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0 likes | 467 Views
公務人員優惠存款制度再改善的 重點介紹. 銓敘部退撫司. 中華民國 100 年 2 月. 一、優惠存款制度是政府對於早期待遇偏低的軍、 公、教人員所創設的政策性福利措施;其適 用 有其特別的限制性 。. 壹、前 言. 1. 對象限於依公教人員俸額表支薪者。 2. 標的限於 84 年 6 月 30 日以前年資所支領的一次退休金及公保養老給付金額。 3. 優惠存款所得的利息可以視為退休所得的一部分。.
E N D
公務人員優惠存款制度再改善的重點介紹 銓敘部退撫司 中華民國100年2月
一、優惠存款制度是政府對於早期待遇偏低的軍、 公、教人員所創設的政策性福利措施;其適 用有其特別的限制性。 壹、前 言 1.對象限於依公教人員俸額表支薪者。 2.標的限於84年6月30日以前年資所支領的一次退休金及公保養老給付金額。 3.優惠存款所得的利息可以視為退休所得的一部分。
二、在退休新、舊制交替的過渡期間,優惠存款制度是造成公教人員退休所得偏高,也是影響政府人力資源運用及經驗傳承的主要原因,所以優惠存款制度的合理調整,確有其必要性。二、在退休新、舊制交替的過渡期間,優惠存款制度是造成公教人員退休所得偏高,也是影響政府人力資源運用及經驗傳承的主要原因,所以優惠存款制度的合理調整,確有其必要性。 壹、前 言 1.不合理的退休給與一定會影響人力資源的有效運用。 2.合理改善優惠存款制度是考量政府的承諾;因為政府是公教人員的雇主,原有的承諾在面對客觀環境轉變時,必須在兼顧國家用人政策、退休給與的宗旨及國家的社會與經濟發展的現實,做循序漸進的調整。
貳、優惠存款制度再改善的內涵介紹 一、優惠存款的適用對象 (一)基本條件 1.依據公務人員退休法辦理退休 2.依據公務人員俸額表支薪 3.限於民國84年6月30日以前年資所支領的一次退休金及公 保一次性養老給付 ◎以上優惠存款機制所設的基本條件 稱之為「優惠存款的全面期間制」 1.自101年1月1日開始實施 2.設計有配套的過渡保障機制 4
貳、優惠存款制度再改善的內涵介紹 二、優惠存款全面期間制的過渡保障機制 (一)全面期間制施行前的必要關門機制 民國99年12月31日以前所占職務係屬得辦優惠存款的職務,且至退休之前所任職務都符合前開得辦優惠存款基本條件者,仍可享有得辦理優惠存款的權利。 5
貳、優惠存款制度再改善的內涵介紹 二、優惠存款全面期間制的過渡保障機制 (二)過渡期間的維持機制 1.民國100年12月31日以前退休生效者,仍依原來優存 機制辦理-即: 有者全有;無者全無,或採「部分期間制」 2.因機關改制、整併,或機關待遇類型變更,其所屬公務人員具有原來優存要件且在100年12月31日以前退休生效者,仍依原來優存機制辦理。其中如有原來享有優存權利者整併到「部分期間制」機關時,仍保障其優存權利。 6
三、公保養老給付優存100年再調整方案 貳、優惠存款制度再改善的內涵介紹 ◎所以必須再調整的理由 1.99年的調整方案雖然有非常清楚的政策目標,也有非常合理的配套設計﹝整套退休法制的改革﹞,但在有心人士民粹式地操弄之下,造成社會的對立與公務人員被汙衊等嚴重的激化現象。 2.為杜外界所謂「退休公務人員退休所得超過現職待遇」的指摘,以免公務人員再度受到不實污衊。
三、公保養老給付優存100年再調整方案(一)內涵介紹三、公保養老給付優存100年再調整方案(一)內涵介紹 核算公式 改革案的 月退休金+公保養老給付優惠存款利息(每月) 本(年功)俸X2 上 限 退休所得 1、75%(年資25年)~95%(年資35年) 2、年資每增加1年,退休所得上限增加2%(未滿半年 者,增加1%;滿半年以上,未滿1年者,以1年計) 3、退休所得不得高於同等級現職人員待遇【另定義】 貳、優惠存款制度再改善的內涵介紹 • 兼領月退休金人員,按其兼領月退休金之比例,依上開公式計算。 8
「不得高於同等級現職人員待遇」的意涵是: 每月所領「月退休金」與「公保養老給付優存利息」的合計金額,不得高於下列4項金額的合計總額的「一定百分比」。 公保養老給付優惠存款機制100年再調整方案 (二)退休所得不得高於同等級現職人員待遇的意涵 1.最後在職的「本(年功)俸」之俸額 2.退休職等的「專業或技術加給加權平均數」 3.主管職務加給-有「最後36個月的平均金額」及退休職等之「主管職務加給定額」或「主管職務加給定額半數」等3種計給方式 4.依據退休當年度或前一年度的年終工作獎金發給規定所計給的「年終工作獎金」的1/12 9
所謂「一定百分比」,依據個人退休年資訂定如下:所謂「一定百分比」,依據個人退休年資訂定如下: 1.年資滿15者為70%;此後每滿1年,加1% ;最高35年為90%。 (20年75%; 25年80%; 30年85%; 35年90%) 2.畸零月數的取捨:未滿6個月者不計;滿6個月以上而未滿1年者,以1年計。 公保養老給付優惠存款機制100年再調整方案 (二)退休所得不得高於同等級現職人員待遇的意涵 10
公保養老給付優惠存款機制100年再調整方案 (二)退休所得不得高於同等級現職人員待遇的意涵 各職等技術或專業加給加權平均數標準表 11
主管職務加給(依據公務人員俸給法令支領之主管職務加給主管職務加給(依據公務人員俸給法令支領之主管職務加給 限)可由退休人員依據下列標準,以較有利的方式計算之: 一、自最後在職之日往前推算36個月所計得之平均主管職務 加給金額。 二、曾支領主管職務加給合計滿36個月者,依其退休職等,按主管職務加給定額計算。 三、曾支領主管職務加給合計未滿36個月者,依其退休職等,按主管職務加給定額之半數計算。 公保養老給付優惠存款機制100年再調整方案 (二)退休所得不得高於同等級現職人員待遇的意涵 12
公保養老給付優惠存款機制100年再調整方案 (二)退休所得不得高於同等級現職人員待遇的意涵 主管職務加給定額計給標準表 13
退休人員應試算以下三個可優存金額,再取其最小者認定之:退休人員應試算以下三個可優存金額,再取其最小者認定之: 公保養老給付優惠存款機制100年再調整方案 (三)得辦優惠存款金額的算法 1.先依「從優逆算表」計算得辦優存之金額(A) 2.次以「本俸2倍」× 一定百分比(75%-95%)為退休所得上限計算優惠存款金額(B) 3.再依「本俸+專業加給加權平均數+主管職務加給+年終工作獎金的1/12」× 一定百分比(70%-90%)為退休所得上限計算優惠存款金額(C) 4.比較(A)、(B)、(C)後,取其最小者。 14
依據「政務人員退職酬勞金給與條例」退職並支領月退職酬勞金之政務人員,其得辦優惠存款金額,除應比照公務人員的方式計算外,還要受「最高不超過200萬元」的限制。依據「政務人員退職酬勞金給與條例」退職並支領月退職酬勞金之政務人員,其得辦優惠存款金額,除應比照公務人員的方式計算外,還要受「最高不超過200萬元」的限制。 公保養老給付優惠存款機制100年再調整方案 (三)得辦優惠存款金額的算法 15
95年調整方案與100年再調整方案扣減金額比較表95年調整方案與100年再調整方案扣減金額比較表 17
(四)100年再調整方案之配套措施 100年再調整方案(A方案)與99年調整方案(B方案)及95年調整方案(C方案)之銜接 A.已退休人員適用A方案較有利者: A方案較C方案有利者:自2月1日改適用A方案 B.已退休人員適用A方案較不利者: 視100年1月31日前,其優存契約是否已經期滿並辦好續約而定;茲分類如下: 1.優存契約尚未到期而未換約時: A方案較C方案不利者,於約滿前,仍適用C方案 2.優存契約於99年1月間已經依B方案辦好換約手續時: (1)B方案較C方案有利;A方案較B方案不利者,自2月1日改適用A方案 (2)B方案較C方案有利;A方案較C方案不利者,仍適用C方案 (限薦任第九職等以下者適用之) (3)B方案較C方案不利;A方案又較B方案不利,自2月1日改適用A方案 公保養老給付優惠存款機制100年再調整方案 18
(四)100年再調整方案之配套措施 已經依據99年調整方案辦理回存者之處理: 一、100年1月1日至同月31日止,仍依其回存狀況,按99年調整方案之規定計算優存利息;100年2月1日起,回存部分停辦優惠存款(即停付該回存金額之優惠存款利息)。 二、該退休人員應預留20萬元於臺銀優惠儲蓄綜合存款帳戶內,不得提取,俟本部依100年再調整方案重新核定其優惠存款額度,並於退休人員辦理續存後,再補發其可回存金額之優惠存款利息。 三、99年12月31日以前已退休之薦任第九職等以下退休人員依99年調整方案辦理回存者,如依100再調整方案計算後之優惠存款金額低於依95年調整方案之核定金額者,仍依95年方案辦理。 公保養老給付優惠存款機制100年再調整方案 19
(四)100年再調整方案之配套措施 優惠存款到期續存事宜: 一、應俟接獲本部重新核定其優惠存款額度之核定函後,再辦理優存續存,並溯自優存約滿日計息。 二、已屆優存期滿日而未接獲核定函即辦理續存者,應暫以原依95年方案儲存之優存金額辦理續存;惟適用99年方案之優存金額如較95年方案減少者,先依本部送臺銀清冊所註記之優存金額辦理續存,俟接獲本部核定函後,再依核定函辦理。 公保養老給付優惠存款機制100年再調整方案 20
(四)100年再調整方案之配套措施 應重新辦理續存換約手續之情形: 一、已依99年方案辦理續存者,於100年2月1日再調整方案實施後,優惠存款額度均可能再調降,爰本部將儘速重新核定是類人員之優惠存款額度。 二、本部將於重新核定其優惠存款額度時,一併載明請其於一定期限內重新辦理續存換約,逾期仍未辦理者,則由 臺銀主動依核定函所載額度,逕行變更其優惠存款金額;至於超出可優惠存款額度之其餘金額,則改按一般活期存款利率計息。 公保養老給付優惠存款機制100年再調整方案 21
(五)100年再調整方案之效果 1.有「瘦大官,補小吏」的效果: 公保養老給付優惠存款機制100年再調整方案 (1)高階文官或特任政務人員的優惠存款利息大扣減 (2)低階公務人員會回補少部分優存金額 2.實質所得替代率普遍降低了: (1)以任職25年而言,實施之後的實質所得替代率,最低已降為53.73%(14等)。 (2)以任職30年而言,實施之後的實質所得替代率,最低已降為60.89%(14等)。 22
(五)100年再調整方案之效果 3.優惠存款利率實際上已經低於18%: 公保養老給付優惠存款機制100年再調整方案 (1)以任職35年而言,實施之後的實質利率,最低已降為5.03%(5等)。 (2)以任職30年而言,實施之後的實質利率,最低已降為5.5%(5等)。 4.有效節省政府的財務支出: (1)一年可為政府省下22億多元財政支出。 (2)與99年的調整方案比,可再為政府節省13億餘元。 23
(五)100年再調整方案之效果 5.兼顧照顧公務人員與民眾的感受,調整較公平合理 公保養老給付優惠存款機制100年再調整方案 相較於95年的調整方案,可以使部分人員(薦任第九職等以下人員)增加(回存)少部分優存金額;也使所有的高階文官與特任政務人員(部長級以上人員)都大大減少了可優存金額。 24
(六)100年再調整方案的影響人數 新方案影響的對象: ◎新方案是適用於以下人員: 1.兼具有新、舊制年資者 2.支領或兼領月退休金的退休公務人員 3.具有優惠存款資格者 4.據統計結果,適用新方案的退休公務人員,總共63‚887人 比95年方案更為不利者:有9‚044人。 比95年方案更有利(可以回存少部分優存金額)者:有 38‚424人。 不受影響者:有16‚419人。 公保養老給付優惠存款機制100年再調整方案 25
(七)100年再調整方案所影響的政府支出 1.比95年的調整方案要多6億餘元支出(中央政府會予全部補助)。 2.因優惠存款的機制調整只是整個公務人員退休法制改革的一環,如果就整體退休法制改革的效益來看,初估一年可以為政府節省近50億的支出(教育人員也有同樣的設計;初估一年也可以為政府節省46億的支出)。 公保養老給付優惠存款機制100年再調整方案 26
四、其他重要規定 (一)退休生效日起,始享有優惠存款之權利;以直撥入帳方式辦理者,應於退休生效日起2年內辦理優惠存款手續,並溯自退休生效日起計息。其餘人員逾越退休生效日始辦好優存手續者,自辦好優存手續日起計發優存利息。 (二)如有誤存於台灣銀行以外之銀行者,得補辦優惠存款手續並自補辦手續完成日起計發優存利息。 優惠存款制度再改善的內涵介紹 27
優惠存款制度再改善的內涵介紹 • 特別叮嚀 優惠存款只有臺灣銀行方能受理,所領支票切勿至其他金融機構兌現,以免影響自身權益!! 28
四、其他重要規定 (三)如在辦理優存手續時,同意簽具約定書-同意台銀依法定原因,直接從優存帳戶內扣抵溢領金額者,得在儲存約滿時,自動續存,無需每2年辦理一次換約。(但辦理質借或出國者不得自動續存)。 (四)優惠存款約滿後,未辦理換約續存者,改按一般活存利率計息;但於2年內補辦換約續存者,得溯自優存期滿日起計發優存利息。逾2年始補辦換約續存者,自完成補辦手續日起計給優存利息。 優惠存款制度再改善的內涵介紹 29
四、其他重要規定 (五)辦理優存人員死亡者,自死亡日起終止優存。 (六)辦理優存期間得辦理質借;其規定如下: 1.質借之額度:最高為優存總額的90%。 2.質借之利率:18%。 3.質借之期限:不得超過契約期滿日。 4.質借超過契約期滿日者,可在2 年內辦理續存。 優惠存款制度再改善的內涵介紹 30
四、其他重要規定 (七)優惠存款一經提取解約,即不得再辦理。但如在優存期間被依法扣押,或因其他特殊原因提取者,得在提取之日起2年內,申請恢復優惠存款。 (八)優惠存款期間,如發生法定原因必須停辦優惠存款或有溢領優存利息者,應主動通知權責機關停辦或停支,否則除會被追繳之外,還必須加付利息。 優惠存款制度再改善的內涵介紹 31
1.84年7月1日以後的年資都不能辦理優惠存款。 2.可以辦理優惠存款的額度有一定的限制。 3.18%優惠存款從未取消。 4.18%利率實質上已經下降。 5.部分公務人員辦理回存的原因,是為改善95年方案對高、低階層公務人員扣減情形失衡所為的必要措施。 優惠存款制度再改善的內涵介紹 叁、結語 一、銓敘部對於外界所為批評的澄清 32
1.優惠存款制度的建立,有特殊的歷史背景,確實曾經發揮了確保退休1.優惠存款制度的建立,有特殊的歷史背景,確實曾經發揮了確保退休 公務人員生活,維持社會安定,並提供較佳條件,為政府招募優秀人 力投入公共建設與服務的作用。現在,由於一般存款利率確實偏低, 所以政府必須對優存制度重新檢視,但是也不能全盤否定優惠存款制 度在過去所發揮的作用。 2.99年方案的出發點是在改善95年方案的缺失,也是政府基於對基層 公務人員的承諾與照顧所提出的方案,然因少數有心人的政治操弄, 刻意忽視18%的歷史系絡,逕以18%與一般存款利率對比,使公務人 員遭到污名化。在這種情況下,本部一方面必須回應民意;一方面 必須肯定全體公務人員對國家的付出與貢獻,避免公務人員因優惠存 款措施而持續遭到污名化,因此,必須對99年的方案再做調整。相信 絕大多數公務人員都能夠共體時艱,配合政策目標,諒解政府的苦 心。 優惠存款制度再改善的內涵介紹 叁、結語 二、希望公教人員體諒政府不得不再做調整的用心 33
叁、結語 合理的退休給與 才能享有樂活及尊嚴的退休生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