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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計畫撰擬要點. 相關規定. 各校應於開學前,將學校課程計畫送所轄教育行政主管機關備查。並於開學兩週內將班級教學活動之內容與規劃告知家長。. 備查日程. 教育局 94 年 1 月 28 日(五)各校備文附「學校課程計畫初審光碟」一片報局 94 年 1 月 31 日、 2 月 1 日(一、二)各組審查委員集中於承辦學校(凱旋國小),進行分組初審,並視需要通知學校,至審查地點說明或修正。. 備查日程. 校內 94 年 1 月 20 日(四)前各年級課程計畫送交教務處 ( 磁片、上傳本校網站 ) 94 年 2 月 28 日(三)課發會委員會審查。. 課程計畫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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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規定 • 各校應於開學前,將學校課程計畫送所轄教育行政主管機關備查。並於開學兩週內將班級教學活動之內容與規劃告知家長。
備查日程 • 教育局 • 94年1月28日(五)各校備文附「學校課程計畫初審光碟」一片報局94年1月31日、2月1日(一、二)各組審查委員集中於承辦學校(凱旋國小),進行分組初審,並視需要通知學校,至審查地點說明或修正。
備查日程 • 校內 • 94年1月20日(四)前各年級課程計畫送交教務處(磁片、上傳本校網站)94年2月28日(三)課發會委員會審查。
課程計畫項目 • 各年級課程計畫包含 • (1) 各領域教學進度總表 • (2) 彈性學習節數分配表 • (3) 彈性學習節數課程計畫 • (資訊、主題教學課程計畫) • (4) 七大學習領域課程計畫 • (含七大領域、鄉土語言、英語文)
課程計畫內容 • 各領域課程計畫和彈性學習節數課程計畫,內容包涵:「學年/學期學習目標、能力指標、對應能力指標之單元名稱、節數、評量方式、備註」等相關項目。
六大議題融入 • 有關兩性、環境、資訊、家政、人權、生涯發展等六大議題如何融入各領域課程教學,應於課程計畫中妥善規劃,並呈現於領域課程計畫。
編寫原則 • 中年級應安排英語教學乙節,教學時間安排在彈性學習節數;高年級應安排英語教學兩節,教學時間以語文領域及彈性學習節數各佔一節。英語教學進度應填寫於「教學進度總表」,並編寫課程計畫。
編寫原則 • 三至六年級「電腦」課教學時間,以安排在彈性學習節數為原則,其教學進度應填寫於「教學進度總表」,並編寫課程計畫。
編寫原則 • 一、二年級爲強化運用注音符號之基礎能力,得以「生活課程」一節課進行國語文教學,並於「全校節數分配表」與「教學進度總表」中呈現或註明。
編寫原則 • 各年級須依據教育部的數學銜接補強建議,在進度總表的週次中呈現單元。
編寫原則 • 可增列「備註欄」,說明放假日期、原因,及學校本位課程在各年級所實施的教學單元或活動等。
編寫原則 • 低、中年級語文領域課程計畫包括二項子計畫:「國語文」、「鄉土語文」; • 高年級語文領域課程計畫包括三項子計畫:「國語文」、「鄉土語文」、「英 • 語」(每週兩節,含彈性的一節,請合併編寫)
編寫原則 • 雖已選用教科書,仍可鼓勵教師,因應校本課程之教學或學生需要,決定增刪若干教科書單元(若刪單元應作能力指標檢核),由教師改編、自編單元教材,並於備註欄內說明之。
編寫原則 • 數學領域課程計畫可包含彈性節數的「數學補救教學課程計畫」,合併編寫。 • 各年級數學領域須依據教育部的銜接補強建議,將補強單元安排在課程計畫中。
編寫原則 • 各年級「數學補救或補強」無須另行編寫課程計畫,建議併入數學領域課程計畫中註明之,只須在數學領域各週節數上註明為「4+彈1補救」或「4+彈1補強」即可。
編寫原則 • 各年級的國語文課程計畫須呈現班級進行「閱讀教學」的課程,或配合國語課的各單元進行相關讀物的閱讀教學(教育部,93.12)。
編寫原則 • 「彈性學習節數」之課程計畫,凡是有完整主題之「教學活動」,均應編寫課程計畫〈含電腦、英文;非屬學期計畫性的「補救教學」可不編寫課程計畫〉。
注意事項 • 請詳細檢查課程計畫中各單元之教學節數是否與教學進度總表相符。
注意事項 • 教育局有公文規定每學年須安排至少四小時家政教育、性別教育與性侵害防制,教師得以融入領域或綜合領域自編或在彈性教學時間實施。上學期若未安排,下學期請記得編入課程,並請以紅色標明。
注意事項 • 每學期上課日數多或少於一百天,各學習領域上下限節數一律以一百天之標準計算,若因上課日數超出一百天,而導致領域節數超越上限,則將超過之節數挪為彈性節數,反之,若上課日數少於一百天,而導致領域節數低於下限,則將以彈性節數來補足領域不足之節數。
注意事項 • 各領域在同一學習階段內,以不更換教科書版本為原則。非更換不可時,須在本表上以()方式,同時呈現原來之版本名稱。且該年級之領域教師須編寫「更換版本課程銜接計畫」一併送審。
注意事項 • 本學期上課日期自94年2月14日(一)至94年6月30日(四),共99天(含和平紀念日0228、清明節0405放假兩天、端午節逢週六不補假),實際上課日數為97天,六年級算至6月10日,計83天。
補充規定 • (一)六年級數學領域銜接補強教材除原訂15節外,教育部另規劃之六下生國一數學領域銜接補強實施時間建議方案如下: • 1.利用晨光時間實施:視各校作息安排,在不影響導師時間原則下,每日可實施20分,每週至多實施2.5節。
補充規定 • 2.六年級每週上課時數增列一節(學校每週總時數未達32節者)。
補充規定 • 3.安排於畢業考後畢業典禮前實施。
補充規定 • 4.依上揭實施方式任選一種實施,惟需於學校課程計畫教學進度總表中呈現,並附說明。
補充規定 • 各校於開學後召開班親會向家長說明銜接補強實施方式及實施時間。
配合事項 • 審查重點請以紅色標註: ※綜合活動之自編教材請於備註欄以紅色寫上「自編」 ※課程總表之彈性節數欄須標註「數學補強單元」,同時於數學領域欄標註「+1 補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