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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基(资)金项目 验收培训. 二 O 一二年十一月. 上海市创新资金项目 国家创新基金项目. 上海市创新资金项目验收 具体要求. 上海市创新资金验收材料准备. 验收申请表(包括申请表主表、项目参加人员名单、预算执行情况表); 项目工作总结报告; 项目立项合同及课题任务书; 项目申报书中技术指标部分复印件; 企业财务报表 最近两年度的企业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出具最近一张发票日期的当月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资金到位凭证(市、区); 购置设备发票清单以及 100% 的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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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基(资)金项目验收培训 二O一二年十一月
上海市创新资金项目 • 国家创新基金项目
上海市创新资金项目验收 具体要求
上海市创新资金验收材料准备 • 验收申请表(包括申请表主表、项目参加人员名单、预算执行情况表); • 项目工作总结报告; • 项目立项合同及课题任务书; • 项目申报书中技术指标部分复印件; • 企业财务报表 • 最近两年度的企业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 出具最近一张发票日期的当月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 资金到位凭证(市、区); • 购置设备发票清单以及100%的发票; • 权威机构(具有检测资质)出具的第三方检测报告; • 项目在执行期内获得的相关的证书及附件材料; • 100%销售发票清单以及60%的销售发票复印件(记帐联)。 (注:以上材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上海市创新资金验收时间和验收结论 • 根据《科研计划项目课题合同》要求,合同时间结束后三个月内应完成项目验收。 • 验收结论: • 验收合格:专家评分80分以上。项目较好完成合同目标,核发验收合格证书,在三个月内完成验收,全额拨付合同经费余款; • 基本合格:专家评分65分至79分之间。项目较好完成合同目标,核发验收基本合格证书,在三个内完成验收,拨付合同经费余款50%,当年不得申请项目; • 验收不合格:专家评分65分以下。项目没有完成合同目标且差距较大;核发验收不合格证书;停拨合同经费余额;项目承担单位3年内不得申请项目。
上海市创新资金验收申请表的要求 登陆www.stcsm.gov.cn,点击“网上办事” 在线填写“B35.1(验 收申请书)” 提交 打印。 验收申请表、总结报告、财务报表相关数据的一致性。 (注:打印的验收申请书应有“STCSM”水印)
填写合同编号 填写上海市创新资金立项金额
4.其他资助数为执行期内新增总投入减去市科委部分,需与实际财务凭证一致,在逻辑上与批准预算数不一致4.其他资助数为执行期内新增总投入减去市科委部分,需与实际财务凭证一致,在逻辑上与批准预算数不一致 1.市科委部分费用总计与经费来源一致,并等于科委拨款总数 5.确保实际发生数中“合计” 栏一列“费用合计”数等于 “经费来源合计”数 2.垫支款为科委资助尾款部分 3.区科委(+国家) 实际资助资金 6.打印后,相关人员签字 7.打印后,财务部门盖章
上海市创新资金工作总结报告要求 企业概况 资金项目概况 主要技术特征和创新点、社会经济意义; 项目资金落实与支出情况 项目产品开发进度与取得成果情况 项目产品市场开拓与销售情况 计划任务书技术、经济、质量、资产指标完成情况 包括:经济、技术、质量指标完成情况;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其他相关说明
上海市创新资金检测报告的要求 必须是权威部门出具的测试报告; 检测报告的检测内容与合同中技术考核指标具有对应性; 检测报告的检测时间是在项目立项后。
上海市创新资金相关证书及附件材料要求 • 已授权专利证书(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专利); • 软件产品登记证书与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 产品鉴定证书; • 新药证书、医疗器械许可证等; • 企业标准; • 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 用户报告; • 已有产品或样品的应附照片; • 销售合同; • 其他(企业认为有必要提供的相关证书及附件材料)。 (注:所有附件材料的时间均是项目立项后)
其它注意事项 企业提供的检测报告中,如果检测内容与合同中技术考核指标不对应,则企业必须在验收材料中提供用户报告2-3份(用户必须具有代表性)。 验收材料中所附发票清单的发票名称如与验收项目不一致且出入较大,则企业必须在验收材料中提供有关的销售合同(合同需具有代表性)及相关情况说明。
验收会前的准备工作 • 企业报上述验收材料1套,交市创业中心审核 • 审核无误后,准备验收会议资料 • 一式七套主体材料(验收申请表、工作总结报告、项目立项合同和课题任务书、项目申报书中技术指标部分、购置设备发票清单以及100%的发票、企业相关财务报表、资金到位凭证、技术检测报告、项目执行期内企业获得的证书及相关附件、100%销售发票清单) • 60%的销售发票一套 • 草拟专家验收意见(一份) • 验收会程序: 企业汇报 专家答疑 专家打分并修改评审意见
验收会后的准备工作 • 登陆www.stcsm.gov.cn,点击“网上办事” 在线填写“B35.2(验收证书)” 提交 打印 • 验收形式:会议验收 • 注意验收专家组组长的名字 • 专家意见:粘贴企业草拟的“专家验收意见” • 在“项目主要参加人员名单”上签字 • 一式三份
验收会后上报材料要求 • 时间:验收会议后一周内 • 内容: • 一套验收主体材料(验收申请表、工作总结报告、项目立项合同和课题任务书、项目申报书中技术指标部分、购置设备发票清单以及100%的发票、企业相关财务报表、资金到位凭证、技术检测报告、项目执行期内企业获得的证书及相关附件、100%销售发票清单) • 《科研项目验收证书》一式三份,验收证书需有“STCSM”水印 注:《科研项目验收申请表》请确认表中以下信息: • 请核对封页、申请验收单位意见、经费预算执行情况表是否已盖章 • 确认经费预算执行情况表中有关人员是否已签字或盖章 • 项目主要参加人员名单是否已签名 • 验收申请表需有“STCSM”水印
国家创新基金项目验收 具体要求
国家创新基金验收时间 • 按期验收(合同时间结束后三个月) • 正常延期(合同时间结束后一年内) • 超期验收(合同时间结束后超过一年,原则上不允许)
国家创新基金验收筛选性指标 为保证项目验收的严肃性与可操作性,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原则上作为验收不合格处理: • 销售收入完成不足合同规定指标的50%(初创期小企业创新项目除外); • 技术和质量指标完成情况不足60%; • 合同到期后1年以上时间验收的项目; • 验收材料中有造假行为或项目承担单位无法提供有效材料证明验收指标完成情况的真实性; • 合同丙方资金到位率不足50%的。
国家创新基金验收评价指标(以成长期无偿资助项目为例)国家创新基金验收评价指标(以成长期无偿资助项目为例) • 资金落实与使用情况(15分) • 技术、质量指标完成情况(15分) • 经济指标完成情况(20分) (其中销售收入完成情况占14分) •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10分) • 企业成长情况(30分) • 日常监理与验收工作质量(10分) • 项目验收奖励企业分(20) (发明专利授权、在重大工程中应用、在重大突发事件中应用等)
国家创新基金验收结论 • 验收合格:专家评分80分以上。项目较好完成合同目标,管理中心核发验收证书,全额拨付合同经费余款; • 基本合格:专家评分65分至79分之间。项目较好完成合同目标,管理中心核发验收证书,拨付合同经费余款60%,当年不得申请基金项目; • 验收不合格:专家评分65分以下。项目没有完成合同目标且差距较大;不发验收证书;停拨合同经费余额;项目承担单位3年内不得申请基金项目。 • 终止:企业注销或项目不能继续履行合同。企业与法人再次创办的企业终身不得申请基金项目。
国家创新基金验收材料准备 • 验收申请表; • 项目工作总结报告; • 基金项目立项合同;项目申报书中技术指标部分复印件; • 专项审计报告(原件); • 从执行期开始2010、2011财务年报表(含资产负责表、损 益表、现金流量表)、专项审计截止日期的月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 表; • 资金到位凭证(国家、市、区); • 权威机构(具有检测资质)出具的第三方检测报告; • 项目在执行期内获得的相关的证书及附件材料; • 100%销售发票清单以及30%的销售发票复印件(记帐联)。 (注:以上材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国家创新基金验收申请表的要求 • 在线填写验收申请表: 登陆www.innofund.gov.cn点击”创新基金网络工作系统” 填写“验收申请表” 发送服务机构 • 验收申请表、总结报告、审计报告相关数据的一致性 注:请完成专项审计报告后,再填写申请表和总结报告中 的相关数据。
国家创新基金工作总结报告要求 • 企业概况 • 项目资金落实与支出情况 • 项目产品开发进度与取得成果情况 • 项目产品市场开拓与销售情况 • 合同技术、经济、质量、资产指标完成情况 • 项目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 其他相关说明
国家创新基金专项审计基本要求 • 审计报告必须由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据; • 审计报告必须由两名注册会计师签字、盖章和加盖事务所公章; • 上报的审计报告必须是原件; • 审计报告最后必须附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执业证书及两名注册会计师CPA证书(均为复印件); • 审计报告必须加盖骑缝章或每页加盖审计专用章。
国家创新基金专项审计编制注意事项 • 关于项目收入确认: 包括项目产品本身的销售收入,通过服务、出租、培训等方式实现的收入也应计入项目收入。 • 关于时间一致性问题: 审计报告应注意保持时间上的一致性。考核期为创新基金合同规定之日起截止到审计当月。 • 关于项目应承担的期间费用: 期间费用应按照项目实现的收入与同期企业总收入的比例进行分摊(在没有单独核算的情况下)。
国家创新基金检测报告的要求 必须是权威部门出具的测试报告; 检测报告的检测内容与合同中技术考核指标具有对应性; 检测报告的检测时间是在项目立项后。
国家创新基金相关证书及附件材料要求 • 已授权专利证书(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专利); • 软件产品登记证书与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 产品鉴定证书; • 新药证书、医疗器械许可证等; • 企业标准; • 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 用户报告; • 已有产品或样品的应附照片; • 销售合同; • 其他(企业认为有必要提供的相关证书及附件材料)。 (注:所有附件材料的时间均是项目立项后)
其它注意事项 企业提供的检测报告中,如果检测内容与合同中技术考核指标不对应,则企业必须在验收材料中提供用户报告2-3份(用户必须具有代表性)。 验收材料中所附发票清单的发票名称如与验收项目不一致且出入较大,则企业必须在验收材料中提供有关的销售合同(合同需具有代表性)及相关情况说明。
验收会前的准备工作 • 企业报上述验收材料1套,交市创业中心审核 • 审核无误后,准备验收会议资料 • 一式八套主体材料(验收申请表、工作总结报告、项目立项合同及项目申报书中技术指标部分、专项审计报告、企业相关财务报表、资金到位凭证、检测报告、项目执行期内企业获得的证书及相关附件、100%发票清单) • 30%的销售发票一套 • 草拟专家验收意见(一份) • 验收会程序: 企业汇报 专家答疑 专家打分并修改评审意见
验收会后上报材料要求 • 材料签章后提交市创业中心(签章原件)。 • 材料中所有表格均可以从国家创新基金网络系统验收流程中获取。 • 验收材料统一使用A4纸,请勿使用塑料文件夹装订。 • 以下材料一式二套进行散装: 1.验收申请表; 2.专项审计报告(其中一套为原件); • 以下材料按顺序一式二套装订成册: • 工作总结报告; • 地方资金到位证明; • 相关财务报表; • 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 基金项目立项合同及项目申报书中技术指标部分; • 贷款合同、付息凭证(此项仅为贷款贴息项目提供); • 项目执行期内获得的证书及其他附件; • 100%销售发票清单; • 30%销售发票(记帐联)。 (注:企业需在验收会结束后一周内将正式装订的验收材料上报至市创业中心)
创业中心联系方式 • 网 址:www.shtic.com • 联系电话:64839009转基金管理部 • 地 址:钦州路100号1号301室 • 传 真:64088589
区科委联系方式 • 宝山区科委 56171777 • 长宁区科委 52388272、52388273 • 崇明县科委 69696358 • 奉贤区科委 37188010 • 虹口区科委 65088666-8311 • 黄浦区科委 63055738 • 嘉定区科委 69989297 • 金山区科委 57971849、57971309 • 静安区科委 62183477
区科委联系方式 • 闵行区科委 64982752、64986115 • 浦东新区科委 68542222-88256、82125 • 普陀区科委 52564588-7169 • 青浦区科委 69718555 • 松江区科委 37735473、37735540 • 徐汇区科委 64382886 • 杨浦区科委 65690561 • 闸北区科委 61421328-5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