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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水文局 二〇一二年七月

全国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 项目建设总体情况通报. 水利部水文局 二〇一二年七月. 汇报内容. 一、项目建设组织推动 二、项目总体进展情况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四、下一步工作重点. 项目建设组织推动. 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工作部署 加强建设管理 加强指导推动 加强督办工作 加强监督检查 加强统计分析 加强人员培训. 加强组织领导. 水利部高度重视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建设工作 部领导多次专门听取工作汇报,并就切实做好项目建设管理工作作出明确指示和要求 刘宁副部长经常过问了解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并主持召开专题办公会议,专门研究部署项目建设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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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水文局 二〇一二年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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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esentation Transcript


  1. 全国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 项目建设总体情况通报 水利部水文局 二〇一二年七月

  2. 汇报内容 一、项目建设组织推动 二、项目总体进展情况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四、下一步工作重点

  3. 项目建设组织推动 • 加强组织领导 • 加强工作部署 • 加强建设管理 • 加强指导推动 • 加强督办工作 • 加强监督检查 • 加强统计分析 • 加强人员培训

  4. 加强组织领导 • 水利部高度重视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建设工作 • 部领导多次专门听取工作汇报,并就切实做好项目建设管理工作作出明确指示和要求 • 刘宁副部长经常过问了解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并主持召开专题办公会议,专门研究部署项目建设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5. 加强工作部署 • 召开全国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建设前期工作会议,分解建设任务,组织部署做好前期工作 • 召开全国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建设工作会议,对项目建设进行全面动员和部署

  6. 加强建设管理 • 水利部印发《关于切实加强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对各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 水利部水文局围绕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项目建设管理工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 全国水文工作会议以建设管理为主题,对做好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建设管理进行全面部署和要求

  7. 加强指导推动 • 水利部水文局印发一系列文件,针对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项目建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关对策措施,加强工作指导和推动 • 水利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对严格依据规划建设、做好前期工作、加快项目实施、加强运行管理等提出了明确要求

  8. 加强督办工作 • 今年3月和6月,我局针对部分省区项目实施进度严重滞后的问题,先后两批次向相关省区水利厅(局)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项目建设进度的督办函》,明确指出项目建设进度严重滞后,要求加强组织协调,加大工作力度,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并就项目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整改要求

  9. 加强监督检查 • 2011年底,水利部派出10个检查组开展全国水文项目专项检查工作,印发了整改通知 • 2012年4月,水利部派出8个稽察组对广西、贵州、安徽、甘肃、江西、重庆、湖北、河南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建设进行专项稽察,印发了整改意见

  10. 加强统计分析 • 2011年11月起,实行建设情况月报制度,及时、准确掌握各地建设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 共编印10期《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建设进展情况月报》,分送有关领导、部门和单位

  11. 加强人员培训 • 为切实加强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项目建设管理,提高管理人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举办全国水文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培训班,内容包括基本建设程序、项目管理、招标投标、建设监理、工程施工、质量安全、资金管理、合同管理、竣工验收等

  12. 各地按照水利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由水利厅领导担任组长各地按照水利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由水利厅领导担任组长 • 明确工作职责,制定工作方案,分解工作任务,周密安排部署,狠抓任务落实 • 加强沟通协调,加大工作力度,取得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等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 • 加强规章制度建设,强化项目建设管理

  13. 汇报内容 一、项目建设组织推动 二、项目总体进展情况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四、下一步工作重点

  14. 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自去年6月正式启动以来,尤其是去年8月底全国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建设工作会议后,各地按照全国统一部署和要求,高度重视,全力以赴,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前期工作,落实配套资金,抓紧项目实施,制定规章制度,强化建设管理,项目建设取得了积极的进展。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自去年6月正式启动以来,尤其是去年8月底全国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建设工作会议后,各地按照全国统一部署和要求,高度重视,全力以赴,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前期工作,落实配套资金,抓紧项目实施,制定规章制度,强化建设管理,项目建设取得了积极的进展。

  15. 项目总体进展情况 • 项目前期工作 • 地方配套资金落实 • 项目开工建设情况

  16. 项目前期工作 2011年项目前期工作 • 除北京、上海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外,其余29个省(区、市)项目实施方案均已得到发展改革委批复,为项目实施奠定了重要的基础 • 北京、上海项目实施方案已通过市发改委审查评估

  17. 项目前期工作 2012-2013年项目前期工作 • 北京、河北、山西、吉林、上海、安徽、山东、河南、湖北、广西、海南、重庆、贵州、云南、西藏、青海、新疆等17个省区项目实施方案已编制完成 • 安徽、湖北、云南等3个省区项目实施方案已得到发展改革委批复 • 北京、河南、广西、重庆、西藏和青海6个省区项目实施方案已通过发改委组织的审查

  18. 地方配套资金 • 根据国家发改委下达的2011年项目建设投资计划,各省(区、市)共需落实地方配套资金18.41亿元 • 各地加强汇报协调,向发改委、财政厅和水利厅等主管部门积极争取,多渠道筹措 • 已落实地方配套资金9.27亿元,占配套投资计划的50%,尚有9.14亿元未落实

  19. 地方配套资金 • 全额落实地区:天津、山西、辽宁、江苏、福建、山东、广东、海南、重庆、四川、云南、陕西、宁夏等13省(区、市) • 部分落实地区:浙江(63%)、湖北(24%)、广西(50%)、贵州(80%) • 其余省区尚未落实地方配套投资

  20. 项目开工建设情况 • 2011年全国共安排建设水文站、水位站、雨量站、水文信息中心站、水文应急监测能力等项目共计35510个 • 除北京、内蒙古、上海、新疆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外,其余单位均已开工建设 • 全国累计开工项目22298个,其中正在建设中项目11989个,已完工项目10309个

  21. 项目开工建设情况 • 水文站1171处:开工518处,已完工103处 • 水位站3553处:开工1672处,已完工482处 • 雨量站30347处:开工19973处,已完工9648处 • 水文信息中心站407处:开工122处,已完工74处 • 水文应急监测队32支:开工13处,已完工2处

  22. 项目开工建设情况

  23. 项目开工建设情况 雨量站建设成果

  24. 项目开工建设情况 水文站建设成果

  25. 项目开工建设情况 水位站建设成果

  26. 项目开工建设情况 • 辽宁、江西、湖北、广东、广西、宁夏和黄河水利委员会已完成雨量站建设任务 • 宁夏已完成水位站建设任务 • 吉林、安徽、河南、广东已完成水文信息中心站建设任务 • 河北和海南已完成水文应急监测能力建设任务

  27. 汇报内容 一、项目建设组织推动 二、项目总体进展情况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四、下一步工作重点

  28. 2012年4月,水利部共派出8个稽察组,历时20天,分别对广西、贵州、安徽、甘肃、江西、重庆、湖北、河南等8个省(区、市)2011年度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建设项目进行了专项稽察。从稽察情况看,各地高度重视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建设管理工作,得到了稽察组的充分肯定,但专项稽察中也发现了项目建设管理中存在一系列问题

  29. 存在的主要问题 • 前期和设计 • 建设与管理 • 计划下达与执行 • 资金使用与管理 • 工程质量与安全 • 其他问题

  30. 前期和设计 1、项目设计深度不够 • 部分省区新建水文站、水位站用典型设计代替单站设计;未对新建测站进行现场查勘,未针对河流情况进行断面和工程总体布置设计;水位、流量等要素监测技术方案未进行论证和比选等,不符合《水文设施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编制规程》(SL506-2011)有关规定

  31. 前期和设计 2、项目设计存在缺陷 • 部分项目未依据现场实际状况进行设计,造成设计方案与实际情况不符;个别项目设计方案与实际工程量严重不符;部分项目设计内容不全,仅对主体工程进行设计,存在漏项缺项;部分项目缺乏工程设计图,不符合《水文设施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编制规程》(SL506-2011)有关规定

  32. 前期和设计 3、设计变更未履行报批手续 • 个别省区在项目建设实施时,部分项目存在设计变更,未履行报批手续,不符合水利部《关于切实加强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水文[2011]652号)的规定

  33. 前期和设计 4、设计单位现场服务不到位 • 部分项目设计单位配合项目建设工作不到位,未及时解决项目实施中存在技术问题,不符合《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7号)第二十六条和第二十八条的规定

  34. 前期和设计 5、项目前期工作滞后 • 2011年项目实施方案:北京、上海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仍未批复,无法开工建设 • 2012-13年项目实施方案:天津、内蒙古、辽宁、黑龙江、江苏、浙江、福建、江西、湖南、广东、四川、陕西、甘肃、宁夏尚未编制完成,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未着手编制

  35. 建设与管理 1、项目法人未组建或组建不规范 • 部分区县级项目建设未组建项目法人;个别单位项目法人组建不规范,未明确法定代表人和技术负责人,或未按规定组建项目法人和任命法人代表,不符合《国务院批转国家计委、财政部、水利部、建设部<关于加强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发[2000]20号)有关规定

  36. 建设与管理 2、部分监理工作不到位 • 本次稽察的共性问题,如部分项目未实行建设监理制、未按合同约定进行旁站监理、监理人员未履行相应职责、监理人员配备不足、监理日志记录不全、监理工作不规范等,不符合《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水利部令第28号)和《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的相关规定

  37. 建设与管理 3、质量监督手续不全或办理不及时 • 部分省区项目法人未按规定时间,或未与质量监督部门签订工程质量监督协议书;部分项目施工单位未按规定对工序、单元工程等进行质量等级自评,未进行质量评定,不符合《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7号)和《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等相关要求

  38. 建设与管理 4、合同签订不规范 • 个别省区签订的总承包合同中,投标报价表中无具体工程量清单和主要仪器设备清单及价格,也未在合同专用条款中根据工程点多面广、位置分散的实际,约定双方工程量计量及结算办法;未对总承包管理费和建筑工程费等相关费用约定具体内容,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

  39. 计划下达与执行 1、项目建设进度滞后 • 北京、内蒙古、上海、新疆和新疆兵团5个单位2011年建设项目仍未开工建设 • 内蒙古、新疆2个单位正在进行招投标工作 • 北京、上海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3个单位因实施方案未批复不能开工建设

  40. 计划下达与执行 2、擅自调整部分建设项目和内容 • 个别省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未履行相关报批程序,擅自调整部分建设项目和建设内容,或概算外安排个别项目建设,不符合水利部《关于切实加强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水文[2011]652号)第四条的规定

  41. 计划下达与执行 3、未按批复的方案实施 • 个别省区在项目具体实施过程中,未按照批复的实施方案进行实施,将原设计方案的部分杆式雨量站改为屋面式,将个别雷达式水位计改为气泡式水位计,不符合水利部《关于切实加强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水文[2011]652号)第四条的规定

  42. 资金使用与管理 1、地方配套资金不到位 • 2011年建设项目地方配套资金落实率仅达50%,尚有9.14亿元未落实,包括:北京、河北、内蒙古、吉林、黑龙江、上海、安徽、江西、河南、湖南、甘肃、青海、新疆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 配套资金未落实,仅利用中央投资安排部分项目建设,影响项目建设进度和建设目标的实现

  43. 资金使用与管理 2、未单独建账核算 • 个别省区项目法人未按规定对项目建设资金进行单独建账核算管理,不符合财政部《关于解释<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执行中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建【2003】724号)第四条的规定。

  44. 资金使用与管理 3、预付工程款不规范 • 个别省区项目法人在施工单位未按照合同规定提交预付款保函的情况下,预付了工程款,不符合财政部、水利部《水利基本建设资金管理办法》(财基字【1999】139号)第二十七条的规定

  45. 资金使用与管理 4、工程价款结算不规范 • 个别省区项目法人在没有提交监理工程师审签意见及设备清单的情况下,仅凭承包商出具的税务发票,结算设备采购款,不符合财政部、建设部《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号)第十一条的规定

  46. 资金使用与管理 5、项目经费使用报账不及时 • 个别省份项目建设单位长期保管费用单据,未及时向项目法人财务报账,不符合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会字【1996】19号)第二十条和第三十六条的规定。

  47. 工程质量与安全 1、项目划分不规范 • 部分省区组织项目划分时,只划分了单位工程及分部工程,未划分单元工程,不符合《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的规定

  48. 工程质量与安全 2、施工现场存在安全生产隐患 • 个别项目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如架设的施工便桥结构不稳定,水位井施工平台未设置水平栏杆,存在安全生产隐患,不符合《水利水电工程施工通用安全技术规程》(SL398-2007)的规定

  49. 工程质量与安全 3、项目未按设计施工 • 个别水位站在施工时降低标准,未达到设计要求,影响了最高水位的观测,不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的规定

  50. 工程质量与安全 4、部分雨量站安装不合规 • 个别省区部分雨量站安装位置距离障碍物过近,影响观测精度,不符合《降水量观测规范》(SL21-2006)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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