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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法人. 第一节:概述 一、法人的概念 二、法律特征: 1 、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民事活动 (主体的独立性) 2 、有自己独立的财产 (财产的独立性) 3 、依法以自己的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责任的独立性). 三、法人制度的发展. 1 、罗马法时期 2 、欧洲中世纪 3 、 15 世纪以后,法人制度在法律上逐渐被确认 四、我国法律规定的法人成立要件 1 、依法成立 2 、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 3 、有自己名称、组织机构和活动场所 4 、能够独立地承担民事责任. 五、法人的本质:. 1 、法人拟制说: 德国学者萨维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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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法人 第一节:概述 一、法人的概念 二、法律特征: 1、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民事活动(主体的独立性) 2、有自己独立的财产(财产的独立性) 3、依法以自己的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责任的独立性)
三、法人制度的发展 1、罗马法时期 2、欧洲中世纪 3、15世纪以后,法人制度在法律上逐渐被确认 四、我国法律规定的法人成立要件 1、依法成立 2、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 3、有自己名称、组织机构和活动场所 4、能够独立地承担民事责任
五、法人的本质: 1、法人拟制说:德国学者萨维尼 2、法人否定说: (1)目的财产说—布林兹(德) (2)受益人主体说—耶林(德) 3、法人实在说 (1)有机体说—基尔克(德) (2)组织体说—米休德(德)
第二节:法人的分类 一、在民法理论上的分类 (一)大陆法系国家的主要分类 1、公法人、私法人 2、对私法人分类——社团法人、财团法人 3、对社团法人分类——营利法人、公益法人 (二)英美法的主要分类 1、集体法人 2、独任法人
二、我国法律的分类: (一)企业法人 1、含义 2、法律特征: (1)以营利为目的 (2)有自己独立所有或经营管理的符合法律规定数额的财产 (3)有自己的章程 (4)经主管部门核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
(二)机关法人 1、含义 2、法律特征: (三)事业单位法人 1、含义 2、法律特征 (四)社会团体法人 1、含义 2、法律特征
小结: 1、企业与非企业法人在成立的目的、财产的构成、法人资格的取得等方面存在不同。 2、在民事活动中,企业法人有更多的机会以民事主体的身份参与民事活动。而非企业法人设立的目的不是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所以比较少地表现出民事主体的身份,但也不排除其参加民事活动的可能。
第三节: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一、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一)含义 (二)特点(与自然人相比): 1、范围:专属于自然人的某些权利、义务 2、受法律、法规的限制
二、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一)含义 (二)特点: 1、法人的行为能力与权利能力同时产生、终止 2、行为能力的实现方式的区别
(三)法人民事行为能力的实现 1、通过法人机关的代表行为实现 (1)法人机关的认定 (2)代表行为 2、法人授权给其它工作人员,通过其它工作人员的职务活动或代理行为实现 (1)其他工作人员的认定 (2)代理行为
(四)法人的责任能力: 1、责任的范围: (1)以法人名义进行的经营活动 (2)从事经营活动中给他人造成的损害 2、责任的承担: (1)法定代表人与法人的责任关系 (2)其他工作人员与法人的责任关系
民法通则49条规定: • 企业法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除法人承担责任外,对法定代表人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超出核准登记范围从事非法经营 2、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事实真相、弄虚作假的 3、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 4、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擅自处分财产 5、变更、终止时不及时申请办理登记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 6、从事法律禁止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
案例分析 李某为某邮电局工作人员,陈某为该市交警。某日李某因闯红灯被陈某处罚,李某因此怀恨在心。一段时间后,与陈某共同生活的陈某父亲生病,陈某将该事告知其在乡下的弟妹,陈某的弟弟即发来电报:催问其父是否病重,如病情不重请尽快来电。陈某即到邮电局复电:“父安无事”,并交费办理的相关手续,而当天值班的正好是李某,李某在为陈某办理手续时,认出了陈某。过了几天,陈某在乡下的弟妹没有得到任何消息,误以为父亲病重,十分悲痛,即都赶到陈某处。陈某立即找到邮电局,质问电报是否发出,经调查,电报稿根本未发,被值班的李某销毁了。陈某以邮电局为被告起诉到法院,而邮电局辩称:该责任与邮电局无关。李某是公报私仇,不属于职务行为。 请分析:如何认定李某行为的性质?邮电局是否应承担责任?
第四节:法人的变更、终止和清算 一、法人的变更: 1、含义 2、程序要求 3、法人变更的主要形式: (1)法人的合并: A、新设合并 B、吸收合并 (2)法人的分立: A、新设分立 B、派生分立 (3)法人分立、合并的法律后果
案例分析 1997年1月,某商场决定改扩建,经过投标确定由甲建筑公司承担。同年8月,甲公司与商场的法定代表人刘某签定了合同:约定98年1月工程动工,同时商场支付30万元;6月商场再支付30万元。12月30日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的40万元。98年8月,甲建筑公司被实力雄厚的乙公司兼并,工程进度加快,11月提前竣工,经验收后交付使用。此时商场仅支付了60万元,剩余的40万元一直未支付。99年3月,商场被某商业集团兼并,5月,乙建筑公司的法人代表找到商业集团的法人代表江某,请求支付欠款。江某以合同是商场签定,与集团没有关系,要找也要找刘某等为理由拒绝承担责任。双方协商不成,乙公司起诉到法院。 根据上述案情请分析:江某的主张在法律上是否成立?
“法人分立、合并,它的权利义务由变更后的法人承担”“法人分立、合并,它的权利义务由变更后的法人承担” • 1、法人变更后其所有权、其他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等权利由变更后的法人享有; • 2、法人变更后,其原有的债务由变更后的法人承担。
二、法人的终止: 1、引起法人终止的原因 (1)因撤销而终止 (2)解散而终止 (3)依法被宣告破产 (4)司法解散:特定情形下依法院的裁决而解散 (5)其他原因 2、法人终止的程序要求
三、对法人组织的清算: 1、清算组织的成立 2、清算组织的职责: (1)对内处理法人的事务 (2)对外收取债权、清偿债务 (3)对不是依据破产程序清算的法人,可提起破产申请
四、企业法人终止的判断标准 • 不同体例: 1、事实终止主义:只要出现了解散事由,法人即终止 2、清算终止主义:清算终结后法人终止 3、登记要件主义:法人办理注销登记的时间为法人终止的时间 我国立法采用第三种做法。
本章的知识体系 • 中心问题:法人的基本理论 1、法人的概念、特征、成立要件 2、法人分类 3、法人的权利能力、行为能力 4、法人的变更、终止、清算
需要掌握的基本概念: • 法人、有限责任、无限责任、公法人、私法人、社团法人、财团法人、法人机关、新设合并、吸收合并、新设分立、派生分立
需要掌握的基本理论: 1、法人具有哪些法律特征? 2、我国法律规定 的法人成立要件有哪些? 3、有关法人本质的基本观点 4、大陆法以及我国法律对法人的具体分类 5、法人权利能力的特点 6、法人行为能力的实现方式及其责任承担 7、法人变更的主要形式及法律后果 8、引起法人终止的原因 9、法人清算组织的成立及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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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个团体中,其成员的变更并不影响团体的存在,因为团体的债务并不是其各个成员的债务,团体的权利也不是其各个成员的权利。——摘自《罗马法原论》在一个团体中,其成员的变更并不影响团体的存在,因为团体的债务并不是其各个成员的债务,团体的权利也不是其各个成员的权利。——摘自《罗马法原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