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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网站信息发布规范. 宣传部信息中心 电话: 3956628 办公地点:一教学楼 505 Email : jgyxxzx@163.com 部门站点: xxfw.jiea.cn. 江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网站信息发布规范(试行) ( 2009-10-28 修订). 第一条 信息发布的范围. 本规范所称的江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网站,是指江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所有的 jiea.cn 域内的站点,上述站点的所有信息发布。. 第二条 信息发布站点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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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网站信息发布规范 宣传部信息中心 电话:3956628 办公地点:一教学楼505 Email:jgyxxzx@163.com 部门站点:xxfw.jiea.cn
江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网站信息发布规范(试行)(2009-10-28修订)江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网站信息发布规范(试行)(2009-10-28修订)
第一条 信息发布的范围 • 本规范所称的江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网站,是指江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所有的jiea.cn域内的站点,上述站点的所有信息发布。
第二条 信息发布站点的管理 • 江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域jiea.cn内各子站点(部门站点)的内容由各部门自己负责。学院主站(www.jiea.cn)内容由各部门提供,并由宣传部信息中心负责审查和发布。
第三条 信息发布部门 • 各部门要求发布的信息由本部门自行拟稿,由部门信息员使用校园网信息发布系统将信息提交,经过部门领导和信息中心两次审核 后发布至校园网。
第四条 信息发布的内容要求 • 各部门在发布信息时须明确信息分类,主要分为制度、新闻和通知等类别,涉及到学院全局的内容、需要发布到学院主站首页的信息由相关部门拟稿后由宣传部信息中心发布,该稿件署供稿部门名。 • 各部门要求发布的新闻信息应符合学院积极营造校园文化的要求,根据新近发生的新闻事件(3天以内),选取具有较大影响力的、有利于促进校风教风学风的建设、展现各部门工作特色的相关事件加以报道。新闻内容要尽可能客观真实的记录情况,不要使用过于富感情色彩的词汇和句子。正文字数应该在200字以上。正标题尽量精炼概括地介绍新闻内容,以不超过20字为宜。信息结尾应当注明发布部门及发布日期。 • 各部门不得发布保密信息或不宜公开的信息,不得发布内部文件。 • 各部门一般不得发布非正面信息,确实需要的,应当自行交院领导审批通过。 • 宣传部信息中心有权根据上述要求对信息进行筛选。
第五条 信息发布的文件格式要求 • 1、正文字体使用默认字体,不需修改。 • 2、正文字体大小为“5号”。 • 3、正为每段首行缩进2字符。 • 4、正文内容超过一个版面,必须进行分页操作。 • 5、正文格式为“左对齐” • 6、正为最后落款处,使用“右对齐”格式,不要使用空格键来达到右对齐的效果。 • 7、所含图片、表格宽度不能超过550像素,位置设为“居中” • 8、发布附件需要在消息正文中加入下载文件链接。信息中心审核人员对于有附件的信息将审查附件,如有内容问题或链接问题将退回信息发布单位修改。
第六条 信息发布流程 为了保证学院网站信息发布符合校园网络信息发布的规范要求,信息网站信息发布采用二级审核机制。 具体审核流程如下: 部门领导用部门审核员账号登陆网站发布后台,在待审核文章列表处,通过预览,对信息员发布的文章进行审核,决定通过或退回,完成一级审核。 部门信息员通过本部门的网站发布后台,选择适当的栏目将校对过的文章添加 部门相关人员编辑文章内容(文字及图片等) 信息中心用管理账号登陆网站发布后台,对部门领导已审核通过的文章进行审核,决定通过或退回,完成二级审核。 文章在本部门网站的相关栏目下可见,信息发布完成。
第七条 信息发布中易出现的问题 由于目前校园网信息管理使用的是全新的系统和方式,各部门在发布信息时可能会遇到如下问题: • 1、 正文粘贴到信息发布页面后与其在word文档中格式不同,字体不同等问题。具体操作如下: • 1.1清除原有文章格式。 选取所需要修改的文章内容,在WORD中工具栏下的格式窗口找到“清除格式”,如图: 使用“清除格式”。
第七条 信息发布中易出现的问题 • 1.2在WORD中复制正文内容,然后打开网站后台,将正为内容粘贴至后台的编辑区域中。 • 注意:在网站后台中的编辑区域中,无法使用鼠标右键菜单, • 请使用粘贴的组合键“ctrl+v”来完成粘贴的过程。 • 1.3粘贴后系统会提示如下: 选择“允许访问”
第七条 信息发布中易出现的问题 • 1.4粘贴后,选取所有正文内容,选取字号为“5号”,如图: • 1.5每段首行缩进2字符,即在每段开头处输入4个空格(1字符对应2空格)。
第七条 信息发布中易出现的问题 • 1.6 如果有署名的,选中署名处,在格式窗体中选折“右对齐”,如图:
第七条 信息发布中易出现的问题 • 2、上传信息、图片、附件等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问题,请与信息中心联络协调解决。 以上只是暂时总结出的问题,如在使用过程中有其他情况出现,请及时与信息中心联络,协调解决。
第八条 信息发布的责任 • 各部门发布消息质量或内容低下的,造成不良影响的,由本部门承担责任;发布消息文件格式不符合要求的,宣传部可以将信息退回并要求修改。 • 各部门信息员与审核员应由固定人员担任,原则上信息发布员与审核员权限不得随意交给他人,否则出现任何问题将由转借权限的人员自行承担。如确有困难需要临时或永久更换信息发布员与审核员的部门,必须提前以书面形式上报信息中心,以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