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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期 負債. Chapter 12. 1. 長期金融負債如何採用攤銷後 成本之方法。 2. 發行公司債之會計處理。 3. 發行長期應付票據之會計處理。 4. 除列金融負債之要件。 5. 金融負債除列之會計處理。 6. 債務協商時,有無重大差異之 會計處理。 7. 金融負債採用公允價值選項之 功用及爭議 。 8. 金融資產與金融負債何時互抵 及其目的。. 企業如果有長期貸款時,會計處理為何? 企業清償貸款時,會計處理為何? 企業若向銀行申請債務協商獲得同意時,是否視為舊債務已消滅並同時認列新債務?還是應視為舊債務之延續?判斷依據為何?. 長期負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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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期負債 Chapter 12
1.長期金融負債如何採用攤銷後 成本之方法。 2.發行公司債之會計處理。 3.發行長期應付票據之會計處理。 4.除列金融負債之要件。 5.金融負債除列之會計處理。 6.債務協商時,有無重大差異之 會計處理。 7.金融負債採用公允價值選項之 功用及爭議。 8.金融資產與金融負債何時互抵 及其目的。
企業如果有長期貸款時,會計處理為何? • 企業清償貸款時,會計處理為何? • 企業若向銀行申請債務協商獲得同意時,是否視為舊債務已消滅並同時認列新債務?還是應視為舊債務之延續?判斷依據為何?
長期負債 應付公司債 長期應付票據 負債除列 (清償) 公允價值 之選擇 金融資產與金融負債互抵 • 公司債種類 • 發行固定利率債券 • 發行利率逐 期增加債券 • 兩付息日之間發行 • 取得財產、商品或勞 • 分期清償 • 提前清償及買回權 • 現金清償 • 非現金清償 • 發行權益證券清償 • 簽訂新約或修改條件 • 功用 • 爭議 • 目的 • 條件
12.1 金融負債之會計處理 • 定義:企業僅於成為金融負債合約條款的一方時,始應於資產負債表認列該金融負債。 • 金融負債如須於12個月內清償者,應分類為流動負債;反之,若須超過12個月才須清償者,則為本章討論之長期負債。 。 • 金融負債認列與衡量,企業有兩種方法可供選擇: 1.攤銷後成本。 2.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12.2 應付公司債 • 定義:公司債係企業在資本市場直接發行債券給投資人,以籌措長期資金,並依公司債發行期間,按期支付利息及本金。 • 公司債之種類: • 企業亦可嵌入其他衍生工具(如轉換權、買回權或賣回權等)於公司債,以利用這些複合工具或混合工具所帶來降低資金成本或增加資金彈性之優點。
混合工具及複合工具 • 依據IFRS之定義: • 複合工具:係專指對發行人而言,有嵌入權益特性衍生工具於主契約中之金融工具,如可轉換公司債(對發行人而言)。 • 混合工具:係指有嵌入衍生工具(但不包括具權益特性之工具)於主契約中之金融工具,如可買回公司債及可賣回公司債。可轉換公司債,對投資人而言也是混合工具。
釋例 12-1應付公司債-固定利率公司債(攤銷後成本) 大方公司於X0年12月31日,發行三年期的公司債以籌措資金,面額$10,000、票面利率12%,每年12月31日付息一次,假定與該債券同信用等級的市場利率為9.9%,則該公司債的公允價值為$10,523,大方公司為了發行公司債支付直接交易成本$26,合計淨收取現金$10,497(=$10,523 - $26)。試作大方公司所有相關分錄。 由於大方公司在發行債券時,另外支付了交易成本$26。大方公司採用攤銷後成本法,故該債券的原始帳面金額為$10,497。根據此一帳面金額可以去反推該債券的原始有效利率(r): 原始有效利率r = 10% 解析
釋例 12-1應付公司債-固定利率公司債(攤銷後成本) x0年12月31日,發行債券之分錄如下: x0/12/31現金 10,497 應付公司債10,000 應付公司債溢價 497
釋例 12-1應付公司債-固定利率公司債(攤銷後成本) x1及x2年12月31日分錄分別如下: x1/12/31x2/12/31 利息費用1,0501,035 應付公司債溢價 150165 現金1,2001,200 x3年12月31日,應付公司債到期,支付本金及最後一期利息之分錄如下: 應付公司債 10,000 利息費用 1,018 應付公司債溢價 182 現金 11,200
釋例 12-2 應付公司債-利率逐期上升之公司債(攤銷後成本) 加利公司於x0年12月31日,發行三年期的公司債以籌措資金,面額$10,000、第x1年、第x2年及第x3年之票面利率分別為9%、12%及15%,每年12月31日付息一次,在支付發行公司債之交易成本後,加利公司淨收取現金$10,450。 試作:加利公司所有相關分錄。 原始有效利率r = 10% 解析
釋例 12-2 應付公司債-利率逐期上升之公司債(攤銷後成本) x0/12/31 發行分錄 現金 10,450 應付公司債 10,000 應付公司債溢價($10,450 - $10,000) 450 x1/12/31 期末支付利息之 利息費用 1,045 現金 900 應付公司債溢價 ($1045 – 900) 145
釋例 12-2 應付公司債-利率逐期上升之公司債(攤銷後成本) x2/12/31 期末支付利息之分錄 利息費用 1,060 應付公司債溢價 140 現金 1,200 x3/12/31 期末支付利息及本金之分錄 利息費用 1,045 應付公司債 10,000 應付公司債溢價 455 現金 11,500
釋例 12-3 應付公司債-兩個付息日之間發行債券 大器公司於x1年4月1日發行到期日為x3年12月31日之公司債、面額為$10,000、票面利率為8%、每年12月31日付息,大器公司共收取$9,732 (含應計利息,並扣除發行之直接交易成本),公司採用攤銷後成本法,以有效利率法攤銷債券折溢價。 試作: 大器公司於x1年4月1日發行債券之分錄。 x1年12月31日支付利息之分錄。 x2年12月31日支付利息之分錄。
釋例 12-3 應付公司債-兩個付息日之間發行債券 先計算x1/1/1至x1/3/31之應計利息 = $10,000 x 8% x 3/12 = $200 取得債券之原始帳面金額(含交易成本) = $9,732 (收取價金減除交易成本)) - $200(應計利息) = $9,532。 因大器公司從發行公司債共收取$9,732(含應計利息,並扣除發行之直接交易成本),從發行至到期日的期間為2.75年,根據此一帳面金額可以去反推該債券的原始有效利率(r): 原始有效利率r = 10% 解析
釋例 12-3 應付公司債-兩個付息日之間發行債券 x1/4/1 發行分錄 現金 9,732 應付公司債折價($10,000 - $9,532) 468 應付公司債 10,000 應付利息 200 x1/12/31 期末支付利息之分錄 利息費用($9,732 x ((1.1)0.75- 1)) 721 應付利息 200 現金 ($10,000 x 8%) 800 應付公司債折價 ($721 – ($800 -$200)) 121 x2/12/31 期末支付利息之分錄 利息費用 (($9,532 + $121) x 10%) 965 現金 ($10,000 x 8%) 800 應付公司債折價 ($965 – $800) 165
12.3 長期應付票據 • 企業若發行長期應付票據,以取得現金、財產、商品或勞務時,若採用攤銷後成本法,原始認列時應按公允價值減除可直接歸屬之交易成本後之金額衡量。 • 若所收取對價為財產、商品及勞務,且其公允價值不易衡量時,應以用該長期應付票據折現後之現值做為衡量基礎,折現率應為企業發行該票據相同條件及信用等級之市場利率。
釋例 12-4分期還本之長期應付票據 合歡公司於x0年12月31日發行5年分期清償、總面額$100,000、票面利率為10%之應付票據,合歡公司每年12月31日須支付$26,380,以取得公允價值為$100,000之設備。 試作: 合歡公司x0年12月31日之分錄。 合歡公司x1年12月31日之分錄及該長期應付票據於資產負債表中之表達。
釋例 12-4分期還本之長期應付票據 解析 X0/12/31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100,000 長期應付票據100,000 X1/12/31長期應付票據16,380 利息費用10,000 現金26,380
12.4 金融負債除列 • 金融負債之除列規定比較直接,只要金融負債合約所載之義務已經消滅時(亦即當合約所載之義務履行、取消或到期),即能自資產負債表除列該負債。 • 債務人可採用下列方式,將金融負債(或其部分)消滅: 1.藉由償還債權人,而解除該負債。 2.藉由法律程序或債權人同意,而法定解除對負債之主要責任。 • 除列金融負債時,應將下列兩者之差額,認列為金融負債除列損益: 1.已消滅或移轉金融負債之帳面金額; 2.所支付的對價(包括任何移轉之非現金資產、發行股票或承擔之負債)。
12.4 金融負債除列 • 企業清償債務之方式,有下列方式可以進行:
12.4.1 現金清償 • 企業用現金清償金融負債是最常見的方式。如果金融負債係於到期時清償,且企業採用攤銷後成本法,則在除列該金融負債時,不會有除列損益產生,因為金融負債之折溢價在到期時會攤銷完畢。但是,如果企業在到期前清償,則會產生金融負債除列損益。
釋例 12-5自公開市場以市價提前買回公司債(發行人在發行時無買回權) x0年12月31日,金鋼公司發行面額$10,000,票面利率8%,5年期之公司債,每年12月31日付息一次,x2年12月31日該公司債之帳面金額$9,600(發行時之直接成本已納入考量)。 試作: 金鋼公司於x3年1月1日,以$10,300(含交易成本)提前買回全部公司債之分錄。 金鋼公司於x3年1月1日,以$6,180(含交易成本)提前買回面值$6,000公司債之分錄。
釋例 12-5自公開市場以市價提前買回公司債(發行人在發行時無買回權) 解析 x3年1月1日,以$10,300(含交易成本)提前買回全部公司債,故應予除列該負債。分錄如下: 應付公司債 10,000 除列金融負債損失700 現金10,300 應付公司債折價400 x3年1月1日,以$6,180(含交易成本)提前買回面值$6,000公司債,分錄如下: 應付公司債 6,000 除列金融負債損失 420 現金 6,180 應付公司債折價 240
12.4.2非現金資產清償 • 有時債務人會以非現金資產,去沖抵原先的債務。 • 若債權人同意接受債務人以非現金資產清償債務,債務人通常視為已處分該非現金資產,先認列其處分損益,然後再認列金融負債之除列利益。至於債權人則應以所收取資產之公允價值為入帳基礎,除列金融資產並認列除列損益。
釋例 12-6以非現金資產清償債務 X2年12月31日林森建設向中興銀行之銀行借款,其帳面金額為$10,000,雙方協商之後,林森建設將以其投資性不動產(帳面金額$8,000,公允價值$7,000),清償該銀行借款。假定中興銀行協商之前針對此放款已提列呆帳準備$500。 試作:林森建設及中興銀行相關之分錄。
釋例 12-6以非現金資產清償債務 解析 債務人: 處分投資性不動產損失($8,000 - $7,000) 1,000 投資性不動產1,000 銀行借款10,000 投資性不動產7,000 除列金融負債利益(債務重整利益) 3,000 債權人: 投資性不動產 7,000 備抵呆帳 500 金融資產除列損失2,500 放款10,000
12.4.3 發行權益工具清償 • 債務人:若所發行股票之公允價值能夠可靠衡量,則其與負債帳面金額之差額,應認列為除列金融負債損益。若股票之公允價值無法可靠衡量,則應以金融負債公允價值與帳面金額間之差額,認列金融負債除列利益。 • 債權人:優先考量以所收取股票之公允價值為入帳基礎,除列金融資產並認列除列損益。在收取股票公允價值無法可靠衡量的情況下,則應採用原金融資產之公允價值做為計算除列之基礎。
釋例 12-7以發行權益工具清償債務 X5年12月31日力捷公司向中興銀行之銀行借款,其帳面金額為$10,000,雙方協商之後,力捷公司將發行1,200股普通股給中興銀行(每股面值$10,公允價值$4),以清償該銀行借款。假定中興銀行協商之前針對此放款已提列呆帳準備$500,並將收取之股票做為持有供交易之投資。 試作:力捷公司及中興銀行相關之分錄。
釋例 12-7以發行權益工具清償債務 解析 債務人: 銀行借款10,000 資產公積—普通股股票溢價 7,200 普通股股本12,000 除列金融負債利益(債務重整利益) 5,200 債權人: 持有供交易之投資—股票4,800 備抵呆帳500 金融資產處分損失4,700 放款10,000
12.4.4 債務協商—簽訂新合約或修改條件 • 不論債務人是否有陷入財務危機,債務人時常與其債權人協商有關現有債務。例如,企業會利用利率下跌時,與銀行簽訂新借款合約,來償還舊借款合約(借新還舊)來降低利息負擔。 • 若債務人陷入財務危機無力清償到期本金及利息時,會向債權人申請債務協商,在債務協商時通常會提出下列條件: 1.將本金償還期間展延(展期); 2.調降借款利率;或, 3.調降本金或積欠利息之金額(打折)。
12.4.4 債務協商—簽訂新合約或修改條件 • 不論是簽定新借款合約,還是舊借款合約條款做修改,都需要判斷是否有產生重大差異,來決定會計處理之方法。 • 所謂「重大差異」,係指新合約條款之未來現金流量(含所收付之手續費)依原始有效利率折現後之現值,與原金融負債之剩餘現金流量所計算現值(通常為原帳面金額)間之差異若至少有10%,則其條款具實質差異。若差異小於10%,則應視為原金融負債之延續,不得除列原金融負債,並依新還款條件,重新計算有效利率。
12.4.4 債務協商—簽訂新合約或修改條件 圖12.1債務人債務協商之會計處理
減損vs.債務協商 • 債務人在陷入財務困境之初,債權人就應該要開始認列資產減損損失,例如提列呆帳費用。在債務協商成功之前,即使債權人認列減損,並不代表債權人已經放棄向債務人求償所有的本金及利息。 • 但是一旦債務協商成功,因為未來現金流量已重新議定,債權人若採用攤銷後成本法去衡量金融資產時,債權人應按原始有效利率繼續去評估減損,有時會認列更多呆帳費用,但有時反而會認列壞帳轉回利益。
力晶公司的債務重組 • 生產DRAM的力晶公司,由於經營績效不佳,連續多年虧損,已多次向債權銀行要求債務重新協商,並於2012年第1季財報中揭露有關債務協商之資訊。 • 從揭露可看出,力晶公司的現金及應收帳款已被銀行團監管,多數有價值資產不是設定質押,就是被要求儘速處分。實際上,力晶公司負債比率也高達91%,每股淨值只有$0.85,經營早已岌岌可危,可是銀行團也只能硬著頭皮,繼續同意將貸款持續展延下去。完全呼應凱因斯的名言:「如果你欠英格蘭銀行一千英鎊時,你是銀行的奴隸;但是當你欠英格蘭銀行一百萬英鎊時,就換成英格蘭銀行是你的奴隸。」
釋例 12-8債務協商(有重大差異) 力晶公司於x1年1月1日向中興銀行借款$10,000,利率固定為8%,每年底付息一次,該借款於x4年底到期。力晶公司計算該借款之有效利率為8%,並將其認列為「長期借款」。 隨後,力晶公司因營運情況不佳,財務開始出現困難,雖然尚無積欠利息,但仍向中興銀行申請債務協商。中興銀行於x3年1月1日同意將借款利率降為2%,到期日延至x5年底,到期本金只要清償$9,000。力晶公司支付中興銀行協商手續費$500。中興銀行在債務協商前,已提列相關備抵呆帳$300。 試作:力晶公司及中興銀行x3年之所有分錄。假定力晶公司在x3年1月1日借款之市場利率為15%。
釋例 12-8債務協商(有重大差異) 解析 力晶公司(債務人) 首先,先計算債務協商後之現金流量(含手續費),按原始有效利率(8%)折現後之現值: 再與金融負債之帳面金額($10,000)相比較,計算是否有重大差異: 因差異比率高達18.9%,故該借款之條款已有重大修改,力晶公司新借款之公允價值計算如下:
釋例 12-8債務協商(有重大差異) 力晶公司x3年1月1日,應作下列債務重整分錄: 銀行借款(原) 10,000 銀行借款折價($9,000-$6,329) 2,671 銀行借款(新) 9,000 現金500 債務重整利益3,171
釋例 12-8債務協商(有重大差異) 新的長期借款利率為15%,可得下列折價攤銷表: x3年12月31日,應作下列利息支出分錄: 利息費用949 現金180 銀行借款折價769
釋例 12-8債務協商(有重大差異) 中興銀行(債權人) 中興銀行先計算債務協商後之現金流量(含手續費收入),按原始有效利率(8%)折現後之現值: 中興銀行x3年1月1日,應作下列債務協商分錄: 現金 500 呆帳費用 1,592 放款 ($10,000-$9,000) 1,000 備抵呆帳($500+$1,592-$1,000) 1,092
釋例 12-8債務協商(有重大差異) 放款之帳面金額=$7,608,原始有效利率為8%,故可得下列折價攤銷表: 中興銀行x3年12月31日,應作下列利息收入分錄: 現金 180 備抵呆帳429 利息收入609
釋例 12-9債務協商(無重大差異) 沿釋例12-8,假定中興銀行於x3年1月1日同意將借款利率降為4%,到期日延至x5年底,到期本金仍須清償$10,000。力晶公司支付中興銀行協商手續費$500。 中興銀行在債務協商前,已提列相關備抵呆帳$300。 試作:力晶公司及中興銀行x3年之所有分錄。假定力晶在x3年1月1日借款之市場利率為15%。
釋例 12-9債務協商(無重大差異) 解析 力晶公司(債務人) 首先,先計算債務協商後之現金流量(含手續費),按原始有效利率(8%)折現後之現值: 再與金融負債之帳面金額($10,000)相比較,計算是否有重大差異: 因差異比率只有5.31%,故該借款之條款條件並無重大修改,力晶公司此時依新還款條件,重新計算該合約之新有效利率,如下: 有效利率 r=5.865%。
釋例 12-9債務協商(無重大差異) 力晶公司x3年1月1日,應作下列債務重整分錄: 銀行借款折價 500 現金 500 力晶公司x3年12月31日,應作下列利息支出分錄: 利息費用557 現金 400 銀行借款折價 157
釋例 12-9債務協商(無重大差異) 中興銀行(債權人) 不論債務協商之條款有無重大差異,債權人之會計處理是相同的。因此,中興銀行先計算債務協商後之現金流量(含手續費收入),按原始有效利率(8%)折現後之現值: 中興銀行x3年1月1日,應作下列債務協商分錄: 現金 500 呆帳費用 231 備抵呆帳 731
釋例 12-9債務協商(無重大差異) 中興銀行x3年12月31日,應作下列利息收入分錄: 現金 400 備抵呆帳318 利息收入 718
12.5 金融負債係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 金融負債必須在符合下列條件之一時,始能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FV-PL): 1. 符合持有供交易定義者,須強制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持有供交易之金融負債,包括: (a) 非作為避險工具處理之衍生負債; (b) 企業融券賣出(即借入他人證券先予以出售)所產生未來有 補券(買回該借入金融資產)之義務; (c) 金融負債於發生時即意圖於短期內將其再買回者(例如,發 行人依據其公允價值變動可能於短期內再買回之債務工 具);及 (d) 金融負債屬合併管理之可辨認金融工具組合之一部分,且 有近期該組合為短期獲利之操作型態之書面證據。
12.5 金融負債係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2. 金融負債若不符合前述持有供交易之定義時,惟有下列情況之一時,始得指定該金融負債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a.係屬混合工具,企業通常可指定整體混合工具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除非: (1) 嵌入式衍生工具並未重大修改合約原規定之現金流量;或 (2) 當首次考量類似混合工具時,僅稍加分析或無須分析即明顯可知嵌入式衍生工具之分離係被禁止。 b.一組金融負債或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係依書面之風險管理或投資策略,以公允價值基礎管理並評估其績效,且有關該組資訊有提供給主要管理階層。或, c.該指定可消除或重大減少「會計配比不當」,亦即若不指定將會因採用不同基礎衡量資產或負債,或認列其利益及損失而產生之衡量或認列之不一致。
釋例 12-10 指定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 民生公司於x0年12月31日發行三年期的公司債,為消除會計配比不當,民生公司將其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面額$10,000、票面利率8%,每年12月31日付息一次,發行公司債取得的價金$9,503,民生公司另外支付了直接交易成本$100,合計得到現金$9,403。民生公司將直接交易成本做為當期費用,該公司債之原始有效利率為10%。(因交易成本已認列為費用,該原始有效利率不考量交易成本) x1年12月31日,該債券期末公允價值為$9,700。 x2年1月1日,以$9,700買回。 試作:民生公司相關分錄(假定公司有攤銷債券折溢價)。
釋例 12-10 指定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 解析 X0年12月31日民生公司分錄如下: 現金 9,403 手續費100 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9,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