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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重型機車行駛各級道路 之風險分析與管理措施研究. 交通部運輸研究所. 民國 96 年 4 月. 簡報大綱. 前言 大型重型機車行駛台 68 及台 72 兩條快速公路之綜合評估 大型重型機車使用特性分析 大型重型機車事故資料分析 路權開放之風險分析與管理配套措施 結論與建議. 一、前言 (1/3). 我國自民國 91 年 1 月 1 日正式成為 WTO 會員國,並於 91 年 7 月重新開放 大型重型機車 ( 逾 250cc) 新領牌照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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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重型機車行駛各級道路之風險分析與管理措施研究大型重型機車行駛各級道路之風險分析與管理措施研究 交通部運輸研究所 民國96年4月
簡報大綱 • 前言 • 大型重型機車行駛台68及台72兩條快速公路之綜合評估 • 大型重型機車使用特性分析 • 大型重型機車事故資料分析 • 路權開放之風險分析與管理配套措施 • 結論與建議
一、前言 (1/3) • 我國自民國91年1月1日正式成為WTO會員國,並於91年7月重新開放大型重型機車(逾250cc)新領牌照上路 • 申請WTO入會時曾承諾「150cc以上重型機車未來之騎乘限制,一般僅限於現有兩條南北向主要高速公路」,故對於大型重型機車行駛路權範圍一直面臨檢討壓力 • 公路總局正式發函通知自94年1月1日起開放試辦大型重型機車行駛台68線及台72線 • 本所承辦前揭試辦路段之檢討及成效評估計畫,前期研究「開放試辦大型重型機車行駛台68線及台72線省道快速公路之行駛問題分析與安全評估」之研究成果,並已於94年11月17日第二00次道安委員會議中報告
一、前言(2/3) • 第二00次道安委員會議主要結論 • 同意延長台68線及台72線二條快速道路行駛大型重型機車之試辦時間為一年,至95年11月30日止 • 請內政部警政署、本部道安委員會、路政司、公路總局參考研究結果及建議事項,強化台68線及台72線之交通執法、宣導、道路管理維持及相關交通工程設施,以維護用路人安全 • 請本部運輸研究所配合辦理延長試辦期間之研究評估計畫,並針對大型重型機車在其他道路系統之交通行為一併進行研究(本期研究)
一、前言(3/3) • 本期研究重點 • 進行開放試辦大型重型機車行駛台68及台72兩條快速公路之前、後期比較評估 • 進行大型重型機車之基本特性分析 • 進行大型重型機車之全國事故資料分析 • 進行不同路權範圍安全風險分析與管理配套措施 • 快速公路與市區快速道路路權 • 路口兩段式左轉 • 「禁行機車」之快車道路權
□前期 ■本期 二、行駛台68及台72快速公路之綜合評估 (1/6) • 大型重型機車之旅次目的 • 大型重機騎士之旅次目的以購物、休閒為主。
二、行駛台68及台72快速公路之綜合評估 (2/6) □前期 ■本期 • 快速公路開放路權之態度 (1/3) • 大型重型機車騎士大都贊成開放快速公路路權
二、行駛台68及台72快速公路之綜合評估 (3/6) □前期 ■本期 • 快速公路開放路權之態度 (2/3) • 小型車駕駛對於全面開放快速公路路權支持態度相當
二、行駛台68及台72快速公路之綜合評估 (4/6) □前期 ■本期 • 快速公路開放路權之態度 (3/3) • 大型車駕駛對於全面開放快速公路路權大多持反對意見
二、行駛台68及台72快速公路之綜合評估 (5/6) • 台68線及台72線直線路段行駛速率分析 • 本期大型重型機車之平均行駛速率顯著高於前期研究結果 • 大型重型機車之平均行駛速率顯著高於小型車與大型車
二、行駛台68及台72快速公路之綜合評估 (6/6) • 行駛台68及台72兩條快速公路之綜合檢討 • 大型重型機車騎士行駛速率有較前期增加之趨勢,故其行駛風險仍較其他車種高。 • 大型重型機車在部分問題的經驗反應與認知上,如同車道超車與快速公路路權擴大或全面開放,與小型車與大型車駕駛人之反應具有甚大歧異。 • 試辦期間未發生與大型重型機車有關之A1類事故。
三、大型重型機車使用特性分析 (1/3) • 使用天數 單位:% 資料來源:交通部統計處
三、大型重型機車使用特性分析 (2/3) 單位:% • 每週使用里程 資料來源:交通部統計處
每年使用里程 三、大型重型機車使用特性分析 (3/3) 單位:公里 • 大型重型機車使用天數最少,但每年行駛里程為機車之冠
四、大型重型機車事故資料分析 (1/7) 資料來源:內政部警政署事故資料庫
四、大型重型機車事故資料分析 (2/7) • 民國94年各車種事故發生率(車/百萬領牌數)
發生事故騎士年齡分佈圖 四、大型重型機車事故資料分析 (3/7)
事故地點道路型態 四、大型重型機車事故資料分析 (4/7) 單位:% 資料來源:內政部警政署事故資料庫
四、大型重型機車事故資料分析 (5/7) 事故發生位置 單位:% 資料來源:內政部警政署事故資料庫
四、大型重型機車事故資料分析 (6/7) • A1類事故之肇因分析 (1/2) • 43件A1事故中,有16件單部機車事故(佔37.2%)。 • 發生於彎道之事故件數約佔48.83%(21件)。 • 右彎道之事故,大型重型機車常侵入對向車道 • 左彎道之事故,大型重型機車常靠右駛出路面或撞擊右側公路設施 • 大型重型機車「涉嫌超速」、「疏未注意車前狀況」或「駕駛失控」共有36件(佔83.72%)。 • 涉及酒後駕車或酒醉駕駛之事故僅有1件(2.07%)。
四、大型重型機車事故資料分析 (7/7) • A1類事故之肇因分析 (2/2) • 「無照駕駛」大型重型機車(含越級駕駛、駕照吊扣期間駕駛)所發生之事故為10件(佔23.26%)。 • 「無牌」(含假牌、掛他牌)大型重型機車涉及之案件共有12件(佔27.91%)。 • 大型重型機車騎士死亡36人(83.72%),附載人死亡4人,其他3人。 • 發生在週日之比例最高,計有18件(41.86%);發生於週六計有6件(13.95%)。 • 發生於夜間與凌晨(18:00~06:00)之間有8件(18.60%)。
五、路權開放之風險分析與管理配套措施(1/26) (一)快速公路 (1/4) • 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95.7.1施行) • 第二條第二項規定:「…。未與高速公路相交連接之快速公路,於必要時,得由該公路管理機關報請中央公路主管機關核定開放行駛大型重型機器腳踏車。」 • 第二十條規定: 「經核准開放行駛於快速公路之大型重型機器腳踏車,除應比照小型車依本規則其他規定行駛外,並應遵守下列規定: 一、禁止同車道併駛或超車。 二、禁止附載乘客。 三、全天開啟頭燈。」
五、路權開放之風險分析與管理配套措施(2/26) (一)快速公路 (2/4) • 駕駛行為風險 • 行駛速率過高 • 行駛速率變異過大 • 同車道超車或併行 • 行駛路肩
五、路權開放之風險分析與管理配套措施(3/26) (一)快速公路 (3/4) • 建議方案
五、路權開放之風險分析與管理配套措施(4/26) (一)快速公路 (4/4) • 配套措施 • 依目前規定,大型重型機車不得行駛與高速公路銜接之快速公路。未來快速公路不論是全面開放或條件開放,首需面對之課題即為現有「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法規之修正。 • 建議將第二條第二項修正為:「…。快速公路於必要時,得由該公路管理機關報請中央公路主管機關核定開放行駛大型重型機器腳踏車。」 • 若取消目前與高速公路相交連接之限制,在快速公路與高速公路連接之系統交流道區域,必須適當設置禁止機車進入之交通管制設施。 • 開放後應加強宣導與嚴格取締,防止誤闖高速公路。
五、路權開放之風險分析與管理配套措施(5/26) (二)市區快速道路 • 依據市區道路條例第二十八條規定:市區道路主管機關於必要時,得限制道路之使用。 • 依據第四條規定:市區道路主管機關:在中央為內政部;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市)為縣(市)政府。 • 未來有關市區快速道路路權之開放,可由市區道路主管機關成立路權審議委員會,考量各市區快速道路之使用特性,進行審議作業。
五、路權開放之風險分析與管理配套措施(6/26) • 不同左轉管制方式之衝突分析 兩段式左轉 直接左轉 (三)路口兩段式左轉 (1/7)
五、路權開放之風險分析與管理配套措施(7/26) (三)路口兩段式左轉 (2/7) • 普通機車於號誌化路口左轉行為之A1類肇事因素 • 路口左轉之相關規定有其存在必要性 • 未依規定左轉存在較大之事故風險
五、路權開放之風險分析與管理配套措施(8/26) (三)路口兩段式左轉 (3/7) • 機車兩段式左轉軌跡分析
五、路權開放之風險分析與管理配套措施(9/26) (三)路口兩段式左轉 (4/7) • 機車兩段式左轉軌跡分析 實驗地點:台北市承德路/民權西路口
五、路權開放之風險分析與管理配套措施(10/26)五、路權開放之風險分析與管理配套措施(10/26) (三)路口兩段式左轉 (5/7) • 實驗研究發現 • 兩段式左轉之規定有其存在必要性。 • 大型重型機車進入待轉區之軌跡深度較普通機車長。 • 機車進入待轉區之軌跡可能受騎士駕駛經驗所影響。 • 大型重型機車進入待轉區之困難度亦受到路口幾何條件、行人交通量與車流大小影響。
五、路權開放之風險分析與管理配套措施(11/26)五、路權開放之風險分析與管理配套措施(11/26) (三)路口兩段式左轉 (6/7) • 路口兩段式左轉之建議方案
(三)路口兩段式左轉 (7/7) 五、路權開放之風險分析與管理配套措施(12/26) 路口幾何條件資料 是 待轉區設置符合建議標準值 可否尋找到連續 右轉之替代道路 待轉區可否依據建議標準值修改 可否設置大型重型 機車左轉待轉車道 否 否 可 修正待轉區劃設方式 否 可 可 設置大型重型機車 左轉待轉車道 否 維持兩段式左轉管制方式 取消兩段式左轉 或採取禁止左轉管制方式 取消兩段式左轉管制方式 • 配套措施
五、路權開放之風險分析與管理配套措施(13/26)五、路權開放之風險分析與管理配套措施(13/26) (四)「禁行機車」之快車道路權 (1/3) • 風險分析 • 高速行駛形成之潛在風險 • 未保持安全間距形成之潛在風險 • 同車道併行或超車形成之潛在風險 • 違規行為形成之潛在風險 • 大型重型機車騎士若仍維持既有駕駛行為,將可能增加 其他車種與本身之駕駛風險 • 開放路權所可能產生之行車風險不易掌握,建議採試辦 方式進行
五、路權開放之風險分析與管理配套措施(14/26)五、路權開放之風險分析與管理配套措施(14/26) (四)「禁行機車」之快車道路權 (2/3) • 快車道路權之建議方案 • 參考快速公路試辦開放大型重型機車行駛之方式,篩選適合作為試辦之路段。 • 試辦路段可由交通部發函各交通主管機關徵詢試辦意願。
五、路權開放之風險分析與管理配套措施(15/26)五、路權開放之風險分析與管理配套措施(15/26) (四)「禁行機車」之快車道路權 (3/3) • 「禁行機車」快車道路權之配套措施 • 應明文禁止大型重型機車同車道併行或超車。 • 透過研究計畫的執行,進行試辦期間大型重型機車行駛特性之分析工作。 • 試辦路段各項交通工程設施之加強與修正。 • 研擬完整之用路人使用須知。 • 加強宣導,降低試辦期間之潛在風險。 • 加強違規行為之取締工作 。
五、路權開放之風險分析與管理配套措施(16/26)五、路權開放之風險分析與管理配套措施(16/26) (五)路權開放之綜合建議(1/4) • 考量現階段各道路使用者之意見差異與路權開放後之風險,建議後續有關大型重型機車之路權開放,宜採漸進式、條件式方式進行。 • 目前「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中有關與高速公路銜接之快速公路不得開放大型重型機車行駛之政策,有進一步檢討之必要。 • 由於大型重型機車之操作有別於傳統機車,其路權開放又涉及所有用路人之權益與安全課題,加以各快速道(公)路、「禁行機車」快車道及路口之道路特性與交通特性有所不同,故本研究建議由各道路或公路主管機關成立「大型重型機車行駛路權審議委員會」,依據各道路實際路況與交通條件審議各項路權之開放事宜。
五、路權開放之風險分析與管理配套措施(17/26)五、路權開放之風險分析與管理配套措施(17/26) (五)路權開放之綜合建議(2/4) • 考量大型重型機車現階段以休閒為主之使用特性,建議短期內中央公路主管機關儘速成立審議委員會,進行省道快速公路路權開放或試辦之審議作業。 • 短期內大型重型機車之相關團體可依據使用需求,向主管機關提出快速公路路權之開放申請,必要時得由主管機關提交審議委員會審議。 • 各地方政府可參考本計畫之建議內容,依據市區道路條例之道路管理權責成立審議委員會,考量各市區快速道路之使用特性,進行路權開放之審議。 • 中長期再依據省道快速公路之開放情形或開放省道快車道之試辦結果,進行「禁行機車」之快車道等相關路權之審議。
五、路權開放之風險分析與管理配套措施(18/26)五、路權開放之風險分析與管理配套措施(18/26) 快速公路路權開放考量因素彙整 (五)路權開放之綜合建議(3/4) 註:各項考量因素之平均數及標準差係由德爾菲法之專家問卷計算而得
五、路權開放之風險分析與管理配套措施(19/26)五、路權開放之風險分析與管理配套措施(19/26) 快速公路路權開放考量因素彙整 (五)路權開放之綜合建議(4/4) 註:各項考量因素之平均數及標準差係由德爾菲法之專家問卷計算而得
五、路權開放之風險分析與管理配套措施(20/26)五、路權開放之風險分析與管理配套措施(20/26) • (六)路權開放審議委員會試驗操作 • -快速公路路權審議 (1/7)
(六)路權開放審議委員會試驗操作 • -快速公路路權審議 (2/7) 五、路權開放之風險分析與管理配套措施(21/26)
五、路權開放之風險分析與管理配套措施(22/26)五、路權開放之風險分析與管理配套措施(22/26) • (六)路權開放審議委員會試驗操作 • -快速公路路權審議 (3/7)
(六)路權開放審議委員會試驗操作 • -快速公路路權審議 (4/7) 五、路權開放之風險分析與管理配套措施(23/26) 快速公路初步篩選結果(1/3)
(六)路權開放審議委員會試驗操作 • -快速公路路權審議 (5/7) 五、路權開放之風險分析與管理配套措施(24/26) • 快速公路初步篩選結果(2/3)
(六)路權開放審議委員會試驗操作 • -快速公路路權審議 (6/7) 五、路權開放之風險分析與管理配套措施(25/26) • 快速公路初步篩選結果(3/3)
(六)路權開放審議委員會試驗操作 • -快速公路路權審議 (7/7) 五、路權開放之風險分析與管理配套措施(26/26) • 快速公路路權開放之初步建議 • 建議台68及台72省道快速公路可開放正式行駛大型重型機 車,但路權開放後應定期兩年檢討一次。 • 本研究透過審議指標之初步篩選,建議未來可將台78及台 84兩條東西向快速公路及南北向之台61西濱快速公路納 入優先審議範圍,透過審議委員會進一步之評估, 審慎探討開放之可行性。 • 台61通車路段包括平面側車道型式及高架型式,平面路段之快車道路權開放近似於「禁行機車」之快車道路權開放課題;高架路段之路權開放近似於東西向快速公路之路權開放課題。採「全線」開放(包括開放「平面段」之快車道及開放「高架段」)或「部分路段」開放(如僅開放「高架段」),建議優先納入審議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