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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归类. 第 50-55 章. 第五十章 蚕丝. 本章所称的“丝”,不仅包括家蚕(桑蚕)丝、也包括野蚕丝,如柞蚕丝、蜘蛛丝、海丝及贝足丝。 注意易误归入本章的货物: 消毒的蚕胶丝( 3006 ) 丝质仿肠线( 5604) 丝绒( 5801 ,具体列名) 纱罗类丝织物( 5803 ,具体列名) 装有鱼钩的蚕胶丝或已制成的钓鱼线(当作体育游乐用品,归入 9507 )。. 第五十一章 羊毛、动物细毛或粗毛;马毛纱线及其机织物. 本章包括羊毛、动物细毛或粗毛的原料、普通纱线和机织物,以及作为羊毛、动物毛归类的混纺材料,马毛纺纱及机织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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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归类 第50-55章
第五十章蚕丝 • 本章所称的“丝”,不仅包括家蚕(桑蚕)丝、也包括野蚕丝,如柞蚕丝、蜘蛛丝、海丝及贝足丝。 • 注意易误归入本章的货物: • 消毒的蚕胶丝(3006) • 丝质仿肠线(5604) • 丝绒(5801,具体列名) • 纱罗类丝织物(5803,具体列名) • 装有鱼钩的蚕胶丝或已制成的钓鱼线(当作体育游乐用品,归入9507)。
第五十一章羊毛、动物细毛或粗毛;马毛纱线及其机织物第五十一章羊毛、动物细毛或粗毛;马毛纱线及其机织物 • 本章包括羊毛、动物细毛或粗毛的原料、普通纱线和机织物,以及作为羊毛、动物毛归类的混纺材料,马毛纺纱及机织物。 • 注意章注二、三,知道动物粗毛和细毛的范围 • 注意不归入本章的动物毛: • 用于制刷的未经加工或仅经过简单加工的马毛及废马毛(0503),其他用于制刷或其他非纺织用途的未经加工或仅经过简单加工的兽毛归入第五章,已制成束状的制刷用兽毛归入9603。 • 经药物浸渍或供零售用的绷带已构成30章产品的基本特征,归入3005 • 加工后供制假发或类似品的羊毛归入6703(具体列名) • 注意马毛粗松螺旋花线归入5110,其他纺织原料制成的粗松螺旋花线归入5606.0000(具体列名)
商品常识: • 精梳毛条:即毛条,将洗净毛和毛加油、梳理、理条针梳(3道)、精梳、整条针梳,再经过洗涤烘干制成纤维平行伸直,去除了大部分过短纤维、草刺、毛粒和杂质,具有一定单位重量(一般为20克/米)的条子,最后绕成毛球即为成品精梳毛条。 • 粗梳毛纱:用长度在55毫米以下的羊毛,并可混用部分回用毛,按粗梳毛纺工艺纺制的毛纱,多为单纱,适于织造较厚重的绒面和呢面织物。 • 精梳毛纱:用长度在55毫米以上的优质羊毛做原料,按精梳毛纺工艺纺制的毛纱,多为股线,适于织造细薄毛织物。
第五十二章棉花 • 本章包括籽棉、原棉、废棉、普通棉纱线和机织物,以及作为棉归类的混纺材料。 • 注意子目注释,知道“劳动布”即牛仔布的定义 • 本章的棉纱线主要按其原料是单纱还是多股纱线或缆线、精梳棉还是粗梳棉、细度是否供零售用进行分类,机织物按原料的性质、每平米重量和漂白、未漂白、色织、印花等来分类,查找编码时要特别注意仔细阅读品目条文,正确运用本类混合材料纺织品归类的规则和逐级查找。 • 注意不归入本章的棉花和棉机织物: • 棉短绒,由于不是纺织材料,归入1404(具体列名) • 经药品浸渍或零售用的药棉和绷带(3005),由于已构成第30章产品的基本特征,不属于纺织材料和机织物,所以不归入本章。
商品常识: • 粗梳棉纱:用传统棉纺设备,不经精梳工序而纺成的棉纱,条干均匀度和光泽度较差,棉结杂质较多。 • 精梳棉纱:以高级棉纤为原料,采用精梳棉纺工序纺成的纱线。纱线表面光洁、条干均匀,品质优于粗梳棉纱和废纺纱。 • 棉条:棉纤维经梳棉机、精梳机梳理或并条机并合、牵伸、集合成的条状物。因此,棉条属于已梳的棉花。
第五十三章其他植物纺织纤维;纸纱线及其机织物第五十三章其他植物纺织纤维;纸纱线及其机织物 • 本章包括除棉以外的植物纺织材料的原料、普通纱线和机织物,以及纸纱线及其机织物。 • 注意不归入本章的产品: • 注意区分归入本章的纸纱线及其机织物和不归入本章的纸条交织而成的产品(4601) • 从打麻工序所得的破碎木质碎片(不属于纺织材料,归入4401) • 经药物浸渍或制成零售包装的医疗或外科用短纤(已构成30章产品的基本特征,3005)
第五十四章化学纤维长丝 • 本章包括化学纤维长丝、普通纱线和机织物,以及作为化纤长丝归类的混纺材料。 • 注意长丝废料归入5505,本章不包括化学纤维长丝丝束,应归入5501-5502(具体列名) • 注意以下产品不归入本章: • 碳化纤维长丝制成的碳纤维及其未列名制品(6815) • 消毒的合成纤维单丝和经药物浸渍或零售用的绷带,已具有30章产品的基本特征,归入3005或3006 • 截面尺寸(如是非圆形,以最小截面计),超过1毫米的化纤单丝或表观宽度超过5毫米的扁条及类似品(按具体构成材质归入39章),其编结制品按编结产品归入46章。注意单丝的细度也对分类有影响:细度在68分特以下的合成纤维和人造纤维分别归入5402和5403 • 带鱼钩的合成纤维单丝,或以其他方式制成的钓鱼线的合成纤维单丝按体育、游乐用品归入9507 • 供制刷用的成束或成簇的材料,按其基本特征和用途归入9603(具体列名)
商品常识 • 长丝与短纤:长丝是化学纤维加工得到的连续丝条,未经过切断工序,分为单丝和复丝。短纤是化学纤维在纺丝后加工中由丝束切断而成的各种长度规格的短纤维。 • 聚酯纤维:由二元酸与二元醇缩聚而成的聚酯,经纺丝所得的合成纤维,因含有酯基而得名。工业化大量生产的是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酯纤维,我国叫涤纶。 • 聚酰胺纤维:分子主链上都含有酰胺基,因此叫聚酰胺纤维。在我国被命名为锦纶(也称尼龙)。 • 氨纶:即聚氨基甲酸酯纤维,简称“莱卡”。特点是弹性好,伸长率可达500%,俗称橡筋丝。 • 天丝:由木质浆粨为原料制造的人造纤维素纤维。
第五十五章化学纤维短纤 • 本章包括短纤(即切段纤维)状或某些长丝丝束状的化学纤维及其普通纱线和机织物,作为化纤归类的混纺材料及其机织物也包括在内。 • 注意化学纤维长丝或短纤的废料,包括落棉、废纱和拉松的废碎化学纤维布也归入本章(具体列名:5505)。 • 注意不归入本章的产品 • 长度不超过5毫米的化纤屑(5601,具体列名) • 碳纤维短纤及其制品(6815) • 经药物浸渍或零售用的化学短纤制成的绷带,已具有30章产品的基本特征,归入3005或3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