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0 likes | 406 Views
第 10 章 国际集装箱运输代理. 本章学习目标. 应重点掌握的内容 国际集装箱货运代理业务范围与分类 FIATA 制定的货代业务单证 国际集装箱货运代理的双重法律地位 国际集装箱货运代理人的责任保险 国际集装箱船舶代理的业务范围 国际集装箱船舶代理的船务业务 应一般掌握的内容 代理基础知识 我国关于国际集装箱货运代理业的管理制度 我国关于国际集装箱船舶代理业的管理制度. 本章主要内容. 国际集装箱运输代理概述 国际集装箱货运代理业务 国际集装箱船舶代理业务. 10.1 国际集装箱运输代理概述.
E N D
本章学习目标 • 应重点掌握的内容 • 国际集装箱货运代理业务范围与分类 • FIATA制定的货代业务单证 • 国际集装箱货运代理的双重法律地位 • 国际集装箱货运代理人的责任保险 • 国际集装箱船舶代理的业务范围 • 国际集装箱船舶代理的船务业务 • 应一般掌握的内容 • 代理基础知识 • 我国关于国际集装箱货运代理业的管理制度 • 我国关于国际集装箱船舶代理业的管理制度
本章主要内容 • 国际集装箱运输代理概述 • 国际集装箱货运代理业务 • 国际集装箱船舶代理业务
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第三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而由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法律制度。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第三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而由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法律制度。
代理的分类 • 按代理权限的范围 一般代理与特别代理 • 按代理人是否披露代理身份 直接代理与间接代理 • 按代理权产生的依据 法定代理 指定代理 委托代理
运输代理行为的一般有效要件 • 行为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 行为内容必须合法 • 行为人的意思表示自愿、真实 • 行为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
运输代理行为的特别有效要件 • 代理人取得代理权 •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进行代理行为 • 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并符合被代理人的利益
无权代理:未取得合法代理权的行为人所进行的代理行为 • 滥用代理权:代理人违背代理权的设定宗旨和代理行为的基本准则,损害被代理人利益而行使代理权的行为
传统意义上的国际货运代理 • 货运代理人是在运输业或相关业务范围内作为货主的代理人。 • 货运代理人不是承运人,一般不承担运输责任,而只完成有关的服务业务,在完成这些服务时,货运代理人是以代理人身份工作。
现代意义上的国际货运代理 不再仅仅以客户名义和身份工作,而是以自己的名义来安排属于发货人或其他委托人的货物运输及相关业务
国际货运代理的业务范围 • 揽货、订舱、托运、仓储、包装 • 货物的监装、监卸、集装箱装拆箱、分拨、仓储、包装 • 报关、报检、报验、保险 • 缮制签发有关单证、交付运费、结算及交付杂费 • 国际展品、私人物品及过境货物运输代理 • 国际多式联运、集运 • 国际快递(不含私人信函) • 咨询及其他国际货运代理业务
国际货运代理的服务对象 • 托运人 • 收货人 • 承运人 • 海关 • 检验检疫 • 其他政府部门
FIATA货代业务单证(I) • FFI(FIATA Forwarding Instructions) 运送指示 • SDT(Shipper’s Declaration for the Transport of Dangerous Goods) 托运人危险品运输声明 • SIC (Shipper’s Inter-modal Weight Certificate)托运人多式联运重量证书
FIATA货代业务单证(II) • FCR(Forwarder’s Certificate of Receipt) 货运代理收货凭证 • FCT(Forwarder’s Certificate of Transport) 货运代理运输凭证 • FBL (negotiable FIATA Multimodal Transport Bill of Lading) 可转让多式联运提单 • FWB (non-negotiable FIATA Multimodal Transport Waybill) 不可转让联运货运单 • FWR(FIATA Warehouse Receipt) 货代仓库收据
国际货运代理的责任风险来源 • 本人或其代理人的疏忽过错 • 分包人责任,且无法全部从其得到补偿 • 货运代理人与其分包人各自赔偿责任的差别
国际货代责任险投保方式 • 有限责任保险 • 完全责任保险 • 集体保险
国际货代责任险通常的承保范围 • 错误与遗漏 • 仓库保管中的疏忽 • 货损货差责任不清 • 迟延发货或未经授权发货
国际货代责任险通常的除外风险 • 在承保期间以外发生的危险或事故 • 超过保险条款约定的时间或法律规定的时效才进行索赔的 • 被保险人违法行为造成的后果 • 被保险人故意行为造成的责任 • 战争、敌对行为、内战、武装侵占 • 罢工、停业、暴动、骚乱、戒严 • 为执行任何政府、公众或地方权力机构的指令而造成的任何损失或损害 • 任何由核燃料或核燃料爆炸所致的损失 • 超出保险合同关于赔偿限额规定的部分 • 事先未征求保险公司意见而擅自赔付对方
我国有关国际货运代理的法律法规 • 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货运代理业管理规定》 • 1998/200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货运代理业管理规定实施细则》 • 2001年《外国投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管理规定》 • 1996年《关于台湾海峡两岸间货物运输代理业管理办法》
国际货运代理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 • 主管机关 • 登记制度 • 提单报备制度 • 专用发票制度
国际集装箱船舶代理是指国际船舶代理经营者接受国际集装箱船舶所有人、船舶承租人或者船舶经营人的委托,在授权范围内代表委托人办理与在港船舶、集装箱有关的业务并提供其他有关服务的代理行为。国际集装箱船舶代理是指国际船舶代理经营者接受国际集装箱船舶所有人、船舶承租人或者船舶经营人的委托,在授权范围内代表委托人办理与在港船舶、集装箱有关的业务并提供其他有关服务的代理行为。
国际集装箱船舶代理的形式 • 长期代理(agency on long-term basis) • 航次代理(agency on trip basis)
国际集装箱船舶代理业务 • 国际集装箱船舶船务代理业务 船务调度 现场代理 进出港代理 • 国际集装箱船舶箱务代理业务
国际集装箱船舶代理备用金 • 索汇 • 使用 不垫付 专人管理 专款专用 一船一结 • 结算
我国有关国际船舶代理的法律法规 • 200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 • 200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实施细则》
国际船舶代理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 • 主管机关 • 审批制度 • 专用发票制度 • 国际船舶代理业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