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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镇(县城)标准

国家卫生镇(县城)标准. 市容环境卫生部分. 一、基本要求. 1 、重要性的认识 实现提高居(村)民生活环境质量的重要抓手 建立科学规范的乡镇管理运作机制有效载体 2 、提供必要的保障 ( 1 )组织保障 : 创卫是一项系统工程 , 需要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牵头组织协调镇各个部门来抓这项工作。 ( 2 )资金保障:乡镇基础设施的建设、环境的综合整治、设施的运行维护和管理等都需要政府大量的资金投入。. 二、九项考核内容及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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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镇(县城)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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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esentation Transcript


  1. 国家卫生镇(县城)标准 • 市容环境卫生部分

  2. 一、基本要求 • 1、重要性的认识 实现提高居(村)民生活环境质量的重要抓手 建立科学规范的乡镇管理运作机制有效载体 • 2、提供必要的保障 • (1)组织保障:创卫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牵头组织协调镇各个部门来抓这项工作。 • (2)资金保障:乡镇基础设施的建设、环境的综合整治、设施的运行维护和管理等都需要政府大量的资金投入。

  3. 二、九项考核内容及具体要求 • (一)、[标准原文]镇规划合理,镇区道路路面平整,无裸露地面。下水道管网覆盖率≥80%,无堵塞现象。 • [标准解释]1、镇政府应根据有关规定编制城镇建设规划并报请上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 2、镇区主次干道、街巷路面和人行道:平整、完好、畅通,无坑凹、碎裂、隆起、溢水等,一旦出现破损、缺失应当及时限期修复。 • 道路桥梁及其各种附属和公共设施:保持整洁、完好,出现破旧、污损的,应当及时清洗、修复、更换。

  4. 3、道路建设时配套建有下水道管网,下水道管网覆盖率≥80%,下水道管网应定期疏浚、保持畅通,无垃圾堵塞现象,无井盖损坏、丢失现象。3、道路建设时配套建有下水道管网,下水道管网覆盖率≥80%,下水道管网应定期疏浚、保持畅通,无垃圾堵塞现象,无井盖损坏、丢失现象。 • [现场检查要点]本条内容主要检查镇区道路、下水道管网建设和管理情况,并查阅相关资料。

  5. [归档要求]1、镇建设发展规划及上级政府批文 • 2、城市道路、街巷、下水道等市政基础设施现状图 • 3、城市道路、街巷、下水道等市政基础设施管理基本情况

  6. (二)、 [标准原文]垃圾中转站(桶)、公共厕所、果皮箱等环卫设施符合《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要求,布局合理、数量足够,管理规范、清洁卫生。 • [标准解释]1、城镇主要环境卫生设施:垃圾收集点、 • 、垃圾收集站、垃圾中转站、公共厕所、废物箱 • 2、设置要求:

  7. ◇垃圾收集点 收集方式与处理方式应相协调 供居民使用的垃圾收集投放点位置应固定,并符合: • 方便居民; • 不影响市容观瞻; • 利于分类收集; • 利于机械化作业。 服务半径不宜超过70米 容量和数量应按使用人口、日排出量、种类和收集频率计算

  8. ◇垃圾收集站 分带压缩装置和非压缩装置 服务半径不宜超过800米 规模宜大于4吨/天 给排水设施齐全

  9. ◇垃圾中转站 选点:交通运输方便,市政条件好,对居民影响小 规模: • 小型:大于150吨/天 • 中型:150-450吨/天 • 大型:大于450吨/天 设置: • 小型:1座/2-3平方公里,面积不少于800平方米 • 垃圾运输距离超过20公里时,应设大、中型中转站

  10. ◇公共厕所 需建造公厕地点: • 旧城住宅区和新建、改建、扩建住宅小区、商业文化街、步行街 • 交通道路、火车站、长途汽车站、大型停车场、客运码头、旅游点、公园 • 体育场馆、展览馆、影剧院、集贸市场 数量设置: • 居住用地:3-5座/平方公里,每座面积60-100平方米 • 公共设施:4-11座/平方公里,每座面积80-170平方米 • 工业用地:1-2座/平方公里,每座面积60平方米

  11. ◇废物箱 设置: 道路两侧 交通客运设施、公共设施 广场、停车场 使用材料: 美观、卫生、耐用 防水、防腐、抗老化、阴燃 间隔: 商业街道:1个/50-100米 主干道、次干道:1个/100-200米 支路,有人行道快速路:1个/200-400

  12. 3、建设管理要求: ◇垃圾中转站: 生活垃圾中转站的建设符合《城市生活垃圾转运站设计规范》(CJJ47-2006)的要求 生活垃圾中转站的管理基本要求: ◆建立制度:运行管理质量要求,操作规程,等;并进行培训 ,持证上岗 ◆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基本无异味、无苍蝇 ,污水进行集中处理 ◆记录规范:认真填报运行记录,并及时上报汇总

  13. 具体内容:(1)生活垃圾中转站符合建设部《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建城[1997]21号)有关垃圾中转质量标准。具体内容:(1)生活垃圾中转站符合建设部《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建城[1997]21号)有关垃圾中转质量标准。 • (2)生活垃圾中转实行机械化、密闭化,在运距、经济成本等因素适合的条件下,推行压缩化,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 (3)有防尘、防污染扩散及污水处置等设施;内外场地整洁,无撒落垃圾和堆积杂物,无积留污水。

  14. (4)室内通风良好,无恶臭。 • (5)生活垃圾当日转运,有贮存设施的,加盖封闭,定时转运,每日转运站过夜积存垃圾不超过一车。 • (6)垃圾装运容器整洁、无积垢、无吊挂垃圾。 • (7)临时转运点距离居民住地一般不得小于300m;场地周围设置不低于2.5m的实体防护围栏。

  15. (8)垃圾渗沥液及污水排入城市污水管网。 • (9)装卸垃圾采用降尘措施;蚊蝇孳生季节定时喷药灭蚊蝇。 • (10)场地有专人管理,持证上岗,工具、物品放置有序整洁。

  16. ◇公共厕所: • 公厕建设和管理标准 • 《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 (CJJ14-2005); • 《城市公共厕所卫生标准》 (GB/T17217-1998); • 《旅游厕所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 (GB/T18973-2003)。

  17. 公厕建设要求 • 独立式一类标准: • 商业区、重要公共设施、重要交通客运设施,公共绿地及其他环境卫生较高的区域。 • 独立式二类标准: • 城市主次干路及行人交通量较大的道路沿线。 • 独立式三类标准:其他街道和区域。 • 独立式的公共厕所外墙与相邻建筑物距离一般不应小于5.0m,周围应设置不小于3.0m的绿化带。

  18. 附属式一类公厕: • 大型商场、饭店、展览馆、机场、火车站、影剧院、大型体育馆、综合性商业大楼和省市级医院。 • 附属式二类公厕: • 一般商场(超市)、专业性服务机关单位、体育场馆、饮食店、招待所和区县级医院。 • 城市中公共建筑物内一般不设三类厕所。

  19. 公共厕所的类别区分: • 一、服务范围广 • 二、舒适、方便 • 三、无污染 • 四、外观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20. 一类公厕标准主要内容 • 室内高度:3.7-4m;设无障碍通道;优质高档门,防蝇帘;防潮耐腐蚀吊顶;采暖、空调;大便厕位(0.9-1.2)-(1.3-1.5); 大便隔板:1.8m高;小便站位距:0.8m;小便隔板:0.4(宽)×0.8m(高);设儿童小便器;残疾人小便器;应叫器;手纸架;干手器;面镜等。

  21. 二类公厕不同一类公厕是:大便厕位(0.9-1.2)-(1.2-1.5),进深少10mm;小便站位距:0.7m,相当与1989年部颁一类标准;烘手器可以不设,管理室可以小一点二类公厕不同一类公厕是:大便厕位(0.9-1.2)-(1.2-1.5),进深少10mm;小便站位距:0.7m,相当与1989年部颁一类标准;烘手器可以不设,管理室可以小一点

  22. 三类公厕标准:大便器隔板高1.5m,可以使用小便槽,不设工具房、管理室、手纸架、应叫器等。三类厕所一般只在经济落后地区建设。三类公厕标准:大便器隔板高1.5m,可以使用小便槽,不设工具房、管理室、手纸架、应叫器等。三类厕所一般只在经济落后地区建设。

  23. 公共厕所管理的基本要求: • 标识规范:按建设部行业标准设置 • 建立制度:卫生质量要求、保洁操作规程、投诉处理等,并上墙公布 • 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基本做到无异味、无苍蝇,污水进行集中处理

  24. 具体内容:(1)公共厕所符合建设部《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建城[1997]21号)有关公共厕所质量标准;具体内容:(1)公共厕所符合建设部《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建城[1997]21号)有关公共厕所质量标准; • (2)公厕内地面保持整洁,粪槽、便槽(斗)和管道无破损,内外墙无剥落; • (3)有防蝇、防蚊和除臭设施或措施; • (4)有经过培训的专人管理,有保洁投诉制度; • (5)公厕内采光、照明和通风良好,无明显臭味;

  25. 6)环境卫生良好,座便器、蹲位整洁,管道畅通;照明灯具、洗手器具等设施完好;6)环境卫生良好,座便器、蹲位整洁,管道畅通;照明灯具、洗手器具等设施完好; • (7)公厕设有醒目标志牌,方便群众入厕; • (8)水冲式公厕的粪污水不得直接排入雨水管网、河流,有污水处理厂的地区,将粪污水纳入城市污水管网进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无污水处理厂的,建造化粪池或其他处理措施; • (9)蚊蝇孳生季节,定时喷洒灭蚊蝇药物,有效控制蝇蛆孳生。

  26. [现场检查要点]本条主要考核城市环卫设施的设置和管理情况,检查方式主要是现场查看垃圾中转站、公共厕所、废物箱等环卫设施。检查这些环卫设施布局是否合理,数量是否符合标准要求,管理是否规范,并查阅相关资料。[现场检查要点]本条主要考核城市环卫设施的设置和管理情况,检查方式主要是现场查看垃圾中转站、公共厕所、废物箱等环卫设施。检查这些环卫设施布局是否合理,数量是否符合标准要求,管理是否规范,并查阅相关资料。 • [归档要求]1、公共厕所、生活垃圾中转站和废物箱设置现状图 • 2、公共厕所和生活垃圾中转站管理基本情况

  27. (三)、[标准原文]有清扫保洁队伍,主要街道不低于12小时保洁。镇区垃圾袋装化覆盖率≥80%,垃圾日产日清,密闭储存、运输,密闭清运率达到100% 。 • [标准解释]城市环境卫生作业达到建设部和浙江省的有关标准要求,做到文明、清洁、卫生,最大限度的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对居民生活的影响。 • 1、道路清扫保洁 : • 道路清扫保洁范围应为车行道、人行道、车行隧道、人行过街地下通道、地铁站、高架路、桥梁、人行过街天桥、立交桥及其他设施等,不得有道路清扫保洁空白或未落实地段。

  28. 根据道路所处地段和人流量等合理确定道路清扫保洁等级,不得有降低道路清扫保洁等级现象发生。根据道路所处地段和人流量等合理确定道路清扫保洁等级,不得有降低道路清扫保洁等级现象发生。 • 城市道路在符合道路清扫保洁相关标准的基础上,主要街道保洁时间不低于12小时。 • 按照镇区面积和人数来核定垃圾袋装化覆盖率≥80% • 2、生活垃圾收集清运 : • 生活垃圾收集在符合相关标准的基础上,应做到:日产日清,无堆积;垃圾收集容器整洁,定点设置,封闭完好,无散落垃圾和积留污水,无恶臭,基本无蝇,摆放整齐。生活垃圾全部实行容器收集,按照《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标志》、《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及其评价标准》的要求,逐步推广开展分类收集。

  29. 危险废物、工业废物和建筑垃圾,必须与生活垃圾分别收集,分类处理。危险废物、工业废物和建筑垃圾,必须与生活垃圾分别收集,分类处理。 • 生活垃圾运输在符合相关标准的基础上,应做到:使用生活垃圾专用密闭运输车辆,车容整洁,标志清晰,车体外部无污物、灰垢;运输垃圾应密闭,在运输过程中无垃圾扬、撒、拖挂和污水滴漏;垃圾装运量以车辆的额定荷载和有效容积为限,不得超重、超高运输;运输作业结束,车辆及时清洗干净。 • 船舶运输垃圾参照车辆运输要求。

  30. [现场检查要点]本条主要考核城市环境卫生作业情况,检查主要方式是以检查镇区道路、垃圾收集运输车辆配置和镇区生活垃圾袋装化情况,并查阅相关资料。[现场检查要点]本条主要考核城市环境卫生作业情况,检查主要方式是以检查镇区道路、垃圾收集运输车辆配置和镇区生活垃圾袋装化情况,并查阅相关资料。 • [归档要求]1、城区道路清扫保洁作业和管理基本情况 • 2、各年度城市生活垃圾收集清运运行情况

  31. (四)、[标准原文]县城生活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场建设、管理和污染防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生活垃圾和粪便无害化处理率≥80%。(四)、[标准原文]县城生活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场建设、管理和污染防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生活垃圾和粪便无害化处理率≥80%。

  32. [标准释义] • 1、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 • (1)、处理方式的选择: •  现阶段垃圾主要处理的方法有:填埋、焚烧、堆肥及综合利用处理等。 • 垃圾卫生填埋处理 • 按建设部的卫生填埋技术标准,对渗沥液和填埋气体进行有效控制,防止二次污染。 • 垃圾卫生填埋处理是城镇生活垃圾处理的一种主要处理方式,是基础。

  33. 优点:技术、经济、实用、政策 • 缺点:占用土地、垃圾渗沥液和气体的控制难度大 • 焚烧处理 • 将生活垃圾进行高温处理,在800-1000℃的焚烧炉内,垃圾中的可燃成份与空气的氧气进行剧烈的化学反应、放出热量,转化为少理性质稳定的残渣。垃圾焚烧、烟气处理、余热利用三部分组成 • 优点:减量化、资源化 • 缺点:投入高、技术不成熟、垃圾热值低、运行费高

  34. 堆肥处理 • 把生活垃圾中可降解的有机物部分进行分解,并使之稳定、无害和可安全的使用 • 优点:资源化 • 缺点:垃圾没有分类,处理不彻底,运行不稳定、技术上不很成熟。

  35. (2)、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建设、管理和污染防治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2)、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建设、管理和污染防治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 • 《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规范》-------------(CJJ17-2004) • 《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 • 《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 • ------------------------------------------------(建标[2001]101号) • 《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枝术规范》 • -------------------------------------------------(CJJ90-2002) • 《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 • -------------------------------------------------(建标[2001]213号) • 《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01) 《城市生活垃圾堆肥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 • ----------------------------------------------(建标[2001]213号

  36. 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建设程序应符合国家基本建设规定和标准规范要求,严格选址、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竣工验收等各个环节管理,建设资料齐全。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建设程序应符合国家基本建设规定和标准规范要求,严格选址、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竣工验收等各个环节管理,建设资料齐全。 • 生活垃圾处理所用技术、设备应进行严格充分论证,符合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技术标准的要求,鼓励采用国家推荐、先进适用、成熟的处理工艺技术和设备。新技术工艺的应用必须有完整的生产性试验报告,要进行专门的技术评估。建设单位拟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应当提请省级以上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项技术论证,并报批准标准的行政主管部门审定。

  37. 定期对生活垃圾处理场的实际运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各项管理台帐、监测资料齐全,各种规章制度规范,落实到位,生产正常,运行安全。定期对生活垃圾处理场的实际运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各项管理台帐、监测资料齐全,各种规章制度规范,落实到位,生产正常,运行安全。 • 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应达到《生活垃圾填埋无害化评价标准》(CJJ/T107-2005)要求,并通过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评定。

  38. 生活垃圾堆肥处理厂运行应符合《城市生活垃圾堆肥处理厂运行维护及其安全技术规程》(CJJ/T86-2000)、《城市生活垃圾堆肥处理厂技术评价指标》(CJ/T3059-1996)要求;农用的应达到《城镇垃圾农用控制标准》(GB8172-1987)的要求。生活垃圾堆肥(含垃圾粪便混合堆肥)符合现行国家《粪便无害化卫生标准》(GB7959-1987)中高温堆肥卫生标准的规定。生活垃圾堆肥处理厂运行应符合《城市生活垃圾堆肥处理厂运行维护及其安全技术规程》(CJJ/T86-2000)、《城市生活垃圾堆肥处理厂技术评价指标》(CJ/T3059-1996)要求;农用的应达到《城镇垃圾农用控制标准》(GB8172-1987)的要求。生活垃圾堆肥(含垃圾粪便混合堆肥)符合现行国家《粪便无害化卫生标准》(GB7959-1987)中高温堆肥卫生标准的规定。

  39. 2、粪便无害化处理 • 处理方法有:三格化粪池、密闭贮存、高温堆肥、沼气发酵等 • 主要处理方法:三格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城市管网集中处理 • 集中清运的残渣---机械或人工清除大残渣后排入城市管网集中处理

  40. 具体要求 • (1)未经无害化处理的粪便不得直接用作农肥。经无害化处理的粪便,符合现行国家《粪便无害化卫生标准》(GB7959-1987)的有关规定。 • (2)有完备的监测、检验设备和制度,对处理过的粪便应定期检验,不符合标准的,重新进行处理,直至符合标准要求。 • (3)粪便处理在密闭状态下进行,粪便不裸露,臭气不扩散。

  41. (4)对粪便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残渣,以及浓缩或脱水后的粪污泥,进行无害化处理;对浓缩脱出的粪水进行无害化处理或经预处理后排入污水管网,由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4)对粪便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残渣,以及浓缩或脱水后的粪污泥,进行无害化处理;对浓缩脱出的粪水进行无害化处理或经预处理后排入污水管网,由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 (5)经处理的粪污水,在排入地表水前,其排放水质符合现行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的有关规定。 • (6)医院污水的处理,符合现行国家《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的规定。

  42. 3、生活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指标 • 城镇以建城区范围内计、生活垃圾及粪便无害化处理率≥80%,其指标按城市生活垃圾及粪便产生量统计计算。 • 生活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指标存在主要问题:生活垃圾处理率未按城镇人口垃圾产生量统计;生活垃圾统计资料没有剔除城镇外围进入城市的垃圾量;粪便无害化处理率的计算不准确,一些粪便处理设施运行不正常。

  43. [现场检查要点]本条主要考核城市生活垃圾和粪便无害化处理情况,现场检查生活垃圾处理场和粪便无害化处理场建设管理情况,并查阅相关资料。[现场检查要点]本条主要考核城市生活垃圾和粪便无害化处理情况,现场检查生活垃圾处理场和粪便无害化处理场建设管理情况,并查阅相关资料。

  44. [归档要求] 1、生活垃圾和粪便无害化处理场建设资料,主要包括工程立项、可行性研究、环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竣工验收等各个环节的工程资料。 • 2、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通过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无害化评定的有关资料。 • 3、生活垃圾和粪便无害化处理场运行管理资料,主要包括:无害化处理场管理制度、生活垃圾和粪便处理运行记录、环境监测报告

  45. (五)、 [标准原文]卫生责任制落实,镇容美观有序,无乱搭乱建、乱贴乱画、乱摆摊点现象。集贸市场卫生设施完善,管理良好。 • [标准释义]1、城镇主要容貌 ,城镇主要街道两侧建筑物整洁美观,定期粉刷、修饰,外立面无明显污迹、无残损、无脱落、无严重变色等,基本无乱张贴涂写、乱吊挂堆放、无证摊贩、店外设摊等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行为和现象;户外广告、牌匾规范,按照批准的要求和期限设置,无破损、残缺等;居民楼房阳台屋顶应保持整洁,无乱堆乱放和乱挂衣物等现象。

  46. 2、建立完善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沿街单位“门前三包”或环卫代包等制度落实,管理到位,整洁有序,车辆停放整齐。市区繁华地段应按规划设置停车场所,无机动车违章占用道路、人行道现象。

  47. 3、集贸市场环境卫生管理基本要求: • 划行规市,亮证经营、建有规范的管理制度:在主要出入口设有市场导购图,各项管理制度上墙 • 市场给排水设施完善,配套建有公厕、垃圾卫生房,管理良好。 • 活禽销售的市场设立相对独立的区域

  48. [现场检查要点]、本条主要考核的是各部门市容市貌管理工作情况,主要以检查城镇街道、集贸市场现场为主,并查阅相关资料。[现场检查要点]、本条主要考核的是各部门市容市貌管理工作情况,主要以检查城镇街道、集贸市场现场为主,并查阅相关资料。 • [归档要求]、1、关于城市市容市貌管理方面的规章及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 2、城镇集贸市场管理基本情况

  49. ( 六)、 [标准原文]建筑工地管理符合《建筑工地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要求,建筑物料、施工泥土不得影响道路通畅和环境卫生,工地噪声不影响居民日常生活。 • [标准释义]建筑工地和建筑垃圾管理环境卫生要求 • 1、执行国家和地方制定的城市容貌标准、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和《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并保持环境卫生设施的整洁完好。

  50. 2、按规定设置围挡、车辆冲洗设施和临时厕所、垃圾收集容器等临时环境卫生设施。道路建设、临时开挖等市政施工工地应围挡,建筑工地实行封闭施工,周边设置高度达到规定要求,拆迁施工工地设置封闭围挡和警示标志,待建场地应实体围墙2、按规定设置围挡、车辆冲洗设施和临时厕所、垃圾收集容器等临时环境卫生设施。道路建设、临时开挖等市政施工工地应围挡,建筑工地实行封闭施工,周边设置高度达到规定要求,拆迁施工工地设置封闭围挡和警示标志,待建场地应实体围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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