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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 章. 分類收集貯存與清運. 4.1 廢棄物相容性 4.2 分類收集方法 4.3 貯存方法 4.4 清運作業 4.5 清運機具. 廢棄物的相容性,依我國「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之定義,係指事業廢棄物與容器材料接觸,或二種以上之事業廢棄物混合,不發生下列四種效應者: 1. 產生熱。 2. 產生激烈反應,火災或爆炸。 3. 產生可燃性氣體或有害氣體。 4. 產生材料劣化致降低二次污染防治之效果。. 造成不相容廢棄物混合的主因: 1. 對於廢棄物的資料不足或有誤。 2. 忽視了廢棄物處理的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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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 章 分類收集貯存與清運
4.1 廢棄物相容性 • 4.2 分類收集方法 • 4.3 貯存方法 • 4.4 清運作業 • 4.5 清運機具
廢棄物的相容性,依我國「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之定義,係指事業廢棄物與容器材料接觸,或二種以上之事業廢棄物混合,不發生下列四種效應者:廢棄物的相容性,依我國「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之定義,係指事業廢棄物與容器材料接觸,或二種以上之事業廢棄物混合,不發生下列四種效應者: 1.產生熱。 2.產生激烈反應,火災或爆炸。 3.產生可燃性氣體或有害氣體。 4.產生材料劣化致降低二次污染防治之效果。
造成不相容廢棄物混合的主因: 1.對於廢棄物的資料不足或有誤。 2.忽視了廢棄物處理的過程。 3.忽視了廢棄物棄置前的預混測試。
相容性之用途大致可歸納為下列五項: 1.使廢棄物的產生者能夠判斷可否將不同來源之廢棄物混合處理。 2.作為廢棄物的運輸者將廢棄物分離、混合或選擇適當貯存容器之判斷依據。 3.提供有害廢棄物貯存設施之設計規劃及安全操作之要求條件。 4.作為政府單位審核廢棄物處理場作業上有無失當的依據。 5.避免廢棄物之回收或再利用時發生意外事件。
廢棄物混合後可能產生危害人體或環境安全的化學變化或反應,大致可分為下列十二種:廢棄物混合後可能產生危害人體或環境安全的化學變化或反應,大致可分為下列十二種: 1.產生熱能 2.著火 3.產生氣體 4.產生毒煙 5.產生易燃性氣體 6.揮發出毒性或易燃性物質 7.產生劇毒產物
8.產生不穩定物質 9.產生超高壓 10.溶出毒性物質 11.釋放出毒性之塵、霧及粒狀物 12.劇烈聚合
一、 相容性方法的分類 根據已知的資料,可將相容性分析方法分為四大類: 第1類:廢棄物的組成未知。 第2類:廢棄物的組成已確定。 第3類:廢棄物中,僅化學反應性能確定。 第4類:廢棄物中,僅俗名(common names)或屬性名稱(generic names)能確定。
根據相容性分析方法,以反應性簡碼來表示之:根據相容性分析方法,以反應性簡碼來表示之: H:化學反應產生熱。 F:激烈放熱反應而引起著火。
分類收集之目的係為了便利處理而將性質相似之廢棄物分類集中,並按不同處理方法將其歸併至各種不同貯存容器,收集後清運至處理地點。分類收集之目的係為了便利處理而將性質相似之廢棄物分類集中,並按不同處理方法將其歸併至各種不同貯存容器,收集後清運至處理地點。
廢棄物分類收集作業至少有以下幾點優點: 1.減低清運量 2.減少處理土地面積 3.減輕設備耗損 4.易於控制二次污染 5.增加利潤
廢棄物粗分為: 1.有害事業廢棄物 2.一般事業廢棄物 3.一般廢棄物
一、 一般廢棄物之分類 (一) 可燃性垃圾 (二) 非燃性垃圾 (三) 巨大垃圾 (四) 有害垃圾 (五) 資源垃圾
三、分類標識使用 (一) 事業廢棄物分類標識使用
(二) 容器之標識 習用上所設計的標識圖共分為下述八大類: 1.爆炸性物質。 2.氣體(壓縮、液化台壓力溶解)。 3.燃燒性液體。 4.燃燒性固體。 5.氧化性物質,有機過氧化物質。 6.有毒性和傳染性物質。 7.腐蝕性物質。 8.其他有害性物質。
(三)標識使用成效 1.人員訓練 2.行政系統督導 3.管理系統模式追蹤 4.分類系統之標示 5.代處理公司之管理
一、 一般廢棄物 (一) 塑膠袋或紙袋 (二) 塑膠桶或鐵筒 (三) 垃圾子車(dustbox)
二、事業廢棄物 (一)貯存容積 1.廢物性質及產量。 2.清運次數:N=W/CN:單位時間清運次數W:單位時間廢棄物排棄量C:貯存所需最小容量 3.空間上之限制:貯存設備不可妨礙到生活或工作進行。 4.貯存時間之限制:如易腐敗廢棄物不能貯存太久。
(二) 貯存容器之選擇 1.密閉性 2.便捷性 3.廢棄物之質量及特性 4.佔地空間 5.美 觀 6.衛生且無公害 7.經濟性
以下就國內常用的一般事業廢棄物之貯存容器逐項說明其優劣點:以下就國內常用的一般事業廢棄物之貯存容器逐項說明其優劣點: (1)塑膠或紙垃圾袋 (2)桶裝容器 (3)盒子 (4)固定式廢棄物箱 (5)子車
有害事業廢棄物之貯存方法,因顧及化學屬性或危害性,故所應考慮的事項有:有害事業廢棄物之貯存方法,因顧及化學屬性或危害性,故所應考慮的事項有: (一) 貯存設施之種類
1.桶裝容器 優點: (1)收集時操作單純,可減少收集時間。 (2)標示牌可依規定之位置標示,易於查知廢棄物種類及特性,可減少意外事故的發生。 (3)利於裝載過程中排放堆置,可避免傾倒或減少搖晃溢漏情事。 (4)利於貯存時排放堆置,可增加貯存之空間。 (5)便利於核對遞送聯單時之清點。
(6)開啟時,由於規格統一,熟悉的操作方法可減少溢漏意外。(6)開啟時,由於規格統一,熟悉的操作方法可減少溢漏意外。 (7)減少人力及作業時間。 (8)可作為分類之參考,利於管理。
缺點: (1)要求產源改變原來貯存方式而使用統一規格,執行上較困難。 (2)增加容器之經費。 (3)增加產源盛裝作業之工作量。 (4)對利用原料桶作為盛裝容器之產源,將增加空桶處理之困擾。 2.貯 槽 3.廢液塘
(二) 貯存作業方法 (三) 有害廢棄物標示 一、一般廢棄物
以下是一些路線最佳化選擇的基本原則: 1.路線不應重疊,但必須緊密結合且不可支離片斷。 2.起點必須盡可能地接近垃圾車停車場。 3.不能橫向通行之單行道(one-way streets),必須從路的較上頭迴車。 4.具死端街道(dead-end streets)應儘量繞道收集。 5.在山區,必須由上而下收集,如此可使車輛借重力滑行,節約能源。 6.盡可能繞著街廊(blocks)作順時針收集。 7.長而直的路線必須優先於須迴轉的路線。
二、一般事業廢棄物 1.物理化學特性 2.含水率 3.臭 味 4.處理需求 5.意外事故 6.其他事項
三、有害事業廢棄物 清運有害事業廢棄物時應注意事項有: 1.採樣分析確定屬何種有害性。 2.運送車輛必須為申請核准之合格車輛。 3.運送車輛必須標記清除機構名稱、電話號碼及特性標誌。 4.必須填具遞送聯單。 5.注意工作人員操作之安全性。 6.使用具相容性之運輸設備。 7.必須有適當之警告標誌。 8.必須準備緊急應變計畫或廢棄物之安全資料卡。
有害事業廢棄物之車輛應有如下標示: 1.清除機構名稱、註冊商標及電話號碼。 2.清除機構所屬之縣市名稱。 3.清除機構許可證字號。 4.區別有害事業廢棄物特性之告示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