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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節 前 言. 值得深入探討 : 台灣地區 近三、四十年老年人口快速增加 老人社會福利服務之實施越顯重要 社會工作實施→應 如何回應高齡化社會衝擊 社工教育→應 如何裝備社工學生投入老人福利. 第二節 台灣地區人口結構 老化現象及政策意涵. 人口結構老化→已開發和開發中國家 , 共同普遍之現象→此現象是 人口轉型 結果。 瑞典 和 法國 於十九世紀後半期即為老人國→ 兩個最早人口老化的國家 。 美國在二十世紀初期老人人口急遽增加 、 日本人的主要老化主要發生於二次大戰後 。. 一 、 人口增加形態轉型與人口結構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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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節 前 言 • 值得深入探討: • 台灣地區近三、四十年老年人口快速增加 • 老人社會福利服務之實施越顯重要 • 社會工作實施→應如何回應高齡化社會衝擊 • 社工教育→應如何裝備社工學生投入老人福利
第二節 台灣地區人口結構老化現象及政策意涵 • 人口結構老化→已開發和開發中國家,共同普遍之現象→此現象是人口轉型結果。 • 瑞典和法國於十九世紀後半期即為老人國→兩個最早人口老化的國家。 • 美國在二十世紀初期老人人口急遽增加、日本人的主要老化主要發生於二次大戰後。
一、人口增加形態轉型與人口結構老化 • 依聯合國界定,「老人國」係指一個國家65歲以上之人口佔人口總數7%以上,而人口老化現象是人口增加型態轉型(demographic transition)的必然結果。 • 在一個封閉人口,出生率和死亡率下降→引起人口老化;不過一般“出生率”的影響比死亡率大。
一、人口增加形態轉型與人口結構老化 人口增加形態轉型的過程分“四階段”: • 出生率、死亡率皆高→人口增加非常少。 • 出生率未下降→人口增加→老人人口增加更多。 • 出生率、死亡率皆降→人口成長較快→老人人口成長也較快。 • 出生率、死亡率皆穩定。 (Myers,1990:24-26)
一、人口增加形態轉型與人口結構老化 台 灣 人 口 轉 變 過 程 大 致 分 四 時 期 :
一、人口增加形態轉型與人口結構老化 補充 補 充 圖 : 人 口 成 長 模 式 四 個 階 段
一、人口增加形態轉型與人口結構老化 • 1920年前→此時期無法控制出生率及死亡率←類馬爾薩斯「多生多死」型態→(補充:馬爾薩斯:英國人口學家“人口論”) • 1920~1945年間→死亡率受到某種程度控制穩定下降→生活環境提高出生率→為人口生長期。 • 1945~1985年間→先進國家醫藥及抗生素引進→死亡率下降→死亡及出生率均受控制維持穩定低度成長←「少生少死」→西北歐國家曾花約200年時間(1750~1950),台灣卻只花了65年時間(1920~1985);如此快速的人口轉型將使臺灣較西方國家面臨更大衝擊。 • 1985年後→出生及死亡率都穩定於很低水準 。
補充 • 資料出處:行政院主計處>政府統計 > 全國統計資料 > 人口 > 生命統計 點選 => “出生數、出生率、死亡數、死亡率”, 確認下載 excel 檔案 • 2007年婦女平均生育率1.1
二、人口老化的趨勢 補充
二、人口老化的趨勢 補充
二、人口老化的趨勢 補充
三、人口老化的影響及其政策意涵 (一)老年期經濟安全制度之規劃 • 多數工業國家將65歲定為退休年齡,喪失原有收入,面臨經濟不安全的問題 。 • 社會人口結構快速老化 • 老人如何獲取資源安養餘年,成為政策關注的議題。
三、人口老化的影響及其政策意涵 資源移轉可分類為三種: • 生命週期的移轉→生命早期或中期資源移轉至晚期使用→如儲蓄、個人年金。 • 家庭間或家庭內轉移: • 家庭間→不同家戶間轉移→親友協助、成年子女提供父母所需。 • 家庭內→同一家戶之就業者扶養未就業者→丈夫扶養妻子、子女扶養年邁父母。 • 社會的移轉→資源由高所得移轉給低所得、年輕勞動者移轉給年老退休者之相關制度。 • 社會移轉制度往往需透過政府或企業制定相關制度方能順利推展,具體措施包含各種企業福利及社會安全制度(退休金、長期照護、醫療保健)等均是。
三、人口老化的影響及其政策意涵 補充 台 灣 地 區 老 人 生 活 費 用 支 來 源 :
三、人口老化的影響及其政策意涵 • 推估2035年為例,扶養65-69歲老年父母佔其就業子女之薪資比例高達30.49%,也就是說個別子女扶養老人的經濟負擔將為三倍左右,負擔更為沉重,因此更須政府積極規劃社會安全制度。 【補充】 • 統計推估:各國65歲以上老人退休後經濟來源結構已為,子女奉養金→28.5%,政府補貼→28.4%,其他收入→0.8%,靠自己想辦法→42.5%,這是一個很大的警訊。 (永豐銀行零售金融處副處長韓志宇【2007/09/17 經濟日報】 )
三、人口老化的影響及其政策意涵 (二)長期照護體系之建構: • 台灣老化急遽,長期照護的需求愈加迫切,我國對長期照護服務嚴重不足。 • 長期照護體系之建構←最重要的社會福利與衛生議題。 • 提供服務的人力與設施亦嚴重欠缺→大多數長期照護責任均為家庭。 (補充) • 政府預計要在2011年推出長期照顧保險→長期照護是一種勞力密集的服務,而台灣目前最缺乏的正是專業人才的養成。←公視新聞。
三、人口老化的影響及其政策意涵 (三)老人的居住安養 • 硬體設施→老人與子女同住的住宅與設施不是專為老人設計,安全性考量不夠周延。 • 人力支持→父母殘疾失能時,需要個人照顧(personal care),若缺乏正式體系提供之支持性服務,會造成照顧者過度負荷與壓力,只好選擇機構性照顧 • 精神感官→與子女同住不代表老人可獲得照顧,有時反而需伺候下一代,同住的衝突、約束、不自由、缺乏自我空間、不尊重感也因此。 補充 • 前陣子高雄市46歲的婦人梁美足照護71歲臥病癱瘓的婆婆4個多月,身心俱疲,涉嫌以枕頭悶死婆婆的新聞,即是一例http://n.yam.com/view/mkvideopage.php/20090211706336 yam天空影音新聞。
三、人口老化的影響及其政策意涵 • 此種居住安養模式會: • 陷不幸老人於無尊嚴的依賴關係。 • 陷不幸婦女於父權體制的從屬關係。 • 陷貧窮家庭於擁擠、衝突和無助的惡性循環。 (胡幼慧,1995) • 所以,如何滿足老人個人需求也是一重要課題。
三、人口老化的影響及其政策意涵 (四)增進老人之社會參與 • 工作角色建構→個人的身份和社會地位。 • 退休制度之實施→老人自工作崗位退休失去生產者角色。 • 社區缺乏完善交通服務及無障礙生活環境,使老人不易繼續參與社會活動並維持社會關係,無法平等分享整個社會教育、文化、宗教、娛樂的資源。 • 老人被迫處於社會邊緣地位,隔離於社會主流之外、與社會隔離 。 呂寶鏡,1966:160
第三節 台灣老人的狀況 • 在依廣面鉅視層次分析→說明老化現象、政策意涵 • 接下從個體老化生命發展歷程→討論老年期發展目標、一般老人常見問題。 • 再按→身心理健康狀況、社會關係、社會對老人的態度→分述台灣老人狀況。
一、老年期的發展目標和常見的問題 老化過程包含三個面向: • 生理老化→因老化引起生理現象之變化→如:體型變化、感官障礙及各生理系統之變化。 • 心裡老化→老人心理之表現→生理老化過程及社會地位改變成心理和行為之衝擊→如:老人人格特徵、老人常見精神病狀,及老人感覺、知覺記憶、智能。 • 社會老化→個人年齡老化,導致社會角色和社會關係方面的改變。
一、老年期的發展目標和常見的問題 • Erickson人之生命週期最後階段老人期:整合(integrity)、絕望(despair) • 若以往發展完美有成就→這個階段心理上便有圓滿感,對一生感到滿足、自豪。 • 反之→則在心理積存失望感。 補充 • 1963→人生八大階段→最後階段→德國精神分析學派→學說沿於佛洛伊德。
一、老年期的發展目標和常見的問題 為達整合(integrity)發展,老年發展應注意: • 退休後收入減少經濟不安全問題 • 退休後伴侶相處問題 • 同齡團體或老人協會之關係建立 • 朋友與家庭關係之維持 • 繼續履行社會和公民責任坦然面對自己的疾病與配偶 • 尋找滿意之居環境→ps.抽離熟悉環境易生剝奪失去安全感 • 適應體力及健康的改變 • 重新評估個人價值、自我概念、自我價值 • 接受死亡來臨 Zastrow and Kirst-Ashman,1990:468-470
補充:健全老年生活 •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9/new/mar/15/today-taipei1.htm自由時報
老人常見問題主因老人本身經歷四方面之變化:老人常見問題主因老人本身經歷四方面之變化: • 生理→身體健康方面之變化→老化造成外表器官功能改變,及慢性病發生。 • 經濟→多數工業國家實施退休制→退休收入減少或無收入→產生經濟問題。 • 心理→心理及精神狀態變化→老人易孤獨、空虛、失落及自私、猜忌、固執。 • 環境→社會困境→社會角色及社會關係改變、適應→晚年時間及休閒調適 (徐立忠,1989:48-60)
一、老年期的發展目標和常見的問題 • 老人常見問題非生理老化必然結果→其身處社會、政治、經濟制度相關→「老人的地位是社會建構而非生理建構」之看法。 老人福利需求可歸納為: • 經濟安全需求 • 健康問題需求 • 居住方面問題需求 • 休閒、教育、再就業方面問題 • 謝高橋、陳信木(1994)歸納老人需求項目依其重要性排序為:(1)健康醫療需求(2)經濟安全(3)教育休閒(4)居住安養(5)心理與社會適應。 (Estes,1986)
二、台灣老人的身體和心理狀況 • 老人之醫療特性有:看病頻率次數及住院平均日數增長;醫療費用比率增高。 • 長期趨勢推估上,以最常見的收案指標,ADLs二項以上功能障礙且需要人幫忙→估計需要長期照顧人數從1995年6.1萬人→2000年7.4萬人→估2035年更將高達25萬人←成長為目前四倍(吳淑瓊等1998:20-23)。 • 身體功能障礙: • ADLs→無法獨立進行日常生活活動→吃飯、上下床、穿衣、上廁所、洗澡… • IADLs→工具性日常生活活動→洗衣、煮飯、輕鬆做家事、室外走動、理財、服藥… • 認知功能障礙:記憶障礙→空間定向、語言情緒、精神或行為異常。
二、台灣老人的身體和心理狀況 • 2008行政院衛生署資料統計 數 據 上 升
二、台灣老人的身體和心理狀況 • 年齡大於65歲以上老人中,有1/7會出現憂鬱症 (周明顯,1995:217) • 65歲以上之國人,有憂鬱頃向之比例為36.4%。 • 未能及時治療、正確診斷,造成自殺死亡為65歲以老人14大死因。
三、台灣地區老人社會關係 (一)老人的社會支持體系: • 家庭提供老人的照顧→來源主要來自配偶、兒子、媳婦→老年男性各項需求多半仰賴伴侶,但老年女性並不是各項需求都依賴老伴(而是子女)→媳婦及配偶是日常生活活動之主要支持者,兒子提供錢財,女兒則是物質提供者→支持來源非特定者。 • 朋友協助老人情形→朋友提供「情感支持」、「自我價值再確認」,其次是訊息提供。 • 鄰居協助老人情形→日常生活突發事件的協助(外出時看家、生病探訪)
三、台灣地區老人社會關係 (二)子女奉養老年父母的態度: • 成年子女照顧老年父母的理論有:公平論、義務論、依附關係論。 • 配偶通常是老人最重要的支持者,無配偶老人照顧者則是子女;台灣家庭文化範疇下,照顧者首先是親屬關係,其次是性別決定了由誰照顧(造成兒子的照顧責任都由媳婦完成)。 • 家庭結構、都市化、民眾教育程度普遍提高變遷趨勢→未來代間奉養關係應會呈現不與已婚子女同住,和經濟自立之奉養態度。
四、台灣社會對老人之態度 • 社會大眾對老人的迷思及刻板化印象--「老人大半是貧窮、有病且不快樂的」,造成社會對老人歧視行為。 • 台灣民眾對老人刻板印象→「貧窮」和「體弱多病」為核心的部份。 • 負面影響:社會偏見影響老人人際互動關係,這對老人自我形象會有。 • 有與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老人)同住或有與老人接觸者對老人態度較為正向→促進其他年齡層與老人實際接觸→可破除國人對老人的偏見及老化過程迷失→喚起對大眾對老人之認識、進而互相尊重。
第四節 台灣社會老人福利服務的實施現況 一、老人福利服務之內容 • 老人服務是種狹義的老人福利,亦是「社會福利領域的老人對策,老人福利法及其他有關措施制度的各種老人援助政策與服務」(江亮演,2001-12)。其目的是使老人能過著有尊嚴和常人一樣的生活。 • 老人福利服務係用以滿足老人各項需求: • 基本需求→收入、食物、居所。 • 次級需求→教育、休閒、娛樂。
一、老人福利服務之內容 • Tobin&Toseland(1990:29)依老人功能損傷程度及服務提供地點兩個面向,將老人服務類型分9大類:
二、台灣的老人福利政策、法規和服務措施 (一)老人福利政策和法規 • 民國69年老人福利法頒訂→早期仍以貧苦或受災害的老人為對象。 • 民國86年老人福利法之修訂 • 民國87年加強老人安養服務方案(87/07/01~90/06/30) →「老人長期照護三年計劃」→補強老人福利法的不足。
二、台灣的老人福利政策、法規和服務措施 • 目前老人福利措施可分為6類:健康維護、經濟安全、教育與休閒、居住安養照顧、心理及社會適應,及其他福利措施(劉邦富1998;葉金鳳1998)。 • 「健康維護」及「經濟安全」→屬現金給付補助方案→對象仍侷限於中低收入戶。 • 老人使用各項老人福利措施→「優待搭乘交通工具」最高、佔53%→「免費健康檢查」、佔45%→「出入公共場所之敬老津貼」、佔21.70%。 • 老人福利服務輸送過程中有四個值得重視的議題→可獲性、可近性、可接受性、可負擔性→除此之外,還牽涉到資源配置的適當性、公平性、區域間正義、不同族群間的公平考量。
二、台灣的老人福利政策、法規和服務措施 • 表格內容整理資料來自內政部2008老人福利
(三)台灣老人福利服務辦理現況之省思及未來展望(三)台灣老人福利服務辦理現況之省思及未來展望 • 政府官員對我國老人福利之政策省思,提出三項看法: • 居家服務及家庭支持(居家安養支持)資源體系尚待建立 • 社區照顧服務輸送網絡宜再加強 • 機構養護、品質、安全管理應提升 (劉邦富1998:8;葉金鳳1998:10-11)
第五節 老人社會工作的實施 一、老人社會工作的功能 • 社會工作功能一般被認為是恢復的功能、預防的功能、發展的功能→發展老人社會特殊功能有: • 恢復老人受損的社會功能及社會關係 • 維護老人功能 • 提供老人所需資源 • 預防老人社會功能之衰微 謝美娥(1993:195-196)
二、社會工作干預的層次及社會工作者的角色 • 老人是個歧異性相當大之團體,需求多樣,故老人社會工作就成一個連續體,社會工作干預層次就分為: • 初級干預:目標→「預防問題發生」→維持老人身體/社會/情緒之健康。 • 健康促進方案:建立良好健康習慣減低危險行為發生 • 針對特殊高危險群的保護方案:協助戒除危害健康習慣之惡習 • 次級干預:旨在→早期診斷與立即治療→儘可能解決問題預防更嚴重功能損傷發生。 • 第三級干預:目標→「改善功能損傷情況、儘可能恢復其功能」→針對損傷老人。
二、社會工作干預的層次及社會工作者的角色 • 社會工作者可發揮之角色功能可歸納出五類不同需求之扮演: • 經紀人(broker)→連結案主至現有可能滿足其需求之資源 • 使能者(enabler)→協助案主「自助」 • 倡導者(advocate)→為案主力採取行動,並為個人、團體、社區發聲 • 教育者(teacher)→幫助案主學習新知及技巧>使其更易融入社會之期許情境 • 調解者(medeator)→試圖解決存在於案主與其他體系間的衝突。 • 社會工作員應有知能準備,且社會工作的重要任務即在整合需求。
三、老人社會工作的實施領域: • 討論老人社會工作的實施領域 • 可用護理之家和養護機構分述:
三、老人社會工作的實施領域: • 護理之家→Vourlekins(1992)→護理之家的社工者,重心應放在維繫家庭、諮詢服務暨心理照顧,且更應了解院民需求 100以下指定專人、1-200應有一人、200以上至少2人→無明確規範社工職務 • 社區醫療照護機構中,社工員的職責可包括: (居家照顧.老人養護.護理之家) • 入住機構→予以社會暨心理評估、家庭需求評估。 • 參與服務計畫之擬定 • 病人與家屬間、病家與機構間→溝通協調←必要時 • 社會醫療資源的發掘轉介 • 招募、訓練與管理志工或居家服務員 • 追蹤服務與評價 莫黎黎(1998:250)
三、老人社會工作的實施領域: • 老人養護機構中的社會工作實施: • 依我國老人福利法之規定,老人福利機構中針對失能老人提供服務的機構分二類: • 長期照護機構:罹患長期慢性並且須醫護服務的老人為目的 • 養護機構:照顧生活自理能力缺損且無技術性護理服務需求之老人為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