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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衛動員

防衛動員. 防衛動員. 、. 防衛動員課程大綱. 1. 全民防衛動員概論 2. 災害防制與應變 3. 基本防衛技能 4. 防衛動員模擬演練. 4. 防衛動員模擬演練. 4-1 防衛動員演練之機制與設計 4-2 防衛動員的實作. 5 防衛動員學習單 ( 五 )- 防衛動員模擬演練. 4-1 防衛動員演練之機制與設計. 4-1-1 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 全民防衛動員學習單. 防衛動員輔教活動 - 克難消防隊. 所需道具:湯匙、保特瓶、水桶各五;哨子、馬錶各一、時間:十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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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衛動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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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esentation Transcript


  1. 防衛動員

  2. 防衛動員

  3. 防衛動員課程大綱 • 1.全民防衛動員概論 • 2.災害防制與應變 • 3.基本防衛技能 • 4.防衛動員模擬演練

  4. 4.防衛動員模擬演練 • 4-1防衛動員演練之機制與設計 • 4-2防衛動員的實作 5防衛動員學習單(五)-防衛動員模擬演練

  5. 4-1防衛動員演練之機制與設計 • 4-1-1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

  6. 全民防衛動員學習單 防衛動員輔教活動-克難消防隊 • 所需道具:湯匙、保特瓶、水桶各五;哨子、馬錶各一、時間:十分鐘 • 玩法:分將全班分成5組,相距十公尺處劃兩平行線為起點與終點,起點處前放置一個裝滿水的水桶,在終點處放置一個空的保特瓶。 • 哨音響後,各隊第一位手持湯匙,在水桶裡舀水,很快跑到保特瓶前,將水倒入瓶中。

  7. 全民防衛動員學習單 防衛動員輔教活動-克難消防隊 • 再折返把湯匙交由第二位依次接力,可重複循環,直到倒滿整瓶為止。 • 以先倒滿之隊伍為優勝。 • 目的:加入「克難消防隊」遊戲,主要讓同學藉此訓練耐力及團隊合作的精神,並增加授課時學生對本課程的參與感及學習動機與興趣。

  8. 第 1 條 為建立全民防衛動員(以下簡稱動員) 體系,落實全民國防理念,實施動員準備,保障人民權益,特制定本法。 動員準備階段 指平時實施動員準備時期 第 2 條 動員實施階段 指戰事發生或將發生或緊急危難時,總統依憲法發布緊急命令,實施全國動員或局部動員時期

  9. 動員準備階段結合施政作為,完成人力、物力、財力、科技、軍事等戰力綜合準備,以積儲戰時總體戰力,並配合災害防救法規定支援災害防救 第 3 條 動員任務 動員實施階段統合運用全民力量,支援軍事作戰及緊急危難,並維持公務機關緊急應變及國民基本生活需要

  10. 第5條動員準備區分 行政動員準備 由中央各機關及直轄市、縣 (市) 政府負責執行 軍事動員準備 由國防部負責執行,中央各機關配合辦理 動員準備綱領 以國防戰略目標為指導原則,配合國軍全般戰略構想,以備平時支援災害防救,戰時支援軍事作戰 第6條動員計畫區分 動員準備方案 針對各種動員特性,確定年度主要需求項目,實施統籌分配

  11. 中央各機關主管之動員準備方案 第 9 條 一 精神動員:教育部 二 人力動員:內政部 三 物資經濟:經濟部 四 財力動員:財政部 五 交通動員:交通部 六 衛生動員:行政院衛生署 七 科技動員: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 八 軍事動員:國防部

  12. 第 13 條 各動員準備分類計畫主管機關及直轄市、縣 (市) 政府於動員準備階段,...,並得實施演習驗證之。 為宣揚全民國防理念,…應結合學校教育並透過大眾傳播媒體,培養愛國意志,增進國防知識,堅定參與防衛國家安全之意識。 第 14 條 為結合學校教育增進國防知識,教育部應訂定各級學校軍訓課程之相關辦法。

  13. 第15條 人力動員準備 第16條 物資經濟動員準備 第17條 國防工業動員生產體系 第18條 財力動員準備 第19條 交通動員準備 第20條 交通動員準備 第21條 交通動員準備 第23條 衛生動員準備 第24條 科技動員準備 第25條 軍事動員準備

  14. 第26條 …為驗證全民防衛動員體系動員準備之現況,得…實施必要之演習,…得指定公、民營產業配合參加演習。 第27條 國防部…為維持與驗證動員作戰能力,得於中華民國主權所及範圍內,…,實施演習與訓練。 第28條 …因演習實際需要,徵購、徵用人民之財物及徵用操作該財物之人員;…應將徵購、徵用計畫報請行政院動員會報核准。 第29條至第48條 為徵購、徵用之限制、補償、傷亡給付、撫恤及獎勵與罰則等條款

  15. 本課程結束 • 感謝你的專心聽講^^ • 祝福大家、心想事成 • 健康、愉快^^

  16. 4.防衛動員模擬演練 • 4-1防衛動員演練之機制與設計 • 4-2防衛動員的實作 5防衛動員學習單(五)-防衛動員模擬演練

  17. 4-2防衛動員的實作 • 4-2-1演習的種類與方式

  18. 民防工作三大使命 • 民眾自衞 • 維護政府功能 • 支援軍事作戰

  19. 全民防衛動員學習單 防衛動員輔教活動-支援前線 • 所需道具:視遊戲需求 • 玩法:採分組對抗方式進行。(將全班分成六至七組,時間:五分鐘) • 過關後請注意服裝之整潔及場地之復原。前線(將所支援物品放置指定區) • 每一隊選出一個隊長,由主持人擔任「前線」,當主持人描述「前線」缺乏哪些物資時,每隊的隊長就必須向隊員收集所要求的物資,並送到「前線」 • 最早完成任務及完成最多項任務的隊伍獲勝。

  20. 全民防衛動員學習單 防衛動員輔教活動-支援前線 • 限制:支援前線的項目以身上的物品為限。 • 時間:五分鐘 • 過關後請注意服裝之整潔及場地之復原。指令: • 一、5支鉛筆  • 二、10隻藍筆  • 三、15本書 • 四、15隻襪子 • 五、5條皮帶 • 六、把所有東西恢復成原狀。

  21. 民防的目的 1.防衛敵人有形襲擊(如空襲、 空降、暴動等) 2.防衛敵人無形破壞(如謠言、 耳語、黑函等)為主 戰時 民間自衛組織的主要功能如下: 1.保鄉衛土 2.防災救難 3.協助維持治安 平時

  22. 民防幹部訓練 由內政部策畫,委託警察大學、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地方行政研習中心、陸軍化學兵校或相關訓練機構,舉辦專 、兼任幹部各種短期訓練,並於警察大學各系(班)分別配授民防課程

  23. 民防團隊員訓練辦理單位 由直轄市、縣(市)警察局依年度訓練計畫,督導各民防團隊分別實施;其訓練演習由直轄市、縣(市)民防總隊及特種防護團辦理

  24. 民防團隊員訓練項目 基本訓練:民防團隊整編完成,或新編 隊團員實施八小時基本訓練 常年訓練:每年度實施常年訓練二次, 每次以不超過四小時為原則 村里民防訓練:配合村里民大會實施 專業訓練:視需要時實施,以不超過三 日為準 臨時訓練:視需要時實施

  25. 4-2-1演習的種類與方式 1.軍民聯合防空演習:萬安演習 2.民防區綜合演習:長安演習 3.後備動員演習:同心演習 4.配合演習:由各民防主管機關依軍方或 有關單位演習的要求配合實 施 5.勤務演習:配合年度常年訓練實施,由 各民防團隊分別辦理 6.專業演習:由各級民防主管機關協調專 業單位策訂計畫實施

  26. 全民防衛動員學習單 防衛動員輔教活動-踩氣球 • 玩法:分將全班分成7組,每位競賽員分發汽球、橡皮圈各二,把汽球吹滿氣並綁緊,將之套在雙腳踝關節上。 • 哨音響後,開始互踩汽球。 • 時間未到時,兩個汽球均被踩破者,則離場休息。如果被踩破一個者可繼續參加。

  27. 全民防衛動員學習單 防衛動員輔教活動-踩氣球 • 時間一到,以汽球數較多的一組為優勝。 • 目的:加入「踩氣球」遊戲,主要讓同學藉此鍛鍊平衡性、敏捷性及團隊合作的精神,並增加授課時學生對本課程的參與感及學習動機與興趣。

  28. 中央主管機關 民防總隊 民防團 特種防護團 防護團 聯合防護團 民防編組體系 直轄市、縣(市)政府應編組民防總隊,下設各種任務大隊、站。 鄉(鎮、市、區)公所應編組民防團;村(里)應編組民防分團,下設勤務組。 鐵路、公路、港口、航空站、電信、電力、煉油及自來水公民營事業機構應編組特種防護團。 機關(構)、學校、團體、公司、廠場 應編組防護團或聯合防護團。

  29. 學校防護團編組體系圖 受民防總隊之監督、管制及運用 團部 必設 得設

  30. 參加人員 • 機關(構)、學校、團體、公司、廠場或同一建築物、工業區內所屬員工,應參加各該單位防護團或聯合防護團編組。 • 學校內之教師、職員及學生應參加防護團編組。

  31. 與其他編組之運作關係 學校防護團 學校青年服勤動員 教師、職員 依各需求核轉 單位與各使用 單位需求人數 編組之在學男 女青年 校安機制 戶籍設在學校附近 之男女在學青年 (依任務隊(班) 實際需求編組)

  32. 任 務 以學校防護團為主。 執行本單位防情傳遞、警報發放、防護、救護、消防、自衛等任務。

  33. 服勤範圍 • 結合學校青年動員服勤機制 • 協助民防團隊,擔任空襲防護、救護、消防等工作。 • 協助政府機關,擔任宣導工作。 • 協助醫院、救護隊擔任救護工作。 • 協助生產機構,擔任軍需物資生產工作。 • 協助軍事、警察單位,擔任交通管制、疏導等工作。

  34. 訓 練 1 • 由中央主管機關策訂計畫及課程內容實施。 • 防護團教育訓練課程應與動員服勤相結合。 • 民防總隊得對所轄民防團隊之訓練,實施指導、督導、評比。 • 區域相近之學校防護團,得合併辦理訓練。

  35. 訓 練 2 • 區分如下: • 基本訓練:防護團整編完成或新編人員,應實施8小時基本訓練。 • 常年訓練:防護團編組成員全員參加,每年度實施2次常年訓練,每次以4小時為原則。 • 其他訓練:防護團依編組班特性實施訓練,其時數依任務特性需要彈性實施。

  36. 編組注意及辦理事項 1 • 防護團應於年度開始前完成下列事項 • 策訂年度防護團實施計畫。 • 編訂防護團人員編組。 • 整備防護團所需之裝具。 • 選定服勤召集預定位置及集結待命位置。 • 策訂緊急召集聯絡傳遞系統圖表。 • 其他應行準備事項。

  37. 編組注意及辦理事項 2 相關書表 • 編組機關(構)編組通知單 • 民防人員召集通知書 • 民防人員免除召集申請書 • 民防人員異動報告表 • 民防團隊編組人員名冊 • 民防團隊裝備器材管理名冊

  38. 編組通知單 民防書表格式使用時機 一般人員 民防人員 異動報告表 召集通知書 免除召集申請書 編組人員名冊 裝備器材管理名冊 逕行修正編組人員名冊

  39. 權利 1 權利及義務 接受訓練、演習、服勤時,辦理機關(構)得依實際需要供給膳宿、交通工具或改發代金。 參加服勤期間得發給津貼。 接受訓練、演習、服勤期間,所屬機關(構)應給予公假。

  40. 因接受訓練、演習、服勤致傷病、身心障礙或死亡者,依其本職身分有關規定請領各項給付。因接受訓練、演習、服勤致傷病、身心障礙或死亡者,依其本職身分有關規定請領各項給付。 權利2

  41. 權利3-1 • 傷病者:送醫療機構治療所需費用,由辦理機關負擔。 無法依前項規定請領各項給付者,依下列規定辦理:

  42. 權利3-2 無法依前項規定請領各項給付者,依下列規定辦理: • 身心障礙者:依下列規定給與一次身心障礙給付: • 極重度及重度身心障礙者:36個基數。 • 中度身心障礙者:18個基數。 • 輕度身心障礙者:8個基數。 • 死亡者:給與一次撫卹金90個基數。

  43. 前項基數之計算,以公務人員委任第5職等年功俸最高級月支俸額為準,依行政院人事行政局於自民國94年1月1日起實施之規定,現行公務人員委任第五職等年功俸最高級月支俸額金額為新台幣33,390元整。前項基數之計算,以公務人員委任第5職等年功俸最高級月支俸額為準,依行政院人事行政局於自民國94年1月1日起實施之規定,現行公務人員委任第五職等年功俸最高級月支俸額金額為新台幣33,390元整。 • 即 • 極重度及重度身心障礙者:1,202,040元。 • 中度身心障礙者:601,020元。 • 輕度身心障礙者:267,120元。 • 死亡者:3,005,100元。

  44. 義 務 • 參加編組 • 參加訓練 • 參加演習 • 配合演習:配合全民防衛動員準備之演習。 • 勤務演習:依任務特性實施之演習。 • 其他演習:依實際需要實施。 • 參加服勤

  45. 罰 則 1 • 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50萬元以下罰金: • 違反徵用或徵購之命令,不依規定時間、地點交付應徵用(購)物資或報到者。 • 違反國防部於戰爭發生或將發生時,為防護空襲及支援軍事勤務需要,所發布之命令者。

  46. 罰 則 2 •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連續處罰: • 違反第4條第1項規定,不編組民防團隊經通知其限期編組,自通知日起逾3個月不編組者。 • 違反民防團隊編組訓練演習服勤及支援軍事勤務辦法規定,不辦理相關之編組、訓練、演習、服勤或支援,經令其限期辦理,屆期不辦理者。

  47. 罰 則 3 • 違反第5條第1項第3款、第4款(遴選人員參加民防團隊)規定,不參加民防編組、訓練、演習或服勤,經令其限期參加,屆期不參加者,處新臺幣1千元以上6千元以下罰鍰,並予解編。

  48. 罰 則 4 • 有下列各款情形之1者,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 民防人員接受訓練、演習、服勤期間,其所屬機關(構)、學校、團體、公司、廠場不給予公假者。 • 國防部實施防空演習,不遵守命令實施疏散避難與交通、燈火、音響及其他必要之管制者。

  49. 得免除召集(請假)情形 罹患傷病,必須休養或治療者。 其直系血親或配偶罹患重病或死亡,非本人不能處理者。 遭受不可抗力之災害,非本人不能處理者。 結婚者。 航行國外商船、遠洋漁船船員,無法返回者。 參加政府機關(構)或公營事業機構主辦之訓練、進修者。 參加政府舉辦之考試或學校入學考試者。 有其他具體事證,足以證明無法參加召集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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