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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 绩 效 编 制 说 明 书 1.0 店绩效报表格式 2.0 店绩效报表编制说明 3.0 商品销售成本的计算 4.0 商品销货毛利计算展开图

店 绩 效 编 制 说 明 书 1.0 店绩效报表格式 2.0 店绩效报表编制说明 3.0 商品销售成本的计算 4.0 商品销货毛利计算展开图 5.0 商品销货毛利的异常对策图. 2.02 店绩效表说明书 一、科目说明 1 、含税销货收入:包含税额之商品销售收入总和,即量贩店内各月之营业净额。注:来源于供货厂商之收入部份,计入其他业务项目。 2 、销货收入:收入项去除税额后之销货收入总和,即量贩店内各月之未税营业净额,用税报中销售收入扣除部分税报列入销售收入,而店绩效列入营业外收入之项目,如:废纸皮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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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店 绩 效 编 制 说 明 书 1.0 店绩效报表格式 2.0 店绩效报表编制说明 3.0 商品销售成本的计算 4.0 商品销货毛利计算展开图 5.0 商品销货毛利的异常对策图

  2. 2.02 店绩效表说明书 一、科目说明 1、含税销货收入:包含税额之商品销售收入总和,即量贩店内各月之营业净额。注:来源于供货厂商之收入部份,计入其他业务项目。 2、销货收入:收入项去除税额后之销货收入总和,即量贩店内各月之未税营业净额,用税报中销售收入扣除部分税报列入销售收入,而店绩效列入营业外收入之项目,如:废纸皮收入。 3、销货毛利:配合上项商品销货收入,扣除成本后所获取的毛利总和。 4、其他业务毛利:本月应收之其他业务毛利,主要以来自于厂商的收入为主。如:进货奖励、销货奖励等赞助金,在绩效表中此部份收入,采用应收核算并取自系统报表计算再包含全国商品部、中厨、物流等部门分摊数额计算得来,但新开业之店别在6个月内系统包含的开业店赞助金(原因代码1500和1501),不计入该新店其他业务收入内,其开业赞助金计入事业本部。

  3. 5、 参考其他业务毛利:本月实际收到之本年度确认的其他业务毛利,并包含全国商品部、中厨、物流等部门分摊数额。 6、 总毛利:由主要业务所获得之毛利,即:销货毛利+其他业务毛利。 7、 参考总毛利:含设算其他业务毛利之总毛利。即=销货毛利+参考其他业务毛利 8、 营业费用(营业费用各项目按费用的归属分别计入店绩效或事业本部绩效,注:新店之开办费用在费用发生的当一并计入事业本部费用中,新店绩效中不再包含此项费用) (1) 人事费用:因人员任用所发生之相关费用。包括:薪资、膳费、职工福利费、职工培训费、职工招聘费等。 (2) 促销费用:因应各项例行/专案促销活动所发生之费用。包括:广告费、快讯费、赠品、抽奖等促销费用。 (3) 基本设施费:卖场基本公用设施所发生之费用。包括:水费、电费、卖场清洁费、汽车、发电机之燃料费等。

  4. (4) 折旧与摊提:各店固定资产之折旧费用与应计摊提。店内发生之开办费在发生时计入事业部本部。 (5) 卖场租金:事业本部及各店取得使用之卖场、办公室及仓库之土地及建筑物所耗用之资源。租赁取得者,依租金及物业管理费计入。 (6) 行政管理费用:与行政事务、管理事务相关之各项费用及杂项费用。包括:办公费、邮电(话)费、运杂费、业务招待费、差旅费等。 (7) 管理费:量贩依预算含税销货收入之1%计算填列。 (8) 其他费用:非属上列科目之重大费用。现主要为维修费用。 9、 营业外收支:非主要营业活动之收支净额,如:租金收入等。收入项:商业街、家私城收入及大堂小店铺出租收入,废纸及购物袋收入,肃窃金及罚款收入,收银溢收款等。

  5. 10、 财务收益:依各店有效控制其存货及应付帐款所获得资金运用之设算收益。计算方法如下:财务收益=[含税应付帐款(含物流分摊)-含税库存金额(含物流分摊)]*设定之年利率/12。应付账款及含税库存(含物流分摊)金额均来自系统报表,应付账款应(含物流分摊)包含应付账款科目中的应付商品款、应付票据中的应付商品款以及物流分摊的应付账款,去除其他应收款中的零星采购商品款。含税库存(含物流分摊)是指商品存货金额加上物流分摊部分。 (注:物流分摊之基准:根据该物流中心所服务各店的含税销货收入占比进行分摊。) 11、 财务支出=(固定资产-累计折旧+租赁保证金+预付设备款-应付设备款)*设定年之利率/12。 12、 所得税:按各店当月营运情况以及事业本部分摊之费用(考虑从开业到现在的累计盈亏)计提所得税,计入各店“所得税”栏位。

  6. 13、   税前净利:等于总毛利-营业费用+营业外收支+财务收益-财务支出13、   税前净利:等于总毛利-营业费用+营业外收支+财务收益-财务支出 14、 开办费:事业部筹备店发生之开办费用在事业本部统一反映。 15、 开业赞助金(原因代码1500、1501):事业部始业新店发生之应收开业赞助金在事业本部统一反映,不计入各新店。 16、 参考:开业赞助金(实际)::事业部始业新店发生之实收开业赞助金在事业本部统一反映,不计入各新店。 17、 事业本部绩效分摊:根据事业部各店含税销货收入的占比分摊事业本部绩效(本部绩效即为本部费用、开办费以及新店开业赞助金)。在事业部本部绩效表“事业本部费用分摊”栏位中将事业部本部费用全额转出。 18、 营运绩效=税前净利-开办费+开业赞助金-事业本部绩效分摊-所得税

  7. 19、 参考:营运绩效(实际)=参考:总毛利-营业费用+营业外收支+财务收益-财务支出-开办费+参考:开业赞助金(实际)-事业本部绩效分摊-所得税 20、 含税库存/含税库存(含物流分摊):调整项为,专柜负库存、库存异常数等加物流分摊金额。 21、 含税应付帐款金额/含税应付帐款金额(含物流分摊):商品之含税应付帐款总额加物流分摊金额。 22、 资本支出占用资金=固定资产-累计折旧+租赁保证金+预付设备款-应付设备款 23、 期初折损余额=上月期末折损余额 24、 本期计提折损=上月家电处(课)本月期末存货乘千分之五 25、 本期冲销折损:由事业部商品部提供数据(商品部必须提供完整附件)

  8. 26、期末折损余额=期初折损余额+本期计提折损-本期冲销折损 ( 其中:期末折损余额必须大于期末库存的千分之五) 27、 其他业务收入:取数于系统报表《应收赞助金统计表》,程式代码MKRRVS56(仅含大分类1——收入类,但是不含1901扣款原因,并折算为未税数)。 *平均税率根据本月已收数按各扣款原因的相应税率计算。 *系统中的人工调整易造成相关数据难以统计,故绩效报表的相关数据以系统报表数为准(如有累计差异请详细备注)。 28、造成应付账款负数的,将可能无法收回的赞助金数据从绩效中扣除: 29、 全国商品部分摊之其他业务毛利:根据总公司提供之数据计入绩效。(由于目前全国商品部系统不完善,暂假设已收等于应收数) 30、 本年度开业店开办费:按店别反映本年度始业店开办费。

  9. 31、库存可销天数计算公式: 库存可销天数 = 含税存货 / 含税销售成本 X 30天 或 = 含税存货 / (未税销售收入 –未税销售毛利)X 含税销售收入占未税收入比率 X 30天 32、应付帐款天数计算公式: 应付帐款天数 = 含税应付帐款 / 含税销售成本 X 30天 或 =含税应付帐款 / (未税销售收入 –未税销售毛利)X 含税销售收入占未税收入比率 X 30天

  10. 二、编制要点: 1、 事业部本部费用及G.H.O费用,不摊入各店,直接计入事业本部。 2、 行政管理费用应在财报行政管理费用的基础上扣除原计提的3‰的咨询费、企业所得税,以及不属于店绩效负担的其他行政管理费用。 3、店绩效之管理费因依预算含税销货收入计提,因而在编店绩效表时,需在财报营业费用表的基础上扣除服务部门费用,事业本部不计提管理费。 4、财务收益与财务支出因以设算各店自营运活动中所产生之资金的收益与成本,故于营业费用项下之利息收入与支出应自费用中排除,但相关之银行手续费等不可排除。

  11. 三、 店绩效表于财务部门依实际数据完成汇整后,须就下列事项与营运部门主管说明及确认: 1、 实际发生数据之内容。 2、 财务报表与店绩效表之调整差异应于附表中汇整,送交各事业部财务主管签核,重大异常调整项目须填写“重大异常调整说明”并呈总公司核准后,方可于绩效中调整。 3、 依公司会计政策之要求,是否有应列未列或漏列之项目。 4、参考各项数据之前期数、平均数及变动趋势,就重大差异及异常事项在备注中予以说明。 5、 送交营运部门之店绩效、课绩效必须和送交总公司财务部之资料保持一致,否则以总公司财务部版本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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