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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学院毕业生工作

人文学院毕业生工作. 人文学院学工办. 档案与户口迁转. 已签约的毕业生按已签约情况进行派遣。 毕业前未就业的师范类毕业生派回至生源地教育局。 未就业 专升本 毕业生,(未申请暂缓两个月派遣)其档案寄至生源地人事局人才交流中心。 以上三类毕业生档案交寄安排在 7 月初进行,需要查询档案去向的毕业生请于档案交寄 两周后 持报到证到协议书所签订的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报到证开具的部门查询。. 户口迁移证和就业报到证的寄发. 由学工办统一发放信封,用于寄发毕业生的就业报到证等有关材料。请大家务必填写准确详细的 收信地址 ,以确保离校后本人能够收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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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学院毕业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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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esentation Transcript


  1. 人文学院毕业生工作 人文学院学工办

  2. 档案与户口迁转 • 已签约的毕业生按已签约情况进行派遣。 • 毕业前未就业的师范类毕业生派回至生源地教育局。 • 未就业专升本毕业生,(未申请暂缓两个月派遣)其档案寄至生源地人事局人才交流中心。 • 以上三类毕业生档案交寄安排在7月初进行,需要查询档案去向的毕业生请于档案交寄两周后持报到证到协议书所签订的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报到证开具的部门查询。

  3. 户口迁移证和就业报到证的寄发 • 由学工办统一发放信封,用于寄发毕业生的就业报到证等有关材料。请大家务必填写准确详细的收信地址,以确保离校后本人能够收到。 (另信封背面务必要注明姓名、学号、专业、班级) • 收到后,本人或委托家人,尽快(两证都有有效期限)持户口迁移证到就业所在地或家庭所在地公安机关或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 毕业生凭就业报到证到就业单位报到,以此开始计算正式工作时间、工齡和工资。(期限不准)

  4. 户口迁移证

  5. 报到证

  6. 证件遗失 • 如《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遗失,毕业生须在遗失当地的报刊上声明作废(声明中应注明报到证编号及姓名),再携报纸、身份证、毕业证书和档案中《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副本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补办;(例) • 如户口迁移证遗失,需持户口迁往地派出所出具的未落户证明,按照相关规定到学校保卫处办理。(例)

  7. 其他补充说明 • 研究生、公务员被录取的同学,需尽快上交录取通知书的复印件或录用函件。由学院统一上交就业指导中心,作为办理就业派遣手续的依据。(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上自己写明户口迁入地的具体地址) • 报考研究生、公务员确定录用但在毕业前尚未收到录取通知书的毕业生,可提前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暂缓办理就业手续,待明确去向,收到录取通知书或录用函件后,将复印件寄给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再作派遣。

  8. 暑假签约 • 暑假期间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凭协议书等材料来人或寄函至学校办理,校就业指导中心每月5日、15日、25日负责办理其报到证签发、迁户、转档等事宜。暑假来信请寄: • 浙江师范大学职业发展与就业服务中心(收) • 浙江师范大学人文学院学工办莫世亮(收) 321004 • 联系电话:0579-82282516,82298552

  9. 暑期签约 • 部分同学虽未签约但已工作的,请寄回劳动合同的复印件或者聘用合同、就业证明。 • 学校保卫处不再办理人户分离(即档案在工作单位,户口回原籍)的户口迁移证。

  10. 签约变动 • 己签约但同时考取研究生的同学应及时告知用人单位并按约定解除协议,同时将录取通知书的复印件交至用人单位。 • 己签约的毕业生若毕业后要调整就业,如在本市范围内,由当地人事局或教育局等就业主管部门办理调整手续; • 跨地区的,由两地主管部门办理;(例) • 跨省市的,由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办理。

  11. 2010届毕业生就业、生源信息校对注意事项 • 为使就业派遣工作顺利进行,将截止到目前的就业情况发给你们进行最后一次校对,有关注意事项如下: • (1)已就业毕业生请仔细校对上级主管部门、具体用人单位是否正确,具体用人单位是你签约的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是签约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也是档案派遣、接收单位。

  12. 信息校对 • (2)未就业毕业生请仔细校对生源所在地一栏,我们将根据生源地进行派遣,师范毕业生派遣至生源地教育局人事科(或政工科等),非师范毕业生派遣至生源地人事局人才交流中心。 • (3)申请暂缓两个月派遣毕业生请仔细校对是否暂缓派遣栏是否注出“是”标志。

  13. 信息校对 • (4)考公务员、考研究生的毕业生请校对公务员录用、是否考研、拟录取院校等相应各栏是否正确,请在收到公务员录用函件、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后及时将复印件交到学院学工办,再由学工办统一交至校就业指导中心,以便办理就业派遣手续,已签约的毕业生要及时告之用人单位,协议书上注明不能考研究生、公务员的毕业生,需将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书面解除协议的函件交到校就业指导中心才能办理就业派遣手续。

  14. 信息校对 • (5)毕业生要根据实际情况仔细校对生源信息的所有栏目,有错误信息的直接改在校对表上,生源信息错误仍需出具户籍证明才能更正,各栏校对完毕请在签名栏签字,学校将根据你们修改的情况及时更正有关信息,以便准确的办理有关就业手续。由于未仔细校对有关生源信息而造成的派遣错误由毕业生本人负责。

  15. 信息校对 • (6)户口迁入一栏是根据保卫处整理新生户口迁入的情况汇总出来的,请各位毕业生仔细核实,若有错误请及时更正,以便于户口 的及时准确迁出。

  16. 党员组织关系转移须知 • 一、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政治身份的证明,每个党员在离校时都应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由党员本人携带到新单位,介绍信回执联由接收地(单位)党组织寄回,省内的寄回学院党委、党总支;省外的寄回校党委组织部。

  17. 党员组织关系 • 二、党员应在介绍信有效期(三个月)内将组织关系介绍信交给所去单位党组织,若所去单位未建立党组织,可根据介绍信抬头称呼到当地市(县、区)委组织部办理组织关系接转手续,再由当地市(县、区)委组织部落实具体党组织。

  18. 党员组织关系 • 三、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后,如工作单位变动,可持原介绍信在有效期内办理更改手续——浙江省内由各学院党委、党总支办理,组织关系转往外省的到学校党委组织部办理(暑假期间每月5日、15日、25日为受理日),组织关系转往省内的到各学院党委、党总支办理。超过六个月未接转组织关系造成自动脱党或其它情况者,责任自负。 • 校党委组织部地址:行政中心南楼324 • 联系电话:82282302 • 联系人:张老师

  19. 班级校友联络员 • 中本061班 : 胡静敏 • 中本062班 : 陈龙飞 • 专升本科081:吴长沙 • 历史061班: 沈洁茗

  20. 学工办电话:82298552 教务办电话:82298838 校就业中心电话:82282516 82282183 学院传真:0579-82298553 莫世亮:13588661937 短号:661937 邮箱: moshiliang@zjnu.cn 宋六旬:13857992670 短号:662670 邮箱: songliuxun@zjnu.cn

  21. 祝大家: 一路顺风! 常回家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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