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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口良藥. 摩 2:9-3:8. 以色列人的問題 2:6-8. 6 耶和華如此說:以色列人三番四次地犯罪,我必不免去他們的刑罰;因他們為銀子賣了義人,為一雙鞋賣了窮人。 7 他們見窮人頭上所蒙的灰也都垂涎,阻礙謙卑人的道路。父子同一個女子行淫,褻瀆我的聖名。 8 他們在各壇旁鋪人所當的衣服,臥在其上,又在他們神的廟中喝受罰之人的酒。. 以色列人的問題 2:6-8. 因他們為銀子賣了義人: 賄賂法官使無辜人成為奴隸。 V.6 為一雙鞋賣了窮人: 只因無力償還一雙鞋的債務,使窮人成為奴隸。 V.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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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口良藥 摩2:9-3:8
以色列人的問題 2:6-8 6耶和華如此說:以色列人三番四次地犯罪,我必不免去他們的刑罰;因他們為銀子賣了義人,為一雙鞋賣了窮人。 7他們見窮人頭上所蒙的灰也都垂涎,阻礙謙卑人的道路。父子同一個女子行淫,褻瀆我的聖名。8他們在各壇旁鋪人所當的衣服,臥在其上,又在他們神的廟中喝受罰之人的酒。
以色列人的問題2:6-8 • 因他們為銀子賣了義人:賄賂法官使無辜人成為奴隸。V.6 • 為一雙鞋賣了窮人:只因無力償還一雙鞋的債務,使窮人成為奴隸。 V.6 • 他們見窮人頭上所蒙的灰也都垂涎,阻礙謙卑人的道路:把個人的歡樂建築在別人的痛苦上。V.7 • 父子同一個女子行淫,褻瀆我的聖名:父親沒有好見證。V.7 • 他們在各壇旁鋪人所當的衣服,臥在其上,又在他們神的廟中喝受罰之人的酒:不歸還窮人的抵押物,更使它成為敬奉假神的工具。V.8
與亞摩利人的瓜葛 (V.9) 亞摩利人是猶大地區的外邦人(創14:7, 13;士1:34-35);十分高大強壯(民13:38;申1:28) 以色列人與亞摩利人爭戰,曾獲大勝(民21:21-35;書24:8-13) V.9的「我」可譯作「然而我」或「惟獨我」 9我從以色列人面前除滅亞摩利人。他雖高大如香柏樹,堅固如橡樹,我卻上滅他的果子,下絕他的根本。
上帝的苦心 四十年的所有爭戰,就是如亞摩利人般的敵人,也無地容身 (V.10) 上帝為他們建立先知制度作為溝通的橋樑--「興起先知」(V.11A) 上帝為他們建立聖潔生活的模式--「興起拿細耳人」 (V.11B) 10我也將你們從埃及地領上來,在曠野引導你們四十年,使你們得亞摩利人之地為業。11我從你們子弟中興起先知,又從你們少年人中興起拿細耳人。以色列人哪,不是這樣麼?這是耶和華說的。
以色列人最大的罪 2:6-8的賄賂、重利輕義、阻擋義人、淫亂污穢、貪婪、拜假神…..等罪,若能悔改,倘可原諒。 2:12的罪是用詭計來混亂聖潔的制度便是「罪無可恕」 12你們卻給拿細耳人酒喝,囑咐先知說:不要說預言。 破壞上帝的歷史計劃 以放縱來破壞聖潔 不尊重在聖潔生活為榜樣的人 「囑咐」二字,顯示他們已把個人地位超越了上帝的地位
人的微弱 v.13「看哪」是一種警戒語,可譯作「我在這裡」。表示刑罰是立刻開展了。 v.13「車壓物」展示審判的毀壞力量之大。 v.14 說明人的力量如何強大(快跑的、有力的、剛勇的),也無法逃脫上帝的審判。 v.15-16說明人的籌謀也逃不了上帝的審判。(拿弓的、腿快的、騎馬的是戰車上的戰士) 13看哪,在你們所住之地,我必壓你們,如同裝滿禾捆的車壓物一樣。14快跑的不能逃脫;有力的不能用力;剛勇的也不能自救。15拿弓的不能站立;腿快的不能逃脫;騎馬的也不能自救。16到那日,勇士中最有膽量的,必赤身逃跑。這是耶和華說的。
為何上帝如此嚴厲? v.1 的「攻擊」不是動詞,乃是一個介詞,因此全句應是「耶和華向你們的話」,譯者為加強全段意思,故以「攻擊」來強調話語中的嚴重性。 1以色列人哪,你們全家是我從埃及地領上來的,當聽耶和華攻擊你們的話:2在地上萬族中,我只認識你們;因此,我必追討你們的一切罪孽。 「我只認識你們」的「認識」是指夫婦間肉體與心靈的關係與經驗的用字。 這個「認識」是在「地上萬族中」被揀選出來的。 「追討」就是因為「愛之深、痛之切」的結果。
上帝發怒的原因 二人同心:人與神並不同心 獅子咆哮:上帝的發怒是無緣故的嗎? 少獅洞中發聲:得到益處才會發聲 雀鳥與機檻:罪不存在,人不會被罪所困 城中吹角:若危機不在,何來吹角? 3二人若不同心,豈能同行呢?4獅子若非抓食,豈能在林中咆哮呢?少壯獅子若無所得,豈能從洞中發聲呢?5若沒有機檻,雀鳥豈能陷在網羅裡呢?網羅若無所得,豈能從地上翻起呢?6城中若吹角,百姓豈不驚恐呢?災禍若臨到一城,豈非耶和華所降的麼?
上帝的寬容 V.17呼召先知發出信息是上帝寬容的表現。 上帝的警告已來了,人會懼怕嗎? 若與上帝般有愛人的心,能不為主發言嗎? 7主耶和華若不將奧秘指示他的僕人眾先知,就一無所行。8獅子吼叫,誰不懼怕呢?主耶和華發命,誰能不說預言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