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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第三章. 航站與其他組織. 場站. 航空站( airports ;或稱空港): 指具備 供航空器載卸客貨之設施與裝備及用於航空器起降活動之區域。 航站客運大廈 航空貨運站 飛機維修機棚 飛行場: 指 用於航空器起降活動之水陸區域。 助航設備: 指輔助飛航通信、氣象、無線電導航、目視助航及其他用以引導航空器安全飛航之設備。. 航空站之分類 目前我國民航局依照「民用航空局所屬航空站組織通則」規定,將航空站等級區分為 特等、甲、乙、丙、丁等 航空站等五種。. 表 台灣地區航空站新舊制等級區分對照表. 我國 目前使用的民航場站計有 18 處. 特等站* 1 桃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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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第三章 航站與其他組織

  2. 場站 • 航空站(airports;或稱空港): • 指具備供航空器載卸客貨之設施與裝備及用於航空器起降活動之區域。 • 航站客運大廈 • 航空貨運站 • 飛機維修機棚 • 飛行場: • 指用於航空器起降活動之水陸區域。 • 助航設備: • 指輔助飛航通信、氣象、無線電導航、目視助航及其他用以引導航空器安全飛航之設備。

  3. 航空站之分類 • 目前我國民航局依照「民用航空局所屬航空站組織通則」規定,將航空站等級區分為特等、甲、乙、丙、丁等航空站等五種。

  4. 表 台灣地區航空站新舊制等級區分對照表

  5. 我國目前使用的民航場站計有18處 特等站*1桃園 甲等站*2台北、高雄 乙等站*4花蓮、馬公、台南、台東 丙等站*3金門、台中、嘉義 丁等站*8蘭嶼、綠島、七美、望安 南竿、北竿、恆春、屏東

  6. 台北松山機場 台灣桃園國際機場 馬祖北竿機場 馬祖南竿機場 台中清泉崗機場 金門尚義機場 花蓮機場 馬公機場 嘉義水上機場 望安機場 七美機場 台南機場 台東豐年機場 屏東機場 綠島機場 高雄國際機場 圖例: 恆春機場 民用機場 軍民合用機場 蘭嶼機場 • 民用機場11座:桃園、高雄、金門尚義、台東豐年、七美、望安、蘭嶼、綠島、南竿、北竿、恆春。 • 軍民合用機場 7 座:台北松山、台中清泉崗、嘉義水上、台南、花蓮、馬公、屏東。

  7. 航空站的種類 • 依使用性質分: • 軍用機場(12座): • 桃園空軍基地、龍岡基地、龍潭基地、台中清泉崗基地、新社基地、岡山基地、歸仁基地、左營基地、恆春基地、花蓮佳山基地、台東志航基地、宜蘭基地 • 軍民合用機場(7座) • 民用機場(11座)三種,合計共-30座機場。 • 依機場位置分: • 島內機場(22座) • 離島機場(8座) • 依機場營運(民用航空)性質分: • 國際機場(2座,桃園、高雄小港) • 國內機場(16座,台北松山機場現專供國內線使用,其中花蓮、馬公、台中機場開放國際航線包機業務)兩種。

  8. 國內直昇機飛行場(Heliport)分佈

  9. 3-1組織 3.1.1標準形式(國際民航組織ICAO建議)

  10. 3-1組織 3.1.2航站(中正航站CKS為例屬中央政府四級單位)

  11. 民用航空局組織系統圖(20100111更新)

  12. 3.2我國航空站之分類 依九十二年五月二十八日「交通部民用航空局 所屬航空站組織通則」,民用航空局所屬航空 站依航線種類、飛機起降架次、客貨運量等之 多寡,分為特等航空站、甲等航空站、乙等航 空站、丙等航空站、丁等航空站;其設立、等 級,由民用航空局報請交通部核轉行政院核 定。

  13. 3.2我國航空站之分類 民用航空局所屬航空站掌理下列事項: 一、航空站之經營管理事項。 二、航空站土地、設施及裝備之管理與維護事項。 三、航空人員與航空器離、到場之查驗管理及地面勤 務安全事項。 四、機場災害、飛航安全事故之預防與搶救及緊急救 護事項。 五、機場動態監控及異常事件之處理事項。 六、機場之噪音監測、防制及其經費之分配事項。 七、其他有關事項。

  14. 3.2我國航空站之分類 依九十五年三月二十一日「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所屬航 空站辦事細則」,特等、甲等、乙等、丙等航空站分 別設下列各組室: 一、特等航空站設業務組、維護組、航務組、貨運 組、企劃組、總務組、會計室、人事室及政風室。 二、甲等航空站設業務組、維護組、航務組、企劃 組、總務組、會計室、人事室及政風室。 三、乙等航空站設業務組、航務組、總務組、會計 室、人事室及政風室。 四、丙等航空站設業務組、航務組。 丁等航空站不分組室辦事。

  15. 3.2我國航空站之分類 特等航空站各組職掌如下: 業務組掌理事項:

  16. 3.2我國航空站之分類 特等航空站各組職掌如下: 二、維護組掌理事項:

  17. 3.2我國航空站之分類 特等航空站各組職掌如下: 三、航務組掌理事項:

  18. 3.2我國航空站之分類 特等航空站各組職掌如下: 四、貨運組掌理事項:

  19. 3.2我國航空站之分類 特等航空站各組職掌如下: 五、企劃組掌理事項:

  20. 3.2我國航空站之分類 特等航空站各組職掌如下: 六、總務組掌理事項:

  21. 3.4航站管理者責任 確保航站隨時提供安全環境並有效營運為管理 者首要職責。 對外尊重並協調各方需求提供最佳航站設施與 服務。關心航站公關、服務形象、營運績效、 做好社區芳鄰。

  22. 3.5民航局航站年度計畫 需求條件: 審查後獲准列入年度預算。 計畫執行:

  23. 3.6航空公司 航空公司組織

  24. 3.7國際上民航組織 (1)ICAO (International Civil Aviation Organization) : 聯合國所屬國際民航組織目的在建立國際飛航 秩序、規範、技術與公平。

  25. 3.7國際上民航組織 (2)IATA (The International Air Transportation Association): (3)AACI (The Airports Association Council International):

  26. 3.7國際上民航組織 (4)ITA (The Institute of Air Transport): (5)美國FAA (Federa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

  27. 3.8我國航站經營管理現況檢討 3.8.1航站經營組織體系,單純的行政單位 無法依需求作自由機動的調整,經營管理缺乏 彈性,導致降低服務水準。故航站經營管理必 須要能擺脫行政束縛。

  28. 3.8我國航站經營管理現況檢討 3.8.2航站經營管理運作 航站應將企業化管理理念納入其經營管理作業 上,加強行銷,提高作業效率,調整費率結 構,提供多樣化服務,滿足使用者需求。

  29. 3.9航空站營業面臨的問題 以國內航空站而言,除台北、高雄航空站外, 其他航站共同的問題是運量太少,入不敷出, 人事費、維護費負擔大,需政府補貼其營運。 高鐵通車後之航站營運與噪音環保問題將是較 廣泛的整體問題,有待以交通運輸整體觀點來 處理。

  30. 3.9航空站營業面臨的問題 就中正與高雄國際航空站而言,航點太少,航 班集中於香港、澳門兩地、航站組織僵化、欠 缺快速航站對外交通系統、四周環境保護抗爭 以及航站營運績效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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