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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 2 月. 关于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 资产 损失、弥补亏损鉴证业务 的 几 个问题. 一、 2013 年有哪些新的企业所得税政策出台?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政策性搬迁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3 年第 11 号)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混合性投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3 年第 41 号).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软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3 年第 43 号) ( 2013.7.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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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2月 关于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资产损失、弥补亏损鉴证业务的几个问题
一、2013年有哪些新的企业所得税政策出台?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政策性搬迁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1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混合性投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4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软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43号) (2013.7.25)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维简费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67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070号)(2013.9.9)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落实节能服务企业合同能源管理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征收管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77号)
二、实行跨地区经营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应怎样进行汇算清缴?二、实行跨地区经营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应怎样进行汇算清缴? 1、汇总纳税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由总机构汇总计算企业年度应纳所得税额,扣除总机构和各分支机构已预缴的税款,计算出应缴应退税款,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税款分摊方法计算总机构和分支机构的企业所得税应缴应退税款,分别由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就地办理税款缴库或退库。
2、分支机构参与企业年度纳税调整 3、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的分支机构,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进行年度纳税申报。分支机构在办理年度所得税应补(退)税时,应同时附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分配表》。
(一)由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对比汇算清缴鉴证报告重点关注内容(一)由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对比汇算清缴鉴证报告重点关注内容 1、收入类: 2、扣除类: 3、资产类: 4、房地产企业预售收入计算的预计利润 5、附列资料对比汇算清缴鉴证报告 三、涉税鉴证报告重点关注的内容有哪些?
(二)由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对比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鉴证报告重点关注内容(二)由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对比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鉴证报告重点关注内容 1、鉴证报告正文 2、鉴证报告说明 3、其他----鉴证报告附件
(三)由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对比企业弥补亏损鉴证报告重点关注内容(三)由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对比企业弥补亏损鉴证报告重点关注内容 以前年度亏损额 1、审核确定以前年度亏损额是否符合《企业所得税法》第十八条的规定 2、审核确定以前年度的亏损额是否已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或备案 3、审核确定以前年度亏损额弥补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