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 likes | 606 Views
住宿和餐饮业年定报制度 企业培训课件. 越秀区统计局 2014 年 1 月. 主 要 内 容. 制度总说明 年定报需填报的报表、统计范围及上报时间 年定报各表填报要求 如何网上填报年定报各表. 第一部分 制度总说明. 制度总说明( P2-P4 ). (一)制度制定的目的和依据 (二)制度的性质 (三)普查告知、统计法律事务告知 (四)制度的统计范围 (五)调查内容 (六)数据采集 (七)报表的组织实施方式 (八)本制度由广州市统计局贸易外经处负责解释 (九)广州市及各区(县级市)统计局联系方式 数据采集平台地址.
E N D
住宿和餐饮业年定报制度企业培训课件 越秀区统计局 2014年1月
主 要 内 容 • 制度总说明 • 年定报需填报的报表、统计范围及上报时间 • 年定报各表填报要求 • 如何网上填报年定报各表
制度总说明(P2-P4) (一)制度制定的目的和依据 (二)制度的性质 (三)普查告知、统计法律事务告知 (四)制度的统计范围 (五)调查内容 (六)数据采集 (七)报表的组织实施方式 (八)本制度由广州市统计局贸易外经处负责解释 (九)广州市及各区(县级市)统计局联系方式 数据采集平台地址 越秀区街道统计员通讯资料 (简明指南P4-P5)
(三)普查告知 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时点为2013年12月31日,时期为20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普查登记将于2014年1月至3月全面展开。作为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对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应配合当地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做好以下工作: 1.普查登记前按告知书背面格式要求调整好相关数据,供登记使用。 2.普查登记时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关证照,以便普查人员开展证照图像信息采集工作。 3.普查登记后按当地普查机构要求妥善保存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告知书,并配合普查工作人员进行数据检查和核实工作。
(三)统计法律事务告知 为保障政府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特将统计调查对象的有关统计法律事务告知如下: 1.依法确定本单位统计负责人和统计人员,并请于接到《统计法律事务告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统计负责人和统计人员名单(姓名、职务、联系方式)报到所在地区(县级市)统计局,统计负责人或统计人员有变动的,应当在十五日内将变动情况告知所在地区(县级市)统计局; 2.依法聘请、任用持有统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统计工作; 3.按照《统计法》的要求,为保障源头数据质量,做到数出有据,调查单位应该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建立健全统计资料的审核、签署、交接和归档等管理制度; 4.依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填报本报表制度规定的统计调查表; 5.要严格按照本报表制度规定的各表上报时间和填报要求报送数据。
第二部分年定报需填报的报表、统计范围及上报时间第二部分年定报需填报的报表、统计范围及上报时间
年 报(P8) 新增的年度报表 填报范围:辖区内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
年 报 劳资组联系电话:83262625(叶炜星)、83262354(黄斯亮)
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 注:1.从业人员(X)计量单位:人; 营业收入(Y)计量单位:万元 2.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
调查单位基本情况601表(P6) • 数据来源:根据法人单位的基本情况填报。 • 免报部分:灰色底部分“101 组织机构代码”和“104 报表类别” , “103 行业代码”, “105、106”中的“区划代码”;“191 单位规模”、“192 从业人员”和“193 企业主要经济指标”等指标;关于建筑业、房地产等其他专业的指标。 • 审核要点: A.分组标志指标。包括行业类别、登记注册类型、控股情况、隶属关系等。 B.“212 产业活动单位数”与“103 行业类别”的对应关系。
2 0 1
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P9) 602-1表(202-1表) • 数据来源:根据法人企业的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情况填报。 • 免报部分: “补充资料一”、“补充资料二”。 • 所有指标一律填整数,不留小数。 • 202-1表(季报)第四季度报表免填。
补充资料三 不能填报“从业人员”和“工资总额”数据的法人单位填报发放工资的法人单位组织机构代码(49)和单位详细名称(50) • 主要针对一些不能填报的特殊情况: • 1、一套人马几个牌子的单位,同一批人的人数和工资在A单位填报过了,不能再在B单位重复填报。 • 2、有些下级单位虽然注册是独立法人,但实际上工资由上级单位发放和掌握数据。
统计原则:人员统计要执行 “谁发工资谁统计(劳务派遣人员除外)”的原则。法人单位使用的劳务派遣人员,应由实际用工单位统计,“谁用工谁统计” 。 • 季报平均人数(08):以年初至报告季内各月平均人数之和除以报告季内月数求得。 如 年报平均人数:以12个月的平均人数相加之和除以12求得,或以4个季度的平均人数之和除以4
一、从业人员 指在本单位中工作,并取得工资或其他形式劳动报酬的人员数。 期末人数(01)时点数 平均人数(08)累计数÷月数 从业人员不包括: • (1)保留劳动关系,但已不再工作、不发工资的人,如病退、停薪留职等。(2)课余打工、实习的各类在校学生。(3)本单位因劳务外包而使用的人员,例如清洁公司派来搞卫生的清洁工、保安公司派来值班的保安。
1.在岗职工 指在本单位工作且与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由单位支付各项工资和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人员。 • 在岗职工还包括: • 试用期人员和临时工 • 应订立劳动合同而未订立的人员(如某些农民工) • 本单位仍发工资的派往外单位人员(谁发工资谁统计) • 2.劳务派遣人员 实行“谁用工谁统计”原则,一律由实际用工单位统计,而不管工资由谁发。 • 3.其他从业人员 主要指几种特殊情况: • 非全日制人员 • 聘用已离退休的人员 • 兼职和第二职业者 • 外籍和港澳台籍人员
单位负责人(71) 该指标实际是指管理人员职位的意思,而不仅是单位老总、高层领导。 • 计算范围包括:1、单位主要负责人、高层管理领导;2、单位内一级部门级的管理人员;3、特大型单位可以包括一级部门下内设的管理机构的负责人。以上均包含同级别职位领导以及副职
二、工资总额 指所有在报告期内发给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劳动报酬。 工资总额是指税前应发工资口径。扣掉的个人所得税和社保、公积金的个人缴纳部分要计入工资总额,而单位缴纳部分不计入工资总额。 • 工资总额是累计指标,是从年初到报告期末的所有月份累计数。例如第3季度填写的工资总额是1-9月累计,不是7-9月累计!
工资总额不包含的项目 • 以下项目都不属于工资总额,因为它们的性质都不是作为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劳动报酬而发放的:1、根据国家规定发放的创造发明奖、技术进步奖等奖项。2、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费用,如公费医疗、丧葬费和抚恤费、生活困难补助、计划生育补贴等。3、劳动保护支出,如工作服等劳动保护用品。4、离退休人员的待遇支出。5、支付给外单位一次性劳务人员的稿费、讲课费等专门工作报酬。6、裁员时发的遣散费、违约金。……(下略)
工资总额的常见错误 • (1)工资总额的单位是千元,不是万元或元!(2)错以一个季度工资填报季报工资总额。如错以第3季度工资填报3季度工资的累计数,3季度应该是1-9月的工资总额,不是7-9月的数据(3)直接用财务报表上的应付职工薪酬填写工资总额。应付职工薪酬除了劳动的报酬,还包括其他与用工相关的费用支出,而工资总额指标不包括其他支出。(应付职工薪酬>工资总额)
财务状况(P10) S603表(S203表) • 数据来源:根据会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对应填报。 • 审核要点: A.“主营业务收入”与S604-1表“营业额”的对应关系。一般来说,对于住餐业单位主营业务收入≈营业额 B.增加值、增加值率相关指标(本年折旧、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营业费用、管理费用、税金 、财务费用、利息支出、营业利润、应付职工薪酬等指标)。 • 审核方法:排序、与上年年报或12月快报对比、计算人均值等。
应付职工薪酬 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各种形式的劳动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包括:⑴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⑵职工福利费;⑶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⑷住房公积金;⑸工会经费;⑹职工教育经费;⑺非货币性福利;⑻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⑼其他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支出。
非货币性福利 指企业以自产产品或外购商品发放给职工作为福利,将自己拥有的资产无偿提供给职工使用,为职工无偿提供医疗保健服务等 。上下班交通车、有补贴的用餐、有补贴的住宿等不要漏填。
住宿和餐饮业经营情况( P11)S604-1表( S204-1表) • 数据来源:根据会计报表和单位基本情况填报。 • 营业额 指住宿和餐饮业单位在经营活动中因提供服务或销售商品等取得的全部收入,包括:客房收入、餐费收入、商品销售额(含增值税)和其他收入。不包括法人单位附营的其他行业产业活动单位的餐费收入、商品销售收入等各项收入。 • 客房收入 指住宿和餐饮业单位在经营活动中因提供住宿服务取得的收入。不包括法人企业附营的其他行业产业活动单位的客房收入。 • 餐费收入 指住宿和餐饮业单位因为顾客提供就餐服务取得的收入。包括:经烹饪、调制加工后出售的各种食品,如主食、炒菜、凉拌菜等的收入。不包括法人企业附营的其他行业产业活动单位的餐费收入。 • 商品销售额 指对本单位以外的单位和个人出售的商品金额(包括售给本单位消费用的商品,含增值税)。在住宿和餐饮业中,本指标反映住宿和餐饮业单位出售商品的销售总额(含增值税),不包括法人企业附营的其他行业产业活动单位的商品销售额。 • 其他收入 指营业额中除客房收入、餐费收入、商品销售额(含增值税)以外的其他收入。
客房数 指住宿和餐饮业连锁门店提供住宿服务的房间数,该指标按报告期内正常情况下的实有数统计。床位数 指住宿和餐饮业连锁门店供应旅客使用的床位数,不包括临时加床和门店内部工作人员使用的床位。该指标按报告期内正常情况下的实有数统计。餐位数 指住宿和餐饮业连锁门店为顾客提供就餐服务时,正常可同时容纳就餐人员的餐位数量,不包括临时加的餐位。该指标按报告期内正常情况下的实有数统计。审核要点:客房收入与客房数、床位数,餐费收入与餐位数是否匹配。1平方米≤ “年末餐饮营业面积”/“餐位数” ≤20平方米。
法人单位是否应包括所有下属产业活动单位(分公司)数据?法人单位是否应包括所有下属产业活动单位(分公司)数据? • 答:按照国家统计制度,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所有下属产业活动单位(分公司)(包括在市外经营)数据应由法人单位统一上报,因此企业在填报统计报表时应包括这些产业活动单位(分公司)的数据,而视同法人的产业活动单位(分公司)则应按法人单位来上报统计数据。
案例分析:检查是否错填、漏填客房数、床位数、餐位数案例分析:检查是否错填、漏填客房数、床位数、餐位数 • 用实地考察的方法,参考酒店的网站和广告简介,与其年报住宿和餐饮业经营情况S104-1表作对比,2012年,在对A酒店统计检查中,该酒店客房数为308间、床位数为455个、餐位数为280位,检查情况与实际经营情况基本相符。
非工业单位能源消费情况605-5表(P12) • 数据来源:根据能源消费情况填报。 • 指标解释(P37-P38) • 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万吨标准煤及以上的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需报季报(205-5表) • 填报时保留两位小数。 全年累计用电量>81366965度时,年综合能源消费量将超过1万吨标准煤,则需要填报相应的季度报表 数据填写完后点击报表下方的计算键,能源合计数据就能自动生成,能源消费量合计不能为零。
各能源品种的单价应在一定的区间范围,如超出且确实属实的,则应作相应说明。各能源品种的单价应在一定的区间范围,如超出且确实属实的,则应作相应说明。 (1)电力单价一般应在0.5-1.5元/千瓦时之间 (2)煤炭单价一般应在100-1200元/吨之间 (3)天然气单价一般应在0.5-5.5元/立方米之间 (4)液化石油气单价一般应在2000-10000元/吨之间 (5)汽油单价一般应在5000-15000元/吨之间 (6)煤油单价一般应在5000-15000元/吨之间 (7)柴油单价一般应在5000-15000元/吨之间 (8)燃料油单价一般应在2000-10000元/吨之间
目前全市贸易专业在报205-5表(季报)的重点能耗单位共四家,详见下表。目前全市贸易专业在报205-5表(季报)的重点能耗单位共四家,详见下表。
信息化情况609表(P13) • 数据来源:根据法人单位网络信息化情况填报。 • 指标解释(P38-P39) • 包括两部分的内容 一、基本信息(01~13) 二、电子商务(14~16)
计算机数 包括年末在用的台式机、笔记本电脑和平板电脑的数量。不包括本单位生产、购买用于转卖的计算机、长期弃置不用待处理的计算机。在类型上,不包括大、中、小型计算机、服务器、工业用计算机、单板机,以及各类信息终端机、银行用自动存取款机、计算器、掌上电脑(PDA)、电子快译通、电子记事本、电子词典等。 • 年末拥有网站数 指企业拥有和维护的、有唯一网址、在互联网上可浏览的网站数,不包括企业内网数量。 • 全年电子商务采购(销售)金额 指报告期借助网络订单而采购(销售)的商品和服务总额。借助网络订单指通过网络发送订单。付款方式不限,可以是网上,也可以是网下进行。(不含增值税)
审核要点: A.全年电子商务销售金额≥销售给消费者个人金额(通过自营交易平台的销售金额或销售的服务类商品金额或面向大陆以外区域的销售金额) B.全年电子商务销售金额≤分行业“财务状况”(603表)中“营业收入(301)” 。 C.全年电子商务采购金额≤分行业“财务状况”(603表)中“营业成本(307)” 。 注意:必须先填报601表和财务状况E603表,再报609表,否则无法通过审核。
住宿和餐饮业连锁经营情况S120-1表(P6) • 统计范围:基本单位名录库中,住宿和餐饮业企业经营形式 (批发和零售业企业经营形式)为“2 连锁总店”。 • 填报方式:市网上直报系统,网上报送 • 审核要点: 1. “基本情况”要与名录库相关指标一致。 2.应注意门店总数、年末从业人员数、年末餐饮营业面积三者的逻辑关系 3.连锁门店营业额≧S604-1表营业额 S120-2表住宿和餐饮业连锁门店及配送中心分布情况
固定资产投资清查情况表(穗H101表)(P13) • 数据来源:根据会计报表计算填报。 • 固定资产原值 指企业、事业单位建造、购置固定资产时实际发生的全部费用支出,包括建造费、买价、运杂费、安装费等。根据企业(单位)资产负债表中“固定资产原值”项的期初、期末数分别填列。 • 在建工程 指企业固定资产的新建、改建、扩建,或技术改造、设备更新和大修理工程等尚未完工的工程支出。根据企业(单位)资产负债表中“在建工程”项的期初、期末数分别填列。 • 土地支出 指企业为获得在一定期间内对国有土地享有开发,利用,经营的权利而发生的费用。根据会计科目“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的期初、期末数分别填列。
数据采集平台地址 • 广州统计信息网网址:http://www.gzstats.gov.cn/ • 广州市数据采集平台网址:http://210.72.4.62/auth/login.action • 广东省数据采集平台网址:http://210.76.64.44:7001/bjstat_web/login.do
网上报送步骤 • 进入广州统计信息网,首次登陆全省企业一套表平台(或重新安装电脑系统),必须先进行CA证书下载,安装成功后,无须重复安装。(简明指南P12) • 登录数据采集平台 • 选择报表、期别 • 录入数据 • 审核并写说明 • 提交上报
常见问题解答 1.过了网上报送时间企业还能上报数据吗?本月未报的数据应如何补报? • 答:网上报送时间分为“填报截止时间”和“补报截止时间”,如有企业在填报截止时间前仍未报数则不能在网上报送统计数据了,视同缺报处理,补报截止时间只适用之前已报数,但需由上级管理单位退回修改的统计数据。对缺报当月数的企业其本月数据应在之后各月中进行消化,确保统计数据不重不漏。
常见问题解答 2.网上报送截止时间后余下天数的数据企业应如何上报? • 答:企业应将网上报送截止时间后余下天数的数据采取推算或加到下月的数据中上报。
常见问题解答 3.年中关停、并转的企业还要网上报送统计数据吗? • 答:年中关停、并转的企业还应继续报送定期报表统计数据,在填报关停、并转之后各月统计报表时,当月数应为0,累计数应为企业在关停、并转前填报的当月累计数。
常见问题解答 4.调查单位忘记登录密码,无法登录系统怎么办? • 答:调查单位需要联系区县级统计机构(或其他直接接受基层表的统计机构),申请密码重置,重置后即可重新登录系统。 重置后的密码跟9位的单位代码一致
常见问题解答 5.基层表数据填报有错误,如何进行修改? • 答:基层表数据上报期间,调查单位网上填报并提交数据后,如果发现基层表数据填报有错误,①如上级统计机构未验收,企业可直接撤销上报,修改数据后再重新上报;②如上级统计机构已验收,可由上级统计机构退回并由企业修改数据,审核通过后重新提交基层表,直至各级统计机构验收通过为止。
常见问题解答 6.调查单位如何处理不同种类的审核错误信息提示? • 答:调查单位在对基层表进行审核或提交时,如果出现审核错误信息提示,首先请点击指标错误信息(迅速定位出错的指标数据),然后再根据审核错误的类型进行区别处理。审核错误信息分为四类,具体说明如下: • A类:强制性逻辑审核。表明指标数据存在必须修改的逻辑错误,调查单位必须修订填报数据,直至本条审核通过为止。 • B类:准强制性逻辑审核。表明指标数据虽然存在逻辑错误,但调查单位经过核实并确认指标数据填报确实无误,不需要修订数据。调查单位需要联系县级统计机构(或其他直接接受基层表的统计机构),申请将该条审核解锁,解锁后填写情况说明,即可提交基层表。 • C类:核实性审核。表明指标数据需要进行核实并确认,如数据无误,调查单位需要填写情况说明,即可提交基层表。 • D类:提示性审核。表明指标数据可能存在错误,调查单位核实确认无误,可以直接提交基层表,不需要填写情况说明。
常见问题解答 7.调查单位在报告期确实没有经营活动,如何填报经营情况表? • 答:调查单位在中途某一个报告期确实没有经营活动也必须提交报表,且当月数为0,本期累计数等于上期累计数。如果有不能通过的审核,还需要填写情况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