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83

解读国家公派出国留学

解读国家公派出国留学.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杨新育 副秘书长 2011 年 11 月. 一、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二、国家公派出国留学政策 三、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奖学金项目. 一、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成立于 1996 年,为教育部直属的非盈利性事业法人单位。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受政府委托,负责中国公民出国留学和外国公民来华留学事务。 国家留学基金主要来自中央政府财政拨款,同时也接受国内外友好人士、企业、社会团体和组织机构的捐助 。.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职能.

Download Presentation

解读国家公派出国留学

An Image/Link below is provided (as is) to download presentation Download Policy: Content on the Website is provided to you AS IS for your information and personal use and may not be sold / licensed / shared on other websites without getting consent from its author. Content is provided to you AS IS for your information and personal use only. Download presentation by click this link. While downloading, if for some reason you are not able to download a presentation, the publisher may have deleted the file from their server. During download, if you can't get a presentation, the file might be deleted by the publisher.

E N D

Presentation Transcript


  1. 解读国家公派出国留学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杨新育 副秘书长 2011年11月

  2. 一、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二、国家公派出国留学政策 三、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奖学金项目

  3. 一、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4.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成立于1996年,为教育部直属的非盈利性事业法人单位。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成立于1996年,为教育部直属的非盈利性事业法人单位。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受政府委托,负责中国公民出国留学和外国公民来华留学事务。 国家留学基金主要来自中央政府财政拨款,同时也接受国内外友好人士、企业、社会团体和组织机构的捐助。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5.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职能 组织实施出国留学和来华留学的有关工作 受政府委托管理各项与国外双边、多边交换或单向奖学金 负责管理、使用国家留学基金,确定有关资助项目,制定管理规章,发挥基金使用效益 争取境内外捐赠、资助,拓宽基金来源 与境内外相应机构建立联系,开展交流与合作 为自费出国留学的中国学生提供服务与咨询

  6. 二、出国留学政策 • 出国留学方针:支持留学、鼓励回国、来去自由。 • 国家留学基金委在选派过程中强调公开、公平、 公正的原则,并运用法律手段保证履行法律责任。 • 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派原则:个人申请、专家评审、 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签约派出、违约赔偿。

  7. 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回归情况统计表

  8. 三、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奖学金项目 •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 • 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项目 • 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 • 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 • 中外合作项目(含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项目) • 西部项目、地方合作项目 • 行业部门合作项目 计划选拔各类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16,000名

  9.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

  10. 立项宗旨 • 配合国家重大发展战略 • 建设高水平大学和重点学科

  11. 发展目标 • 培养能够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具有国际视野、能够参与国际事务和竞争的拔尖创新人才 • 填补我国前沿学科及空白学科的人才缺口 • 打造国际人才培养及交流平台,建立国内外稳定持久的学术交流渠道,追踪国际发展前沿 • 重点支持的科研团队及学科专业达到世界先进水平

  12. 选派办法 公开、公平、公正 “三个一流”,即选拔一流的学生,到国外一 流的院校、专业,师从一流的导师 面向学校、依靠学校、服务学校 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

  13.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选派类别

  14. 首期录取情况(2007-2011年)

  15. 选派规模 2012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 •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2500人 • 联合培养博士生:3500人

  16.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面向全国(含在国外就读的自费留学人员)选拔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面向全国(含在国外就读的自费留学人员)选拔 联合培养博士生重点面向“985工程”和“211工程”建设高校,由留学基金委与高校以签署协议方式确定各校选派计划。“特色重点学科项目”高校相应学科专业的博士生亦可参与申请。 选派范围

  17. 留学期限和资助期限 •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留学期限一般为36-48个月,具体以留学目的国及院校学制为准。资助期限不超过48个月。 •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的留学期限为6-24个月。

  18. 选派学科、专业领域 • 重点支持《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纲要》确定的重点支持学科、前沿技术、基础研究、人文与社会应用科学领域》。 • 各高校应结合本单位重大科研项目、创新团队、创新基地和平台、国家重点实验室、重点学科及人才队伍建设需要确定具体选派专业和领域。

  19. 国外留学单位 留学人员派往教育、科技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知名院校,或国际知名的研究所、实验室或一流学科专业。 留学目的地不包括港、澳、台地区。

  20. 资助内容 • 国家留学基金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规定 留学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 • 国外接受单位提供学费。 • 对人文及应用社会科学专业和部分国家急需学科、专业攻读博士学位人员,可提供学费资助。

  21. 申请条件 • 申请人基本条件 • 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身心健康; • 专业基础、学习/科研能力和国际交流能力、综合素质、学习成绩/工作业绩、发展潜力; • 外语水平符合相应条件。 • 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周岁; • 申请通过留学基金委与国外有关教育、科研机构合作项目派出者,满足合作项目要求的其他条件。

  22. 申请条件 • 申请人基本条件 选派范围暂不包括: • 已获得博士学位人员; • 已获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尚在有效期内的人员; • 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人员(本科、 硕士期间派出者除外); • 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的人员; • 已取得国外永久居留权的人员。

  23. 申请条件 • 申请类别与要求 • 攻读博士研究生 • 国内高校在读硕士生(包括应届硕士毕业生)、在读博士一年级学生及应届本科毕业生 : ☆在读硕士生、博士生应具备一定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应届本科毕业生应达到校内免试直升研究生水平; ☆申请时应已获留学单位攻读博士学位或硕博连读入学通知书(邀请信)、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

  24. 申请条件 • 申请类别与要求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 国内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 应具有硕士学位,在相应工作岗位取得较突出成绩、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申请时应已获留学单位攻读博士学位入学通知书(邀请信)、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

  25. 申请条件 • 申请类别与要求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 申请学费资助者应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并在各方面突出表现;核心课程在优良以上;拟留学单位应为世界一流;国外导师应有很强的科研能力和水平,系所从事学科专业领域的权威专家或学术带头人,在国际上有较大影响力。

  26. 申请条件 • 申请类别与要求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 申请时应为国内高校全日制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委托培养和定向生除外)。 • 申请时应已获留学单位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及国内外导师共同制定的联合培养计划。

  27. 国外指导教师 • 对国外指导教师的要求 • 一流导师 • 评审专家将对外方导师的资质水平进行评估

  28. 派出渠道 • 主要依托高校创新团队、创新基地和平台、重大科研项目以及博士生导师与国外高水平教育机构的合作渠道选派 • 可充分留学基金委现有与国外大学合作项目(具体请查阅国家留学网)

  29. 留学基金委与国外合作项目总览(可利用派出渠道)留学基金委与国外合作项目总览(可利用派出渠道)

  30. 申请程序及时间 • 3月1日前:申请人联系国外接收院校、导师;各校选拔推荐 第一批 • 3月1日-3月20日:网上报名,向学校提交申请材料 • 4-5月: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 • 6月:公布录取名单(发放录取材料) • 7月开始:学校组织行前集训,被录取人员陆续派出 第二批 网报:暂定为5月20-30日,视第一批选拔情况确定

  31. 派出管理 • 坚持“签约派出、违约赔偿”的法制化管理机制 -派出前,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并办理公证、交存保证金和《国际旅行健康证明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审核后办理签证、预订机票等派出手续。 -派出后,遵守《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研究生管理规定》及《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的约定。 • 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负责在外管理工作。 • 高校应指定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管理工作。

  32. 注意事项 (一)向外方直接申请时的流程与要求 • 申请合作奖学金项目务必说明申请CSC合作奖学金 • 英国赫尔大学博士生项目:需要国内学校主管部门(国际处、研究生院)的推荐信 • 荷兰代尔夫特理工大学博士生项目:向指定联系人申请,而非直接与导师联系 • 瑞典皇家工学院项目:只接受通过CSC/KTH合作奖学金项目前往该校学习的公派博士生,须获得由Vice Dean of Faculty签字的邀请信方可生效 • 爱丁堡博士生项目/格拉斯哥大学博士生项目:对优先资助专业领域才提供免学费奖学金

  33. 注意事项 (二)入学要求与学制 • 欧洲一些国家高校要求学生赴该校攻读博士学位时必须已获得硕士学位(直博生、硕博连读生、本科应届毕业生引起注意) • 博士资格考试、预科阶段学习问题

  34. 注意事项 ☆ 赴日攻读博士学位 进入日本大学的研究生院攻读学位,一般都要求先进行预科阶段的学习,然后参加学校统一的入学考试。考试合格才能进入正式攻读学位课程的学习。请在与外方导师联系时,1)务必问清楚是直接进入课程学习,还有预科阶段学习;2)如果有预科阶段学习,请在邀请信注明预科阶段的学习期限。

  35. 注意事项 ☆赴国外科研机构攻读博士学位人员 • 申请去法国CNRS攻读博士学位的学生要注意该CNRS实验室坐落在哪所大学,要在该大学注册。 • 邀请信/入学通知中未注明学制长度的,无法进行评审和录取;仅注明学习长度区间的(如3-4年),评审合格后按下限录取。

  36. 注意事项 (三)签证问题 ☆联合培养博士生赴英签证 • 根据2009.3月英国签证新规定,联培生必须申请Tier 4学生签证,须由邀请方提供申请学生签证的CAS号码,出具Visa Letter • 赴研究所、独立实验室等非教育机构申请人须提前了解是否可为学生办理学生签证申请 • 使用Academic Visitor类别申请均会被拒签;使用访问学生类别签证的留学期限最长仅为6个月 • 建议赴英联培生的留学时间控制在6-12个月为宜,申请前充分与拟留学院校沟通

  37. 注意事项 ☆赴丹麦、瑞典、西班牙办理签证周期较长,尽早办理。

  38. 教师可申报项目 • 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项目 • 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 • 西、南、北欧互换奖学金项目

More Rela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