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殯葬設施委外經營經驗分享 南投縣立南投殯儀館委外經營作業簡報. 報告人 南投縣政府民政處自治事業科 科長莊栢椿. 簡報大綱. 前言 南投縣政府民政處組織 南投縣立殯儀館設施與改善 委外經營之法令依據 歷年委外經營簡介 委外經營流程 委外經營所遭遇之問題與解決之道 結論. 前言. 南投縣立南投殯儀館(以下簡稱本館)自民國 70 年 11 月落成啟用,初期係委託本縣合作社聯合社經營管理,由於當時民眾對於到殯儀館辦理治喪事宜之風氣未開,以致使用率偏低,造成入不敷出情況,遂由南投縣政府(以下簡稱本府)以每年新臺幣 60 萬元補助該合作社挹注虧損,才能勉強維持營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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殯葬設施委外經營經驗分享南投縣立南投殯儀館委外經營作業簡報殯葬設施委外經營經驗分享南投縣立南投殯儀館委外經營作業簡報 報告人 南投縣政府民政處自治事業科 科長莊栢椿
簡報大綱 • 前言 • 南投縣政府民政處組織 • 南投縣立殯儀館設施與改善 • 委外經營之法令依據 • 歷年委外經營簡介 • 委外經營流程 • 委外經營所遭遇之問題與解決之道 • 結論
前言 • 南投縣立南投殯儀館(以下簡稱本館)自民國70年11月落成啟用,初期係委託本縣合作社聯合社經營管理,由於當時民眾對於到殯儀館辦理治喪事宜之風氣未開,以致使用率偏低,造成入不敷出情況,遂由南投縣政府(以下簡稱本府)以每年新臺幣60萬元補助該合作社挹注虧損,才能勉強維持營運。 • 自77年起,本府研議改採委外方式經營迄今,經經營業者引進企業化經營管理理念,加強服務品質與革新殯葬陋習,及不斷提升殯儀館服務品質,頗獲喪親家屬肯定與好評,並能撙節政府支出暨增加政府財源,及有效達成該館公共服務品質及效益。以公平、公開、合理、客觀的招標方式,獲致委託者(本府)、受託者(廠商)及使用者(民眾)三方皆蒙其利之目標。
位置 • 本館位於南投市區邊陲,依偎八卦山脈而立,俯瞰南投市區,距離國道3號高速公路南投交流道約3公里,交通便利,鄰避性佳,佔地11,547.48平方公尺。外觀為一宮殿式建築,雕龍畫棟,古色古香,館區環境優美,花木扶疏,簡約而不失雅致。
96年度辦理殯儀館修繕工程 • 本館70年10月竣工迄今已近27年,相關設施未符合現代需求,亟需改善,以符合消防及建管相關規定及營造館區整體環境美觀。 • 96年度利用經營廠商繳付之建設經費,動支270萬元辦理殯儀館修繕工程。 • 主要改善項目如下: 1、無障礙設施。 2、消防設備更新。 3、廁所更新。 4、鋁門及鋁窗更新。 5、水塔打除。
歷年委外經營簡介 • 民國70年11月落成啟用 • 初期委託本縣合作社經營 • 77年起委託民間經營─採最高價決標 • 89年度由本府社會局移撥民政局接管 • 92年度委託經營1年─採最有利標決標 • 93年度委託經營2年─採最有利標決標 • 96年度委託經營2年─採最高價決標
適用法令依據 • 殯葬管理條例第20條第2項。 • 政府採購法第99條及其施行細則第109條第1項第 1款。 • 「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推動業務委託民間辦理實施要點」,行政院民國92年4月24日院授人力字第0920053601號函修正。 • 國有非公用財產委託經營實施要點。
委外經營流程 • 擬提本館委託經營案(契約書草案),簽請縣長核准辦理。 • 將本館委託經營案,送請縣議會審議。 • 將招標文件(招標方式、契約書及投標須知),簽請縣長核准辦理。 • 公告招標、決標。 • 簽約。 • 監督得標廠商經營管理事項及是否依契約書條款規定履約確實執行。
鼓勵廠商研提創新措施 • 委託經營契約中訂定:「廠商經營期間基於公共利益、提升殯葬服務品質,在不違反本契約規定之範圍內,得研提具體有助於公眾利益之創新措施、計畫或方案送機關審核。機關得依廠商研提之創新措施、計畫或方案為適當之決定,並經審核通過後據以實施。」以提供經營廠商經營彈性。
創新與貼心的服務 • 廠商於於甲級、乙級奠禮堂各1間、丙級奠禮堂2間及祭拜室12間依各該空間無償設置神龕式靈堂1座,所有權歸廠商,免費提供喪親家屬使用。
委外經營遭遇困難與解決之道 • 決標方式之更張 1.採「適用最有利標決標」或「準用最有利標決標」。 2.採「最高標廠商」為決標原則 。 • 委託經營年限之兩難 1.委託經營年限2年。 2.委託經營3至5年。 • 民意機關及利益團體要求本府收回自營壓力。
結語 • 本館委外經營,開創禮廳設置神龕首例,免費提供喪親家屬使用之創新作法,委外績效卓著。96年度獲行政院人事行政局指定撰寫委外經營案例分享報告,提供該局彙編「建構政府與民間夥伴關係推動實例暨契約參考手冊」,俾利全國各機關推動業務參考,具公立殯葬設施委外經營重要指標意義。 • 殯葬管理條例第5條規定,縣為殯儀館、火化場主管機關,本縣轄內尚有臺灣省政府設置之「中興厚德殯儀館」(營運中)及南投縣名間鄉公所設置之「南投縣名間鄉立殯儀館」(已啟用惟尚未營運),惟就其設施規模、人力等,尚不足應付緊急災害事件。
舉凡天災或意外而造成民眾罹難事件,本館均發揮重要功能,並應變處理得宜,諸如1999年9月21日地震、2006年10月2日大陸旅行團車禍事件、2007年5月20日臺北旅行團天梯車禍事件,在經營廠商全力協助及本府監督、行政指導下,均能獲致圓滿,讓往生者能安靜、肅穆的走完人生最後旅程,讓喪親家屬安心、放心、平靜的處理殯葬事宜。舉凡天災或意外而造成民眾罹難事件,本館均發揮重要功能,並應變處理得宜,諸如1999年9月21日地震、2006年10月2日大陸旅行團車禍事件、2007年5月20日臺北旅行團天梯車禍事件,在經營廠商全力協助及本府監督、行政指導下,均能獲致圓滿,讓往生者能安靜、肅穆的走完人生最後旅程,讓喪親家屬安心、放心、平靜的處理殯葬事宜。 為不斷提升本縣殯葬文化與服務品質,開創優質的殯葬環境,本府將積極調整政府角色及職能,引領殯葬設施委外經營趨勢,在保障公有財產及維護縣民權益的原則下,導入創新及互惠的「委託經營契約條款」,讓「政府」與「民間」共存共榮,以彰顯政府存在的價值。
展望未來,為致力型塑本縣殯葬新文化,本府將繼續善用民間資源活力,提升公共服務效率及品質,使喪親家屬樂於選擇本館辦理殯葬禮儀服務,以期導正殯葬陋俗,革新社會風氣及結合殯葬服務業之創新升級,進而提升全縣殯葬文化符合環保並永續經營的殯葬服務品質,為本府未來努力的目標。展望未來,為致力型塑本縣殯葬新文化,本府將繼續善用民間資源活力,提升公共服務效率及品質,使喪親家屬樂於選擇本館辦理殯葬禮儀服務,以期導正殯葬陋俗,革新社會風氣及結合殯葬服務業之創新升級,進而提升全縣殯葬文化符合環保並永續經營的殯葬服務品質,為本府未來努力的目標。
簡報結束 謝謝指教,並祝勛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