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 likes | 194 Views
名嘴彭華幹 抹黃學運女王. 組長: 10024089 黃麟喬 組員: 10024029 陳禾林 10024032 黃柔涵 10024071 吳若萍 10024151 陳信榕 10024161 黃思穎. 摘要. 名嘴彭華幹在政論節目討論「太陽花女王」劉喬安穿著,動作不雅、用詞輕佻遭網友齊聲撻伐 。 NCC16 日做出決議 ,由 19 位外部委員開會審議,其中 16 位認為該處份, 3 位認為發函改進即可,最後決議根據《衛星廣播電視法》第 17 條第 3 款違反公序良俗開罰 50 萬元。. 摘要.
E N D
名嘴彭華幹 抹黃學運女王 組長:10024089黃麟喬 組員:10024029陳禾林 10024032黃柔涵 10024071吳若萍 10024151陳信榕 10024161黃思穎
摘要 • 名嘴彭華幹在政論節目討論「太陽花女王」劉喬安穿著,動作不雅、用詞輕佻遭網友齊聲撻伐。 • NCC16日做出決議,由19位外部委員開會審議,其中16位認為該處份,3位認為發函改進即可,最後決議根據《衛星廣播電視法》第17條第3款違反公序良俗開罰50萬元。
摘要 • 呂小姐還在口罩上貼上紅色紙條,寫下「我會繼續裝扮自己,去任何我想去的地方」,痛批彭華幹在節目上公開播出之後,2300萬的觀眾都看到了,街坊鄰居也議論紛紛,呂小姐現在不但要告性騷擾,還要求2300萬賠償。
爭議的法律問題 我們組員有幾個人認為NCC處罰50萬元對於中天來說連警告的意義都沒有,也有些組員認為根本是呂小姐自己穿著問題引來爭議。
現行法律如何規定?是哪個法律? 這件新聞最後的決議是根據第17條第3款違反公序良俗開罰50萬元,但是之後呂小姐到士林地院,對名嘴彭華幹和節目主持人,提告性騷擾、誹謗、侵害肖像權,還求償2300萬,所以我們這組以NCC對主持人的處罰及刑法毀謗罪做探討。
毀謗罪 刑法三百一十條規定: 第一項: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第二項: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 第三項: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不在此限。
《衛星廣播電視法》第十七條-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及境外衛星廣播電視事業播送之節目內容,不得有下列情形之一:《衛星廣播電視法》第十七條-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及境外衛星廣播電視事業播送之節目內容,不得有下列情形之一: 1.違反法律強制或禁止規定。 2.妨害兒童或少年身心健康。 3.妨害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
討論價值判斷的理由,是否有修改的必要。 • 刑法的毀謗罪中,我們這組認為罰金的金額太少了,應該要再多增加罰金金額,例如:十萬元以內或是在更高。 • 在衛星廣播電事法裡規定節目內容不得有違反法條規定情形,我們組員認為NCC罰太少了,該罰是要罰,需要提高罰金除了讓中天有害怕的效果也可以讓其他電視台受到阻嚇。
建議如何制訂規範 • 除了罰錢這項處罰外,也可增加讓節目停播的處罰,這樣才會有嚇阻的效果,讓節目的內容不會讓社會大眾引起不好的觀感,也能避免再讓其他無辜人受到不當言論的摧殘與傷害,造成心中的陰影而揮之不去。
資料來源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40407/35750100 新聞圖片來源:蘋果日報 https://tw.celebrity.yahoo.com/news/%E5%BD%AD%E8%8F%AF%E5%B9%B9%E6%8A%B9%E9%BB%83-%E8%96%84%E7%B4%97%E5%A6%B9%E5%91%8A%E6%80%A7%E9%A8%B7-%E6%B1%82%E5%84%9F%E5%8D%83%E8%90%AC-051900712.html Yahoo新聞 http://www.youtube.com/watch?v=_tdGEaga8mA 影片來源:Youtub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