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0 likes | 491 Views
第六章 國民所得. 6-1 國民所得的概念 6-2 國民所得的內容 6-3 國民所得在應用上的限制 6-4 「貧窮」與「富裕」-國民所得 分配不均度的測量. 6-1 國民所得的概念. 經濟學的研究依其研究範圍區分為二: 1. 個體經濟學 (Microeconomics) : 又稱為 「價格理論」 ,係以 個別經濟單位的經濟行 為為研究對象 。包括:消費理論、生產理論、交換 理論、分配理論等。 2. 總體經濟學 (Macroeconomics) : 又稱為 「國民所得理論」 ,係以 整個經濟社會的經
E N D
第六章 國民所得 6-1 國民所得的概念 6-2 國民所得的內容 6-3 國民所得在應用上的限制 6-4 「貧窮」與「富裕」-國民所得 分配不均度的測量
6-1 國民所得的概念 經濟學的研究依其研究範圍區分為二: 1. 個體經濟學(Microeconomics): 又稱為「價格理論」,係以個別經濟單位的經濟行 為為研究對象。包括:消費理論、生產理論、交換 理論、分配理論等。 2. 總體經濟學(Macroeconomics): 又稱為「國民所得理論」,係以整個經濟社會的經 濟現象為研究對象,包括:國民所得水準、就業水 準、物價水準、經濟循環、經濟成長與穩定等。 * 國民所得的探討為總體經濟學的範疇 目錄
6-1 國民所得的概念 • 國民所得的由來 • 由美國學者顧志耐(Simon S Kuznets)於1934年 • 首發表。 • 顧志耐於1971年榮獲第三屆諾貝爾經濟學獎。 • 顧志耐被尊稱為「國民所得會計之父」。 目錄
6-1 國民所得的概念 • 台灣地區國民所得的統計 • 由行政院主計處統計。 • 我國於1953年開始逐年按年編算統計國民所 • 得。 • 資料發表於中華民國台灣地區國民所得(俗 • 稱國民所得黃皮書。 目錄
6-1 國民所得的概念 ─各種國民所得指標之關係 目錄
6-2 國民所得的內容 6-2.1 國內生產毛額 (Gross Domestic Product,簡稱GDP) 6-2.2 國民生產毛額 (Gross National Product,簡稱GNP) 6-2.3~6-2.6 國民生產淨額(簡稱NNP)~ 可支配所得(簡稱DI) 目 錄
6-2.1 國內生產毛額(簡稱GDP) • GDP的意義: 係指一國之「境內人民」在「一定期間」內所生產 之所有「最終財貨與勞務」,以「市場價值」計算 的總產值。 • GDP的估算內涵: • 以「境內人民」為對象: • 在本國境內,所生產的商品與勞務。 • 為「一定期間」的產值: • 計算當期生產的最終財貨與勞務。 • 只計入「最終財貨與勞務」的產值 。 • 以「市場價值」計算。 節目錄
6-2.1 國內生產毛額(簡稱GDP) GDP的估算 節目錄
6-2.1 國內生產毛額(簡稱GDP) 下列經濟活動中,哪些須計入GDP? 1. 太平洋建設賣了一間新建公寓,值1,000萬元。 2. 付給慶宜證券股票買賣手續費,計12萬元。 3. 請國際服務站技工修理電冰箱,付費1,000元。 4. 支付泰籍女佣薪津1,600元。 5. 王先生在美國證券市場獲得股息,計3萬元。 6. 張三在股市買台積電股票十張,計120萬元。 節目錄
6-2.1 國內生產毛額(簡稱GDP) 經濟循環周流圖 節目錄
6-2.1 國內生產毛額(簡稱GDP) 國內生產毛額的估算方法 1. 從生產面估算GDP:以最終產品法估算GDP,是先 將一國國境內之各行各業加以區分,然後再將各行 各業的總產值彙總相加起來。 2. 從支出面估算GDP:又稱國內支出毛額(GDE),即 估算一國境內家計部門、企業部門、政府部門、國 外部門對當期生產之最終財貨與勞務的購買支出總 和。 3. 從所得面估計GDP:又稱國內所得毛額(GDI),即 以要素所得法從產品成本面估算GDP。 * 無論從生產面、支出面、所得面進行統計,結 果必然相等。 節目錄
6-2.1 國內生產毛額(簡稱GDP) 從生產面估算GDP 行政院主計處將我國最終財貨與勞務分為: 農業、工業、服務業三大類產業。 公式: GDP=農業產值+工業產值+服務業產值 * 我國服務業產出比例日益增加,農業產出比例 日益減少。 * 從生產面估算GDP可以了解一國境內各行業的 發展趨勢和產業結構的變遷。 節目錄
6-2.1 國內生產毛額(簡稱GDP) 從支出面估算GDP 公式: C:民間消費 X:商品輸出 Ig:投資毛額 M:商品輸入 G:政府消費支出 *民間消費支出占GDE的比值最大。 *從支出面估算GDP可以了解一國的支出用途分 配比例的多寡。 GDE=C+Ig+G+(X-M) 節目錄
6-2.1 國內生產毛額(簡稱GDP) 民間消費支出(C)的估算 民間消費支出(C): 係指家計部門與民間非營利機構購買財貨的支出。 依耐用性質分為: 耐久財、半耐久財、非耐久財、勞務四項。 節目錄
6-2.1 國內生產毛額(簡稱GDP) 國內投資毛額(Ig)的估算 國內投資毛額(Ig):又稱國內資本形成毛額。 包括兩項:1. 固定資本形成毛額:指當期添置的 新機器設備及建築物。 2. 存貨增加:包括原料、在製品及未 出售的製成品。 投資毛額=固定資本形成毛額+存貨增加 =新機器設備+新建築物+存貨增加 節目錄
6-2.1 國內生產毛額(簡稱GDP) 政府消費支出(G)的估算 政府消費支出(G)的內容: 為購買各種最終財貨和提供司法、行政、警務、教育….等勞務生產的支出。 包括兩項:1. 購買各種最終財貨與勞務的支出。 2. 僱用軍公教人員的薪資支出。 *退休年金、失業或災難救助金等移轉支出,沒 有生產性,即不計入GDP。 節目錄
6-2.1 國內生產毛額(簡稱GDP) 淨輸出(X-M)的估算 輸出(Exports,簡稱X): 係指在本國境內生產,但已輸出國外的商品。 輸入(Import,簡稱M): 由國外輸入國內的商品。 節目錄
6-2.1 國內生產毛額(簡稱GDP) 避免重複估算GDP的方法 1. 最終產值法: 將所有最終財貨與勞務以「市場價值」計算的 總產值。 2. 附加價值法(要素所得法): 將產品在製造完成前的每一生產過程中所增創 的價值彙總 * 最終產值法=附加價值法 * 受限於中間性與最終產品的劃分困難,我國現 行統計大多採附加價值法。 節目錄
6-2.2 國民生產毛額(簡稱GNP) 1. GNP的意義 係指一國之「全體國民」在一定期間內所生產 的所有最終財貨與勞務,以市場價值計算的總 值。 2. GDP與GNP的區別 GDP以「國境」為界限,GNP以「國民」為界限。 GNP=GDP+(本國國民的生產要素參與外國生產之 報酬-外籍國民的生產要素參與本國 生產之報酬) =GDP+國外要素所得淨額 節目錄
6-2.3~6-2.6 國民生產淨額(簡稱NNP) ~可支配所得(簡稱DI)6-2.3~6-2.6 國民生產淨額(簡稱NNP) ~可支配所得(簡稱DI) 1. 國民生產淨額(NNP) 指一國國民在一定期間內所生產之最終財貨與勞務 扣除資本折舊後的市價淨值。 2. 國民所得(NI) 係指一國國民在一定期間內以其生產要素參與生產 而得到的報酬總和。 3. 個人所得(Personal Income)的意義 係指一國的個人或家計單位可獲得的所得。 4. 可支配所得(Disposable Income) 指一國的個人或家計單位收到所得後實際可自行支 配使用的所得。 節目錄
6-2.3~6-2.6 國民生產淨額(簡稱NNP) ~可支配所得(簡稱DI)6-2.3~6-2.6 國民生產淨額(簡稱NNP) ~可支配所得(簡稱DI) 例 假設甲國2004年國民所得會計資料如下(單位:百億美元) 節目錄
6-2.3~6-2.6 國民生產淨額(簡稱NNP) ~可支配所得(簡稱DI)6-2.3~6-2.6 國民生產淨額(簡稱NNP) ~可支配所得(簡稱DI) 甲國2004年的GDP、GNP、NNP、NI、PI、DI、S的估算如下: 解:GDP=C+I+G+(X-M) =100+70+30+(154-104)=250(百億美元) GNP=GDP+國外要素所得淨額 =250+20=270(百億美元) NNP=GNP-折舊 =270-(70-55)=255(百億美元) NI=NNP-間接稅淨額 = 255-(28-3) = 230(百億美元) PI=NI-勞而不獲+不勞而獲 =230-(11+9+10+8+2)+(6+10) =206(百億美元) DI =PI-直接稅-家戶對國外移轉性支付 =206-12-4=190(百億美元) S =DI-民間消費支出=190-100=90(百億美元) 節目錄
6-3 國民所得在應用上的限制 國民所得會計中的各種指標有其用途: 1. 呈現一國在當期產出的經濟成果與生活水準的 高低。 2. 進而供作各國生活水準的比較之用。 3. 可以當做各國擬訂經濟政策的依據。 目錄
6-3 國民所得在應用上的限制 名目所得與實質所得 名目所得:係指以當期的市場價格計算的所得 水準,又稱貨幣所得。 實質所得:係指以基期的市場價格計算的所得 水準,又稱真實所得。 *基期的名目所得=實質所得 第t年的名目所得=PtQt 第t年的實質所得=PoQt Po:基期的物價 Pt:計算期的物價 Qt:計算期的產量 目錄
6-3 國民所得在應用上的限制 經濟成長率(Economic Growth Rate) 為衡量經濟成長幅度的指標,用以衡量一國生產能力的增加。 *經濟成長率乃指實質GDP的年增率。 第t年的經濟成長率=(Yt-Yt-1)/ Yt-1 ×100% Yt:第t年的實質GDP Yt-1:第t-1年的實質GDP 目錄
6-3 國民所得在應用上的限制 統計上無法呈現的缺點: 1. 漏掉未經市場交易的生產成果 2. 難以掌握地下經濟的產出 3. 無法反應所得分配是否平均 4. 不能辨識財貨品質與生產技術的變動 5. 忽略休閒的價值 6. 未扣除外部成本與負產品所造成的損失 目錄
6-3 國民所得在應用上的限制 新的經濟福利指標 1. 經濟福利量度(簡稱MEW): 由美國經濟學家杜賓與諾得豪斯提出。 2. 經濟福利淨額(簡稱NEW): 由美國經濟學家薩穆遜提出。 目錄
6-4 「貧窮」與「富裕」 -國民所得分配不均度的測量 目前世界各國所得分配的主要方式有三種: 1. 各取所值:個人所得決定於他對生產的貢獻力 (即其功能性的大小)。 2. 各取所需:個人所得決定於他的需要。 3. 各取等份:個人所得貧配均一,社會的成果由 全體人民平均分配。 * 各取所需與各取等份易淪為「均貧」。「各取 所值」易造成貧富不均。 * 前世界各國大多採用各取所值-功能性所得分 配。 目錄
6-4 「貧窮」與「富裕」 -國民所得分配不均度的測量 所得分配不均度的衡量指標: 1. 洛侖士曲線 2. 吉尼係數 3. 高低所得倍數 目錄
6-4 「貧窮」與「富裕」 -國民所得分配不均度的測量 目錄
6-4 「貧窮」與「富裕」 -國民所得分配不均度的測量 各不均度衡量指標與所得分配情形 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