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0 likes | 1.16k Views
公益信託之實務與運用. 報告人:永豐銀行 信託部 業務協理 朱哲毅 96.06.22. 目錄. 什麼是公益信託 公益信託之創設 台北古蹟公益信託基金運作實例 國內公益信託發展現況. 什麼是公益信託. 信託之關係. 委託人將財產權移轉或為其他處分,使受託人依信託本旨,為受益人之利益或為特定之目的,管理或處分該信託財產之關係。. 簽訂信託契約. 撥付信託利益. 委託人. 受託人. 受益人. 財產權移轉. 財產管理運用. 信託財產. 公益信託之意義.
E N D
公益信託之實務與運用 報告人:永豐銀行 信託部 業務協理 朱哲毅 96.06.22
目錄 • 什麼是公益信託 • 公益信託之創設 • 台北古蹟公益信託基金運作實例 • 國內公益信託發展現況
信託之關係 • 委託人將財產權移轉或為其他處分,使受託人依信託本旨,為受益人之利益或為特定之目的,管理或處分該信託財產之關係。 簽訂信託契約 撥付信託利益 委託人 受託人 受益人 財產權移轉 財產管理運用 信託財產
公益信託之意義 • 信託法第69條:稱公益信託者,謂以慈善、文化、學術、技藝、宗教、祭祀或其他以公共利益為目的之信託。 • 信託法第70條:公益信託之設立及其受託人,應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之許可。 • 信託法第71條:法人為增進公共利益,得經決議對外宣言自為委託人及受託人,並邀公眾加入為委託人。
公益信託與私益信託之比較 • 公益信託之受益人須為不特定多數人。 • 公益信託之設立及其受託人,應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之許可。 • 公益信託應設置信託監察人。 • 未經許可,不得使用公益信託之名稱或使用易於使人誤認為公益信託之文字。
公益信託與財團法人比較上之優點 • 設置之便利性 • 財團法人基金會需設置主事務所,但公益信託僅需主管機關許可,而以信託銀行為受託人即可成立,較基金會更容易設立。 • 管理成本較低 • 公益信託無須專任之職員為管理,其管理成本較基金會更為節省。 • 資金運用更具彈性 • 公益信託之經營得依信託財產之多寡而決定資金之分配,較之基金會應具有一定之資金規模,得以更富彈性之應用。 • 公益信託能於短期內充分運用、處分信託財產,基金會原則上不得動用本金,僅可運用孳息。
公益信託之稅負優惠一 • 公益信託符合下列各款規定者,得享有與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構或團體相當之稅負優惠: • 受託人為信託業法所稱之信託業。 • 各該公益信託除為其設立目的舉辦事業而必須支付之費用外,不以任何方式對特定或可得特定之人給予特殊利益。 • 信託行為明定信託關係解除、終止或消滅時,信託財產移轉於各級政府、有類似目的之公益法人或公益信託。
公益信託之稅負優惠二 • 所得稅 • 個人之捐贈可列支列舉扣除額,營利事業之捐贈可列為當年度費用或損失。 • 遺產稅 • 遺贈人、受遺贈人或繼承人提供財產,捐贈或加入於被繼承人死亡時已成立且符合規定之公益信託,該財產不計入遺產總額。 • 贈與稅 • 因委託人提供財產成立、捐贈或加入符合規定之公益信託,受益人得享有信託利益之權利,不計入贈與總額。 • 營業稅 • 受託人因公益信託而標售或義賣之貨物與舉辦之義演,其收入除支付標售、義賣及義演之必要費用外,全部供作該公益事業之用者,免徵營業稅。
設立方式 • 以信託契約或遺囑方式 • 信託,除法律另有規定外,應以契約或遺囑為之。 • 以宣言信託方式 • 法人為增進公共利益,得經決議對外宣言自為委託人及受託人,並邀公眾加入為委託人。 • 前項信託於對公眾宣言前,應經目的事業主管機許可。
設立程序 受託人會同委託人準備相關申請文件, 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設立許可及受 託人許可。 1 2 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依相關規定審查受託 人之申請內容,予以准駁。 3 經核准設立公益信託後,受託人辦理信 託財產之移轉或處分。
目的事業主管機關 • 所稱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須視該公益之性質而定 • 例如:以學術為目的之公益信託,其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為教育部;以文化為目的者,為文建會;以宗教為目的者,為內政部。 • 公益性質牽連二機關以上主管者,各機關均為目的事業主管機關。
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之許可及監督 • 目前計有九種公益信託許可及監督辦法 • 法務公益信託許可及監督辦法(85.12.04) • 內政業務公益信託許可及監督辦法(89.12.30) • 體育業務公益信託許可及監督辦法(91.08.05) • 消費者保護公益信託許可及監督辦法(91.10.02 ) • 文化公益信託許可及監督辦法(91.12.09) • 原子能業務公益信託許可及監督辦法(92.03.26) • 環境保護公益信託許可及監督辦法(92.05.14) • 教育公益信託許可及監督辦法(93.01.20) • 銀行相關公益信託許可及監督辦法(93.06.30)
公益信託之設立申請 • 公益信託之設立許可申請文件 • 設立及受託人許可申請書 • 信託契約或法人決議、宣言內容 • 信託財產證明文件 • 委託人身分證明文件 • 受託人履歷書及身分證明文件 • 信託監察人履歷書、願任同意書及身分證明文件 • 設有諮詢委員會者,其職權、成員人數及成員履歷書、願任同意書 • 受託當年度及次年度信託事務計畫書及收支預算書 • 其他經主管機關指定之文件
公益信託之財產運用 • 信託財產之類別 • 依信託業法規定及各信託業本身之限制,目前以金錢及有價證券為主。 • 信託財產之運用 • 財產給付型係以資金或物品之給與遂行其公益目的。 • 財產給付型一般均為金錢之信託,受託人只要依信託行為所定之目的及方式為分配及執行即可。以文化公益信託為例,可給與培育獎學金、獎勵金、贊助音樂會活動,或贊助其他文化公益團體等。 • 事務執行型係以維持設施之營運或其他事業執行為目的。
公益信託之營運 • 信託財產之移轉處分 • 委託人捐贈 • 不特定人捐贈 • 依信託成立宗旨執行公益事務 • 申報文件之編製 • 受託人應於年度開始前三個月內,檢具下年度信託事務計畫書及收支預算書,報主管機關核定或備查。 • 受託人應於年度終了後三個月內,檢具相關報表及文件,送信託監察人審核後,報主管機關核定或備查。
公益信託之監督 • 信託財產之監督 • 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之行政監督: • 於公益信託違反設立許可條件、監督命令或為其他有害公益之行為或無正當理由連續三年不為活動者,得撤銷其許可或為其他必要之處置。 • 設置信託監察人:信託監察人係為保護受益人之利益而設。 • 監督受託人管理、運用或處分信託財產之情形。 • 審核信託事務處理報告、收支計算表、資產負債表及信託財產目錄等文件。 • 設置諮詢委員會:其主要任務為「捐助範圍之確定,贊助對象之選定,公益設施種類之決定及其他受益內容相關意見之提供」。
國內唯一文化公益信託— 運作實例 一個城市要有特色,保存是必要的手段之一, 不然城市就沒有記憶、沒有過去、更沒有特色!
《台北故事館》 理念之傳達 • 當一個城市只有今天,沒有過去。 它也不會有未來。 • 10萬人的每人1元, 比1人的10萬元力量更大! • 金融業應積極參與 對社會有益的文化活動。
運作架構圖 「台北好玩卡」每筆消費之千分之三點五由永豐信用卡捐入本公益信託基金。 委託人:永豐信用卡 開放社會 大眾捐款 捐款 台北古蹟公益信託基金 申請設立 諮詢委員會/ 信託監察人 主管機關: 台北市政府文化局 受託人:永豐銀行信託部 提供意見/ 行使法定職權 許可、監督 • 受託人管理信託財產,執行信託事務。 • 基金信託收入全數做為古蹟相關活動之運用。 • 民眾可享受古蹟活化再利用的成果。
諮詢委員會議 • 為推動文化資產保存、推廣、活化及再利用事業,邀請來自不同領域,但皆熱衷文化公益事業的專業人士,擔任本公益信託基金的諮詢委員。 • 諮詢委員會議定期於每年 2月及8月召開,若有特定 事由,即召開臨時會議, 以提供本公益信託基金營 運方向、受益對象及活動 規劃等諮詢意見。 諮詢委員開例行性會議
諮詢委員/信託監察人介紹 • 諮詢委員 王惠君 :台灣科技大學建築系副教授/台北市古蹟暨歷史 建築審查委員會第一屆委員 王俊秀 :清華大學通識中心/社會學研究所教授 李 斌 :台北市政府文化局副局長 李乾朗 :中國文化大學建築系副教授 陳春山 :臺灣公共廣播電視集團董事長/台北大學財經法 律學系教授 賈堅一 :永豐銀行個人金融事業群總經理 夏鑄九 :台灣大學建築與城鄉研究所教授 • 信託監察人 岳永祺 :永豐信用卡公司財務處協理
專案運作重點說明 • 發行「台北好玩卡」,首張古蹟認同卡 • 由永豐金控子公司永豐信用卡公司與台北市政府於2004年合作推出「台北好玩卡」 。 • 成立國內第一件文化公益信託,公益新創舉 • 由永豐信用卡當委託人,永豐銀行當受託人,向台北市政府文化局申請成立「台北古蹟公益信託基金」。 • 刷卡回饋金,匯集成愛心 • 基金運作的經費來源為永豐信用卡捐出「台北好玩卡」刷卡消費之回饋金及社會大眾之不特定捐款。 • 凝聚志工力量,點燃古蹟新希望 • 基金之運作由永豐銀行依諮詢委員會決議之計畫執行與運用,並由信託監察人及台北市政府進行監督,同時為讓每一分捐款落實投入於文化事業,營運人力皆不支薪。
特色及差異化 • 特色 • 營運管理彈性有效率 • 監督管理嚴謹 • 員工參與 • 塑造公益形象 • 差異化 • 首件推動古蹟維護的文化公益信託 • 發行首張古蹟認同卡 • 企業志工的參與 • 專業團隊的組合 古蹟導覽志工參加活動照片
從古蹟看台北紀錄片 • 94.10.22起於公視首播後,接獲許多民眾致電關心。 • 紀錄片DVD影帶發送於各大專院校、中小學及機關團體後,獲得各方熱烈回應。 • 台北市第一(中央)國際獅子會贊助重製一千片DVD,在其各分會中做深度推廣。
台北文化護照 • 活動時間:2004~2007 • 活動內容: • 民眾可依循文化護照上的導 覽地圖徜徉台北的特色街道, 感受多元化的城市內涵。 • 於台北文化護照中宣導台北 古蹟公益信託基金守護古蹟 之理念,以提昇民眾對文化 資產保存的認同感。
主題導覽活動 • 2006年舉辦6場「大手牽小手,古蹟探索遊」 古蹟導覽活動,串聯台北縣市古蹟景點,邀請 專業講師闡述古蹟的歷史與美麗風采。 • 鼓勵親子同行,提供小朋友從小體會古蹟之美 的機會,培養民眾從小關注古蹟的文化視野。 古蹟學者於台北之家解說 參加民眾於林安泰古宅合影
媒體報導 95/7/24中國時報 94/10/21蘋果日報
捐款方式 • 6個愛的方法,成就有情城市: • 傳真刷卡: 只要填寫文宣折頁內之信用卡愛心捐款單,傳真後即完成刷卡捐款。 • 電話直撥: 撥打愛心捐款熱線0800-886-688,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 網路捐款:請至台北古蹟公益信託基金網站www.tpt.org.tw下載愛心捐款表格。 • ATM轉帳:轉帳永豐銀行(代號:807) 帳號:001-001-0002488-2;轉帳後填寫捐款人資料,並附上轉帳收執聯傳真至(02)2506-0575即完成捐款。 • 申辦台北好玩卡:刷台北好玩卡每筆消費的3.5‰,永豐信用卡將捐入台北古蹟公益信託基金,刷卡就能同時維護古蹟。 • 永豐信用卡卡友點點變愛心:永豐信用卡卡友的任一張信用卡每3000點紅利可轉換為200元捐款。
未來發展方向 • 近期工作項目 • 推動迎新北投火車站回娘家募款運動 • 台北古蹟學堂文化護照計畫 • 推動相關法規修法:文化資產保存法、印花稅法 • 未來展望 • 持續宣揚古蹟保存理念,凝聚民眾對古蹟維護的認同感。 • 拓展各界捐款來源,匯集社會資源投入。 • 維護珍貴文化資產,促進古蹟活化再利用。
業務規模統計 單位:新台幣百萬元 資料來源: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
業務分布統計 資料來源: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
法務公益信託 • 係以從事法制研究、法律服務、矯正事務、更生保護、保障人權或其他與法務相關事項為目的。 • 國內第一件公益信託為「公益信託陳春山法制研究基金 」,成立於民國90年,目的為協助財經法制之研究。 • 公益事務內容:贊助兩岸財經法律論壇、法律研討會及補助大專法律系辯論比賽等。
內政業務公益信託 • 係指以從事民政、戶政、役政、社會、地政、性侵害防治、家庭暴力防治、營建、警政、消防或其他有關內政業務為目的。 • 目前以社會福利公益信託的資產規模最大。 • 公益事務內容:濟助清寒原住民學生;捐助養老院、療養院、育幼院、身心殘障者團體等慈善機構;贊助出版與智能障礙者福利相關之書籍;補助促進族群和諧的座談活動、研討會等。
案例(一):社會業務 • 社會業務包含兒童少年福利、老人福利、身心障礙者福利、婦女福利、社會救助、社區發展、社會工作、志願服務、社團發展等目的之業務。 • 王氏家族成立之公益信託,信託財產包含現金及企業股票,目前規模已成長超過新台幣90億元,95年度捐助超過新台幣貳仟萬元予清寒原住民學生,以鼓勵其認真向學。
案例(二):民政業務 • 係指以宗教、祭祀、古蹟維護為目的或依殯葬管理條例第三十三條設立之公益信託。 • 天主教劉英芳公益信託之信託目的為培育本土化專業福傳員,並支持本土化專業福傳員將來的工作薪資與福利,以宣揚耶穌基督之福音。 • 由台灣各教區、或於台灣服務之各修會提出相關計畫申請補助款。
教育公益信託 • 係以從事各級各類學校教育、社會教育或其他與教育相關事項為目的。 • 目前以教育公益信託的設立數目最多。 • 公益事務內容:提供獎學金或清寒助學金;贊助弱勢生課後輔導計畫;贊助學術研究計畫、學術研討會;捐助博物館、美術館或教育機構團體營運經費;資助教育機構團體之成員進修所需經費等。
案例 • 羅詮教育公益信託贊助對象包含:博物館、美術館(台南縣內為主)營運經費及其舉辦之教育展覽或學術活動;教育機構團體之成員進修所需經費;有助提昇本土認識教育之學術專案研究案等。 • 公益信託普萊德教育基金係由企業家捐助成立,主要關懷弱勢族群學子的教育問題,長期提供清寒學生獎學金、捐助學生課後關懷輔導計畫等。
簡報完畢 敬請指教 永豐銀行 信託部 業務協理 朱哲毅 TEL:02-2183-51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