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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機構管理讀書摘要 書名:伊斯蘭金融大商機 作者:門倉貴史 (Fadokura Takashi) 譯者:林慧如. 指導老師:陳曉蓉 老師 報 告 者 : 梁雅珺 範 圍 : 序言 ~P38. 序言 金融市場的新興勢力. 近幾年來大家 開始關注 伊斯蘭金融,對於積極開發伊斯蘭金融的國家也同樣保持高度關心,因為這些國家是繼 金磚四國 與 VISTA 五國 之後, 成為 個人投資者資金進駐的目標,也許是因為伊斯蘭金融近期才開始成為焦點,所以大家都非常好奇,也受到新聞媒體熱烈迴響。 註:「 金磚四國 」為 巴西、俄羅斯、印度、中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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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機構管理讀書摘要書名:伊斯蘭金融大商機作者:門倉貴史(Fadokura Takashi)譯者:林慧如 指導老師:陳曉蓉 老師 報 告 者:梁雅珺 範 圍:序言~P38
序言金融市場的新興勢力 • 近幾年來大家開始關注伊斯蘭金融,對於積極開發伊斯蘭金融的國家也同樣保持高度關心,因為這些國家是繼金磚四國與VISTA五國之後,成為個人投資者資金進駐的目標,也許是因為伊斯蘭金融近期才開始成為焦點,所以大家都非常好奇,也受到新聞媒體熱烈迴響。 • 註:「金磚四國」為巴西、俄羅斯、印度、中國。 「VISTA五國」為越南、印尼、南非、土耳其、阿根廷。
什麼是伊斯蘭金融 ? • 伊斯蘭金融是指以遵從回教律法(Shariah)的教義為前提,而從事金融交易。 • 回教律法禁止穆斯林投資有關豬肉、含酒精飲料的買賣,以及從事有利息的交易、賭博、色情行業,所以伊斯蘭金融商品僅限於符合回教律法者。 • 伊斯蘭金融和我們一般耳熟能詳的金融商品最大的差異就是沒有利息存在的觀念。 • 註:「穆斯林」為伊斯蘭教徒
利息觀念 • 對於資本主義世界的人來說,交易牽涉到利息是理所當然的,例如:存款、借錢、貸款購屋;所以銀行等金融機構的作用就是居間仲介,使金錢太過充分或不足得以調節。 • 同時,在金錢借貸發生之際,所決定的借貸價格就是利息;當然也牽涉到利率、財貨與服務的價格。 • 簡單來說,利息就是對於得到使用金錢之便而支付的謝禮。
美國911恐怖攻擊事件助長伊斯蘭金融發展 • 很多人可能無法想像利息不存在的世界會是什麼樣子,但其實利交易被視為罪惡並不只發生在回教國家。 • 亞里斯多德的著作(政治學)、莎士比亞的名作(威尼斯商人)都有提到對利息交易做出嚴厲批判,因此直到中世紀為止,靠借貸以賺取利息為業的人,多半都遭到社會的輕蔑與歧視。 • 近代以來,隨著資本主義及貨幣經濟的快速發展,收付利息等於罪惡的這個觀念逐漸轉淡,但伊斯蘭世界能持續堅守嚴禁收付利息的立場,只是儘管伊斯蘭世界禁止牽涉利息交易,但事實上類似的交易仍然存在。
伊斯蘭金融的原貌可追朔到第二次世界大戰後的巴基斯坦、埃及,而近代的伊斯蘭金融則源於1975年成立的杜拜伊斯蘭銀行。伊斯蘭金融的原貌可追朔到第二次世界大戰後的巴基斯坦、埃及,而近代的伊斯蘭金融則源於1975年成立的杜拜伊斯蘭銀行。 • 那麼大家就會想問,近代的伊斯蘭金融誕生之前,伊斯蘭教徒是如何進行金融交易呢? 在伊斯蘭金融還未成熟的年代,法學專家運用「希也勒」的方法設計變通之道。 • 所謂「希也勒」就是將實際上涉及利息的金融交易包裝成物品交易的一種行為,它是一種統稱,還可以加以細分,「Mohatra contracts」就是其中一種,它的意思是將商品以賒帳方式高價售出,同時以低價買回。
希也勒- Mohatra contracts • 舉例來說:假設A、B兩人簽訂了書籍的買賣契約,B以1000元的代價向A買書,並承諾於三個月後支付書的價金1000元,同時A當場將賣給B的書買回,購回價格為800元。試著從B的角度來了解錢的流向 • 過去穆斯林就藉著巧妙運用諸如此類的變通之道,而實際從事種種涉及利息的金融交易。 • 為了避免違反伊斯蘭教義,穆斯林只好把錢存在零息的支存帳戶,要不就是把錢存入活存帳戶,再把孳生的利息捐出。
伊斯蘭金融的發展 • (1)伊斯蘭金融正式開始發展的時間是在1990年代以後,估計2005年底伊斯蘭金融的總資產規模達8050億美元。 • (2)1995年至2004年間,伊斯蘭金融以10%~15%的年成長率持續大幅躍進。 • (3)尤其是2000年以來,伊斯蘭金融更是快速崛起。
21世紀之後,伊斯蘭金融急速擴張的原因 • 原因眾多,其中一項是2001年9月11日美國所發生的恐怖攻擊事件,導致穆斯林撤離原先存在美國金融機構的資金而流向伊斯蘭金融。 • 另一方面,恐怖攻擊事件引發穆斯林身分認同的危機感,而想回歸伊斯蘭教義,這也對伊斯蘭金融產生了推波助瀾的效果。 • 此外,21世紀以來各種創新型態的伊斯蘭金融商品出現,也是伊斯蘭金融加速成長的重要因素之一。
伊斯蘭金融預告世界經濟動向 • 本書內容並不局限於伊斯蘭金融,對於大力推動伊斯蘭金融的國家,也會從不同角度的詳細介紹其社會與經濟。 • 關於各章介紹: 第一章是針對伊斯蘭金融的複雜機制,並順帶說明伊斯蘭金融的理 論根據。 第二章介紹伊斯蘭金融的重點國家,就是筆者所提出的MEDUSA國 家。(註 M:馬來西亞 E:埃及 DU:杜拜 SA:沙烏地阿拉伯) 第三章說明非MEDUSA國家對於伊斯蘭金融的參與情形,以及經濟 發展情況與未來展望。近來,各國政府均高度關注龐大油元 資金動向,不遺餘力的發展伊斯蘭金融。 第四章探討金磚四國等新興國家大規模從事基礎建設的現況,以及 透過伊斯蘭金融籌措基礎建設所需資金的可能性。
第一章 “Shariah”是一切行為的準則 • 以下針對伊斯蘭教的起源與宗教教義做一簡要整理。 • 伊斯蘭教、基督教和佛教並稱世界三大宗教,是西元七世紀初期由先知穆罕默德所創。 • 穆罕默德所創立的伊斯蘭教有下列幾項特點: 1.以阿拉為唯一真神的神教 2.信奉正義為最高道德 3.在真神面前人人平等,反對階級制度 4.禁止崇拜偶像 5.一夫多妻制 6.對其他宗教採寬容態度
伊斯蘭教有兩本重要典籍,第一本根本經典為可蘭經,被視為唯一真神阿拉的話語;另一本為聖訓,記載了穆罕默德生前的聖行。伊斯蘭教有兩本重要典籍,第一本根本經典為可蘭經,被視為唯一真神阿拉的話語;另一本為聖訓,記載了穆罕默德生前的聖行。 以這兩本重要典籍所載的教義而制定的法律就名為Shariah的回教律法。 • Shariah一詞在阿拉伯語的意思是通向汲水處的路,內容清楚記載穆斯林應遵守之戒律。 • 回教律法又分為兩類,有關信仰的部份稱為宗教功修;與日常生活相關者稱為人倫事務。 本書將要討論的伊斯蘭金融交易,是回教律法中關於人倫事務的部分。
回教律法嚴禁下列行為,凡是違反者該金融交易皆不予認可:回教律法嚴禁下列行為,凡是違反者該金融交易皆不予認可: 1.對使用金錢課以利息 2.契約存在不確定性 3.投機行為 4.以豬肉、菸、情色為使用或交易標的
回教律法不存在全球標準 • 回教律法並不存在能通行全世界,就是所謂的全球標準。 • 由於不同教派對於回教律法各有不同詮釋,即使同一教派,見解也未必一致;況且回教律法當中有關人倫事務部份的詮釋方式,又會使受其規範的金融活動隨之發展出不同的樣貌。 • 因此,伊斯蘭金融應該不致於像美國金融資本主義一樣,有全球化風潮,將同一模式發展到世界各地。
伊斯蘭教法委員會(SAC) • 每項產品都必須經過回教律法的檢驗,而把關工作由誰來負責呢? 就是伊斯蘭教法委員會(簡稱SAC)。 • 伊斯蘭教法委員會是由伊斯蘭法學家烏勒瑪或伊斯蘭教法諮詢顧問所組成的專門組織,所以凡是從事伊斯蘭金融業務的金融機構,都有義務必須設置此組織;而且有些國家除了金融機構個別設置的伊斯蘭教法委員會以外,並於政府、中央銀行層級另設置同一委員會。
專門委員合格者,全球不滿百人 • 伊斯蘭教法委員會除了需判定金融商品是否符合回教律法,同時也要對金融機構的伊斯蘭金融活動發會監督功能。 • 每一個伊斯蘭教法委員的編制至少需兩位以上的法學專家,當法學專家彼此意見分歧時,最後結果由投票方式表決。 • 當然,要進入伊斯蘭教法委員會必須精通伊斯蘭教法,並同時兼具金融商品的專業知識。但事實上,目前非常缺乏符合條件的人才,在伊斯蘭金融急遽成長之下,能勝任伊斯蘭法學專家全世界還不到百人。
不收利息照樣營利的四種交易模式 • 不收付利息銀行要怎麼做生意? 伊斯蘭金融靠著參與投資計畫分享利潤,以及巧妙運用租賃交易方式,所以儘管不承做收付利息的交易,仍然可以維持營利局面。 • 伊斯蘭金融大略可分為四種交易類型: 1. 成本加利潤銷售型(Murabahah) 2. 租賃型(Ijarah) 3. 盈利分享型(Mudarabah) 4. 股本參與型(Musharakah)
成本加利潤銷售型 • 成本加利潤銷售型的交易模式是由銀行代替客戶買入商品,然後將購入成本加價(利潤)在賣給客戶。支付也可採取分期方式付款,但付款時不會因為延期支付而產生利益。 • 成本加利潤銷售型是伊斯蘭金融當中最普遍的交易型態,現階段在整體伊斯蘭金融當中,大約佔了七成之多。
租賃型 • 採用租賃型態的伊斯蘭金融交易,回教律法將標的物的所有區分為「所有權」與「使用兼收益權」。具體來說,銀行代替客戶向廠商購入商品,並擁有其所有權,然後將商品租賃給客戶一段時間,並定期向客戶收取租金,也就是銀行的利潤所在。 • 租購:房屋貸款方面
盈利分享型 • 是銀行收取投資人的資金,將其運用於各項投資計畫,所獲得的投資收益則依事先約定的比例,由投資人與企業共同分享。就相當於資本主義經濟中,投資人透過銀行投資在創新事業的形式。 • 通常是由銀行居間仲介,協助投資人將資金分散於多個投資案。
股本參與型 • 由銀行與投資人一起參與事業的經營,之前所提及的盈利分享型銀行並不干涉事業之經營,而股本參與型是採共同經營形式,所以銀行也會對經營表示意見。所賺得之利潤由投資人與銀行共享。 • 相較之下盈利分享型多半是用短期投資計畫,而股本參與型則多用在長期計畫。
發行回教債券以籌措資金 • 此部分將針對回教債券進行說明,回教債券就是根據租賃型、股本參與行交易變化而來的金融商品。 圖表五 • 回教債券的交易模式基本上和我們熟知的公債、公司債沒什麼差別,只是在伊斯蘭金融的架構之下,投資人買回”回教債券”時,到期回本時卻無利息可收,而是以參與分配盈利或收取租金方式作為替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