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0 likes | 641 Views
從聖經看同性婚姻. 羅 馬 書 1:18-27. 美國最高法院的判决. 指 Federal Defense of Marriage Act (DOMA) 中部份為違憲 ( 故此同性婚姻中的配偶 , 與異性婚姻中的配偶享有同等權益 ). 美國最高法院的判决. 不接纳反對同性婚姻團體申請反駁地方法院中止 Proposition 8 的申訢 ( 故此間接承認地方法認為 Proposal 8 不合法的判決 ). 羅 馬 書 1:18-27.
E N D
從聖經看同性婚姻 羅 馬 書 1:18-27
美國最高法院的判决 • 指 Federal Defense of Marriage Act (DOMA) 中部份為違憲 (故此同性婚姻中的配偶, 與異性婚姻中的配偶享有同等權益).
美國最高法院的判决 • 不接纳反對同性婚姻團體申請反駁地方法院中止Proposition 8 的申訢 (故此間接承認地方法認為Proposal 8 不合法的判決).
羅 馬 書 1:18-27 • 18 原 來 , 神 的 忿 怒 從 天 上 顯 明 在 一 切 不 虔 不 義 的 人 身 上 , 就 是 那 些 行 不 義 阻 擋 真 理 的 人 。 • 19 神 的 事 情 , 人 所 能 知 道 的 , 原 顯 明 在 人 心 裡 , 因 為 神 已 經 給 他 們 顯 明 。 • 20 自 從 造 天 地 以 來 , 神 的 永 能 和 神 性 是 明 明 可 知 的 , 雖 是 眼 不 能 見 , 但 藉 著 所 造 之 物 就 可 以 曉 得 , 叫 人 無 可 推 諉 。
羅 馬 書 1:18-27 • 21 因 為 , 他 們 雖 然 知 道 神 , 卻 不 當 作 神 榮 耀 他 , 也 不 感 謝 他 。 他 們 的 思 念 變 為 虛 妄 , 無 知 的 心 就 昏 暗 了 。 • 22 自 稱 為 聰 明 , 反 成 了 愚 拙 , • 23 將 不 能 朽 壞 之 神 的 榮 耀 變 為 偶 像 , 彷 彿 必 朽 壞 的 人 和 飛 禽 、 走 獸 、 昆 蟲 的 樣 式 。
羅 馬 書 1:18-27 • 24 所 以 , 神 任 憑 他 們 逞 著 心 裡 的 情 慾 行 污 穢 的 事 , 以 致 彼 此 玷 辱 自 己 的 身 體 。 • 25 他 們 將 神 的 真 實 變 為 虛 謊 , 去 敬 拜 事 奉 受 造 之 物 , 不 敬 奉 那 造 物 的 主 ; 主 乃 是 可 稱 頌 的 , 直 到 永 遠 。 阿 們 !
羅 馬 書 1:18-27 • 26 因 此 , 神 任 憑 他 們 放 縱 可 羞 恥 的 情 慾 。 他 們 的 女 人 把 順 性 的 用 處 變 為 逆 性 的 用 處 ; • 27 男 人 也 是 如 此 , 棄 了 女 人 順 性 的 用 處 , 慾 火 攻 心 , 彼 此 貪 戀 , 男 和 男 行 可 羞 恥 的 事 , 就 在 自 己 身 上 受 這 妄 為 當 得 的 報 應 。
從聖經看同性婚姻 1. 新舊约聖經的描述
利 未 記 18:22 • 22 不 可 與 男 人 苟 合 , 像 與 女 人 一 樣 ; 這 本 是 可 憎 惡 的 。 • CNV • 22 你不可與男人同睡交合,像與女人同睡交合一樣,這是可憎的事。
利 未 記 20:13 • 13 人 若 與 男 人 苟 合 , 像 與 女 人 一 樣 , 他 們 二 人 行 了 可 憎 的 事 , 總 要 把 他 們 治 死 , 罪 要 歸 到 他 們 身 上 。 • CNV • 13 如果有人與男人同睡,像與女人同睡一樣,他們二人行了可憎的事,必要把他們處死,他們必須承擔流血的罪責。
歌 林 多 前 書 6:9-10 • 9 你 們 豈 不 知 不 義 的 人 不 能 承 受 神 的 國 麼 ? 不 要 自 欺 ! 無 論 是 淫 亂 的 、 拜 偶 像 的 、 姦 淫 的 、 作 孌 童 的 、 親 男 色 的 、 • 10 偷 竊 的 、 貪 婪 的 、 醉 酒 的 、 辱 罵 的 、 勒 索 的 , 都 不 能 承 受 神 的 國 。
歌 林 多 前 書 6:9-10 ERV • 9 难道你们不知道不义的人不会继承上帝的天国吗?不要欺骗自己!凡是性行为不道德、崇拜偶像、通奸、男妓、同性恋者、 10 强盗、贪婪、醉鬼、诽谤和骗子都不能继承上帝的王国。
聖經對同性間性關係的形容 • 行 污 穢 的 事 • 彼 此 玷 辱 自 己 的 身 體 • 是 可 憎 惡 的 • 行 了 可 憎 的 事 • 罪 要 歸 到 他 們 • 不 義 的 人
聖經對同性間性關係的形容 • 不 能 承 受 神 的 國 • 變 為 逆 性 • 行 可 羞 恥 的 事 • 這 妄 為 • 當 得 的 報 應
從聖經看同性婚姻 2. 明確的生活實例
創 世 記 19:1-9 • 19 那 兩 個 天 使 晚 上 到 了 所 多 瑪 ; 羅 得 正 坐 在 所 多 瑪 城 門 口 , 看 見 他 們 , 就 起 來 迎 接 , 臉 伏 於 地 下 拜 , • 2 說 : 我 主 阿 , 請 你 們 到 僕 人 家 裡 洗 洗 腳 , 住 一 夜 , 清 早 起 來 再 走 。 他 們 說 : 不 ! 我 們 要 在 街 上 過 夜 。 • 3 羅 得 切 切 的 請 他 們 , 他 們 這 才 進 去 , 到 他 屋 裡 。 羅 得 為 他 們 預 備 筵 席 , 烤 無 酵 餅 , 他 們 就 吃 了 。
創 世 記 19:1-9 • 4 他 們 還 沒 有 躺 下 , 所 多 瑪 城 裡 各 處 的 人 , 連 老 帶 少 , 都 來 圍 住 那 房 子 , • 5 呼 叫 羅 得 說 : 今 日 晚 上 到 你 這 裡 來 的 人 在 那 裡 呢 ? 把 他 們 帶 出 來 , 任 我 們 所 為 。
創 世 記 19:1-9 • 7 說 : 眾 弟 兄 , 請 你 們 不 要 作 這 惡 事 。 • 8 我 有 兩 個 女 兒 , 還 是 處 女 , 容 我 領 出 來 , 任 憑 你 們 的 心 願 而 行 ; 只 是 這 兩 個 人 既 然 到 我 舍 下 , 不 要 向 他 們 作 甚 麼 。 • 9 眾 人 說 : 退 去 罷 ! 又 說 : 這 個 人 來 寄 居 , 還 想 要 作 官 哪 ! 現 在 我 們 要 害 你 比 害 他 們 更 甚 。 眾 人 就 向 前 擁 擠 羅 得 , 要 攻 破 房 門 。
創 世 記 19:12-13 • 12 二 人 對 羅 得 說 : 你 這 裡 還 有 甚 麼 人 麼 ? 無 論 是 女 婿 是 兒 女 , 和 這 城 中 一 切 屬 你 的 人 , 你 都 要 將 他 們 從 這 地 方 帶 出 去 。 • 13 我 們 要 毀 滅 這 地 方 ; 因 為 城 內 罪 惡 的 聲 音 在 耶 和 華 面 前 甚 大 , 耶 和 華 差 我 們 來 , 要 毀 滅 這 地 方 。
猶 大 書 1:7 • 7 又 如 所 多 瑪 、 蛾 摩 拉 和 周 圍 城 邑 的 人 也 照 他 們 一 味 的 行 淫 , 隨 從 逆 性 的 情 慾 , 就 受 永 火 的 刑 罰 , 作 為 鑑 戒 。
彼 得 後 書 2:5-6 • 5 神 也 沒 有 寬 容 上 古 的 世 代 , 曾 叫 洪 水 臨 到 那 不 敬 虔 的 世 代 … • 6 又 判 定 所 多 瑪 、 蛾 摩 拉 , 將 二 城 傾 覆 , 焚 燒 成 灰 , 作 為 後 世 不 敬 虔 人 的 鑑 戒 ;
從聖經看同性婚姻 3. 聖經對人際關係的期盼
撒 母 耳 記 上 18:1-4 • 18 大 衛 對 掃 羅 說 完 了 話 , 約 拿 單 的 心 與 大 衛 的 心 深 相 契 合 。 約 拿 單 愛 大 衛 , 如 同 愛 自 己 的 性 命 。… • 3 約 拿 單 愛 大 衛 如 同 愛 自 己 的 性 命 , 就 與 他 結 盟 。 • 4 約 拿 單 從 身 上 脫 下 外 袍 , 給 了 大 衛 , 又 將 戰 衣 、 刀 、 弓 、 腰 帶 都 給 了 他 。
撒 母 耳 記 上 20:14-16 • 14 你 要 照 耶 和 華 的 慈 愛 恩 待 我 , 不 但 我 活 著 的 時 候 免 我 死 亡 , • 15 就 是 我 死 後 , 耶 和 華 從 地 上 剪 除 你 仇 敵 的 時 候 , 你 也 永 不 可 向 我 家 絕 了 恩 惠 。 • 16 於 是 約 拿 單 與 大 衛 家 結 盟 ,
瑪 拉 基 書 2:15-16 • 15 雖 然 神 有 靈 的 餘 力 能 造 多 人 , 他 不 是 單 造 一 人 麼 ? 為 何 只 造 一 人 呢 ? 乃 是 他 願 人 得 虔 誠 的 後 裔 。 所 以 當 謹 守 你 們 的 心 , 誰 也 不 可 以 詭 詐 待 幼 年 所 娶 的 妻 。
瑪 拉 基 書 2:15-16 • 16 耶 和 華 ─ 以 色 列 的 神 說 : 休 妻 的 事 和 以 強 暴 待 妻 的 人 都 是 我 所 恨 惡 的 ! 所 以 當 謹 守 你 們 的 心 , 不 可 行 詭 詐 。 這 是 萬 軍 之 耶 和 華 說 的 。
馬 太 福 音 19:4-6 • 4 耶 穌 回 答 說 : 那 起 初 造 人 的 , 是 造 男 造 女 , • 5 並 且 說 : 因 此 , 人 要 離 開 父 母 , 與 妻 子 連 合 , 二 人 成 為 一 體 。 這 經 你 們 沒 有 念 過 麼 ?
馬 太 福 音 19:4-6 • 6 既 然 如 此 , 夫 妻 不 再 是 兩 個 人 , 乃 是 一 體 的 了 。 所 以 , 神 配 合 的 , 人 不 可 分 開 。
羅 馬 書 1:18-23 • “行 不 義 阻 擋 真 理 的 人” • “katechonton” = holding down
羅 馬 書 1:18-23 • “叫 人 無 可 推 諉” • 故意對上帝的真理視而不見
羅 馬 書 1:18-23 • “卻 不 當 作 神 榮 耀 他 , 也 不 感 謝 他” • 扭曲上帝的榮耀, 不敬畏上帝, 不順服上帝的律法
錯誤的推論: 幾次與百千次之別?
瑪 拉 基 書 3:16-18 • 16 那 時 , 敬 畏 耶 和 華 的 彼 此 談 論 , 耶 和 華 側 耳 而 聽 , 且 有 紀 念 冊 在 他 面 前 , 記 錄 那 敬 畏 耶 和 華 、 思 念 他 名 的 人 。
瑪 拉 基 書 3:16-18 • 17 萬 軍 之 耶 和 華 說 : 在 我 所 定 的 日 子 , 他 們 必 屬 我 , 特 特 歸 我 。 我 必 憐 恤 他 們 , 如 同 人 憐 恤 服 事 自 己 的 兒 子 。 • 18 那 時 你 們 必 歸 回 , 將 善 人 和 惡 人 , 事 奉 神 的 和 不 事 奉 神 的 , 分 別 出 來 。
Franklin Graham 與葛理翰傳道會的宣言 • 我極度不同意至高法院對這兩宗婚姻案件的判决. 在關乎上帝律法的事上, 我或任何人對一個法庭的判決的看法都不重要. 上帝創立了婚姻, 並對婚姻给予定義. 任何個人或制度試圖對婚姻另下定義, 都是至终對上帝挑戰.
Franklin Graham 與葛理翰傳道會的宣言 • 我們這些作基督跟隨者的人, 必需用基督對我們的愛, 努力去愛他人-- 甚至對婚姻定義基本分歧的人. 我深信人人都該得到尊重, 並且可以被上帝的愛摩着. 但我不相信任何人有權柄去重新釐訂上帝對這宇宙和其中居民的神聖規劃--唯獨他是創造者, 並差遣他的兒子作世人的救主.
從聖經看同性婚姻 1. 聖經明確指出, 同性間的性行為(交合)是逆性的犯罪行為. (在生物界, 性行為與傳宗接代不可分割. 人類的生理構造, 只容纳男女兩性間的性關係, 才能產生下一代.)
從聖經看同性婚姻 • 聖經以所 多 瑪 、 蛾 摩 拉的傾覆, 作為上帝審判 , 隨 從 逆 性 的 情 慾 淫 行的鑑 戒.
從聖經看同性婚姻 3. 聖經中上帝所定的婚姻, 是一男一女, 一夫一妻, 一生一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