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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旅遊卡放寬隔夜異地消費限制. 97 年 10 月 1 日起實施. 放寬背景. 依據統計資料顯示,每年公務人員因為公務繁忙、個人因素無暇請休假,或受限刷卡消費規定等,而未請領完畢之強制休假補助費用約計數億元。 為提前發揮刺激消費之改進效益,並減少部分公務人員無法請休假刷卡消費之情形,有關取消「異地隔夜」消費限制,提前自 97 年 10 月 1 日起實施。. 放寬情形. 自 97 年 10 月 1 日起,公務人員休假於國民旅遊卡特約商店刷卡消費,即得請領休假補助費,即得按各筆刷卡金額外加 25% 之額度予以補助,免受隔夜、異地消費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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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旅遊卡放寬隔夜異地消費限制 97年10月1日起實施
放寬背景 • 依據統計資料顯示,每年公務人員因為公務繁忙、個人因素無暇請休假,或受限刷卡消費規定等,而未請領完畢之強制休假補助費用約計數億元。 • 為提前發揮刺激消費之改進效益,並減少部分公務人員無法請休假刷卡消費之情形,有關取消「異地隔夜」消費限制,提前自97年10月1日起實施。
放寬情形 • 自97年10月1日起,公務人員休假於國民旅遊卡特約商店刷卡消費,即得請領休假補助費,即得按各筆刷卡金額外加25%之額度予以補助,免受隔夜、異地消費限制。 • 休假日如具「旅行業」或「旅宿業」國民旅遊卡特約商店之刷卡消費,則該休假前後接連之假日期間於任何國民旅遊卡特約商店之刷卡消費,均得併入補助範圍。
例1 • 服務機關位於臺北市之公務人員,週三下午請休假半日,於臺北市國民旅遊卡特約商店刷卡用餐、加油、購買服飾等,均得按各筆刷卡金額外加25%之額度予以補助。
例2 • 如公務人員於週一上午請休假,並於週一具「旅行業」或「旅宿業」國民旅遊卡特約商店之刷卡消費(諸如購買週一之旅行社套裝行程,或週日住宿於旅宿業特約商店,週一刷卡退房等),則週一休假日及接連之週六、日於任何國民旅遊卡特約商店之刷卡消費,均得按各筆刷卡金額外加25%之額度予以補助。
例3 • 如週五下午請休假,該休假日未有任何「旅行業」或「旅宿業」國民旅遊卡特約商店之刷卡消費,則僅該週五休假日於國民旅遊卡特約商店之刷卡消費得按各筆刷卡金額外加25%之額度予以補助,接連週六、日之消費,尚無法併入補助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