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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縣道路交通事故分析. 南投縣政府警察局. 96 年. 大綱. 壹、前言 貳、歷年概況 參、 96 年現況分析 一、車種別 二、肇事原因 三、時間別 四、道路別 五、道路型態別 六、死亡者年齡別 七、騎 ( 乘 ) 機車傷亡與戴安全帽關係 八、第一當事人酒後駕車分析. 大綱. 肆、各分局轄區道路交通事故分析 伍、交通執法績效 陸、結論 柒、建議. 壹、前言. 目的: 本分析主要為了解本縣道路交通事故情 形 ,藉以提供機關首長及相關業務單位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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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縣道路交通事故分析 南投縣政府警察局 96年
大綱 • 壹、前言 • 貳、歷年概況 • 參、96年現況分析 • 一、車種別 二、肇事原因 • 三、時間別 四、道路別 • 五、道路型態別 六、死亡者年齡別 • 七、騎(乘)機車傷亡與戴安全帽關係 • 八、第一當事人酒後駕車分析
大綱 肆、各分局轄區道路交通事故分析 伍、交通執法績效 陸、結論 柒、建議
壹、前言 • 目的: 本分析主要為了解本縣道路交通事故情形 ,藉以提供機關首長及相關業務單位制定 道路交通安全決策之參考,俾對降低道路 交通事故之發生、減少人員傷亡及財物損 失有所助益。 • 資料來源:南投縣政府、本局交通隊、內政部警政署
┼10.56公里 貳、歷年概況—道路里程 96年道路里程1,402.93公里,與去年相同。 以86年為基期,道路里程1,392.37公里。96年度道路里程較86年度增加0.76%。
貳、歷年概況—機動車輛數 96年為518,614輛,較95年增加10,056輛(+1.98%),其中汽車數184,492輛(平均每千人345.67輛)。 機動車輛數以86年為基期為402,081輛,96年機動車輛數較86年增加28.98%。
貳、歷年概況—交通事故死亡人數 96年因交通事故死亡人數82人,較上年減少39人(-32.23%);以86年為基期為155人,96年死亡人數較86年減少73人(-47.10%)。
參、96年現況分析-肇事車種別 一、車種別 本縣96年A1及A2類道路交通事故以第一當事者車種別觀察,以汽車(包括大客車、小客車、大貨車及小貨車)發生2,028件(占49.15%)最多,機車1,784件(占43.24%)次之,特種車及其他車種314件(占7.61%),總計4,126件。
參、96年現況分析-A1類肇事原因別 二、肇事原因 本縣96年A1類道路交通事故肇事原因來分析,占前3名分別為酒醉(後)駕駛失控19件占25%、未注意車前狀態9件占12%和未依規定讓車6件占8%及其他各原因10件,總計76件。
參、96年現況分析-A1+A2類肇事原因別 二、肇事原因 本縣A1及A2類道路交通事故肇事原因件數,前3項分別為未注意車前狀態960件占23%、未依規定讓車798件占19%和酒醉(後)駕駛失控374件占9%。
夜 晝 參、96年現況分析-A1類時間別 三、時間別 本縣96年A1類道路交通事故件數按發生時間分:日間(上午六時至下午六時)44件占57.89%,夜間(下午六時至上午六時)32件占42.11%,日間件數為夜間之1.38倍。
晝 夜 參、96年現況分析-A1+A2類時間別 三、時間別 本縣96年A1及A2類件數按發生時間分:日間2,882件占69.85%,夜間1,244件占30.15%,日間件數為夜間之2.32倍。
參、96年現況分析- A1類道路別 四、道路別 本縣A1類交通事故按道路別觀察,省道及村里道發生件數最多均27件各占36%,次為縣道14件占18%。
參、96年現況分析- A1及A2類道路別 四、道路別 本縣A1及A2類交通事故按道路別觀察,村里道發生件數最多1,649件占40%,次為省道1,319件佔32%及市區道707件占17%。
參、96年現況分析-道路型態別 五、道路型態分析 本縣96年A1類交通事故按道路型態別觀察,直路發生34件最多占45%,次為彎曲路20件占26%、交叉路發生18件占24%、
參、96年現況分析-道路型態別 單路部分
82人 參、96年現況分析-死亡者年齡別 六、依死亡者年齡別分析 本縣96年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數之結構比以「25-64歲」44人最多占53.66%、其次為「65歲以上」22人占26.83%、「15-24歲」12人占14.63%、「0-14歲」4人占4.88%。
參、96年現況分析-戴安全帽關係 七、騎(乘)機車傷亡與戴安全帽關係 以南投縣96年A1及A2類資料分析,有戴安全帽中傷亡部位為頭部者占了8.12%,而未戴安全帽中傷亡部位為頭部者占35.63%;另以頭部傷亡之致死率分析,有戴安全帽為3.38%;未戴安全帽為10.53%。
參、96年現況分析-酒後駕車分析 八、第一當事人酒後駕車分析 南投縣96年因第一當事人酒後駕車發生 嚴重交通事故死亡案件計發生19件,造成19人 死亡、7人受傷,占全部肇事原因25%,比 例相當高。
4,126件 肆、各分局轄區道路交通事故分析 • 各分局轄區發生件數 • 本縣道路交通事故按分局別分析,以草屯分局發生1,154件最多占28%,南投分局發生1,144件占28%次之,埔里分局發生830件占20%再次之。
肆、各分局轄區道路交通事故分析 • 各分局轄區發生件數 • 96年本縣發生A1及A2類道路交通事故4,126件,較95年減少64件,按分局別觀察:竹山分局減少53件最多、其次集集分局減少34件、中興分局減少11件;埔里分局增加21件最多、草屯分局增加20件次之。
肆、交通執法績效 96年警察機關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計17萬355件,較95年18萬365件減少1萬10件(-5.55%)。
伍、結論 一、本縣96年計發生道路交通事故4,126件、 死亡82人、受傷5,259人,較95年事故發 生減少1.53%、死亡人數減少32.23%、受 傷人數減少2.97%,防治績效卓越。 二、本縣96年A1類道路交通事故肇事原因件 數,原因前3項為酒醉(後)駕駛失控19 件占25%、未注意車前狀態9件占 12%及未依規定讓車6件占8% 。
伍、結論 三、96年A1類道路交通事故日間事故件數比 重為57.89%、夜間死亡事故件數比重為 42.11%,以『14-16時』發生件數最多佔 13.16%。 四、96年A1類交通事故按道路別分析,省道 及村里道發生件最多各占36%; 按道路型態別分析,直路發生最多占 45%。
伍、結論 五、96年A1類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數之年齡 結構比以『25-64歲』發生件數最多占 53.66%。 六、96年A1及A2類道路交通事故資料分析, 有戴安全帽傷亡部位為頭部者占了8.12 %,而未戴安全帽占35.63%;頭部傷亡 之致死率分析,有戴安全帽為3.38%;未 戴安全帽為10.53%。騎乘機車配戴安全 帽,對於降低機車交通事故頭部傷亡的 情況應為有效的。
伍、結論 七、本縣96年A1類道路交通事故第一當事人 酒駕所占百分比93年至96年介於18%~25 %之間。 八、本縣96年警察機關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 事件計17萬355件,較95年18萬365件減少1 萬10件(-5.55%)。違規原因以違反速率規 定行駛9萬,010件最多(占55.77%),闖紅燈 及其他不遵守號誌1萬8,486件次之(占10.85 %),未戴安全帽1萬2,290件再次之(占7.21 %)。
如何降低前揭肇事件數,是刻不容緩,除加強宣導,讓民眾熟知交通法規、建立遵守交通規則之觀念外,另可透過學校教育,養成學生正確之交通安全觀念,並利用電腦網路及大眾傳播媒體之廣大影響力、配合專案活動之辦理,加強宣導交通安全重大政策,正確、迅速地傳達交通安全訊息,共創優質交通環境。 如何降低前揭肇事件數,是刻不容緩,除加強宣導,讓民眾熟知交通法規、建立遵守交通規則之觀念外,另可透過學校教育,養成學生正確之交通安全觀念,並利用電腦網路及大眾傳播媒體之廣大影響力、配合專案活動之辦理,加強宣導交通安全重大政策,正確、迅速地傳達交通安全訊息,共創優質交通環境。 陸、建議
對於易肇事路段,宜定期檢討分析肇事原因,進行交通工程改善、加強標誌、標線之設置、或於交通繁忙路段增設道路指示牌,以確保行車安全。對於易肇事路段,宜定期檢討分析肇事原因,進行交通工程改善、加強標誌、標線之設置、或於交通繁忙路段增設道路指示牌,以確保行車安全。 陸、建議
完善之規則與設施仍有賴於用路人之遵守,強力執法作為即能收嚇阻之作用。對於易肇事路段、時間就易肇事原因加強取締,以減少事故發生,並針對大客車、砂石車、校車及幼童車等特殊車輛加強查核,以維護社會大眾生命財產之安全。 完善之規則與設施仍有賴於用路人之遵守,強力執法作為即能收嚇阻之作用。對於易肇事路段、時間就易肇事原因加強取締,以減少事故發生,並針對大客車、砂石車、校車及幼童車等特殊車輛加強查核,以維護社會大眾生命財產之安全。 陸、建議
許多機車族配戴安全帽時,並未將帽帶扣環繫緊,或使用不合規定的安全帽,導致安全帽無法發揮功能,如何正確配戴及選擇符合規定的安全帽,應加強宣導的課題。許多機車族配戴安全帽時,並未將帽帶扣環繫緊,或使用不合規定的安全帽,導致安全帽無法發揮功能,如何正確配戴及選擇符合規定的安全帽,應加強宣導的課題。 陸、建議
謝謝聆聽 敬請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