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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山区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 基本单位 2008 年 11 月

房山区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 基本单位 2008 年 11 月. 一、内容变化 二、普查对象 三、普查原则 四、范围确定 五、 报送要求. 六、填报要求 七、采集方式 八、指标解释. 一、内容变化 ( 一)表式 1 、法人单位基本情况 ( 101 表) 2 、产业活动单位基本情况( 101-1 表) 3 、产业活动单位及其他单位基本情况( 101-3 表). (二)指标分类 1 、按指标类型分 A 、基本信息:如组织机构代码、单位名称、地址位置、联系方式等。 B 、属性信息:如行业类别、机构类型、登记注册类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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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山区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 基本单位 2008 年 11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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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esentation Transcript


  1. 房山区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 基本单位 2008年11月

  2. 一、内容变化 二、普查对象 三、普查原则 四、范围确定 五、报送要求 六、填报要求 七、采集方式 八、指标解释

  3. 一、内容变化 (一)表式 1、法人单位基本情况 (101表) 2、产业活动单位基本情况(101-1表) 3、产业活动单位及其他单位基本情况(101-3表)

  4. (二)指标分类 1、按指标类型分 A、基本信息:如组织机构代码、单位名称、地址位置、联系方式等。 B、属性信息:如行业类别、机构类型、登记注册类型等。 C、数据信息:如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计等。

  5. 2、按指标维护方式分 A、单位自行填报的:如地址位置、联系方式等。 B、统计机构以其他来源维护的:如行业代码、报表类别、注册开发区情况等。

  6. (三)部分指标特殊的采集方式 1.普查单位在填报纸介质报表时,除标注“免填”的指标外,其他指标均应根据填报要求如实填报。 “免填”指标为市普查办根据其他信息来源对该类指标进行统一维护。

  7. 2、“采集平台”报表中加“*”的指标数据已由市普查机构根据各单位清查表中数据导入,各普查单位免录,且平台控制不可修改。2、“采集平台”报表中加“*”的指标数据已由市普查机构根据各单位清查表中数据导入,各普查单位免录,且平台控制不可修改。 3、普查机构在审核纸介质报表时,要求加“*”的指标数据必须与“采集平台”上的数据一致。

  8. (三)指标变化 方案中标注“●”的表示本市根据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需求,在国家普查方案之外增加的内容;标注“▲”的表示比本市2007年年报和2008年定报增加的内容;标注“◆” 的表示对国家的指标解释做了补充说明。

  9. 二、普查对象 1、行业范围:《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02)中除国际组织外的所有行业门类 2、单位范围: • 法人单位 • 产业活动单位 • 其他单位

  10. 3、法人单位具备的条件 • 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 独立拥有和使用(或授权使用)资产,承担负债,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 • 会计上独立核算,能够编制资产负债表。

  11. 法人单位 企业法人 事业单位法人 机关法人 社会团体法人 其他法人 基金会法人 律师事务所 宗教组织 居(村)委会 (基层群众自治组织) 民办非企业法人 4、法人单位的构成

  12. 样 本

  13. 5、产业活动单位具备的条件 • 在一个场所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 • 相对独立组织生产经营或业务活动; • 能够掌握收入和支出等业务核算资料

  14. 6、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的关系 法人 单位 管理控制 产业活动 单位 组 成 如果法人单位只位于一个场所,并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称为单产业法人。 如果法人单位从事多种经营活动,或者位于多个地点,称为多产业法人,多产业法人由两个或两个以上产业活动单位组成。

  15. 7、两类法人单位填报时的区别 单产业法人单位只填101表,免填101-1表。 多产业法人单位要填报101表,并负责其本部及各分支机构的101-1表。

  16. 通过以下几个实例,来理解法人单位与产业活动单位的关系。通过以下几个实例,来理解法人单位与产业活动单位的关系。 • 例1(单产业法人): • 韩村河山庄会议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 在工商部门登记情况: • 企业法人:韩村河山庄会议服务中心有限公司(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且无下属产业活动单位) • 统计上认定单位如下: • 企业法人:韩村河山庄会议服务中心有限公司(只填报101表) • 韩村河山庄会议服务中心有限公司(不填报101-1表) 韩村河山庄会议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17. Ⅱ Ⅲ Ⅳ 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房山区华冠商贸有限公司 • 例2:(多产业法人) • 北京市房山区华冠商贸有限公司 • 在工商部门登记情况: • 企业法人:北京市房山区华冠商贸 • 有限公司(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分支机构(4个):(领取营业执照) • Ⅰ:北京市房山区华冠商贸有限公司一分店 • Ⅱ:北京市房山区华冠商贸有限公司二分店 • Ⅲ:北京市房山区华冠商贸有限公司三分店 • Ⅳ:北京市房山区华冠商贸有限公司四分店

  18. 统计上认定单位如下: 法人单位:北京市房山区华冠商贸有限公司(填报法人101表) 所属分支机构(填报5个产业101-1) 包括: Ⅰ:北京市房山区华冠商贸有限公司(本部) Ⅱ:北京市房山区华冠商贸有限公司一分店 Ⅲ:北京市房山区华冠商贸有限公司二分店 Ⅳ:北京市房山区华冠商贸有限公司三分店 Ⅴ:北京市房山区华冠商贸有限公司四分店 Ⅰ Ⅲ Ⅳ Ⅴ Ⅱ 北京市房山区华冠商贸有限公司

  19. 8、其他单位:指虽不是法人或产业活动单位,但需要填报后续表的生产经营单位。 单位多种经营活动均需填报主营表的情况下,其以附营活动为填报主体出现时视为其他单位。 例:北京星湖绿色生态观光园有限公司,主营“种植苗木花卉”,行业为0122,但其附营住宿活动具备三星级符合住宿业情况报表填报条件,该单位作为一产法人报农业报表的同时也作为其他单位填写101-3表。

  20. 9、101-3表的普查范围和报送范围 A、包括谁: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服务业等需要填报后续表的产业活动单位及其他单位 ; B、谁来报:京外地区各类法人单位在我区兴办的需要填报后续表的产业活动单位填报101-3表 ; C、谁来补:在京法人单位所属的需要填报后续表的产业活动单位和需要填报后续表的其他单位免报101-3表,由市普查办根据101-1表内容和以往定报的201-3表内容补全。

  21. 三、普查原则 执行“法人经营地”普查原则 1、法人单位按照实际生产经营地(办公地)向所在地普查机构报送普查数据;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经营地(办公地)的,按法人总部所在地上报普查数据;清查在那里就在那里上报 2、产业活动单位由其归属法人单位进行统计; 3、产业活动单位和其他单位同样执行“经营地”普查原则。

  22. 四、范围确定 普查范围:全部法人单位及其所属的产业活动单位,需要填报后续表的产业活动单位和其他单位。 确定方式:市普查办根据清查结果,确定哪些单位需纳入普查后续调查范围。将于11月底反馈单位名单

  23. 确定原则: 财务核算方:清查指标,财务是否核算,包括财务表对其他法人单位的核算 • 规模(限额)以上单位纳入条件: A、具有财务核算的法人单位 B、“企业主要经济指标”、“非企业单位主要经济指标”或“资质等级、连锁及星级评定情况” 符合专业规模标准 C、不考虑单位的营业状态

  24. 规模(限额)以下单位筛选条件 A、在去除已确定为规模(限额)以上的单位后的清查结果中选取 B、具有财务核算的法人单位 C、企业营业收入+非企业单位收入合计大于1 D、期末从业人员大于零

  25. 清查单位参加普查后续调查工作的情况 规模(限额)以上单位 规模(限额)以下单位不具备后续表调查条件的单位 规模(限额)以下单位具备后续表调查条件的单位

  26. 五、报送要求 (一)数据报送方式 • 各行业规模(限额)以上单位,通过指定网址(北京统计数据集中采集平台http://www.bjes.gov.cn, 以下简称“采集平台”)填报普查数据。 • 其他规模(限额)以下单位,采取报送纸介质的方式。其他规模(限额)以下单位向各镇级普查机构报送加盖单位公章的纸介质报表,由各镇级普查机构负责数据录入。

  27. (二)报表(纸介质)报送要求 • 规模(限额)以下单位必须向各镇级普查机构上报加盖公章的纸介质报表,并按规定留存填报内容和填报依据。 • 网报(规模限上)单位上报的纸介质报表数据务必与“采集平台”上报送的并经普查机构验收后的数据保持一致。 • 不许使用平台打印报表上报普查机构。

  28. 为满足国家普查表存档的要求,各普查单位正式上报和留存的纸介质报表一律使用普查机构下发的纸介质报表。正式上报普查机构的纸介质报表一律使用原件,不得复写、复印。手工填写普查表时一律使用钢笔或签字笔,需要用文字表述的必须用汉字,保证字迹清晰;需要填写数字的,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为满足国家普查表存档的要求,各普查单位正式上报和留存的纸介质报表一律使用普查机构下发的纸介质报表。正式上报普查机构的纸介质报表一律使用原件,不得复写、复印。手工填写普查表时一律使用钢笔或签字笔,需要用文字表述的必须用汉字,保证字迹清晰;需要填写数字的,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

  29. (三)报送时间要求

  30. (四)关于限上限下单位在平台处理方式的问题(四)关于限上限下单位在平台处理方式的问题 限上限下单位基本情况表在平台由于报送截止时间不同,将会采用分表采集的方式 • 限上: 101A、101-1A、101-3A • 限下:101B、101-1B、101-3B

  31. 六、填报要求 (一)普查时点为2008年12月31日24时,普查时期为2008年1月1日—12月31日。 (二)各普查单位要严格遵守本方案规定的时间报送普查数据,遇节假日一律不顺延。

  32. (三)本方案采用全市统一的普查统计分类标准和编码,各普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不得自行更改。(三)本方案采用全市统一的普查统计分类标准和编码,各普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不得自行更改。 (四)上报内容必须完整,不得遗漏项目,包括普查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填表人、联系电话、报出日期等。

  33. (五)手工填写报表的属性代码时,首先在选中的属性代码上划圈,然后在□中填写代码,每□中只填写一位数字。(五)手工填写报表的属性代码时,首先在选中的属性代码上划圈,然后在□中填写代码,每□中只填写一位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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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5. (六)报表中只限某一行业或某类普查单位填报的项目,其他行业或普查单位免填,不需补填“0”。(六)报表中只限某一行业或某类普查单位填报的项目,其他行业或普查单位免填,不需补填“0”。

  36. (七)本方案中价值量指标计量单位一律为人民币“千元”,凡以外币形式计算的价值量指标均以2008年的年末汇率折合成人民币填写。各指标数据一律取整数,不保留小数。(七)本方案中价值量指标计量单位一律为人民币“千元”,凡以外币形式计算的价值量指标均以2008年的年末汇率折合成人民币填写。各指标数据一律取整数,不保留小数。

  37. (八)《法人单位基本情况》表中的数量指标(如:从业人员数、营业收入、资产总计等指标),应填写包括其所有产业活动单位以及统一核算且在本市的法人单位在内的全部数据;《产业活动单位基本情况》表中的经济指标,只填写本单位的数据。(八)《法人单位基本情况》表中的数量指标(如:从业人员数、营业收入、资产总计等指标),应填写包括其所有产业活动单位以及统一核算且在本市的法人单位在内的全部数据;《产业活动单位基本情况》表中的经济指标,只填写本单位的数据。

  38. (一)50报表类别(免填)各级统计机构根据“06行业代码”,参照《报表类别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对照表》填写。(一)50报表类别(免填)各级统计机构根据“06行业代码”,参照《报表类别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对照表》填写。 七、指标解释

  39. 《报表类别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对照表》 6610

  40. E 《报表类别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对照表》 6610

  41. (二)01组织机构代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编制规则》(GB11714-1997),由组织机构代码登记主管部门给每个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等单位颁发的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始终不变的法定代码。

  42. 组织机构代码填写有两种情况: 1、有码的:已领取了法定代码的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必须使用法定代码,要按照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上的代码填写。(与税务部门颁发的税务登记证书上的税务登记号的后九位一致)

  43. 2、没有法定代码的单位 (1)法人单位、比照法人填报的单位及非本部的产业活动单位,由各级统计部门从临时码段中赋予临时代码 (前两位为“AB ”) (2)产业活动单位是本部的,如果没有法定代码,使用法人单位法定代码的前8位,第九位校验码填“B”

  44. 3、临时代码使用规定 • 严格按《北京市统计调查单位临时码管理办法》京统发[2008]123号文执行 • 已被赋予临时码的单位,依然沿用原临时码; • 严格控制临时代码的发放,做到发放代码的不重不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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