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0 likes | 562 Views
國立交通大學 95 學年第二次臨時校務會議. 璞玉計畫暨新校區推動小組 95.11.23. 簡報大綱. 台南校區簡介. 2. 提案說明. 3. 結語. 台南校區簡介. 台南校區簡介. 配合「挑戰 2008 國家發展重點計畫」-兩兆雙星計畫 91 年與臺南縣政府簽訂設置交大台南校區協議書 臺南縣政府 無償提供 交大 118 公頃校地 台南校區以分部形式籌設. 緣起. 台南校區簡介. 基地區位. 註:距南部科學工業園區(台南、高雄園區)、台南科技工業區、 台南機場均在 15~20 分鐘車程內。. 第一期. 第二期. 台南校區簡介.
E N D
國立交通大學95學年第二次臨時校務會議 璞玉計畫暨新校區推動小組 95.11.23
簡報大綱 • 台南校區簡介 2. 提案說明 3. 結語
台南校區簡介 • 配合「挑戰2008國家發展重點計畫」-兩兆雙星計畫 • 91年與臺南縣政府簽訂設置交大台南校區協議書 • 臺南縣政府無償提供交大118公頃校地 • 台南校區以分部形式籌設 緣起
台南校區簡介 基地區位 註:距南部科學工業園區(台南、高雄園區)、台南科技工業區、 台南機場均在15~20分鐘車程內。
第一期 第二期 台南校區簡介 基地面積 與臺南縣政府 簽約面積 118公頃 高鐵台南站 高鐵車站 特定區 規劃面積 49.2公頃 第一期 8.9公頃 第二期 40.3公頃 高速鐵路 註:規劃面積49.2公頃係依據教育部審查意見,並經本校 94.1.21校務會議討論通過。
台南校區簡介 高鐵台南站 校區位置 台南校區 49.2公頃 台南分部距高鐵台南站僅約500米。
台南校區簡介 與新竹校區關係 成功經驗移植 擴增學校資源 搭乘高鐵: 新竹-台南約73分鐘
半導體學院(李安謙教授、張翼教授規劃) 半導體材料與製程研究所 半導體精密機械研究所 半導體廠物與產業安全研究所 半導體科技產業研發中心 半導體材料與製程設備碩士在職專班 產業安全及防災碩士在職專班 系統設計學院(黃威教授、邱碧秀教授規劃) 系統封裝研究所 通訊系統設計研究所 創新封裝研究中心 系統設計工程研究所 微機電系統設計研究所 設計自動化研究所 系統測試工程研究所 台南校區簡介 • 光電學院(謝文峰教授、賴暎杰教授規劃) • 影像科技研究所 • 光電系統科技研究所 • 奈米科技光電研究所 • 光通訊科技研究所 • 光電材料科技研究所 • 生醫光電科技研究所 • 光電研究中心 院所設置 • EMBA 高階主管管理碩士學程 台南分部僅招收碩博士班研究生 註:系所規劃係依歷次台南校區院系所規劃研討會(92.9.24、92.10.14、92.10.27、 92.10.31…)、校務會議(92.11.25、94.1.21)等討論通過
整地工程:校方支付 已編列預算 公共設施與設備:由廠商與校方各負擔1/2 已編列預算 權利金收入(包括宿舍、餐廳、育成中心及國際商務中心)支付 育成中心、國際商務中心、宿舍、餐廳及附屬生活設施:採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方式興建 已簽署意願書的合作廠商包括: 日勝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高點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台新國際商業銀行 台南校區簡介 興建方式
台南校區簡介 • 教學研發大樓:由民間企業捐贈 • 奇美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已簽訂保證書) • 捐贈6000坪教學研發大樓 • 提撥5年研發專案。 • 提撥5年獎學金及其他獎勵金。 • 加捷科技事業股份有限公司(已簽訂保證書) • 捐贈2億元興建教學研發大樓及相關圖書儀器設備 興建方式
提案說明 A.提案緣由 B.提案分析 C.辦理流程
A:教育部規定(註),凡申請籌設「分部」之國立大學,應檢具校務會議通過如各項建設經費來源因故不克繼續支應時,校務基金同意全額支應之紀錄。A:教育部規定(註),凡申請籌設「分部」之國立大學,應檢具校務會議通過如各項建設經費來源因故不克繼續支應時,校務基金同意全額支應之紀錄。 台南校區係以分部形式籌設,故應提具上述校務會議紀錄。 註:「國立大學申請設立分部共同注意事項」第五條補充說明。 提案說明 Q:為何本案需提請校務會議討論通過? 提案緣由
提案說明 Q:竹北校區是否也需要提具相同之校務會議紀錄? 提案緣由 A:不需要。 竹北校區係以園區形式籌設,依「國立大學申請設立園區基本規範」無需提具該項校務會議紀錄。
提案說明 Q:分部籌設申請教育部審查原則為何? 提案緣由 A:1.分部建設之土地以無償提供為原則 (所有權人為公有,管理機關登記為學校) 2.分部建設經費均應自籌 (含硬體設備、相關圖儀設備及維護等經費) 3.分部規劃系所,不得與校本部重複 4.教育部不另核撥員額 5.經審議未獲通過者,不得再提設立分部之申請
A: 企業捐建 目前規劃籌設方式 民間參與 公共建設案 捐款 提案說明 Q:未來學校把關機制為何? 提案緣由
提案說明 學校把關機制 提案緣由 企業捐建 如交映樓 相關院系所會議 目前規劃籌設方式 提送行政會議同意 提校規會同意 提校務會議報告 報請教育部備查 校園建築與 景觀審議委員會 民間參與 公共建設案 規劃設計、興建委員會 捐款
提案說明 學校把關機制 報請教育部立案 提案緣由 企業捐建 目前規劃籌設方式 民間參與 公共建設案 如光復校區學生宿舍BOT案 報請教育部立案 提校規會同意 提校務會議同意 工作小組 甄審委員會 校園建築與 景觀審議委員會 捐款
提案說明 學校把關機制 提案緣由 企業捐建 目前規劃籌設方式 民間參與 公共建設案 捐款 校務基金專款專用
提案說明 提案分析 重提校務會議 繼續申請籌設 法令變更 不通過 校 務 會 議 放棄籌設 (可能性低) (停設點1) 通過 取得教育部 籌設許可 取得8.9 公頃校地 基礎建設 校內館舍 招生 取得40.3 公頃校地 (停設點2) (停設點3) (停設點4)
學校自籌 縣府編列 徵收預算 2.12億 不保留預算 縣府重新編列預算 保留預算 法令變更 繼續申請籌設 重提校務會議 放棄籌設分部 提案說明 校 務 會 議 不通過 提案分析 (停設點1)
提案說明 停設點1:截至本次校務會議為止已支出款項(僅計算合約部分,不含人事成本等) • 台南校區整體規劃案委託技術服務合約費總計1,182萬元。 • 完成項目包地形測量(不含樁埋設)、地質調查及籌設計畫書,已支付金額約404萬元。 停設點分析
提案說明 不通過 校 務 會 議 提案分析 通過 取得教育部 籌設許可 取得8.9 公頃校地 取得8.9 公頃校地 基礎建設 校內館舍 招生 取得40.3 公頃校地 已同意籌設之分部,如未依期進行籌設,延宕達一年以上者,教育部得逕予撤銷籌設。 註: 「國立大學申請設立分部共同注意事項」第八條第一項規定。
無廠商捐建 持續招商 繼續籌設 學校自籌 放棄籌設 提案說明 不通過 校 務 會 議 提案分析 通過 取得教育部 籌設許可 取得8.9 公頃校地 基礎建設 校內館舍 招生 取得40.3 公頃校地 廠商捐建 (停設點2)
提案說明 • 停設點2:至取得第一期8.9公頃校地(未開始發展) • 前置行政作業審查費:95萬元(957萬元) 停設點分析 註:如農業用地變更回饋金862萬元申請減免核可,則前置行政作業審查費約為95萬元。
提案說明 不通過 校 務 會 議 提案分析 通過 取得教育部 籌設許可 取得8.9 公頃校地 基礎建設 校內館舍 招生 取得40.3 公頃校地 (停設點3) • 以第一期招生為目標,應完成下列項目: • 第一年應完成校舍總樓地板面積12,000m2以上,並於第二學期開學前完成校舍總樓地板面積達20,000m2以上。 • 30公頃整地及第一期約2公頃基礎公共設施(含申請雜照)。 • 建築規劃設計(含申請建照)。 • 其他(如圖儀設備等)。 註:「國立大學申請設立分部共同注意事項」第5條補充說明。
提案說明 • 停設點3:至第一期完成招生 • 廠商捐建 • 交大自籌完成30公頃整地(1,800萬元)及約1公頃基礎公共設施(600萬元),合計約2,400萬元(已編列預算)。 • 廠商捐贈樓地板面積20,000m2之教學研究大樓(含建築規劃設計及建照)。 • 無廠商捐建 • 交大自籌完成30公頃整地及約2公頃基礎公共設施,合計約3,000萬元。 • 交大自籌完成樓地板面積20,000m2之教學研究大樓(含建築規劃設計及建照),連同前項合計約3億904萬元。 停設點分析
無廠商捐建 持續招商 繼續籌設 (註) 學校自籌 放棄籌設 第二期 註:教育部未規範開發時程 提案說明 不通過 校 務 會 議 提案分析 通過 取得教育部 籌設許可 取得8.9 公頃校地 基礎建設 校內館舍 招生 取得40.3 公頃校地 廠商捐建 (停設點4)
提案說明 • 停設點4:至取得第二期40.3公頃校地 • 前置行政作業審查費:368萬元(4,651萬元) 停設點分析
提案說明 • 如依籌設規劃進行,分期建設經費如下: 提案分析
提案說明 單位:千元 校方分期自籌財務
行政院核定台南分部籌設許可 提案說明 用地取得 第一期 8.9公頃 第二期 40.3公頃 用地變更編定 2個月 環境影響評估+用水計畫審查 3個月 徵收作業 3個月 開發許可審查 6個月 整地30公頃 申請雜照 2個月 用地變更編訂 2個月 基礎設施及館舍施工 1年~ 徵收及撥用作業 3個月 興建12,000㎡ 樓地板面積 招生作業 交大取得台南校區用地49.2公頃(價值至少12.87億元)
校務會議通過 以49.2公頃籌設 94.1.21 94.1.7教育部:開發面積修正為49.2公頃 修正籌設計畫書 94.4.26報部 95.2.9教育部:廠商不克繼續支應時,同意校務基金支應建校經費之校務會議紀錄 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 95.5.24討論通過 預定95.11.23 提送臨時校務會議討論 台南分部 校務會議通過籌設 92.11.25 • 籌設新校區審議 第一階段審查 籌設計畫書 92.11.28報部 推動進度 教育部初審 93.2.25 教育部複審 94.8.2 教育部核復同意進行籌設 第二階段審查 第一年設立系所計畫書 大學校院審議委員會 行政院核定
結語 • 如校務會議通過本議案 • 繼續報教育部進行第二階段審查作業 • 如校務會議不通過本議案 • 臺南縣政府93年所編列2.12億元預算難以繼續保留 • 影響竹北校區審查作業 (依教育部之審查意見,因考慮本校整體財務之可行性,台南校區與竹北校區目前倂同審查) 當務之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