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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物防雷设计和施工 标准简介

建筑物防雷设计和施工 标准简介. 关象石 IEC/TC81/WG3 中国专家 E—mial:gxs@xingkelei.sina.net. 第一部分 设计标准.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 50057 2005 年起进行第三次修订 2009 年 12 月召开审定会 2010 年报批稿上报. 各 时 期 版 本. ★ GBJ 57-83 :经验总结和参考前苏联标准 ★ GB 50057-94 :在 IEC/TC81 61024 基础上修改 ★ GB 50057-94 ( 2000 年版):增加了第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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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esentation Transcript


  1. 建筑物防雷设计和施工标准简介 关象石 IEC/TC81/WG3 中国专家 E—mial:gxs@xingkelei.sina.net

  2. 第一部分 设计标准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 50057 2005年起进行第三次修订 2009年12月召开审定会 2010年报批稿上报

  3. 各 时 期 版 本 ★ GBJ 57-83:经验总结和参考前苏联标准 ★GB 50057-94:在IEC/TC81 61024基础上修改 ★GB 50057-94 (2000年版):增加了第六章 防雷击电磁脉冲,参考IEC 61312标准 ★ 自2005年起重新修订,以IEC62305系列为主

  4. IEC和IEC/TC81 • IEC-国际电工委员会 • 成立于1906年 • 宗旨:在电学和电子学领域中的标准化及其他事物方面(如认证)促进国际合作,增进国际间的相互了解。通过出版标准来实现这一宗旨。 • 工作范畴:所有电工技术,包括电子、磁学和电磁学、电声学、通讯、能源生产和分配以及相关的一般原则,如术语、符号、测量和性能、可靠性、设计和开发、安全和环境。

  5. IEC/TC81 • TC81-第81技术委员会(防雷) • 成立于1980年 • 目的:制定国际防雷标准和指南 • 协作:与IEC/TC64、 TC37、 TC77            与ISO、ITU 与CIGRE(国际大电网)       与各成员单位 • (中国为25个P成员-积极参加工作、承担标准草案投票表决)

  6. 原IEC TC81的标准

  7. IEC/TC81新的标准体系

  8. TC81和其他委员会 TC81 TC28 TC37A TC64 TC77 电磁兼容 电气装置和防电击 电涌保护器及元件 绝缘配合 雷电防护

  9. TC37A 61643-1:1998 电源SPD测试 61643-311:2001 GDT(气体放电管) 61643-12:1997 电源SPD选用 61643-321:2001 ABD(雪崩二极管) 61643-21:2000 信号SPD测试 61643-331:2003 MOV(压敏电阻) 61643-22:2004 信号SPD选用 61643-341:2001 TSS(晶体闸流管) 61643-1/12/21/22已idt为GB18802.1/12/21/22 61643-311/321/331/341已idtGB18802.311/321/331/341

  10. IEC/TC37A决议 为避免IEC60099-1与IEC61643-1之间的 部分重叠,要求TC37采取适当的行动,阐明 IEC60099系列出版物不适用于低压1000V应 用的避雷器(arresters)和SPD。 2002年10月

  11. TC64和28标准 电气装置和电击防护 建筑物电气装置(IEC 60364系列) • 接地装置和保护导体(5-54:GB16895.3) • 过电流保护 (4-43:GB16895.5) • 布线系统 (5-52:GB 16895.6) • 数据处理设备用电气装置的接地要求(7-707: GB16895.9) • 低压电气装置对暂时过电压和高压系统与地之间的故障的防护(4-442:GB16895.11)

  12. 大气过电压或操作过电压保护(4-443:GB16895.12)大气过电压或操作过电压保护(4-443:GB16895.12) • 建筑物电气装置电磁干扰(EMI)防护(4-444: GB16895.16) • 信息技术装置的接地配置和等电位联结(5-548: GB16895.17) • 过电压保护电器(SPD)(5-534:GB16895.22) IEC60664-1 (GB16935.1) (IEC/TC28) 低压系统内设备的绝缘配合

  13. TC77标准 电磁兼容(EMC) 电磁兼容性 试验与测量技术(IEC 61000系列) • 浪涌(冲击)抗扰度试验 (4-5:GB17626.5) • 脉冲磁场 抗扰度试验 (4-9:GB17626.9) • 阻尼振荡磁场 抗扰度试验 (4-10:GB17626.10)

  14. 《关于推进采用国际标准的若干意见》 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是我国一项重大技术经济政策,是促进技术进步,提高产品质量,扩大对外开放,加快与国际惯例接轨的重要措施。 国家质检总局 国家发改委 国家经委 科技部 外贸部(商务部)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02年209号文件

  15. 1 总则 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建筑物的防雷设计。

  16. 旧条文中 不适用于天线塔、共用天线电视接收系统、油罐、化工户外装置已删去。

  17. 原1.0.1条保留 为使建筑物(含构筑物,下同)防雷设计因地制宜地采取防雷措施,防止或减少雷击建筑物所发生的人身伤亡和文物损失,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18. 2 术语 对雷电、防雷装置、被保护系统共作了50条定义

  19. 2 术语 电气系统(低压配电系统) 由低压供电组合部件构成的一个系统 电子系统 由敏感电子组合部件(如通信设备、 计算机、控制和仪表系统、电力电子装 置)构成的一个系统。

  20. 2 术语 接闪器 用于拦截闪击的接闪杆(避雷针)、接闪导线(避雷带、线、避雷网)以及金属屋面和金属构件等组成的这部分外部防雷装置。

  21. 2 术语 插入损耗、回波损耗 近端串扰等影响系统 传输特性的参数

  22. 2 术语 外部防雷装置 接闪器、引下线和接地装置 内部防雷装置 防雷等电位连接和与外部防雷装置的 电气绝缘,即间隔距离。

  23. 3 建筑物防雷分类 分类原则: 根据重要性、使用性质、发生雷 电事故的可能性和后果。 分 类: 第一类(Ⅰ、Ⅱ级) 第二类(Ⅲ级) 第三类(Ⅳ级)

  24. 第一类防雷建筑物 具有0区或20区爆炸危险场所的建筑物 (原为0区或10区) 具有1区或21区爆炸危险场所的建筑物,因电火花引起爆炸,会造成巨大损失和人身伤亡者 (原为1区,不含21区)

  25. 爆炸性气体环境危险区 0区:连续出现或长期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 1区:在正常运行时可能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原 定义为0 区) 2区:在正常运行时基本不可能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 境,或即使出现也仅是短时存在的爆炸性气体混合物 的环境。(原1区定义与2区定义的修改) 注:正常运行——开车、运转、停车、装卸、密闭盖的 开闭等

  26. 爆炸性粉尘环境 四种粉尘 ——易爆炸性粉尘:在空气中氧气很少的环境也能着火,呈 悬浮状时能产生剧烈的爆炸,如镁、铝、铝青铜等粉尘 ——可燃性导电粉尘:与空气中氧起发热反映而燃烧的导电 性粉尘,如石墨、炭黑、焦炭、铁、锌、钛等粉尘 ——可燃性非导电粉尘:与空气中的氧起发热反映而燃烧的 非导电性粉尘,如聚乙烯、苯酚树脂、小麦、玉米、 砂糖 、可可 、木质、米糠、硫磺等粉尘 ——可燃纤维:与空气中的氧起发热反映而燃烧的纤维,如 棉花纤维、麻、丝、毛的纤维、木质纤维、人造纤维等。

  27. 爆炸性粉尘环境危险区 20区:在正常运行时,空气中的爆炸性粉尘云持 续(长期或经常短时频繁)存在的场所, 如粉尘容器内、料斗、料仓、施风除尘器 和过滤器、粉料传输系统、搅拌机、研磨 机、干燥机等。 21区:在正常运行时,空气中的爆炸性粉尘云很 可能偶尔出现的场所,如为操作而频繁打 开粉尘容器的周围。 22区:在正常运行时,空气中的爆炸性粉尘云不 太可能出现的场所,即便出现,持续时间 也是短暂的。

  28. 第一类与第二类防雷建筑物的区别 易燃液体泵房在地面时为2区,属第二类;当置于地下或半地下时,因其蒸气和空气的混合物的比重大于空气,不易扩散,要划为1区,属第一类防雷建筑物

  29. 第二类防雷建筑物 增加:特级和甲级体育馆 具有21区爆炸危险场所的建筑物 修改:11区改为21和22区 省、部级建筑物0.06次改为0.05次 住宅0.3次改为0.25次

  30. 第三类防雷建筑物 修改: 省部级0.012次改为0.01次 住宅0.3次改为0.25次 一般性工业建筑物0.06次改为0.05次

  31. 第三类防雷建筑物 在需要防雷击电磁脉冲(LEMP)时,当: 建筑物没有装设直击雷防护装置(LPS)和不 处在其他建筑物或物体的保护范围时,宜按第三类防雷建筑物采取防直击雷措施, 在考虑屏蔽的情况下,宜用避雷网。

  32. 附录A 建筑物年预计雷击次数 N=k Ng Ae 其中:k: 2:位于山顶和旷野孤立 1.7:没有接地的金属屋面的砖木结构建筑 1.5:河(湖)边、山坡下、山地中ρ小处、地 下水露头处、土山顶、山谷风口及特别潮 湿的建筑物 1.0:一般情况 Ng=0.1×Td(Ng=0.024Td1.3) Ae=[LW+2(L+W)· H(200-H)+πH(200-H)]·10-6 L、W、H为长、宽、高。(适用于H<100m)

  33. 3 建筑物的防雷分类 第一类 防雷建筑物 1. 制造(使用、贮存)炸药(火药、起爆 药、火工品等)大量爆炸物的建筑物,因 电火花而引起爆炸,会造成巨大破坏和人 身伤亡 2. 具有0区或10(20)区爆炸危险环境的建筑 物 3. 具有1(或21)区爆炸危险环境的建筑物, 因电火花引起爆炸,会造成巨大破坏和人 身伤亡

  34. 3 建筑物的防雷分类 第二类 防雷建筑物 1 国家重点文物保护的建筑物 2 国家级会堂、办公、展览建筑物、大型火车站、国 宾馆、国家档案馆、大城市重要给水水泵房 3 国家级计算中心、国际通讯枢纽等 4 特级和甲级体育馆 4 制造(使用、贮存)爆炸物质的建筑物,且电火花 不易引起爆炸 5 具有1区(或21区)爆炸危险环境的建筑物,且电火 花不易引起爆炸 6 具有2区或11(22)区爆炸危险环境的建筑物 7 工业企业内有爆炸危险的露天钢质封闭所罐 8 预计N>0.06(0.05)次/a的部(省)办公建筑及重要 或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物 9 预计N >0.3(0.25)次/a的住宅、办公楼等民建

  35. 3 建筑物的防雷分类 第三类防雷建筑物 1 省级重点文物保护的建筑物、省级档案馆 2 预计N≥0.012(0.01)次/a,≤0.06(0.05)次/a的部 (省)办公建筑及重要或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物 3 预计N≥0.06 (0.05)次/a, ≤0.3 (0.25)次/a的住 宅、办公楼等民建 4 预计N≥0.06 (0.05)次/a的一般性工业建筑物 5 综合评估后确定需防雷的21区、22区、23区火灾危险 环境 6 Td>15d/a地区,≥15m的烟囱、水塔等孤立建筑物 Td ≤15d/a地区, ≥20m的烟囱、水塔等孤立建筑物

  36. 3 建筑物防雷分类 爆炸火灾危险环境 0区:正常情况下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气体或蒸气爆炸性)的爆炸危险 场所 1区:在不正常情况下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爆炸危险场所 2区:在不正常情况下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不可能性较小的爆炸危险场所 10区:在正常情况下能形成粉尘或纤维爆炸性混合物的爆炸危险场所 11区:在不正常情况下能形成粉尘和纤维爆炸性混合物的爆炸危险场所 21区:在生产(使用、加工贮存、转运)过程中,闪点高于环境温度的 燃液体,易引起火灾的场所 22区:在生产过程中,粉尘或纤维可燃物不可能爆炸但能引起火灾危险 的场所 23区:固态可燃物,在数量和配置上能引起火灾危险的环境

  37. 4 建筑物的防雷措施 防直击雷和闪电电涌侵入: 各类防雷建筑物 防雷电感应: 第一类和第二类中5.6.7款

  38. 4 建筑物的防雷措施 设内部防雷装置:(各类防雷建筑物) ——在建筑物的地面层处等电位连接, 有建筑物金属体、金属装置、建筑物内系 统、进出建筑物的金属管线 ——外部防雷装置与金属物的间隔距离

  39. 4 建筑物的防雷措施 防LEMP(雷击电磁脉冲) 第二类中的2.3.4款(会堂、展馆、火车 站、机场、水泵房、计算中心、通讯枢纽 、特甲级体育馆)及系统所接设备重要、 雷击磁场环境和加于设备电涌满足不了要 求……

  40. 4 建筑物的防雷措施 (1)接地电阻值要求降低 (2)绝缘段前后的处理 (3)具体规定了SPD的选择

  41. 4.1 接地电阻 4.2.1中第8款规定: (第一类防雷建筑物)每一引下线的冲 击接地电阻不宜大于10Ω。在土壤电阻率 高的地区,可适当增大冲击接地电阻,但 在3000Ωm以下地区,冲击接地电阻不应 大于30Ω。

  42. 4.1 接地电阻 4.2.2中第3款规定: (第一类防雷建筑物)防雷电感应的接地装置应与电气和电子系统的接地装置共用,其工频接地电阻不宜大于10Ω。

  43. 4.1 接地电阻 4.2.3中第5款规定: (第一类防雷建筑物防雷电波侵入)进入建筑物的架空金属管道接地,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30Ω。

  44. 防雷接地电阻值可不计及的要求 第一类:土壤电阻率ρ≤500Ω·m时 R≥5m时无须补加接地体( R= A/π) 土壤电阻率ρ在500~3000 Ω·m时 11ρ-3600 R≥ 时无须补加接地体 380

  45. 防雷接地电阻值可不计及的要求 第二类: ρ≤800Ω·m时,A/π≥5m ρ为800Ω·m至3000Ω·m时, A/π≥( ρ-550)/50 第三类: ρ≤3000Ω·m时 A/π≥5m或A≥79m2

  46. 接地分析(1) IEC62305-3中分: A型(单独的水平/垂直接地体) B型(利用建筑物基础钢筋或围绕建 筑物的环型人工接地体)

  47. 接地分析 A型 1.不少于2个接地极 2.在土壤电阻率很低,接地电阻很容易低 于10Ω时,无 其他要求 3.土壤电阻率较高,接地电阻不易达到 10Ω以下时,对各类防雷建筑物的接地体有 一长度要求。

  48. 接地分析

  49. 接地分析 B型 1.第一类防雷建筑物: ——总长度80%与土壤接触 ——环型地网的等效半径re = A/π re ≥l 2.第二类防雷建筑物: ρ≤800Ω·m时,A/π≥5m ρ为800Ω·m至3000Ω·m时, A/π≥( ρ-550)/50 3. 第三类防雷建筑物: ρ≤3000Ω·m时 A/π≥5m或A≥79m2

  50. 接地分析(2) a) b) c) 图 1 典型接地体的三种表示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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