的贷款。包括新批准企业合同外资和原有企业的增资减资,增资减资不对企业(项目)个数进行调整。该指标来源商务部门。 42、当年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额: 指报告期内批准进开发区所有外商投资企业合同外资金额的实际执行数。即指报告期开发区内各种企业实际使用的外商投放的资本。包括现汇、物资和其他形式的借款,客商投资收益的再投资也包括在内。以会计师事务所为外商投资企业出具的验资报告作为统计依据,并按验资报告的时间进行统计。该指标来源商务部门。
第五部分 开发区统计主要指标解释 43、利用内资: 指利用除本行政区划以外的国内投资者(不包括港、澳、台,下同)的资金。该指标来源招商部门。 注意:目前省经合办仅统计亿元以上项目的利用内资,如果那个开发区没有全口径的利用内资数据,仅填写亿元以上项目的利用内资数据 安徽省利用省外资金项目统计操作规程规定,以下利用省外资金项目不纳入统计范围:1、单个项目投资额1亿元人民币以下的项目;2、上年度已竣工的项目;3、铁路、公路、水利等政府为主投资的基础设施项目(含以BT、BOT方式建设项目);4、住宅类房地产项目;5、新引进的省外金融机构注册资金以外的资金;6、政府政策性资金、各类捐赠资金以及省内企业各类贷款、发行债券、股票筹集的资金。
第五部分 开发区统计主要指标解释 44、批准进区省外境内企业: 指经有关部门批准在开发区内设立的各种经济成份、各种经济类型的企业项目个数。不包括各种外资企业;也不包括市、县、区以外的省内投资者投资的企业。该指标来源招商部门。 45、合同引进省外境内资金: 指报告期内省外境内投资者在开发区管理机构登记时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章程中规定的省外境内投资者认缴的出资额和企业投资总额内的应由省外境内投资者以自己的省外境内自有资金直接向企业提供的贷款,包括新签合同的省外境内资金和原有企业的增资减资。该指标来源招商部门。
第五部分 开发区统计主要指标解释 46、实际利用省外境内资金: 指报告期内签定的合同内资金金额的实际执行数,即省外境内投资者根据签定的合同(章程)的规定实际缴付的出资额,包括省外境内投资者以现金、实物、技术等作为投资;投资收益的再投资;以及在实施的项目投资总额内,企业从本省行政区域以外借入的资金。不包括本省行政区域之内各市、县(区)间互相投资的资金及国家拨款。以会计师事务所为省外境内投资企业出具的验资报告作为统计依据。并按验资报告的时间进行统计。该指标来源招商部门。 利用省外资金统计数据:2012年1-11月份,全省亿元以上在建省外投资项目4917个,实际到位资金4821.8亿元,同比增长25.5%。其中,沪苏浙两省一市在皖投资亿元以上在建项目3162个,到位资金2649.3亿元,占全省54.9%,同比增长24.7%。
第五部分 开发区统计主要指标解释 47、专利申请量: 指报告期内向专利行政部门申请专利权的件数,是发明、实用新颖、外观设计三种专利授权数的总和。该指标来源科技部门。 专利授权量:指报告期内由专利行政部门授予专利权的件数,是发明、实用新颖、外观设计三种专利授权数的总和。该指标来源科技部门。 专利申请和授权统计数据:2012年1-11月份,全省共申请专利66641件,同比增长57.1%。其中申请发明专利16484件,居全国第7位,同比增长76.0%,增幅连续11个月居全国前3位。合全省共获授权专利38678件,其中发明专利授权2783件,同比增长51.3%,增幅居全国第5位。
第六部分 开发区统计数据审核要点 去年上半年我们向各市、县统计局、各开发区下发了《开发区统计数据填报审核要点》,针对这些审核要点和各数据之间的逻辑关系,我们在开发区统计信息系统里面增加了审核公式。 • 1、强制性审核:就是必须成立的审核条件,不成立在开发区统计信息系统不允许上报。主要有: • 除了合同外资额外所有指标≥0 • 工业用地面积<开发区建成面积 • 当年新增工业用地面积<工业用地面积 • 当年新增工业项目建筑面积<工业项目建筑面积 • 农业人口<总人口 • 高新技术企业个数<企业个数 • 工业企业个数<企业个数
第六部分 开发区统计数据审核要点 去年上半年我们向各市、县统计局、各开发区下发了《开发区统计数据填报审核要点》,针对这些审核要点和各数据之间的逻辑关系,我们在开发区统计信息系统里面增加了审核公式。 • 1、强制性审核:就是必须成立的审核条件,不成立在开发区统计信息系统不允许上报。主要有: • 规上工业企业个数<工业企业个数 • (规上工业企业个数+资质以内建筑业企业个数+限额以上贸易企业个数+限额以上服务业企业个数)<企业个数 • 出口型企业个数<企业个数 • (上海来皖投资企业个数+浙江来皖投资企业个数+江苏来皖投资企业个数)<企业个数 • 工业企业从业人员<全区从业人员
第六部分 开发区统计数据审核要点 去年上半年我们向各市、县统计局、各开发区下发了《开发区统计数据填报审核要点》,针对这些审核要点和各数据之间的逻辑关系,我们在开发区统计信息系统里面增加了审核公式。 • 1、强制性审核:就是必须成立的审核条件,不成立在开发区统计信息系统不允许上报。主要有: •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从业人员<工业企业从业人员 • 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人员<全区从业人员 • 具有高、中级职称人员<全区从业人员 • 研究与开发人员<全区从业人员 • 研究与发展经费(R£D)<当年科技活动经费支出总额 • 规上工业企业研究与发展经费(R£D)<研究与发展经费(R£D) • 在岗职工工资总额<全区从业人员劳动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