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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 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

云南省 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 儿科评分标准(试行) 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儿科 黄永坤 解读. 以评促建,评建结合 重在建设,促进发展. 与以往的不同(本次的特点). 1 、项目名称: 云南省省级临床重点专科项目 云南省省级临床重点专科 建设 项目 2 、学科带头人: 具有 正 高级职称 具有高级职称 3 、学科骨干: 高级职称人员 中级 及以上职称人员 4 、单项否决: 学科带头人或科主任实行技术垄断的 不能具备 3 个以上亚专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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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 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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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云南省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 儿科评分标准(试行) 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儿科 黄永坤 解读

  2. 以评促建,评建结合 重在建设,促进发展

  3. 与以往的不同(本次的特点) 1、项目名称: 云南省省级临床重点专科项目 云南省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 2、学科带头人: 具有正高级职称 具有高级职称 3、学科骨干: 高级职称人员 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 4、单项否决: 学科带头人或科主任实行技术垄断的 不能具备3个以上亚专科的

  4. 云南省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儿科评分标准(试行)云南省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儿科评分标准(试行) • 本标准分五个部分,实行量化千分制, 一、基础条件 (1-4方面) 14条 29点 100分 二、医疗技术队伍 (5-10方面) 16条 49点 200分 三、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 (11-16方面) 19条 23点 400分 四、医疗质量状况 (17-19方面) 17条 18点 200分 五、科研与教学 (20-27方面) 15条 15点 100分 5个部分,27个方面,83条 134评分点 1000分

  5. 云南省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申报书 第一部分 专科整体实力情况 一、基本信息 二、专科基础条件 三、医疗技术队伍 四、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 五、医疗质量状况 六、科研与教学

  6. 第二部分 专科发展目标 专科未来五年的发展目标(包括专科医疗服务能力、医疗质量管理、人才队伍建设、临床技术发展、辐射作用的发挥等) 第三部分 项目设计 一、项目设计简介 二、项目先进性、可行性 三、项目规划 四、项目实施需解决的关键问题 五、项目负责人承诺

  7. 一、基础条件(100)-1 1、发展环境(10) 1)医院专科建设发展规划(5分) 专科建设管理的组织完善(2分);规划的合理性(2分);执行效果(1分) 基础数据占50%,达到的目标占20%,建设过程占30%。

  8. 一、基础条件(100)-2 2)医院有扶持专科建设的政策或措施(5分) • 政策、措施齐全,得满分;政策措施不完善或不得力,酌情扣分;无明确的政策或措施不得分,不落实不得分

  9. 一、基础条件(100)-3 2、专科规模(30) 4)独立单元,科室布局合理(10分) 专科设置符合相关标准(6分);科室标识规范、清楚。(4分) 5)床位数△ (10分) 至少有1个护理单元,床位总数30张,得6分;每增加10张床加2分,10分后不再加分。人员配置符合专科相关标准。

  10. 一、基础条件(100)-4 6)每张病床净使用面积≥6平方米(业务用房不包括辅助用房) (10分) ≥6平方米得10分;每减少1平方米扣5分;少于4平方米不得分

  11. 一、基础条件(100)-5 3、支撑条件(30) 7)相关科室能够满足专科发展需要△ (10分) 医技科室(5分);辅助治疗能力(5分) 8)医疗设备能满足专科开展全部技术项目需要,具有先进性和适宜性△ (10分) 满足需要(5分);医疗设备的先进性(3分);医疗设备的适宜性(2分) 9)医院对专科经费投入情况 (10分) 评估前5年投入≥100万元得10分,每少10万元减1分;未专款专用的不得分。

  12. 一、基础条件(100)-6 4、科室管理(30) 10)科室有详细的发展规划及具体实施计划(5分) 有科室规划及具体实施计划(2分);计划现实合理(1分);有落实的措施(2分) 11)病区整洁,管理有序(5分) 病区整洁(1分);管理制度落实到位(2分);各项工作合理有序(2分)

  13. 一、基础条件(100)-7 12)依法执业,落实医疗核心制度(5分) 医疗核心制度在内的规章制度健全(2分);依法执业(3分) 13)遵守诊疗技术操作规范(7分) 有诊疗技术操作规范(2分);操作规范执行到位(5分),执行不到位,酌情扣分

  14. 一、基础条件(100)-8 14)科室有质量管理方案和有风险防范预案,并组织落实(5分) 有质量安全保障方案(3分);落实情况(2分) 15)岗位职责明确,行业作风优良,科室人员团结协作,有良好的医德医风(3分) 岗位职责明确(1分);科室文化良好(1分);重大医疗项目的全科参与情况(1分)

  15. 云南省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儿科评分标准(试行)云南省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儿科评分标准(试行) • 本标准分五个部分,实行量化千分制, 一、基础条件 (1-4方面) 14条 29点 100分 二、医疗技术队伍 (5-10方面) 16条 49点 200分 三、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 (11-16方面) 19条 23点 400分 四、医疗质量状况 (17-19方面) 17条 18点 200分 五、科研与教学 (20-27方面) 15条 15点 100分 5个部分,27个方面,83条 134评分点 1000分

  16. 二、医疗技术队伍(200)-1 5、技术团队(30) 16)整体实力△(30分) 在岗医护人员配备满足工作及发展需要,形成技术团队,处理疑难重症能力强(10分); 各级医师能够掌握相应技术(10分); 对中青年医师进行科室核心技术的培养和锻炼(10分) 学科带头人或科主任实行技术垄断的,单项否决

  17. 二、医疗技术队伍(200)-2 6、学科带头人(40) 17)学术地位△ (5分) 正高专业技术职称(3分);副高专业技术职称(2分);省级学术委员任职(1分);省级期刊任职(1分)

  18. 二、医疗技术队伍(200)-3 18)临床能力△ (30分) 能够掌握代表本专业省级先进水平的技术(10分); 具有本专业疑难病种的较高的诊治能力,诊疗效果好(10分); 近5年主持开展省级新技术新业务1项以上得2分,每增加一项加1分,总分4分;年主持科内专科查房30次以上(2分); 年应邀参加同级医院间疑难危重病例重大会诊次数10次以上(4分)

  19. 二、医疗技术队伍(200)-4 19)教学科研水平△ (5分) 评估前五年:指导毕业本科生5名以上(1分); 承担在研省级课题1项以上(2分); 国家级核心期刊收录临床方向论著2篇(1分); 获得省级或州市级科研成果三等奖1项以上(1分)

  20. 二、医疗技术队伍(200)-5 7、学科骨干(60) 20)数量△(20分) 有明确的至少3个亚专业或学组(每个学组3分) 每个学组的骨干人员正高专业技术职称(3分)副高专业技术职称(2分),中职1分 学科有硕士及以上学位者,加2分。 总分不能超20分。 21)学术地位△(5分) 任省级学术团体委员5分,州市级4分。

  21. 二、医疗技术队伍(200)-6 22)临床能力△(30分) 能够掌握代表本专业省级先进水平的技术(10分) 具有本专业疑难病种的较高的诊治能力,诊疗效果好(6分) 有技术水平持续提高的制度保障(4分), 近5年主持开展新技术新业务1项以上得2分,每增加一项加1分,总分4分; 年主持科内专科查房30次以上(2分);年应邀参加同级医院间疑难危重病例重大会诊次数10次以上(4分)

  22. 二、医疗技术队伍(200)-7 23)教学科研水平△ (5分) 评估前五年:指导毕业本科生1名以上(1分) 承担在研省级课题1项以上(1分) 国家级核心期刊收录临床方向论著1篇(2分) 获得省级或州市级科研成果三等奖1项以上(1分)

  23. 二、医疗技术队伍(200)-8 8、医师队伍(30) 24)年龄结构(10分) 年龄结构合理,能满足可持续发展需要得满分;不达标,酌情扣分 25)学历结构△ (10分) 本科生学历人员比例≥60%,得满分;每减少10%扣1分。 26)职称结构△ (10分) 各级人员比例可上下浮动10%范围,酌情打分

  24. 二、医疗技术队伍(200)-9 9、护士队伍(20) 27)人员数量、年龄结构、学历结构△(10分) 依据各病房(病区)护理工作量和患者病情配置护士,病房实际收治患者数与病房护士数的比例应当≥1:0.4,(5分) 年龄结构合理,中高级职称比例≥40%,大专以上学历50%,本科以上20%。(5分)

  25. 二、医疗技术队伍(200)-10 28)护士长能力(5分) 护士长从事本专科护理工作年限≥5年,学历大专以上,主管护师以上职称(3分) 经过护理管理培训以及专科护理培训3个月以上(2分)

  26. 二、医疗技术队伍(200)-11 29)护理专科业务培训及能力(5分) • 每月组织专科护理业务培训不少于1次(1分) • 有护士分层次培养计划,满足岗位需求并落实到位(1分) • 对护理技术提高有具体措施,如建有护士培训基地、技能培训室、示教室等(1分) • 培训计划有计划、实施、考核、评价,满足岗位需求(1分) • 能承担中专以上护理专业实习生临床带教及一级以上医院进修的能力(1分)

  27. 二、医疗技术队伍(200)-12 10、人才培养(20) 30)有专科人员培训计划并保证落实(10分) 培养方向明确(5分);规划合理(2分);落实到位(3分) 31)进修学习情况(10分) 全科人员继续教育达标率100%(5分);每年2人次以上参加进修培训(5分)

  28. 云南省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儿科评分标准(试行)云南省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儿科评分标准(试行) • 本标准分五个部分,实行量化千分制, 一、基础条件 (1-4方面) 14条 29点 100分 二、医疗技术队伍 (5-10方面) 16条 49点 200分 三、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 (11-16方面) 19条 23点 400分 四、医疗质量状况 (17-19方面) 17条 18点 200分 五、科研与教学 (20-27方面) 15条 15点 100分 5个部分,27个方面,83条 134评分点 1000分

  29. 三、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 (400)-1 11 总体水平(90) 32)常规诊疗技术应用△ (10分) • 医院能够开展儿童下列常规临床技术项目,每项得2分: • 溶血换血 • 机械通气 • 儿童纤维气管镜 • 肺功能检测 • 儿童肝穿刺活检 • 儿童消化内镜 • 心脏组织多普勒成像技术 • 直立倾斜试验9.心导管介入诊断治疗技术 • 动态-视频脑电监测技术

  30. 三、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 (400)-2 • 神经康复治疗 • 肾活检穿刺 • 血液净化(血液透析或腹膜透析) • 连续性肾脏替代治疗15.亚低温脑保护 • 睡眠呼吸障碍诊治技术 • 垂体内分泌功能刺激试验 • 遗传代谢病色谱质谱筛查诊断技术 • 药物浓度监测 • 异基因骨髓移植技术 • 白血病MICM分型技术 • 外周血淋巴细胞染色体核型

  31. 三、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 (400)-3 33)儿科整体实力(50分) • 需多学科参与的病种的诊疗数量和水平(见附件),能够覆盖的病种(30分) • 诊疗数量和水平(20分)

  32. 三、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 (400)-4 34)平均年出院人数△(5分) 30人/床/年得5分,每少2人/床/年扣1分 35)平均年门诊人次△(5分) 800人/床/年得5分每少100人/床/年扣1分 36)平均住院日△(5分) 平均住院日10天多1天扣0.5分 37)疑难病例比例△ (15分) 疑难病例≥20%得满分;每下降1%扣1分;低于10%不得分

  33. 三、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 (400)-5 12、亚专科建设(20) 38)亚专科与专科发展适应性△ (20分) • 必须具有下列亚专业中的三个以上亚专业得10分,不达标0分:新生儿、呼吸、消化、心血管、神经、内分泌、肾脏、遗传代谢、血液、免疫、感染、重症医学 • 3个以上亚专业的人员梯队合理,得10分;少1项,扣1分。 • 不能具备3个以上亚专科的一票否决

  34. 三、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 (400)-6 13、技术特色(60) 39)技术特色和先进性△ (60分) 能开展的反映儿科综合实力的先进技术的数量(见附件)(20分) 评估其中4项技术,单项技术的先进性(须独立完成),在国内先进,省内领先(6分) 单项技术的成熟度(4分)

  35. 三、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 (400)-7 14、诊治能力(130) 40)能否独立诊治儿科主要病种△(10分) • 能够独立诊治《临床诊疗指南》中规定的病种,至少具有20种得满分,少1种扣1分。 • 病种包括:肥胖、佝偻病、营养不良、肺透明膜病、HIE、新生儿黄疸、败血症、中枢神经系统感染、wilson病、少年类风关、川崎病、SLE、结核、重症肺炎、支气管哮喘、慢性腹泻病、消化性溃疡、炎症性肠病、先天性心脏病、心肌炎、心力衰竭、肾炎、肾病综合征、肾功能衰竭、再生障碍性贫血、出血、白血病、脑性瘫痪、癫痫、重症肌无力、性早熟、糖尿病、生长激素缺乏症、先天性甲低、心跳呼吸骤停、中毒、休克、昏迷、ARDS。

  36. 三、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 (400)-8 41)疑难病种诊治能力△(60分) 根据医院收治疑难病种总体情况以及诊疗方案合理性,核心技术应用合理性,诊疗效果(综合好转率、死亡率、并发症或合并症发生率判断)等打分 医院报告上一年度需多专业参与的疑难病种的收治总体情况,并介绍1-2个特色病例(20分),医院提供5份反应本院最高诊疗水平的疑难病种病历(20分),抽查另外5份本标准第11项中所列疑难病种的病历(20分) 疑难病种由医院确定

  37. 三、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 (400)-9 42)危重症诊治能力△ (60分) 根据医院收治危重病例总体情况,以及病例诊疗方案合理性,核心技术应用合理性,诊疗效果(综合好转率、死亡率、并发症或合并症发生率判断)等打分 医院报告上一年度危重症病例的收治总体情况,并介绍1-2个特色病例(20分),医院提供5份反应本院最高诊疗水平的危重病种病历(20分),抽查另外5份危重病病历(20分) 危重症病例由医院确定

  38. 三、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 (400)-10 15、创新能力(60) 43)创新项目的数量△(10分) 近五年均有创新项目,带动诊疗技术水平不断提高得满分,创新项目少,临床诊疗水平停滞不前,酌情扣分. 创新项目包括本院在疾病诊疗方面的新理念,新技术,新方法等。

  39. 三、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 (400)-11 44)创新水平△(40分) 2项创新项目(各20分),综合其先进性和临床应用情况,综合评分打分 45)创新项目的临床转化能力 (10分) 创新项目的临床转化能力强,得满分;不达标,酌情扣分

  40. 三、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 (400)-12 16、辐射能力(40) 46)年出院患者中县域外患者比例(8分) 年出院患者中县域外患者比例≥25%,或州市外患者比例≥20%得满分;不达标,酌情扣分 47)进修医师来源情况(8分) 来源于二级医院进修医师比例≥30%,得满分;10%-30%,得4分;10%以下,不得分 48)对其它医院技术帮建情况(8分) 年度帮扶医院数量超过3家(4分);帮扶主要内容反映本院相应技术水平(4分)

  41. 三、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 (400)-13 49) 技术推广情况(8分)查有关资料(纳入卫生行政部门技术推广项目目录数量;举办技术推广培训班情况)酌情打分 • 每年参加院外会诊次数 (8分) 根据专科规模和医师状况,酌情打分

  42. 云南省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儿科评分标准(试行)云南省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儿科评分标准(试行) • 本标准分五个部分,实行量化千分制, 一、基础条件 (1-4方面) 14条 29点 100分 二、医疗技术队伍 (5-10方面) 16条 49点 200分 三、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 (11-16方面) 19条 23点 400分 四、医疗质量状况 (17-19方面) 17条 18点 200分 五、科研与教学 (20-27方面) 15条 15点 100分 5个部分,27个方面,83条 134评分点 1000分

  43. 四、医疗质量状况(200)-1 17、质量概况(60) 51) 合理检查(20分) 抽查10份住院病历,检查项目是否合理 有一项次不合理扣2分

  44. 四、医疗质量状况(200)-2 52) 合理用药(20分) 抽查10份住院病历,检查用药是否合理,包括项目:用药适应症是否明确、预防应用抗菌素合理性、联合应用抗菌素正确性、有无药物配伍禁忌、是否结合临床治疗效果并根据药敏实验使用抗菌素、有否重复用药,具体按《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判定 • 有一项次不合理扣2分

  45. 四、医疗质量状况(200)-3 53) 病人满意度调查(10分) 现场调查20名病人(10名看完门诊的病人、10名住院病人),电话调查已出院10名病人 满意度≥90%得满分,每下降1%扣1分;低于80%不得分

  46. 四、医疗质量状况(200)-4 54) 尊重和维护患者的权益,医患关系和谐(10分) • 抽查10份出院病历,了解手术、麻醉、输血、有创诊疗操作、药物临床实验、手术中特殊医疗器械使用、医疗器械临床实验前、假体植入等是否获得患者或其代理人书面知情同意;随机抽查5名住院患者,了解医患沟通情况 • 一例未履行知情同意不得分;一名患者不了解相关情况扣5分

  47. 四、医疗质量状况(200)-5 18、病区质量(110) 55) 手术前后诊断符合率(5分) ≥95%,得满分;不达标,酌情扣分 56) 临床主要诊断、病理诊断符合率(5分) ≥70%,得满分;不开展,不得分 57) 诊疗效果(20分) 每个病例4分:诊断治疗处置得当,得满分;否则酌情扣分 58) 疑难病例讨论质量(20分) 每个病例4分:病例讨论全面,水平高,得满分;否则酌情扣分 59) 甲级病案率(10分) 甲级病案率≥90%得满分,每降1%,扣2分,有丙级病历不得分

  48. 四、医疗质量状况(200)-6 60) 出院患者随访及治疗效果评价结果(5分) 建立患者随访制度,重点病种的出院患者随访率≥50%,得满分;不达标,酌情扣分 61) 择期手术患者术前平均住院日(5分) 根据专业情况,酌情打分 62) 建立并实施专科分级护理质量标准(10分)无标准不得分;1人不熟悉即不得分

  49. 四、医疗质量状况(200)-7 63) 基础护理合格率(10分) ≥95%得满分,每下降1%,扣2分;低于90%,不得分 64) 危重患者护理合格率(10分) ≥95%得满分,每下降1%,扣2分;低于90%,不得分 65) 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相关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 (10分) 制度健全,落实到位,得10分,不达标,酌情递减

  50. 四、医疗质量状况(200)-8 19、门诊质量(30) 66) 专家出门诊情况(10分) 高级职称人员出门诊每周至少出2次,得满分;不达标,酌情扣分 67) 入出院诊断符合率(10分) ≥95%,得满分;不达标,酌情扣分 68) 门诊患者中预约患者的比例 (10分)≥10%,得满分;不达标,酌情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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