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16

「災害防救深耕第 2 期計畫」 說明

「災害防救深耕第 2 期計畫」 說明. 一、計畫 目標. ( 一 ). 提升鄉鎮層級 災害防救能量. 提升第一線災害防救工作能力與成效. 培育 鄉鎮 層級 災害 防 救種子人員 建立 災害防救 縱、橫向溝通與聯繫 管道 建立 災害防救物資 資料庫. 建立 鄉鎮層級地區災害防救計畫. ( 二 ). 組 織 工作團隊共 同 修訂防救計畫 內容 進行 高災害潛勢地區災害境況 模擬評估 擬定 具體可行之短、中、長期減災 對策 協助 公所擬定地區災害防救 計畫. 充實 災害防救圖資、資料庫. ( 三 ). 產 製一致格式與圖示的防災 地圖

jaime-avery
Download Presentation

「災害防救深耕第 2 期計畫」 說明

An Image/Link below is provided (as is) to download presentation Download Policy: Content on the Website is provided to you AS IS for your information and personal use and may not be sold / licensed / shared on other websites without getting consent from its author. Content is provided to you AS IS for your information and personal use only. Download presentation by click this link. While downloading, if for some reason you are not able to download a presentation, the publisher may have deleted the file from their server. During download, if you can't get a presentation, the file might be deleted by the publisher.

E N D

Presentation Transcript


  1. 「災害防救深耕第2期計畫」說明

  2. 一、計畫目標 (一) 提升鄉鎮層級災害防救能量 提升第一線災害防救工作能力與成效 • 培育鄉鎮層級災害防救種子人員 • 建立災害防救縱、橫向溝通與聯繫管道 • 建立災害防救物資資料庫 建立鄉鎮層級地區災害防救計畫 (二) • 組織工作團隊共同修訂防救計畫內容 • 進行高災害潛勢地區災害境況模擬評估 • 擬定具體可行之短、中、長期減災對策 • 協助公所擬定地區災害防救計畫 充實災害防救圖資、資料庫 (三) • 產製一致格式與圖示的防災地圖 • 擴充地區災害防救工作所需基本資料庫 • 協助檢討、建置地方政府災害資訊系 • 設置防災避難看板及指示牌 • 繪製並發送村(里)簡易疏散避難地圖 強化鄉鎮層級災害防救體制 與作業效能 (四) • 協助公所建立災害防救運作機制 • 鄉鎮層級災害防救人員教育訓練 • 定期修訂地區災害防救計畫 • 評估執行成效與訂定管考機制

  3. 二、推動期程 • 本計畫於101年11月12日行政院核定。 • 執行期程自103年至106年止,採「分梯、分年」方式。 • 全國22個縣市分2梯次,每梯次實施3年。 • 第1梯原則補助12個縣市、第2梯10個縣市。

  4. 三、執行對象 1.本縣屬內政部計畫第1類,補助尚未執行災害防救深耕5年中程計畫之鄉鎮市-新豐鄉 關西鎮 寶山鄉 新埔鎮 芎林鄉 橫山鄉 北埔鄉 峨眉鄉。 第1類

  5. 四、推動策略 • 內政部以經費補助為主,必要時輔以相關資源、技術與經驗,以「分梯、分年」方式提供有意願爭取計畫補助縣市。 • 本縣主動提出「災害防救深耕計畫綱要計畫書」參與評選,由內政部評定各梯次協助對象。 • 本縣自行遴選具有經驗與充分能量之學術團體,擔任其協力機構,協助推動計畫。

  6. 2階段評選-第1階段 五、推動流程(1/3) • 計畫工作之前1年度3月份,提送「綱要計畫書」完成申請程序。 • 評定方式採書面與簡報審查。 通過競評者,內政部依所報綱要計畫書之經費需求,依中央各年度總預算調整分配3年計畫執行經費,本縣再據以編列配合款 提送時程 • 第1梯次: • 102年3月底前 • 第2梯次: • 103年3月底前

  7. 2階段評選-第2階段 五、推動流程(2/3) • 計畫工作之前1年度7月,提送「細部執行計畫書」,並檢附配合款編列相關證明文件。 • 內政部邀集專家學者進行書面審查,提供審查意見,縣市修正通過者,取得補助資格。 提送時程 • 第1梯次: • 102年7月底前 • 第2梯次: • 103年7月底前

  8. 六、計畫經費 • 內政部匡列各縣(市)補助經費上限, 但實際補助額度按當年度總申請經費及中央預算核定情形酌予調整。 • 新竹縣參與本計畫期間,每年度均需編列配合款,方可取得補助經費。 • 新竹縣總預估經費1707萬元,內政部補助1486萬元,本縣需編列配合款 單位:萬元 各縣市經費補助比例:(依縣市財力分級)

  9. 六、計畫經費-補助縣市經費預算表 單位:萬元

  10. 依新竹縣政府對各鄉鎮市公所補助辦法,第一級為百分之五十、第二級為百分之七十、第三級為百分之一百之事項。依新竹縣政府對各鄉鎮市公所補助辦法,第一級為百分之五十、第二級為百分之七十、第三級為百分之一百之事項。

  11. 七、重點工作項目與執行期程-第1類(1/4)

  12. 七、重點工作項目與執行期程-第1類(2/4)

  13. 七、重點工作項目與執行期程-第1類(3/4)

  14. 七、重點工作項目與執行期程-第1類(4/4)

  15. 八、績效評核 • 執行單位:中央對縣市、縣市對鄉鎮、縣市對協力機構雙向互動 • 督導方式:

  16. 報告結束 敬請提問

More Rela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