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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災害防救深耕第 2 期計畫」 說明. 一、計畫 目標. ( 一 ). 提升鄉鎮層級 災害防救能量. 提升第一線災害防救工作能力與成效. 培育 鄉鎮 層級 災害 防 救種子人員 建立 災害防救 縱、橫向溝通與聯繫 管道 建立 災害防救物資 資料庫. 建立 鄉鎮層級地區災害防救計畫. ( 二 ). 組 織 工作團隊共 同 修訂防救計畫 內容 進行 高災害潛勢地區災害境況 模擬評估 擬定 具體可行之短、中、長期減災 對策 協助 公所擬定地區災害防救 計畫. 充實 災害防救圖資、資料庫. ( 三 ). 產 製一致格式與圖示的防災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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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計畫目標 (一) 提升鄉鎮層級災害防救能量 提升第一線災害防救工作能力與成效 • 培育鄉鎮層級災害防救種子人員 • 建立災害防救縱、橫向溝通與聯繫管道 • 建立災害防救物資資料庫 建立鄉鎮層級地區災害防救計畫 (二) • 組織工作團隊共同修訂防救計畫內容 • 進行高災害潛勢地區災害境況模擬評估 • 擬定具體可行之短、中、長期減災對策 • 協助公所擬定地區災害防救計畫 充實災害防救圖資、資料庫 (三) • 產製一致格式與圖示的防災地圖 • 擴充地區災害防救工作所需基本資料庫 • 協助檢討、建置地方政府災害資訊系 • 設置防災避難看板及指示牌 • 繪製並發送村(里)簡易疏散避難地圖 強化鄉鎮層級災害防救體制 與作業效能 (四) • 協助公所建立災害防救運作機制 • 鄉鎮層級災害防救人員教育訓練 • 定期修訂地區災害防救計畫 • 評估執行成效與訂定管考機制
二、推動期程 • 本計畫於101年11月12日行政院核定。 • 執行期程自103年至106年止,採「分梯、分年」方式。 • 全國22個縣市分2梯次,每梯次實施3年。 • 第1梯原則補助12個縣市、第2梯10個縣市。
三、執行對象 1.本縣屬內政部計畫第1類,補助尚未執行災害防救深耕5年中程計畫之鄉鎮市-新豐鄉 關西鎮 寶山鄉 新埔鎮 芎林鄉 橫山鄉 北埔鄉 峨眉鄉。 第1類
四、推動策略 • 內政部以經費補助為主,必要時輔以相關資源、技術與經驗,以「分梯、分年」方式提供有意願爭取計畫補助縣市。 • 本縣主動提出「災害防救深耕計畫綱要計畫書」參與評選,由內政部評定各梯次協助對象。 • 本縣自行遴選具有經驗與充分能量之學術團體,擔任其協力機構,協助推動計畫。
2階段評選-第1階段 五、推動流程(1/3) • 計畫工作之前1年度3月份,提送「綱要計畫書」完成申請程序。 • 評定方式採書面與簡報審查。 通過競評者,內政部依所報綱要計畫書之經費需求,依中央各年度總預算調整分配3年計畫執行經費,本縣再據以編列配合款 提送時程 • 第1梯次: • 102年3月底前 • 第2梯次: • 103年3月底前
2階段評選-第2階段 五、推動流程(2/3) • 計畫工作之前1年度7月,提送「細部執行計畫書」,並檢附配合款編列相關證明文件。 • 內政部邀集專家學者進行書面審查,提供審查意見,縣市修正通過者,取得補助資格。 提送時程 • 第1梯次: • 102年7月底前 • 第2梯次: • 103年7月底前
六、計畫經費 • 內政部匡列各縣(市)補助經費上限, 但實際補助額度按當年度總申請經費及中央預算核定情形酌予調整。 • 新竹縣參與本計畫期間,每年度均需編列配合款,方可取得補助經費。 • 新竹縣總預估經費1707萬元,內政部補助1486萬元,本縣需編列配合款 單位:萬元 各縣市經費補助比例:(依縣市財力分級)
六、計畫經費-補助縣市經費預算表 單位:萬元
依新竹縣政府對各鄉鎮市公所補助辦法,第一級為百分之五十、第二級為百分之七十、第三級為百分之一百之事項。依新竹縣政府對各鄉鎮市公所補助辦法,第一級為百分之五十、第二級為百分之七十、第三級為百分之一百之事項。
八、績效評核 • 執行單位:中央對縣市、縣市對鄉鎮、縣市對協力機構雙向互動 • 督導方式:
報告結束 敬請提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