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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公共场所 安全生产工作的讨论

关于对公共场所 安全生产工作的讨论. 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法规处 王 兆 贵 13851511462. 前 言. 安全生产工作是全社会的、是全覆盖的,因此,应当在全员、全过程、全方面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与职责。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规律性、基层性、社会性、隐蔽性、流动性很强。 ★ 安全是伴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而产生的、而延伸的、而派生的;经济发展的过程,社会进步的过程,实际上就是物质转化、能量转换、能力转变的过程。没有人的地方谈不上什么叫安全,也就是有人的地方才会有安全可言。. 第一部分: 公共场所的安全 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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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公共场所 安全生产工作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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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关于对公共场所安全生产工作的讨论 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法规处 王 兆 贵 13851511462

  2. 前 言 • 安全生产工作是全社会的、是全覆盖的,因此,应当在全员、全过程、全方面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与职责。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规律性、基层性、社会性、隐蔽性、流动性很强。★ • 安全是伴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而产生的、而延伸的、而派生的;经济发展的过程,社会进步的过程,实际上就是物质转化、能量转换、能力转变的过程。没有人的地方谈不上什么叫安全,也就是有人的地方才会有安全可言。

  3. 第一部分: • 公共场所的安全 • 工作内容

  4. 一、公共场所范围定义 • 影剧院、音乐酒吧、舞场(厅)、舞会、茶座、电视录像放映点、公园(游乐场所)、文化宫(馆、站)、运动场(馆)、展览馆、电子游戏室、网吧、娱乐茶室或者其他供群众聚集的场所,另外,举办大型联欢活动、商品展销、体育比赛、文艺演出等。 • 宾馆酒店属于公共场所范围,但客人住的房间是有私密性的,客人在房间时别人不可随意进入,要得到客人同意方可进入。

  5. 二、安全管理目标 • 加强管理的目标主要是强化治安管理、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和保障公共安全,保护公共场所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人民群众提供社交活动与娱乐生活提供安全、卫生、舒适、健康、文明的场所。

  6. 三、安全管理对象及范围 • 根据公共场所的定义,不论是国营、集体、个体、中外合资、合作、股份制、还是外资独资经营形式;不管是专营、兼营,还是定期或者不定期经营的,除另有规定的以外。公共场所的日常安全监管应当有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安监部门实施综合监管、指导、协调。

  7. 四、应当具备的安全条件★ • 1、建筑物、消防、电器电路等设施设备必须符合安全规程和规定,并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方可使用,并持有各项合格资质证照与合法手续。 • 2、公共场所的设立,必须与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放射性物品等仓库及火源等保持安全距离。 • 3、居民区开设娱乐场所应当以不影响居民生活为前提。

  8. 4、场所内的使用面积与容纳的人数要有严格的比例,至少要确保1人/3平方米; • 5、要有通畅的进出口,确保通道畅通,门不能朝里开,门要确保朝外开,一旦遇到事故人可以迅速撤离; • 6、各种车辆要有专门停放地点,室内要设置物品存放处,重要物品、特殊物品要实行专管; • 7、必须建立保安组织,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实行安全责任负责制,安保责任制。

  9. 五、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 • (一)负责人的责任: • 按照“分级负责、各自管理”的要求,单位所有领导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职责,落实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关职能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1、负责建立健全安全保卫组织和工作制度,组织职工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10. 2、对职工进行法制、安全、文明、卫生等方面的教育,提高职工的法制观念和搞好安全保卫工作的自觉性,维护公共场所的治安秩序,控制、减少安全、治安、刑事案件的发生。

  11. 3、定期召开安全保卫工作例会:并通过每天的班组会、月度会、季度会和年度总结会,学习传达上级政策与精神、明确安全工作任务、提出工作要点、分析存在的问题、查找事故隐患、确定整改方案、制定工作计划、签订安全责任书、落实各部门安全责任、表彰奖励先进部门和个人、惩罚失职渎职者。

  12. 4、组织职工对公共场所的建筑结构、电器电路、消防设备、客房、物品保管、疏散道路等进行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采取措施及时整改,切实做到“三不放过”(隐患部位查不清楚不放过、隐患等级未搞清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

  13. 5、对需要整改的部门或者部位,应当无条件停止营业或者使用,待整改到位后,方可恢复营业或者使用,正真做到“安全第一、营业第二”。5、对需要整改的部门或者部位,应当无条件停止营业或者使用,待整改到位后,方可恢复营业或者使用,正真做到“安全第一、营业第二”。 • 6、对存在隐患的部门或者部位,经专家确认无需停止营业或者使用的,在边整改边营业或者使用的,要采取安全保护措施,确保在整改期间不发生安全事故。

  14. 7、有责任防止违法犯罪活动和保障来本场所住宿或者开会与其他活动的人的人身安全、财物安全。有责任承担由于内部管理不善所造成安全事故的责任和经济损失。7、有责任防止违法犯罪活动和保障来本场所住宿或者开会与其他活动的人的人身安全、财物安全。有责任承担由于内部管理不善所造成安全事故的责任和经济损失。

  15. 8、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维护好公共场所门前和周围的交通安全与治安秩序。 • 9、定期向公安机关反映公共场所的安全、治安情况,发生灾害事故和安全、治安、刑事案件及可疑情况,要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并积极协助公安机关进行查处。

  16. (二)工作人员的职责: • 1、佩戴标志,坚守岗位,礼貌待客,经常巡视负责区域内的安全治安情况,做好客人宾馆前和离开宾馆后的安全检查。 • 2、积极向客人宣传“公共秩序管理的规定”和有关安全注意事项,坚持“安全入住、安全离开”,确保安全营业。 • 3、调解好责任工区内因口角引起的纠纷,防止纠纷升级、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 • 4、发生安全问题要及时报告,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调查处理工作。

  17. (三)物品保管员的职责: • 1、积极宣传物品保管的规定,严格执行物品保管制度。 • 2、对保管的物品要一问、二摸、三看,发现易燃、易爆、剧毒、腐蚀、放射性物品以及其它可疑物品,要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领导或者公安机关。 • 3、寄存物品做到摆放整齐,号牌明显,取物品时要认真查对号牌,防止错领、冒领,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保管室内。

  18. (四)总台人员的职责: 1、维护总台服务窗口的治安秩序,坚持顺序登记。 • 2、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总台服务柜台,不准内外串联,无手续领取钱款。 • 3、营业款当天存入银行。对总台的防盗设施进行经常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报告解决。

  19. (五)机房、配电房工作人员职责: • 1、坚守工作岗位,并做好交接手续。 • 2、保证电器、电路的安全用电和机房、配电房的正常工作。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 3、不带领其他人进入工作场所,不在工作场所内抽烟或者使用明火。

  20. (六)门卫人员的职责: • 1、要佩带标志,要坚持服务客人、关心客人。宣传公共场所“公共秩序管理的规定”。严禁客人携带危险物品带入客房。 • 2、积极维护公共场所门口的交通治安秩序,注意观察出入人员情况,发现可疑人员和情况及时报告。 • 3、积极参加公共场所周围的治安联系活动。一旦发生治安问题及时制止。协助公安机关做好查处工作。

  21. 六、对进入宾馆酒店人员的原则要求★ • 对入住宾馆酒店的相关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要求,严禁从事违法违规活动,确保安全、健康、卫生、文明的食宿环境,倡导良好的生活习惯,遵守公共场所秩序和有关规定,服从管理人员的合理合法的管理。 • 违者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依规处理。

  22. 七、惩罚 • 1、对发生问题的部门或单位要坚决予以查清原因、追究责任、吸取教训、落实整改措施。对主要负责人予以查处。 • 2、对制度不健全、管理措施不得力、不落实、漏洞多、问题突出发案多的场所,安监机关、公安机关、有权责令限期整改,到期不改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收回“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安全许可证”。

  23. 3、对忽视安全防范,玩忽职守,知情不报,给社会造成危害,给国家、单位、人民群众造成经济损失和人身伤亡的,要给予负责人和当事人予以处罚,赔偿经济损失,触犯刑律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24. 第二部分: 主体责任

  25. 政府及政府机构主管是外因,生产经营单位或企业实施主管是内因。政府及政府机构主管是外因,生产经营单位或企业实施主管是内因。 •   安全生产涉及方方面面,总的来说,可以分为两个部分。 •   一是政府有关部门对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监管。 •   二是生产经营单位或者企业履行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

  26. 一、政府依法监管: • ——制定法律、法规、工作方针和政策; • ——采取措施对生产经营单位或者企业实施安全生产监督、干预,要求生产经营单位或者企业依法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依法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确保安全生产。 • ——对履行职责者不问责,对不履行职责者问责,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7. 二、建立健全组织机构。 • 1.各生产经营单位或者企业应当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负责研究、协调和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安委会主任由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分管领导、内设机构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组成,各成员要明确责任,分工负责。

  28. 2.各相关部门要有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部门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相关人员分工负责,并明确工作职责。

  29. 三、监管机构的职责 •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是:实行综合监督、指导、协调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监督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排查和负责整改本单位内的事故隐患,协助调查、上报、统计、救助安全生产事故。

  30. 四、保障工作经费和工作条件。 • 本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及人员的办公经费、专项经费等费用应纳入本单位年度财务预算,确保足额到位。按照经济、实用、有效的原则,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配置必需的办公、监督检查和设备、装备。

  31. 五、健全基本工作制度★ 各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安全生产特点进行细化完善,健全基本工作制度。 1.安全生产责任制。2.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3.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

  32. 4.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制度。5.安全生产检查制度。6.事故隐患治理制度。7.安全事故报告制度。8.事故应急管理制度(含事故应急预案)。9.安全生产值班制度。10.领导联系安全生产重点单位制度。11.安全生产奖励制度。4.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制度。5.安全生产检查制度。6.事故隐患治理制度。7.安全事故报告制度。8.事故应急管理制度(含事故应急预案)。9.安全生产值班制度。10.领导联系安全生产重点单位制度。11.安全生产奖励制度。

  33. 六、企业主体责任主要内容: 一是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其他法律法规。 •  二是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是法定义务: • 1、负责人必须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抓生产经营,也必须抓好安全生产; • 2、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 • 3、必须具备基本的安全生产条件和安全生产经费投入;

  34. 4、必须对从业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使其掌握基本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4、必须对从业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使其掌握基本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 5、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对生产经营特点和危险程度等,建立内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检查制度,督促、检查各岗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35. 三是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 1、明确、具体的安全生产要求,保证有效预防生产经营安全事故的发生; • 2、明确、具体的安全生产管理程序,即为了安全生产进行常规检查和防范工作; • 3、明确、具体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管任何岗位都有人负责,责任落实到人;

  36. 4、明确、具体的安全生产培训要求,明确岗位培训要求,具备岗位安全生产知识;4、明确、具体的安全生产培训要求,明确岗位培训要求,具备岗位安全生产知识; • 5、明确、具体的安全生产责任,即对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问题,具体由谁负责,负什么样的责任; • 6、确保安全生产“事有人管、责有人负”,责任制落实到人。从源头上消除事故隐患,从制度上预防生产经营安全事故的发生。 • 。

  37. 四是完善安全生产条件:是指生产经营单位的设施、设备、场所、环境等硬件方面的条件。 ★ •  安全生产条件通常是指: • 1、工作场所方面的条件要符合安全生产要求。“三同时”、环境条件、卫生条件等;

  38. 2、生产设备符合安全生产要求。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2、生产设备符合安全生产要求。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 • 3、特殊作业场所符合安全生产要求。有危险因素的设备、设施和作业场所,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告知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 

  39. 四、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有如下责任:四、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有如下责任: • 1、负责组织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 2、负责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 3、负责组织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所需资金的有效投入和有效实施;

  40. 4、负责监督、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经营安全事故隐患;4、负责监督、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经营安全事故隐患; 5、负责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经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

  41. 五、 设备安全管理职责★ • 1、负责机械、电气、动力设备、工艺流程、管道、通排风装置及工业建筑物等的管理,使其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 2、组织对工业建筑、起重机械、施工机具、锅炉、压力容器及安全装置、热力管道、采暖、制冷、通排风等设备的定期检查、校验、检测工作;

  42. 3、负责制定和审查有关设备改造、维护、检修的各项管理制度;贯彻国家关于设备制造、检修、维护保养及施工方面的安全规程和规定,制订和修订各类机械设备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编制各种设备、设施、装置大检修安全组织措施计划和下达安全检修任务书;

  43. 4、按采购计划进行采购,并对采购的设备、配件质量负责,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和规定; • 5、新增、改造、超期运行设备、操作条件变动时应使其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 6、组织机动设备专业检查,对机动设备存在的事故隐患须及时组织力量整改;

  44. 7、负责机动设备事故、检修质量事故和基建施工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和上报,参加 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 8、组织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工程项目的施工,并按期完成;负责本部门外雇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如发生事故按合同协议办理,严格执行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

  45. 9、参加基建项目的审查和施工,并使其符合国家关于安全、防火、卫生要求,并保证其同时施工、竣工、验收; •   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前必须按国家规定和交接程序办理交接手续;

  46. 10、严格执行国家《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及其它有关安全规定; • 11、制定审查各项建筑工程的安全防范措施; • 12、负责对外来的基建施工队伍、民工等的安全教育,督促施工队伍按照签订的《施工安全合同》执行。

  47. 六、财务部门安全管理职责★ • 1、编制、平衡全年用钱计划时,应保证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技术改造、安全装备、安全设施资金的来源,确保“三同时”的顺利实施; • 2、监督安全技术措施、劳保用品、卫生保健费用的开支情况,保证安全教育培训费用的实际需要; • 3、负责各类事故费用的支出,并纳入经济活动分析内容。

  48. 第三部分 • 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目前存在的问题

  49. 一、企业经营者安全意识淡薄,未把安全生产摆在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上来认识,重经济建设、轻安全发展。一、企业经营者安全意识淡薄,未把安全生产摆在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上来认识,重经济建设、轻安全发展。 •   二、企业安全责任主体不到位,特别是安全投入、建章立制有较大的差距。 •   三、企业安全基础工作不扎实,安全教育、安全培训、安全技术均存在不同程度的欠缺。 •   四、企业的安全监管体制不完善,经济支撑的保障体系不适应目前安全发展的要求。

  50. 五、安全组织机构、责任落实、全员素质教育、违章行为追究、管理标准化和规范化工作不到位;五、安全组织机构、责任落实、全员素质教育、违章行为追究、管理标准化和规范化工作不到位; •   六、监管责任不到位:如:属地管理、分级管理、谁审批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等问题未能从两个主体责任中得到根本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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