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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项目管理 提高成果质量. 魏贻恒 2007 年 6 月 30 日 一、加强项目管理的重要性和迫切性 二、加强项目研究的全过程管理 三、完善成果鉴定和结项办法. 一、加强项目管理的重要性和迫切性. 项目管理的重要性是由科研项目在整个科研体系中所处的地位和作用决定的。科研项目资助是引导、鼓励优秀成果,培养优秀人才的主要手段。国家对科学研究的资助基本上是以项目的方式进行的。抓住了项目管理,就抓住了科学研究的龙头;抓好了项目管理,可以优化科研资源配置、激励科研工作者的热情、提高科研效率和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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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项目管理 提高成果质量 魏贻恒 2007年6月30日 一、加强项目管理的重要性和迫切性 二、加强项目研究的全过程管理 三、完善成果鉴定和结项办法
一、加强项目管理的重要性和迫切性 • 项目管理的重要性是由科研项目在整个科研体系中所处的地位和作用决定的。科研项目资助是引导、鼓励优秀成果,培养优秀人才的主要手段。国家对科学研究的资助基本上是以项目的方式进行的。抓住了项目管理,就抓住了科学研究的龙头;抓好了项目管理,可以优化科研资源配置、激励科研工作者的热情、提高科研效率和效益。 • 项目管理工作是提高研究质量和创新能力的主要手段,各高校对此都特别重视。 • 国家对科研经费的投入不断增多,高校参与现代化建设的研究能力越来越强,承担各种重大问题研究领域越来越多,直接导致了社科研究项目的大幅度拓展。
项目来源的多样化 • 国家项目: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以及国家教育科学项目、艺术科学项目 --国家自然科学管理学和软科学项目 --国家工程(清史工程、中华大典、夏商周断代工程) • 部委项目 --教育部社科项目 --教育部其它司局的社科项目,如归国留学人员基金项目、长江学者和新世纪人才项目、国家语委语言学研究项目、基础司的基础研究项目、百篇优秀博士论文 --其它部委软科学项目(如科技部)、司法部的法学研究项目等 • 省级项目:各省社科规划办、教育厅的科研项目 • 校级项目:多数高校有校级项目、许多院系有院级项目 • 国际合作项目、港澳台项目、校企合作的横向项目 • 据统计,社科项目的来源多达20余种
项目类别形成体系 •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年度项目(年度重点项目、年度一般项目)、青年项目 --重大项目、特别委托项目 --西部项目 --后期资助项目 • 教育部社科项目 --规划基金项目、博士点基金项目、青年基金项目和专项任务项目,统称一般项目 --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重大课题攻关项目 --后期资助项目(又分为重大、重点、一般项目三级) --(即将设立)持续支持项目、跨学科项目 --教育部社科研究项目形成了多重层次的项目体系
经费资助力度明显加大 •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重大项目资助经费A类50万元,B类30万元。 --年度项目资助力度逐年提高,年度重点项目达到15万元以上,年度一般项目10万元左右。 --全国社科规划办的年度经费达到2.4亿元,计划“十一五”末增长到4个亿。 • 教育部社科项目 --一般项目中,规划项目、博士点项目、青年项目3-5万元 --基地重大项目20万元。每年基地项目立项数260个 --重大课题攻关项目30-80万元。每年攻关项目立项数40个 --后期资助重大项目20万元,重点项目10万元,一般项目5万元 • 教育部社科研究经费去年已达到史无前例的1亿元。计划“十一五”末再翻一番
项目管理重问题多多低水平重复研究严重 • 从各高校的项目管理来看,普遍存在以往的项目管理,重立项、轻管理,重两头、轻中间,从立项起、以结项终,对成果质量关注不够。不少学校申报项目时非常积极,项目一旦批准下来,中后期管理工作却往往不到位,“重立项、轻结项、严进宽出”的现象依然很严重。 • 项目研究者和管理者质量意识,质量控制办法不多。低水平重复研究多,量多质次的成果多,特别是有重大影响的、原创性的学术成果较少。 • 成果转化意识淡漠,成果转化管道不畅。许多研究成果被束之高阁,未能发挥应有的社会效益。 • 加强项目管理面临不少阻力,一些科研人员有抵制情绪 • 加强和改进项目管理,提高成果质量,更好地发挥科研项目的效益,增强科研项目对社会的影响力,非常重要、非常迫切。
二、加强项目研究的全过程管理 项目管理的几个环节: • 科研规划 • 选题和论证 • 项目评审 • 项目中期管理 • 项目验收 • 成果转化和应用
制定科研规划 • 教育部:发布《关于大力提高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质量的意见》,提出了立足创新、提高质量的口号;召开全国和地方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科研工作会议。 • 各高校:以立足创新为主题,以质量提升为导向,积极谋划哲学社会科学“十一五”发展,在参与马工程、组织联合攻关、培养创新团队、构筑学科基地、扩大学术交流、加大科研经费投入、深化科研体制改革、改进科研管理办法等方面,全面规划、整体推进、重点突破。 --武汉大学:以“高端、聚合、对话、原创”为核心发展理念,重点实施高端引领、优势集成、国际对话、智库锻造、源头创新五大发展战略 --浙江大学:“发挥优势、注重交叉、重点突破、追求卓越”的发展思路。 --南京大学、山东大学、华中师范大学:提出在若干研究领域内形成独具特色的“南大学派”、“山大学派”、“华师学派”。
重点基地中长期发展规划 • 基地建设的标准(长远目标):实现五大任务,建设“国家队” • 基地建设的总体思路 --基地建设现状(与国内、国际同行相比较:现状、优势、不足和问题、目标定位)--如何保持和发挥基地的优势和特色,培育和打造基地核心竞争力--如何组织集体攻关项目,形成集合优势,铸造精品 • “十一五”科研规划--通过对国内外本学科和研究领域现状、学科前沿和热点、发展趋势、自身优势和存在差距的分析研究,确定重点任务和研究内容,预期标志性成果 --确立一批重点研究课题。 • 保障措施 --深化科研组织改革,促进管理创新 --做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构筑人才高地 --加强数据库、网络、期刊建设,构筑信息化平台等
精心确立选题 • 重大课题攻关项目选题 --国家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过程中具有前瞻性、战略性、全局性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 --人文社会科学基础学科领域重大问题 --选题由教育部向全国征集,经社科委委员投票确定后组织招投标 • 基地重大项目选题 --重点研究基地根据基地中长期规划、围绕基地学术发展方向拟定 --经基地学术委员会审议通过,每年报2个由教育部统一组织招投标 --避免因人设题、轮流坐赃 • 一般项目选题:申请人根据国家需要和个人兴趣自行设计,自由申报 • 后期资助项目选题 --对学术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的基础性研究 --具有原创性的理论研究 --具有重要学术价值和社会影响的文献研究、译著和工具书(不含论文及论文集、教材、研究报告、软件等)
统一申报,合理配置 • 统一申报 --在每年第一季度征集并确定重大项目选题;第二季度发布各类项目的申报通知或招标公告,集中受理申报材料。 --各高等学校根据统筹规划、分层设计、有利于调动各方面积极性的原则,有针对性地组织申报。方便了教师,方便了管理人员。 • 科学设置申报条件 --申请人能独立开展及组织科研,能实际主持并担负实质性研究 --申请人每次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青年基金项目申请者应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职称,35岁以下 --鼓励开展合作研究,联合攻关。 • 限制申报,避免集中 --已承担国家级或省部级重大重点项目尚未结项,不得申报各类项目 --已承担国家级或教育部一般项目尚未结项,不得申报一般项目 --已获得立项的课题或其中的子课题,不得重复申报 --已获得立项和经费资助者,不得申报后期资助项目
完善项目评审制度 规范评审程序,建立公平竞争、择优资助、规范有序、纪律严明的评审机制是确保项目评审公平公正的保证,是确保出高质量成果的前提。 • 同行评审制度 --不断更新项目评审专家库,评审专家从专家库随机抽取 --评审专家必须熟悉被评项目所在学科专业领域 --评审专家不局限于部属高校,兼顾部属高校和地方高校,并从非高校系统,包括社科院系统、党校系统、国务院及各大部委的研究机构挑选 • 评审回避制度 --评审专家组由5人以上的单数组成 --分别来自不同的单位(不含申报者所在学校),不得是课题组成员 • 专家信誉保证制度 --评审专家必须廉洁自律,评审期间不与课题申请人私下接触,不接受申请人任何宴请或礼金礼物 --不泄露与评审有关的情况,特别是专家评议的情况。 --项目评审结束后,对评审情况进行评估,建立专家信誉度档案。
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的评审 • 按“公平优先、兼顾效率”的原则精心设计了8个工作步骤: (1)预备会。讲解《评审标准、评审程序和评审纪律》,组织专家讨论,确保每一位专家熟悉评审程序和工作要求。 (2)开标和抽签仪式。工作人员主持开标,投标单位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当众拆封;投标者抽签决定答辩顺序。 (3)专家阅读投标文件。评审专家在论证会之前认真阅读每份标书。 (4)论证和答辩。组长严格控制每个投标者的论证时间,一律不得超过20分钟;专家提问和答辩20-30分钟。专家使用《记录纸》即时记录。 (5)专家组评议。组长主持讨论,逐个进行认真评议。 (6)专家组投票。以一次性无记名投票、三分之二以上多数票通过的方式择优确定中标者。 (7)专家组形成《对中标者研究工作的建议》。 (8)工作小结。专家对课题确定、招投标、评审全过程提出意见和建议 • 两轮评审:去年,对投标单位较多的课题,从节约成本考虑,先实行通讯初评,一般保留3个单位参加投标答辩会。
一般项目的评审 一般项目评审除遵守以上评审制度外,另有几项大的改进: • 实行集中评审。相对集中时间、集中地点在北京进行评审,评审专家独立审阅材料,自行确定推荐获奖名单;评审专家不开会、不讨论、不交流。 • 实行匿名评审。各高校报送的项目申请书分A、B表。B表即匿名评审表,提交给专家的评审材料只是申请评审书课题论证部分,其他涉及申请人背景的内容一律隐去,要求申请者尽可能不出现申请者的个人信息。 • 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相结合。专家评阅材料,首先分出同意立项与不同意立项。同意立项的,在评审一览表“定量评价意见”栏给予一个分值;不同意立项的可不打分。按先按得票数再按分数确定立项名单。
项目过程管理的各项制度 • 项目合同制管理和责任人负责制 --项目申请人即项目责任人;申请人填报的项目申请评审书、投标书即是双方的项目合同。 --项目责任人依照合同规定,在批准的计划任务和预算范围内享有充分的自主权。 • 项目中检制度 --中检主要检查项目是否按计划开展;研究进度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有阶段性研究成果等。 --原则上至少须有1篇项目责任人署名发表、标注“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项目资助”字样的论文,中检才能通过。 --对于没有进行实质性研究、未通过中期检查者,进行通报批评、停拨后续经费。 •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不得随意更改项目研究计划,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3年(可申请延期1~2年),确需变更时填写《重要事项变更表》报批。
重大项目开题制度 • 狠抓重大攻关项目开题 --攻关项目开题,我司派人参加 --转发中国政法大学《我校精心组织“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开题报告会》工作简报 --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简报》第4期《开好题,起好步,把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打造成精品力作》 • 开题的必要性 --2003-2006年,共设立重大攻关项目155项,受到社会广泛关注,现已成为反映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综合竞争力的重要标志。 --通过研讨,进一步明确研究思路和研究重点、难点问题,完善了课题论证 --通过开题,一些准备不足、分工不明确、组织不够有力的课题组增强了责任意识和质量意识。 • 重大重点项目都应该举办开题报告会 --重大重点项目是产生重大成果的希望所在,是管理的重中之重 --下一步准备抓基地重大项目的开题
加强经费管理,提高使用效益 • 按照2006年教育部社科项目管理办法,项目经费开支范围最明显的变化,是增加了数据采集费、咨询费、劳务费。与财政部反复磋商后确定。 --数据采集费:围绕项目研究而开展数据跟踪采集、案例分析等所需的费用。 --咨询费:为开展项目研究而进行的问卷调查、统计分析、专家咨询等支出的费用。 --劳务费:直接参与项目研究的研究生助研津贴,以及科研辅助人员的劳务支出。 • 一个明确的信号:要重视调查研究,重视数据采集和分析,吸收研究生参加课题研究。过去课题经费花不出去,只好购买计算机、购买文具,我们的计算机比国外要高级、更换得更快,一个人拥有几台稀松平常。 • 加强经费管理,专款专用。项目经费一律纳入依托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不得用于与课题研究无关的开支。国外在科研经费的申报和使用上比我们详细得多、严格得多。我们一些老师,连家里的日常所需都从科研经费中报销,这在国外是难以想像的。
重视成果转化和应用 • 普遍存在重立项、轻结项、更轻成果转化和应用的情况。许多项目开成果鉴定会,找几个熟人开个会,得出鉴定结论说:该成果在国内领先,达到国际水平。鉴定完了就不管了,结项之日,也就是束之高阁之时,成果转化和应用率非常之低。 • 强化成果转化意识,拓展成果转化渠道,最大限度发挥项目成果的社会效益。 --鼓励项目成果向课程、教材、教学转化,向社会、向决策咨询转化,向文化产品转化。 --建立项目成果库,将项目成果转入成果库集中保存展阅,对其中的优秀作品统一出版和展示,面向高等学校和社会开放。 • 应用研究课题的成果,除了出版著作、发表论文外,更要强调研究咨询报告的作用,为党和政府决策服务、为社会和百姓服务、为经济发展服务。
三、完善成果鉴定和结项办法 2001年之前批准立项的教育部社科研究项目,共有3132个项目按规定项目已经到期应该办理结项手续。结项率较低,只有不到一半的项目通过了结项。
造成结项率较低的原因: --对项目完成情况不够重视。许多高校和教师普遍重立项、轻结项。这是结项率低的主要原因。统计表明,凡是学校比较重视的学校结项率相对较好;直属高校结项率高,非直属高校结项率偏低。 --项目和经费过于集中于少数人,分身乏术;个别人责任意识不强。 --缺乏署名意识。所有项目成果,出版或发表时没有标注“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资助”字样,造成不能按照结项。 --“九五”项目经费资助额度过低。不是理由的理由。 • 《关于教育部社科研究项目结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2007年2月) --项目承担人要有高度的责任意识、合同意识,按期、保质完成《项目申请书》预定的研究任务并及时结项。 --各高校要加强项目的中后期管理,在进行自查自纠基础上,督促项目承担人完成项目研究工作并履行结项手续。 --我司将对到期而未结项的项目进行清理。对无特殊原因未能按期完成者,视情况给予处理,并作为审批学校科研项目的重要依据。 • 正在制订《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成果鉴定和结项办法》。项目成果鉴定和结项工作在新办法公布后,按新办法的规定进行。
统筹安排,分类实施 成果鉴定和结项工作的基本思路:由教育部统筹安排,根据不同的项目类型分别组织实施。 • 重大项目:最终成果鉴定工作由教育部组织,通过鉴定后由教育部统一组织出版。 • 一般项目:最终成果鉴定,地方高校以省为单位,由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社科研究管理部门负责组织;中央部委所属高校以学校为单位,由学校社科研究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统称鉴定组织部门)。 • 后期资助项目:最终成果免予鉴定,由教育部与有关出版社协商统一装帧出版。 • 重点考查最终成果的质量和水平。在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的前提下,把成果质量和创新性摆在突出位置,严把项目验收的“质量关”和“出口关”。
提出鉴定和结项申请的条件 • 已经完成立项时批准的项目《申请评审书》或《计划合同书》、《投标评审书》约定的研究任务,最终成果形式与原计划相符 • 最终成果由项目责任人实际主持完成并作为第一署名人,不存在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 • 重大项目、后期资助项目最终成果书稿(打印稿)已经完成但尚未正式出版 • 一般项目的著作类最终成果已经完成(是否出版不限),论文类最终成果已正式发表,研究咨询报告类最终成果有应用部门的采纳证明(注明采纳内容及价值)。一个重大改变:未出版发表也可申请鉴定和结项。 • 所有正式出版或发表的项目成果均在显著位置标注“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资助”字样(未标注者不予承认)。 • 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3年,到期不能完成者要填写项目《变更申请表》,办理申请延期手续;申请延期一次最多不超过1年,一个项目申请延期最多不得超过2次。
免予鉴定范围 • 重大项目:不得申请免予鉴定,但以下两种情况除外: (1)阶段性成果产生了很大的社会影响,获得国内外同行广泛认可; (2)研究咨询报告成果提出的主要政策建议,经省部级以上党政主要领导明确批示并在实际工作中予以采纳、推广并取得明显成效 • 一般项目:完成《申请评审书》约定的研究任务,成果标注“教育部××项目资助”字样,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可申请免予鉴定: (1)已正式出版,或在SSCI、A&HCI、CSSCI发表论文2篇以上; (2)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奖励或一级行业学会三等奖以上奖励; (3)研究咨询报告提出的理论观点、政策建议等被地(市)级以上党政领导机关或大型企事业单位采纳并取得实际效果; (4)涉及党和国家机密不宜公开,质量和水平已得到相关部门认可。 • 后期资助项目:免予鉴定 • 申请免予鉴定者,仍需填写项目《终结报告书》,办理结项手续
鉴定专家 • 鉴定专家从本单位建立的“专家库”遴选5人或7人组成。 --回避原则:不在申请鉴定者所在学校任职,不是课题组成员; --广泛性:聘请高校系统外专家、实际部门人员参与鉴定。 • 鉴定专家享有下列权利: --对被鉴定成果的质量和水平独立做出评价,不受他人影响和干涉; --要求申请鉴定学校提供被鉴定成果及有关资料; --会议鉴定时,可要求充分发表个人意见。 • 鉴定专家应承担下列义务: --遵守客观公正原则,对被鉴定成果的质量和水平做出全面、科学、客观评价,并对自己所提出的评价意见负责; --遵守保护知识产权原则,不抄袭被鉴定成果或泄露给他人,鉴定结束时交还所有鉴定材料; --遵守回避原则,鉴定期间不得与鉴定申请者私下接触; --遵守保密原则,不向任何人泄漏有关鉴定情况和鉴定意见等。
鉴定内容 主要考察项目成果,特别是最终成果。除学术成果本身外,项目责任人及课题组成员结合项目研究进行的课程建设、教材编写、学术报告、咨询服务及其实际效果和社会影响等,一并综合考虑。 • 是否完成项目《申请评审书》或《投标评审书》、《计划合同书》约定的研究任务,研究成果已经完成; • 成果内容和研究方法的重大创新性及其表现; • 成果的重大学术价值、(预期的)应用价值或社会影响; • 成果是否符合学术规范,是否存在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
鉴定等级 • 优秀:出色地完成了项目《申请评审书》或《投标评审书》、《计划合同书》约定的研究任务;研究成果有重大创新,具有很高的学术价值、应用价值或社会影响;专家鉴定组4/5定性评价为“优秀”,且平均分在90分以上。以上条件须同时具备。 • 合格:较好地完成了项目《申请评审书》或《投标评审书》、《计划合同书》约定的研究任务;研究成果有明显创新,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应用价值或社会影响。专家鉴定组4/5定性评价在“合格”以上,且平均分在65分以上。以上条件须同时具备。 • 不合格:没有完成项目《申请评审书》或《投标评审书》、《计划合同书》约定的研究任务;研究成果缺乏创新性,学术价值、应用价值或社会影响不明显。专家鉴定组2/5定性评价为“不合格”,或平均分在65分以下者,被鉴定成果应视为“不合格”。
鉴定程序 • 通讯鉴定程序 (1)鉴定组织部门将被鉴定成果和有关材料寄送给鉴定专家; (2)鉴定专家审阅,提出鉴定意见并进行通讯投票,填写并提交《专家鉴定意见表》,在规定日期截止前提交; (3)鉴定组织部门回收并汇总专家鉴定意见和投票结果,形成《专家鉴定意见书》。 • 会议鉴定程序 (1)鉴定材料在会议鉴定前15天寄(送)达鉴定专家审阅; (2)项目责任人以多媒体演示的方式汇报; (3)鉴定专家提问,项目责任人和课题组主要成员进行答辩; (4)专家组在充分评议(申请鉴定者回避)的基础上,以一次性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决定是否通过鉴定以及鉴定等级; (5)鉴定专家组综合汇报和答辩、评议和投票情况形成《专家鉴定意见书》,所有鉴定专家签名认可。
成果出版 • 重大项目:项目责任人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对最终成果进行修改后交付出版,并遵循下列规定: --重大攻关项目最终成果,由教育部商有关出版社统一装帧出版; --基地重大项目最终成果由项目责任人自行联系出版社,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出版规格和统一标识出版; --阶段性成果的出版由项目责任人自行决定,但出版时须在显著位置标注“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资助”字样(含题名、批准号)。 • 后期资助项目:最终成果由教育部与有关出版社协商统一装帧出版,正式出版后颁发结项证明。
撤项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做撤项处理,项目责任人和依托学校也可主动提出撤项申请: • 项目不具备按原计划完成研究任务的条件和可能; • 未经批准擅自变更项目责任人或课题名称和基本内容; • 研究周期内未能如期完成约定的任务,申请延期后仍未完成; • 两次申请成果鉴定和结项均未通过; • 项目成果存在严重政治问题或严重学术不端行为; • 在项目鉴定和结项过程中违反规定弄虚作假。 凡被撤销的项目,由依托学校追回已拨经费的剩余部分,项目责任人3年内不得申报教育部社科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