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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行政業務. 教育研究發展科報告. 101.8.20. 教研科資教股組織介紹. 資教股業務分工. 資教股行政業務聯絡資訊. 資教股行政業務聯絡資訊. 資教股行政業務聯絡資訊. 資教股行政業務聯絡資訊. 資教股行政業務聯絡資訊. 資教股行政業務聯絡資訊. 九大區資訊中心學校. 一、九大分區資訊中心學校定期會議 每月由各分區中心學校第 1 週召開,研討資訊教育推動議題。 二、九大分區資訊組長定期工作坊 固定每月第 3 週星期二由九大分區資訊中心學校召開,進行資訊教育專業知能研討與經驗分享. 服務駐點廠商聯絡資訊. 教研科資教股網站 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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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行政業務 教育研究發展科報告 101.8.20
九大區資訊中心學校 一、九大分區資訊中心學校定期會議 每月由各分區中心學校第1週召開,研討資訊教育推動議題。 二、九大分區資訊組長定期工作坊 固定每月第3週星期二由九大分區資訊中心學校召開,進行資訊教育專業知能研討與經驗分享
教研科資教股網站簡介 • 教育局教研科資教股網站http://enctc.ntpc.edu.tw/ • 重要相關網站(一般網路行政服務、資訊教育推動)
教育部專案補助計畫 • 資訊教育推動
教育部專案補助計畫 • 專案計畫
教育局專案補助計畫 • 專案計畫
教育局資訊設備申請補助流程 需求 行文申請 (需求設備、數量、需求原因、簡要計畫) 「資訊設備使用情形調查表」、「資訊教育推動現況調查表」 審核各校申請計畫 是 否 補正資料
教育局資訊設備申請補助流程 全市統購項目由局內統一配發各校為原則 一、專案申請資訊設備補助流程如下(含統購項目): 1.校內自行檢視現有設備使用情形 2.填寫「資訊設備使用情形調查表」 3.填寫「資訊教育推動現況調查表」(需敘明與課程結合之具體執行方式及效益) 4.檢附第2.3項資料後專案報局評估 二、學校自籌經費購置其他資訊設備部分,請依各校會 計程序相關規定辦理。
電腦設備及耗材費停收規定 • 一、依據:「新北市公私立國民中小學101學年度學雜費暨 各項代收代辦費收取基準」 • 二、緣起:針對學校代收代辦費用(包括班級費、齲齒防治 費、蒸飯費、電腦設備耗材費等),因監察院糾正行 政院、教育部及各縣市政府,教育部決議自101學年 度開始停止收取。 • 三、市府101年1月9日北府教中字第1001762195號函:修正 「新北市公私立國民中小學100學年度學雜費暨各項代 收代辦費收取基準」,修正自100學年度下學期起停 收『班級費』與『學生活動費』。
電腦設備及耗材費停收規定 四、依據教育部101年2月13日召開「研商國民中小學刪除部分代收代辦費之預算編列及補助第3次會議紀錄決議辦理」及依「新北市公私立國民中小學101學年度學雜費暨各項代收代辦費收取基準」,本市國民中小學電腦設備耗材費自101學年度起停止收取。 五、101年8月至12月份起所需費用,因本年度各項經費業已規劃執行計畫活動,故無剩餘經費得勻支補助各校,故原則上不予補助,其相關預算將由各校於基金預算額度內調整或由以前年度賸餘款支應,倘仍有不足,再由學校依需求專案提報本府教育局研議辦理。
資訊設備調整移撥SOP • 規劃調整項目為「網路電話、實物投影機及筆電」 • SOP流程:
資訊設備稽核及訪查 一、檢核目的: • 落實資訊設備財產登記與管理,提升設備使用效益。 • 察查配發資訊設備使用情形,掌握學校現場資訊環境。 • 瞭解教師使用資訊設備需求,做為資訊設備採購依據。 二、檢核方式 • 每學年度請各校依檢核紀錄表自行檢核並填報自評結果,寄教育局彙整。 • 由本府教育局依年度計畫抽查九大分區學校,派員到校進行查核。每月以抽查5至10校為原則
資訊設備稽核及訪查 三、檢核內容 • 市府配發資訊設備於財產管理系統登載相符。 • 市府配發資訊設備借用與管理情形。 • 學校各項資訊設備需求情形。 四、本府教育局得就檢核情形,依據結果予以獎勵或糾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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