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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恩論. Salvation. 救恩論. 人為什麼需要救恩 ? 因為死會臨到眾人 (羅 5/12 )。 為什麼死會臨到眾人 ? 因為眾人都犯了罪 (羅 5/12 )。 罪的工價乃是死〈羅 6/23 〉。 人如何能得救呢 ? 因信稱義。 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 一 切相信的 (羅 1/16 )。 義人必因信得生 (羅 1/17 )。. 人的被造與神的形像和樣式. 人是照著神的 形像 ,按著神的 樣式 而造(創 1:26 )。 這是指人類的 本性 ,並非後來賦予的。 是指被造之時,人已有神的原型在裡面(人是神的副本)。 人未墮落以前的 本性 ,包括以下數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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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恩論 Salvation
救恩論 • 人為什麼需要救恩 ? 因為死會臨到眾人 (羅5/12)。 • 為什麼死會臨到眾人 ? 因為眾人都犯了罪 (羅5/12)。 • 罪的工價乃是死〈羅6/23〉。 • 人如何能得救呢 ? 因信稱義。 • 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 (羅1/16)。 • 義人必因信得生 (羅1/17)。
人的被造與神的形像和樣式 • 人是照著神的形像,按著神的樣式而造(創1:26)。 • 這是指人類的本性,並非後來賦予的。 • 是指被造之時,人已有神的原型在裡面(人是神的副本)。 • 人未墮落以前的本性,包括以下數點: • 成熟與完善 • 理智與道德的本性 • 有管理地上和萬物的權柄 • 有原義(Original righteousness) • 有靈性(Spirituality)
人的被造與神的形像和樣式 • 人未墮落以前的本性 • 成熟與完善: • 神在造人的時候,已為他設計能夠應付生活,達成目的一切條件。 • 身體各部門完全無缺,與靈魂互相結合。 • 軀體中沒有死亡的種子,是無瑕的身體。 • 理智與道德的本性: • 人有完善的理智,良心和意志。 • 人是自由的,是有靈的活人,和其他動物完全不同。
人的被造與神的形像和樣式 • 人未墮落以前的本性 • 有管理地上和萬物的權柄: • 人有尊嚴,在世上是神的代表,管理世上萬物。 • 人有尊貴和榮耀。 • 有原義(Original righteousness):是指道德方面神的形像,包括 • 知情意完全和諧和順服神的旨意,情感順服意志,意志順服理性,理性順服神。 • 道德的完善,在知識上,公義上,聖潔上都像神,有真理的信實和聖潔。 • 有靈性(Spirituality):能與神交道。
人的被造與神的形像和樣式 • 形像和樣式: • 早期教父將「神的形像」和「神的樣式」區分為二。 • 特土良認為人類在犯罪之後,仍然保持「神的形像」而惟有透過聖靈更新,人才能恢復「神的樣式」。 • 俄利根的觀點與相似,認為「神的形像」指墮落之後的人,而「神的樣式」指救贖最後完成時,那完全的人性。 • 奧苦斯丁將「神的形像」解釋為人的理性,因它反映出神的智慧。
人的被造與神的形像和樣式 • 形像和樣式: • 早期教父將「神的形像」和「神的樣式」區分為二。 • 分開的原因是創1:26說:「神說,我們要照我們的形像,按著我們的樣式造人」。然後加上創1:27「神就照自己的形像造人。」 • 由創1:26, 27; 5:1, 3; 9:6,林前11:7,西3:10,雅3:9,綜合而看,形像和樣式應是同義字。
罪的定義 聖經中罪的涵義,包括下列四點: • 射不中 • 不相信神 • 原罪 (罪性) • 內心不潔
罪的定義 • 射不中 • 沒有射中目標,沒有達到神的標準。 • 羅3/23:「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 。 • 神的標準是完全的,罪就是在神完全的標準上有了虧缺。 • 既然沒有人是完全的,就沒有一個人可以達到神完全的標準,也就是沒有任何一個人不是罪人。
罪的定義 • 不相信神 • 聖經中對罪所啟示的中心思想是「不信神就是罪」。 • 約16/9:「為罪,是因為他們不相信我」。 • 創世紀第三章記載人寧願相信蛇的試探,而不相信神的警告,成為罪進入世界的來源,所以罪的中心就是不相信神。 • 沒有人一生下來就相信神,所以人人都是罪人。
罪的定義 • 原罪 (罪性) • 一般人之心目中,包括中國及希臘文化,都認為犯罪的人才是罪人,做好事的是義人。 • 但聖經所看的不是外表,不是行為,而是看人內在的品質,認為因為人是罪人,所以會犯罪。 • 羅5/12:「這就如罪是由一人入了世界,…因為眾人都犯了罪。」 • 我們因有罪性,所以都犯罪,罪性是控制我們行惡的力量,明知不該行,卻還是不能不去行,就如羅7/18:「…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
罪的定義 • 內心不潔 • 耶穌在登山寶訓上說:「凡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這人心裡已經與他犯姦淫了。」(太5/28)。 • 如果恨你的弟兄,就等於殺人 (太5/21-22)。
罪的觀念 • 奧古斯丁:罪好像一個人,他的背轉向神,而面對世界。 • 馬丁路德:罪使一個人扭曲,然後漸漸以自我為中心。 • 罪的由來是人要以自己作為是非善惡的標準,不要以神的標準為標準。 • 罪不僅是消極的缺乏神善良的本性,而且是積極的作惡。 • 罪不是哲學性問題;不是教育性問題;不是倫理性問題;也不是心理學問題,而是神學性問題,是關乎神與人的關係,關乎人類的救恩問題。
罪的由來 • 觀念和定義 • 自由意志 • 什麼是惡 • 罪的由來
罪的由來 • 自由意志 • 定義:在可能的選擇中有決定的能力。 • 意志:是在兩種或兩種以上的慾望中作抉擇。 • 自由:並不表示沒有任何選擇上的限制,可以隨心所欲地做想要做的事,或作無限制的選擇。而是在可能的選擇當中不受拘束地作出選擇。 • 自由意志:在兩個或更多的選擇中,在行為上可以不受強迫決定的能力。
罪的由來 • 什麼是惡 • 神所造的一切都是完美的。 • 惡是在神的完美上的虧缺,在完美的榮耀上有了虧缺(羅3:23)。 • 所以惡不是神所創造的。
罪的由來 • 罪的由來 • 在神所創造的完美萬物中,有些是有自由意志的,包括人與天使。 • 自由意志是在自己所做的事上有不受強迫決定的自由選擇權。 • 自由意志是道德完美的要件之一。 • 自由意志裡不完美的選擇是惡的根源。 • 因此,不完美(惡)可以藉著自由意志而間接的源出於完美。 • 因為自由意志是不受強迫的自由選擇,所以有自由意志的被造物要對惡負責。
因信稱義 林後 5/21 神使那無罪的替我們成為罪,好叫我們在他裡面成為神的義。
林後5/21 基督 我們 活 死 無罪 有罪 代替 成為 成為 罪 義 代死 活 (得救)
因信稱義 羅10:9-10 你若口裡認耶穌為主,心裡信神叫他從死裡復活、就必得救,因為人心裡相信、就可以稱義,口裡承認、就可以得救。
因信稱義 就必得救 聖靈工作 神賜信心 口裡承認 心裡相信 林前12/3:「…若不是被聖靈感動的,也沒有能說耶穌是主的。」 羅 12/3:「…要照著神所分給各人信心的大小,看得合乎中道。」 神叫他從死裡復活 耶穌為主 得救 稱義 主 (生活) 活 (生命) 全是恩典
復活 • 基督教與其他宗教最大的分別是復活。 • 基督若沒有復活,你們的信便是徒然,你們仍在罪裡。… 我們若靠基督,只在今生有指望,就萛比眾人更可憐 (林前15:17-19) 。 • 耶穌對他說,你因看見了我才信,那沒有看見就信的有福了 (約20:29) 。 • 羅 4:24 … 信神使我們的主耶穌從死裡復活 … • 羅10:9 … 信神叫他從死裡復活。 • 彼前 1:21 … 信那叫他從死裡復活 … 的神。 • 信心是神所賜的。
弗 2:8 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
因信稱義 • 稱義是一個司法的名詞,稱義的啟示在聖經中包括下列四點: • 在神面前的地位改變 • 神所宣告的地位改變 • 歸算的義 (Imputation) • 耶穌基督是我們的義
因信稱義 • 在神面前的地位改變 • 不是在人面前地位的變遷,而是在神面前地位的改變 。 • 在人面前可能仍是一個罪犯,但在神面前卻可成為一個義人。 • 太 2/16:「…人稱義,不是因行律法,乃是因信耶穌基督。」 • 詩32/2:「…耶和華不算為有罪的,這人是有福的。」
因信稱義 • 神所宣告的地位改變 • 是地位的轉變,而不是實質行為的改變。 • 根據聖經的真理,在信主的瞬間,我們的地位立刻轉變,被神稱為義,而行為卻是逐漸變好,漸漸修正的。 • 羅 3/26:「…稱信耶穌的人為義。」 • 林後 5/19:「…神在基督裡叫世人與自己和好,不將他們的過犯歸到他們身上。」 • 羅 8/33:「…有神稱他們為義了。」
因信稱義 • 歸算的義 (Imputation) • 不是信的人配得為義,而是神算我們為義。 • 羅4/4-5:「…作工的得工價,不算恩典,乃是該得的,唯有不作工的,只信稱罪人為義的神,他的信就算為義。」 • 耶穌基督是我們的義 • 不是我們自己成為義,而是耶穌基督成為我們的義。 • 林前 1/30:「…神又使祂 (耶穌) 成為我們的智慧、公義、聖潔、救贖。」
救恩論 • 人的敗壞 • 神的主動 • 人的被動 • 一次得救永遠得救
救恩論 • 人的敗壞: ( Total depravity ) • 人已經完全墮落,是加爾文神學的第一點。 • 人完全墮落不是說人沒有行善的能力。 • 而是說在神學的架構下,人已經完全敗壞,完全墮落,在救恩的問題上,我們已經無能為力,沒有人能夠主動的去尋找神,沒有人能有辦法不犯罪。 • 羅 3/10-11「經上所記,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義人是指尋求神,認識神,遵神旨意的人。 • 羅 11/32:「因為神將眾人都圈在不順服當中。」 • 加3/22:「聖經把眾人都圈在罪裡…。」
救恩論 • 人的敗壞 • 完全敗壞不是指人現在的情況很危險,和死亡很接近,如果不接受救恩,死了就永遠沉淪,沒有希望,而是說我們已經死了。 • 弗2/1:「你們死在過犯罪惡之中。」 • 人根本不知道自己很危險,拒絕承認自己是罪人,不承認自己需要救恩。 • 人已經完全敗壞,完全墮落,無能為力,而是神主動的來尋找我們,使我們有生命。 • 弗2/5:「當我們死在過犯中的時候,便叫我們與基督一同活過來。」( make us alive with Christ, quickened = made alive)
救恩論 • 神的主動 既然人已經完全敗壞,已死在過犯罪惡中,在救恩的需要上毫不自知,全無能力去尋找神,那除非是神主動施恩,主動的來尋找我們,就不會有人能得救。 • 約 6/44:「若不是差我來的父吸引人,就沒有能到我這裡來的……」。 • 約 6/65:「所以我對你們說過,若不是蒙我父的恩賜,沒有人能到我這裡來。」 • 林前12/3:「…若不是被聖靈感動的,也沒有能說耶穌是主的。」
救恩論 • 人的被動 • 人已經完全敗壞,已經死在過犯罪惡中,在救恩上就再無能為力,沒有採取主動的可能,是完全被動的。 • 神的主動和人的被動的關係: • 神的主動,救恩是神單方面主動完成的工作,人是用信心來回應神的主動。 • 人的被動:信心也是神所給予的禮物,是神所賜下的恩典。
救恩論 • 人的被動 • 信心是從神所領受的:聖經經文的證明如下: • 弗 2/8:「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 • 羅 12/3:「我憑著所賜給我的恩,對你們各人說,不要看自己過於所當看的,要照著神所分給各人信心的大小,看得合乎中道。」信心是神分給我們的 (God has given you)。 • 林前 4/7:「使你與人不同的是誰呢?有什麼不是領受的呢?若是領受的,為何自誇、彷彿不是領受的呢?」
救恩論 • 人的被動 • 主權在神:雖然神給我們機會,讓我們可以去回應,但是救恩的主權仍然是控制在神的手中。 • 羅 9/15:「…我要憐憫誰,就憐憫誰,要恩待誰,救恩待誰。」 • 羅 9/18 :「…神要憐憫誰,就憐憫誰,要叫誰剛硬,就叫誰剛硬。」 • 信心的回應是人在被動中的回應,信心是人在被動中的主動,沒有可誇的。
救恩論 • 一次得救永遠得救 這是得救的確據,是基督徒在世最大的安全感。 • 聖經經文之佐證 • 預定論
救恩論 • 一次得救永遠得救 • 聖經經文之佐證 • 羅 8/15:「你們所受的不是奴僕的心,仍舊害怕,我們所受的乃是兒子的心,因此我們呼叫阿爸父。」雖然我們會犯錯,神也會責備我們,但他仍愛我們,因我們與祂是父子關係。 • 約 13/1:「…祂既然愛世間屬自己的人,就愛他們到底。」 • 羅 8/38-39:「無論是死、是生、是天使、是掌權的…是現在的事、是將來的事…是別的受造之物,都不能叫我們與神的愛隔絕…」 。 • 希 7/25:「凡靠著祂進到神面前的人,祂都能拯救到底…」 。
救恩論 • 一次得救永遠得救 • 預定論 • 人在救恩上沒有一點功勞,一點角色都沒有,是神的揀選,神的預定。 • 神的揀選是基於祂自己;是祂的旨意,是愛。 • 神揀選個人而非群體。 • 神的揀選不是基於預知。 • 神的揀選是在世界未被造之先 (弗 1/4) 。 • 揀選不足以叫人得救,但凡預定得永生的都信而得救 (徒 13/48) 。 • 揀選不是隨意的拾取,而是有目的的選擇。
基督教的完全觀 (唐崇榮) • 本質的完全 – 而非份量的完全 • 動機的完全 – 竭力達到終極的完全 • 弔詭性的完全 – 愈完全就覺得愈不完全 • 進展性的完全 – 到什麼地歩就做到什麼地歩 • 方向性的完全 – 從質的完全到量的完全
錯誤的救恩論 • 伯拉糾主義 (Pelagianism): • 伯拉糾是主後四百年的一位英國修道士。 • 認為神不會命令我們去做不可能的事情,神既然要我們聖潔,人就應該可以活出無罪的生活,所以反對原罪。 • 認為人是中性的被造物 (非聖潔亦非帶罪 neither sinful nor holy),並且有自由意志與能力去選擇善惡,就如亞當被造時一樣,只是人效法了亞當的壞榜樣而犯罪,這是人意志的選擇。 • 這學派否認人生下來就是完全敗壞,認為人可以活在世上而不犯罪,可以不藉著福音而得救,他們強調善工。
錯誤的救恩論 • 半伯拉糾主義 (Semi-Pelagianism): • 半伯拉糾學說是伯拉糾與奧古斯丁兩學說的一個妥協。 • 認為人的原罪並沒有使人完全變得無能為力, 只在人的道德上帶來軟弱。 • 這學說認為救恩的第一步是需要人。 • 亞 1/3:「你們要轉向我,我就轉向你們。」被用為信心是第一步的佐證。 • 主張救恩是由罪人開始,先是人選擇神,然後神才加以恩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