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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綱. 前言 公文格式 電子公文 印信典守 請各處室協助事項. 前 言. 行政院92年5月7日院授研管字第9200104262號函核定 「公文書橫式書寫推動方案」 本校遵照教育部指示 , 落實公文橫式書寫推動方案,配合完成修正相關資訊作業,並於 94 年 1 月 1 日實施公文橫式書寫。. 本次推動修正重點. 一、公文作業改採 A4 直式橫書 或橫式橫書, 但以直式橫書為標準格式 ( 範 例一 ) 。 二、簽署原則 由左而右 、 由上而下 ( 範例二 ) 三、 94 年 1 月 1 日新立案卷 , 以左邊裝訂為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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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綱 • 前言 • 公文格式 • 電子公文 • 印信典守 • 請各處室協助事項
前 言 • 行政院92年5月7日院授研管字第9200104262號函核定「公文書橫式書寫推動方案」 • 本校遵照教育部指示,落實公文橫式書寫推動方案,配合完成修正相關資訊作業,並於94年1月1日實施公文橫式書寫。
本次推動修正重點 • 一、公文作業改採A4直式橫書或橫式橫書, • 但以直式橫書為標準格式(範 例一) 。 • 二、簽署原則由左而右、由上而下(範例二) • 三、94年1月1日新立案卷,以左邊裝訂為原 • 則。公文夾改為向左翻閱(範例三)。 • 四、公文信封開窗作業採用中華郵政股份有限 • 公司讀信機規格標準(範例四)。 九十三年十二月八日中部辦公室辦理之說明會中告知:可待舊有公文封用完後再採用。
A4 範 例一 橫式橫書 直式橫書 標準格式 表格項目較多時使用 裝 訂 線 在 左 側 由左而右 由上而下
範 例二 橫式公文(簽、函稿、開會通知)簽署批閱示意圖 不論文稿有幾頁,核判區依規定置放於第一張之文末,文稿有一頁以上者應裝訂妥當,並於騎縫處蓋(印)騎縫章或職名章,同時於每頁之下緣加頁碼。 若有會辦單位,請由左而右依序填寫 • 會辦單位: • 第一層決行 • 承辦單位 會辦單位 批 示 • 931227 931227 • 931227 931227 • 931227 931227 • 文號 承辦人 組長 單位主任 一、簽署原則由左而右,由上而下。 二、時間以由左而右填列年月日。 校長
簽 檔 號:保存年限: 簽 於 主旨: 說明: 一、 擬辦: 中華民國94年1月2日 此「簽署批閱」區域請見前「範 例 二」 承辦人 組長 單位主任 校長
檔 號:保存年限: 桃園縣私立復旦高級中學 函稿 機關地址:32449桃園縣平鎮市復旦路2段122號 傳 真: 聯 絡 人: 聯絡電話: 受文者: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年月日 發文字號:字第號 速別: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 說明: 一、 函稿 請務必填寫清楚 如無附件請保持空白,若有附件則請務必摘要填寫 依據機關來函辦理,請務必填寫來文機關發文日期及字號 如有附件,得在文內敘述附件名稱及份數 正本: 副本: 校長 段 O O 此「簽署批閱」區域請見前「範 例 二」 承辦人 組長 單位主任 校長
副本 檔 號:保存年限: 桃園縣私立復旦高級中學 開會通知單稿 受文者: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4年1月3日 發文字號:字第號 速別: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開會事由: 開會通知單稿 如無附件請保持空白,若有附件請摘要填寫 開會時間: 開會地點: 主持人: 聯絡人及電話: 出席者: 列席者: 副本: 備註: (校 戳) 須完整輸入年月日星期、上(下)午、時分 此「簽署批閱」區域請見前「範 例 二」
電 子 公 文 • 政府為推動資訊化作業,逐次推動電子公文,期透過公文電子交換取代紙本遞送,以提升文書執行效率,並達到節省資源目標。 • 電子公文交換之條件為: 1附件不得蓋用任何一職章、私章、印信。 2必須為交換群組範圍內之機關、學校(部分機 關學校電子公文系統尚無法正常運作) ,目前 計有全國大專院校、國立暨私立高中、職學校 、國民中學(小學尚未納編) 。
本校電子公文發送流程 • 校長判行後承辦人將「稿」送文書組進行公文製作。 • 文書組將製作完成之「函」或「開會通知單」送承辦人校對。 • 文書組將校對無誤之公文: 1DOC格式轉換成XML格式。 2進入電子公文交換系統進行電子公文交換 作業。 3非電子交換機關、學校改發紙本文。 4發文後24至48小時未確認之機關、學校改 發紙本文。
發送電子公文請各處室協助事項 • 公文附件請以A4直式橫書E mail至文書信箱。 • 各處室辦理研習、開會須發送電子公文時請於該報名日期截止日前10日將校長判行之(稿)送文書組。 原因:例週一承辦人將校長判行文稿送文書組,文書組於週一或 週二 完成電子公文發送,週三或週四寄出未確認(未收到 電子公文)學校紙本 公文,未確認學校於週四或週五收到 本校寄達之紙本公文後, 掛單予承辦人,次週週一參加研 習、開會人員辦理請假手續,預計最快亦需耗時一週以上 方能完成所有機關、學校之公文發、收、請假等作業。
印 信 典 守 • 對外行文時,函稿經校長核判後,案內附件不需要填寫用印申請書。 • 承辦人員簽辦外來文公文,案內附件資料需用印信者,可於公文簽辦單內說明「奉核後請文書組於案內附件用印」等字樣,影印公文簽辦單交文書組存查。 • 簽呈中附件需用印信者,可於簽呈擬辦處說明:「奉核後請文書組於案內附件用印」等字樣,影印簽呈影印本交文書組存查。 • 其他不辦文稿需用印信之證明書、獎狀……等,請填寫「用印申請書」交文書組存查。
請各處室協助事項 • 數字使用原則請依行政院九十三年九月十七日「公文書橫式書寫數字使用原則」辦理。 • 本校文件郵寄為每日下午二時三十分,遇緊急文件,請預為告知總務處蔡運來先生 。 • 不辦文稿而須回覆之公文,請承辦人於公文結案前逕自完成傳真、信封書寫、文件裝袋(辦有文稿者由文書負責)以免延誤公文時效及誤寄。 • 各處室辦理文稿時,請依上行文、平行文、下行文之公文用語規定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