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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 年提升计划支持项目验收工作安排.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 2 年 4 月. 一、主要内容 二、任务分工 三、进度安排 四、后续问题处理 五、注意事项. 一、主要内容. 市经信委各专业处室按照 《 监督验收办法 》 有关规定,组织开展 2011 年度提升计划支持项目验收工作。内容包括: 1 、 成立项目验收组 ; 2 、 收集、审查验收资料 ; 3 、 进行现场查验并召开验收会,出具验收意见 ; 4 、 向项目承担单位反馈验收意见 ; 5 、 处理验收不合格 项目 。. 二、任务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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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提升计划支持项目验收工作安排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2年4月
一、主要内容 二、任务分工 三、进度安排 四、后续问题处理 五、注意事项
一、主要内容 市经信委各专业处室按照《监督验收办法》有关规定,组织开展2011年度提升计划支持项目验收工作。内容包括:1、成立项目验收组;2、收集、审查验收资料; 3、进行现场查验并召开验收会,出具验收意见; 4、向项目承担单位反馈验收意见; 5、处理验收不合格项目。
二、任务分工 各专业处室:按照任务分工负责分管项目验收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提升办、规划处:协助各专业处室开展项目验收,负责与市财政局的协调工作,负责验收工作情况汇总。 监察处:负责监督项目验收工作。
三、进度安排 第一阶段(4月25日前):验收申请第二阶段(5月15日前):验收材料初审第三阶段(6月25日前):审查验收第四阶段(6月30日前):批复验收结果
四、后续问题处理 对验收结果为“需要重新验收”的项目,项目承担单位应在接到通知的30个工作日内,最迟于2012年7月31日前提出重新验收申请,市经信委根据项目具体情况重新开展验收手续。对验收结果为“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项目承担单位在接到通知的3个月内进行整改,最迟于9月30日前再次提出验收申请。
五、注意事项 一、严格执行相关法律规章制度。二、合理安排工作进度。三、 2011年未完成的项目,要及时报送延期申请。四、原则上前两年未按期验收完毕的项目,该单位2012年的申报项目不能通过初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