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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XCIQ. 自贸区与技术性贸易措施 及原产地证书知识. 邱晓雨 江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二 O 一 O 年三月 江西南昌. www.jxciq.gov.cn. 目录. 一、什么是自由贸易区 二、什么是技术性贸易措施 三、什么是原产地证书. 一、什么是自由贸易区 ?. (一)什么是自由贸易区?. 所谓自由贸易区,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或地区,通过签订自由贸易协定,相互取消绝大部分货物的关税和非关税壁垒,取消绝大多数服务部门的市场准入限制,开放投资,从而促进商品、服务和资本、技术、人员等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实现优势互补,促进共同发展。. (一)什么是自贸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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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XCIQ 自贸区与技术性贸易措施及原产地证书知识 邱晓雨江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二O一O年三月 江西南昌 www.jxciq.gov.cn
目录 一、什么是自由贸易区 二、什么是技术性贸易措施 三、什么是原产地证书
(一)什么是自由贸易区? • 所谓自由贸易区,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或地区,通过签订自由贸易协定,相互取消绝大部分货物的关税和非关税壁垒,取消绝大多数服务部门的市场准入限制,开放投资,从而促进商品、服务和资本、技术、人员等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实现优势互补,促进共同发展。
(一)什么是自贸区? • 传统的自贸区: 货物贸易、原产地规则、争端解决机制 • 当前的自贸区: 除上述外,通常还包括服务贸易、贸易投资便利化、技术贸易壁垒、动植物检疫、贸易救济(反倾销等)、知识产权、竞争政策、政府采购、环境标准、劳工标准、投资自由化等。
自由贸易区与WTO的关系 • 区域性与全球性 • 贸易条件优于WTO • 最惠国待遇原则的一种例外 关贸总协定(GATT )第24条,《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第5条对区域经贸安排做了规定。
(二)建立自贸区的意义 • 第一,会带来贸易增长。 • 第二,有助于实现出口市场多元化 ,拓宽出口渠道。 • 第三,有助于保障出口的稳定性。 • 第四,有利于降低进口成本。 • 第五,会减少消费者的开支,增加消费者的选择。 • 第六,有助于大量吸引外资,承接国际上的产业转移,促进中国企业“走出去”。
(三)自贸区在全球的发展状况 • 近年来,自由贸易区在全球大量涌现,绝大多数WTO成员都参与了一个以上的自贸区或其他区域贸易安排。 • 1948-1994年, GATT共收到124份自贸协定通报 (货物贸易)。 • 1995年WTO成立以来,WTO成员另外通报了近300份自贸区通报(涉及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
(四)我国实施的自由贸易区战略 • 三步走的战略 —周边国家:国家安全 —发展中国家:资源需求 —发达国家:扩大贸易
(五)自贸协定与质检 • 自贸协定涉及质检业务的主要是TBT、SPS及原产地规则,也包括服务贸易(检测、认证服务等)和知识产权保护(地理标志保护等) 。
(六)给出口企业的建议 • 出口市场多元化是企业减少因国际市场动荡带来的不利影响,保持外贸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在当前欧美出口市场不景气的情况下,我们应当对出口市场进行战略性调整,逐步降低对欧美市场的比重与依赖,开拓出口新市场。
(一)WTO与技术性贸易措施 • 技术性贸易措施指WTO《技术性贸易壁垒协定》 (TBT协定)框架下的技术法规、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TBT措施)以及WTO《实施卫生和植物卫生措施的协定》(SPS协定)框架下的动植物卫生和食品安全措施(SPS措施)。 • 技术性贸易措施是一国或地区为维护国家区域安全、保障人类健康和安全、保护动植物健康和安全、保护环境、防止欺诈行为、保证产品质量等而采取的一些强制性的或自愿性的技术性措施。
(二)技术性贸易措施的特点 • 一是名义上的合理性:符合WTO规则; • 二是形式上的合法性:得到WTO授权; • 三是内容上的广泛性:涉及各个领域; • 四是手段上的隐蔽性:难以诉诸争端; • 五是使用上的灵活性:保持与时俱进。
(二)技术性贸易措施的特点 图1: 2007年WTO/TBT措施通报中列明的措施目标
(二)技术性贸易措施的特点 图2:WTO成立以来发布的TBT通报数量统计
(二)技术性贸易措施的特点 图3:
(三)技术性贸易措施的发展趋势 • 从对单一产品的技术要求转向对体系(全过程)要求(如HACCP认证要求); • 技术措施与专利等相结合; • 绿色/环保壁垒措施扮演重要角色; • 社会责任成为技术性贸易措施的组成部分;
(三)技术性贸易措施的发展趋势 • 借动物福利构筑“道德壁垒”; • 一些自愿性措施呈现向强制性法规方向转化的趋势(如美国《消费品安全改进法案》中的第三方实验室检测认证要求等等); • 近年来向政治化、国际化和极端化的方向发展的趋势更加明显,成为影响国际贸易、造成国际贸易摩擦的焦点之一 。
(三)技术性贸易措施的发展趋势 • 贸易政治化:西方国家的一些政客和团体为选票和获得更多的国内支持的需要,以保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名义对他国进口产品“妖魔化”,采取贸易保护措施,实质上是保护主义者将贸易政治化的表现。
(三)技术性贸易措施的发展趋势 • 技术标准极端化 :一些国家制定和实施的所谓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标准已到了苛刻甚至极端的程度 。 • 日本对我国输日冷冻菠菜 “毒死蜱(pi)”检测:日方要求中国出口的冷冻菠菜“毒死蜱”限量必须在0.01ppm之下,比最具世界公认权威性的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odex)的标准,以及美国和欧盟的标准还要严格5倍。
(三)技术性贸易措施的发展趋势 • 技术壁垒国际化:部分发展中国家由于产品出口与我国形成同质竞争,也对我国采取包括产品质量和安全标准等在内的各种技术措施,国际贸易中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技术壁垒呈现出国际化的趋势。
(四)“中国制造”商品案件 • 案例1:中国海产品受禁事件 • 2007年4月以来,美国以药物残留超标为由抵制中国水产品输美。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开始在边境扣留此类产品,并在证明中国出口的养殖水生动物中不含美国禁用的残留药物之后,方可放行这些进口货物,检测时间长达1个月~2个月 ,一个货柜抽取一个检测样品,收费就高达6000美元。 • 事实是,过去三年间中国出口美国的产品中有99%以上都通过了FDA的检测,美国以此为由对中国所有输美水产品实施繁琐复杂的检测检查,违背了WTO TBT和SPS协定规定的技术措施不能对国际贸易造成不必要障碍的原则。
(四)“中国制造”商品案件 • 案例2:“中策轮胎”事件 • 2007年6月,美国新泽西州外国轮胎销售公司(Foreign Tire Sales Inc.)向美国国家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NHTSA)反映,称中国中策公司生产的4个品牌的轮胎中6个规格的产品可能存在安全缺陷,怀疑是这些缺陷轮胎导致了美国宾夕法尼亚州一场车祸的发生,并要求召回所述的中策轮胎产品。 • 事实是,质检总局组织对中策出口美国的同类型轮胎进行的随机抽样检查结果显示,所有检测的指标完全符合美国安全标准要求。
(四)“中国制造”商品案件 • 在这起事故中,事故方在同一辆车上使用了直径不同、宽窄不同的4条轮胎(两种型号轮胎的外观直径相差30mm),中策的轮胎与米其林轮胎装在同一驱动轴上,即同轴2条轮胎大小不一。事故原因应是事故车辆轮胎存在严重不正常使用情况,责任完全不在中方。 • 中策是中国第二大轮胎生产商,它同时也是中国主要的轮胎出口商之一 ,美国以安全标准为由实施的汽车轮胎召回是实质上的贸易保护主义。
(四)“中国制造”商品案件 • 案例3:玩具召回事件 • 2007年有数千万件中国产玩具因铅含量超标等安全问题而被召回,我国玩具厂商遭受重创,广东省数百家玩具厂因为承受不住压力而倒闭。
(四)“中国制造”商品案件 • 调查表明,美国召回的中国玩具中因铅超标的仅占14%,但许多是因为与中国方面无关的设计缺陷造成的,不分青红皂白地实施玩具召回是不负责任的表现。 • 2007年9月,美国美泰玩具公司承认一部分玩具召回是由设计缺陷所致,并向中国政府和公众道歉。 • 欧美玩具市场上80%的产品都产自中国,欧美以安全标准为由实施贸易保护的动机一目了然。
(四)“中国制造”商品案件 • 案例4:大白兔奶糖“甲醛风波” • 2007年7月16日,菲律宾宣布经市场抽查发现上海冠生园公司生产的大白兔牛奶糖等4款中国食品含甲醛等有害物质。菲律宾劝市民不要购买,同时要求进口商召回相关产品。 • 检测:企业自检、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实验室检测、国际检测机构SGS检测、境外检测,都证实奶糖中不含 甲醛成分。 • 菲律宾食品药品机构未公布相关检测报告,未得到生产企业确认,贸然发布消息,对出口企业造成重大损失。 • 不应视为一起孤立的事件 ,是贸易保护行为。
(五)技术性贸易措施对国际贸易的影响 • 发达国家出口受技术性贸易措施影响的情况 • 1999年,OECD对美国、日本、德国和英国这四个主要的经合组织成员国的出口企业进行了一些问卷调查。 • 调查表明,发达国家出口受技术性贸易措施影响的情况相对较小。 • 发达国家的大企业受到的影响较小,小企业受到的影响和冲击更大。
(五)技术性贸易措施对国际贸易的影响 • 发展中国家出口受技术性贸易措施影响的情况 • 2004年,WTO调查了17个发展中国家,689家企业。 • 调查结果显示,这些企业认为出口目的国家的技术和标准对其构成了出口障碍,而且65%以上的被调查企业认为检验和认证的成本是他们不愿意再向美、日、欧、加等出口的原因。
(五)技术性贸易措施对国际贸易的影响 • 我国企业出口受技术性贸易措施影响的情况 • 据国家质检总局2007年抽样调查,2006年,我国31.4%的出口企业不同程度地受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的影响,全年出口贸易因技术壁垒造成直接损失359.20亿美元,损失额与同期出口总额的比率为3.71%。 • 2008年,质检总局牵头进行的我国出口企业遭遇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壁垒情况的调查显示,我国34.6%的出口企业受到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不同程度的影响,全年出口直接贸易损失达494.59亿美元。
(六)国际上自贸区协定中的TBT和SPS条款 • 自贸协定为什么会包含技术性贸易措施? ---技术性贸易措施对贸易的负面影响:技术法规、标准、合格评定、SPS措施的高门槛、严格执行及其可能被滥用; ---关税减让后,产品享受了优惠政策,但并不等于产品就自动拥有市场准入资格; ---WTO/TBT协定与SPS协定赋予了各成员国过大的权利与灵活性,缺乏严格监督;
(六)国际上自贸区协定中的TBT和SPS条款 ---WTO多边进程难以在短期内解决TBT与SPS方面的问题,单个国家的特殊产品关注也难以在多边得到解决; ---自贸协定谈判国家期望通过双边谈判,做出具体安排,维护其商业利益; ---自贸协定谈判国家期望在双边谈判中超越TBT协定与SPS协定条款,一方面得到眼前的实惠,另一方面以双边促多边进程。
(六)国际上自贸区协定中的TBT和SPS条款 • 国际上自贸协定中TBT和SPS章节大致可分为三种类型: ---第一类简单重申WTO/TBT、SPS协定项下的权利和义务一致,如欧盟-东盟自贸协定、欧盟-南非自贸协定、加拿大-以色列自贸协定等。维持现状不变。 技术性贸易措施是柄双刃剑,限制进口时可用于防守,拓展出口时可用来进攻;得到的多,失去的也多。
(六)国际上自贸区协定中的TBT和SPS条款 ---第二类在不超越WTO/TBT和SPS协定的基础上就具体产品的贸易便利化与市场准入方面做出一些安排。多数自贸协定都采用此一模式,针对具体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如北美自由贸易协定,明确了陆路交通标准、电信标准、汽车标准、纺织品服装标签等方面要求;如美国-澳大利亚自贸协定,对合格评定互认、技术法规的等效性、国际标准的判定规则等方面作了规定。
(六)国际上自贸区协定中的TBT和SPS条款 ---第三种力求超越TBT协定与SPS协定,将协定相关条款予以严格执行,这可能会成为发展趋势。如在合格评定互认领域、透明度领域、风险评估领域、区域化领域。
(七)技术性贸易措施的发展前景 • TBT和SPS问题将受到更多的关注: ---现有的一系列全球贸易协议已使得进口关税普遍下降,国家间通过提高关税的手段设立贸易壁垒的行为受到了大大的限制。使用、滥用质量和安全标准等TBT和SPS措施作为贸易保护手段的情况越来越多。
(七)技术性贸易措施的发展前景 ---人们当今对生活质量要求的提高,以及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频发,国家政府通过TBT和SPS章节的谈判确保进口产品质量安全的意识进一步增强。 ---通过自由贸易协定这样一个双边政府间的条约对双边技术性贸易措施合作作出制度性安排,也为防止有关国家以技术性贸易措施为借口实施贸易保护主义提供了法律保证。
(七)技术性贸易措施的发展前景 TBT和SPS章节执行任务艰巨: FTA协定签署后,相关国家均高度重视协定执行工作。 • 中国-新西兰、中国-智利、中国-新加坡等FTA协定中,有《实施安排》或在协定生效一段时间之后开展有关实施安排研究,或就合格评定互认问题进一步开展磋商和谈判的规定。 • 智利、新西兰、新加坡等均提出了召开TBT、SPS委员会会议,推动自贸协定TBT与SPS章节的落实,以便相关产业从协定落实中真正获利,得到市场准入资格。
(八)给企业的几点建议 • 了解掌握国外的技术法规要求 • 主动规避国外技术措施要求 • 不断完善企业质量安全体系管理 • 充分发挥企业行业协会的协调作用 • 积极参与国外TBT、SPS的通报评议 • 向政府主管部门提供出口受阻的有关案例
(一)原产地规则 • 原产地规则是各国为了确定国际贸易中的货物的原产地(即原产国家或地区)而制订的法律法规和普遍实施的行政命令及措施。 • 在国际贸易中,商品的原产地是指与产品的生产地有关的产品的法定国籍,即货物的原产国。 • 原产地规则是国际贸易中的一个重要的法律问题,是国际贸易的一项重要规则。它涉及各个国家(地区)的经济利益、体现各国对外贸易政策,是各国确定货物生产地或制造地、签发原产地证书的法律依据。
(二)原产地规则的分类 • 按货物的流向分:进口原产地规则和出口原产地规则。 • 按适用的区域分:单一国家原产地规则和区域性原产地规则(自贸区原产地规则)。 • 按适用的范畴分:优惠原产地规则(自由贸易区)和非优惠原产地规则。
(三)原产地标准 • 目前世界各国都有一套自己的货物原产地规则和标准。这些规则、标准千差万别,很难统一。 • 百分百标准 • 加工标准 • 多国产品:货物发生“实质性改变”的国家作为判断多国产品“国籍”的原则。 • 案例:美国以“缝制地”作为服装的原产地 ;木柄(日本)与木刷(美国);又如经清洗及磨光后的贝壳是否为贝壳制品(manufactured shells)
(四)中国-东盟自贸区原产地规则 • 原产于中国—东盟自贸区的成分占其总价值的比例不应少于40%,或非中国—东盟自贸区成分占制成品总价值(离岸价格)的比例不应超过60%。 • 中国-东盟自贸区原产地证书(FORM E)是出口产品享受关税减免待遇的官方凭证,由各地检验检疫机构签发。
中国-东盟自贸区原产地标准 • 完全原产: “X”; • 非完全原产: • 中国-东盟原产成份价值占产品离岸价的百分比,例如40%; • 符合特定产品规则的,填“PSR”
中国-东盟自贸区原产地证书 • 证书一正三副,盖一正三副,第2联留存 FORM A印章,第12栏。 • 补发:货物装运之日起一年内补发, ISSUED RETROACTIVELY(后发证书) 第12栏; • 重发:原证书签发之日起一年内重发 CERTIFIED TRUE COPY(经证实的真实复制本 )第12栏 • 证书有效期:自签发之日起一年。 • 档案保存2年以上。
(五)自贸区产地证利用实例 • 【实例1】杭州飞达电子照明公司主要生产出口照明电器,东盟各国是该企业产品的主要出口国,自贸区原产地证书为他们在谈判中占得先机,在与同行竞争中增添一份有力保障。 • 自2007年底开始申请原产地证书以来,自贸区原产地证书申请份数占该公司所有原产地证书的77%, 其中该公司出口到越南的部分产品,利用自贸区原产地证书可减免15-20%的进口关税,从而大大增强了公司商品在越南等国外市场的竞争力,出口商与进口商彼此互惠,客户订单明显增多,目前已成为中国最大的节能灯和LED灯生产基地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