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55

第三章 如何買賣有價證券

第三章 如何買賣有價證券. §3-1 買賣證券的準備工作. 投資人想進行投資時 的第一步:開戶、簽約 這個帳戶通稱為「 證券帳戶 」( Brokerage Accounts )或「 交易帳戶 」( Trading Accounts ) 這合約書又稱為「 客戶委託書 」( Customer‘s Agreement ). §3-1 買賣證券的準備工作. 在開戶前注意事項: 選擇經紀商:經紀商通常分成二大類: 實體經紀商: 大券商服務好 小券商手續費便宜 同一券商不同營業員可能有不同折扣,營業員針對大客戶多有「退傭」制度。. §3-1 買賣證券的準備工作.

Download Presentation

第三章 如何買賣有價證券

An Image/Link below is provided (as is) to download presentation Download Policy: Content on the Website is provided to you AS IS for your information and personal use and may not be sold / licensed / shared on other websites without getting consent from its author. Content is provided to you AS IS for your information and personal use only. Download presentation by click this link. While downloading, if for some reason you are not able to download a presentation, the publisher may have deleted the file from their server. During download, if you can't get a presentation, the file might be deleted by the publisher.

E N D

Presentation Transcript


  1. 第三章如何買賣有價證券

  2. §3-1 買賣證券的準備工作 • 投資人想進行投資時 的第一步:開戶、簽約 • 這個帳戶通稱為「證券帳戶」(Brokerage Accounts)或「交易帳戶」(Trading Accounts) • 這合約書又稱為「客戶委託書」(Customer‘s Agreement)

  3. §3-1 買賣證券的準備工作 • 在開戶前注意事項: • 選擇經紀商:經紀商通常分成二大類: • 實體經紀商: • 大券商服務好 • 小券商手續費便宜 • 同一券商不同營業員可能有不同折扣,營業員針對大客戶多有「退傭」制度。

  4. §3-1 買賣證券的準備工作 • 網路經紀商:又稱「電子券商」(e-brokers)或「網路券商」(cyber brokers)。投資人完全使網路下單買賣股票,但無實體的營業處所。 • 國內單純網路券商難以生存,主要因為國內隨處可見證券公司,而一般實體券商也多設有網路下單服務,致網路券商無特色可言。國內目前只剩「日盛網路證券」 一家純網路券商 • 在但國外網路券商的數目成長驚人 。

  5. §3-1 買賣證券的準備工作 • 許多國外的網路券商均可在國內直接開立相關帳戶,提供網路平台讓國內投資人可以方便投資國外金融商品! • 其中像億創理財(E*Trade)及第一證券(Firstrade)、史卡特證券(Scottrade)等券商有提供中文平台,以方便華人客戶交易。 • 還有些國內的「境外券商」,提供類似網路券商的服務!不過相關的安全性及費用問題就要靠投資人自己把關了!

  6. §3-1 買賣證券的準備工作 • 期貨的交易則迥異於其他證券交易,期貨公司要不藉助與當地證券商合作,要不就完全藉由網路交易。 • 主要是國內相關法規使然 ,及為了迅速達到擴展期貨業務的關係。

  7. §3-1 買賣證券的準備工作 • 網路交易使交易成本大幅下降,因此徹底改變了佣金折價及佣金極低的證券商產業。 • 網路經紀商之間的競爭越趨競爭。除價格競爭外,一些大型經紀商另提供多種金融服務,如研究分析、預支現金、信用卡、預付卡,甚至提供房屋抵押貸款等。金融服務越來越多元化!

  8. §3-1 買賣證券的準備工作 • 投資人以網路進行交易需注意到網路交易的安全性。因個人或網路經紀商甚至交易所硬體設備故障引起的交易損失,目前是無法獲得理賠的! • 全額交割股,管理股票,興櫃股票,距到期日1個月內的認股權證,新上市股票前5個交易日內等,均只接受現場委託,而無法以網路交易。 • PS.2005年3月1日起,新上市股票前5個交易日無漲跌幅限制。

  9. §3-1 買賣證券的準備工作 • 經紀商與客戶關係 : • 第一,任何經紀商所提供的投資建議無法完全保証獲利。 • 第二,經紀商以代理人的身份負有法律責任去保障委託人或投資人的利益。

  10. §3-2 股票買賣 • 買賣股票基本程序: 開戶→委託(現場,電話,網路) →撮和→回報(成交與否) • 開戶需準備雙證件(身份證及另一有照片的有效證件),與私章。

  11. §3-2 股票買賣 • 「現場委託」是指在證券公司櫃臺以書面當場委託經紀人。一般而言買進委託書為紅色,賣出委託書為藍色或黑色,以資區別。

  12. §3-2 股票買賣 • 假設成交台積電股票一張,價格每股$60,則需付$60,000元。此外另需收取手續費為交易價格的0.1425%(約$86元)。 • 所買的股票必須統一存於「臺灣證券集中保管公司」(簡稱「集保公司」)中屬於你個人的集保帳戶。

  13. §3-2 股票買賣

  14. §3-2 股票買賣 • 假設隔天以每股62元的價格賣掉股票,除扣掉0.1425%的手續費外,需再扣除0.3%交易稅。 • 實際可以拿到的錢是62,000-88-186=61,726元。 • 因此交易的實際利潤61,726-60,086=1,640元。 • 2005年4月起陸續開放允許當日沖銷。 • 目前上市股票允許「資券相抵」,亦即當日買賣可以融資、融券方式互相抵銷。

  15. §3-2 股票買賣 • 一般以『T+2日』後進行「交割」,T日即為買入(或賣出)證券的時點。 • 所謂「交割」指股票及款項的繳交和過戶。 • 因此賣出股票後的第二個營業日後錢才會入帳;同樣地,在買入股票時,最慢只要在賣出後兩個營業日內繳錢即可。

  16. §3-2 股票買賣 • 相關名詞解釋: • 「現金帳戶」也就是用來買賣股票的銀行往來帳戶。 • 現金帳戶所能購買的證券上限就是現金帳戶的資金餘額。若購買比現金帳戶餘額更多的股票,但又不能按時匯入足夠款項,則會造成「違約交割」(Default Delivery)。

  17. §3-2 股票買賣 • 「信用帳戶」提供投資人融資購買證券或借股票賣出的權利。 • 這種由證券商(或證金公司)提供融通的交易稱為「融資買進」或「融券賣出」。 • 證券商依據「通知放款利率」(Call Money Rate)加碼若干「利差」向客戶收取手續費。 • 利差的大小取決於證券商的策略及融資的多少。

  18. §3-2 股票買賣 • 融資時需有某個比例自付,而融券需繳付保證金,「融資比率」與「融券保證金成數」由「證期局」規定。 • 融資成數5成,表示投資人拿出總投資金額50%的自有資金,並向證券商借50% 。 • 融券成數9成,表示當融券的股票價值10萬元時,投資人需相對提出9萬元作為保證金

  19. §3-2 股票買賣 • 此外每一「信用帳戶」 必須達到「擔保維持率」 : • 擔保維持率= • 當「擔保維持率」低於某一水準時,委託人必須在2個營業日內一次補足差額,否則將處分其擔保品(即俗稱的「斷頭」)

  20. §3-2 股票買賣 • 範例1:若融資比率為60%,甲先生自有資金800萬元,且為第四級融資融券戶(限額1,000萬);A股票的股價為50元,在不考慮手續費及交易費下,則其最多可買多少張的A股票? ANS:自有資金=購買總金額×(1-60%)=800萬元 購買總金額=800萬/0.4=2,000萬元 因此可融資之額度為1,200萬元,但限額為1,000萬,因此最多只可借1,000萬。 因此可購買張數為=自有資金部份+融資部份=8,000,000÷(50×1,000)+1,00,000÷(50×1,000)=360張

  21. 範例2:設甲客戶於93年11月7日以每股40元融資買進B股票4張,假設當時融資比率為7成,則甲客戶應繳納多少金額?若甲客戶於94年5月6日以每股50元融資賣出B股4張,則賣出償還後,甲可得多少?若該客戶在94年5月6日是以現金償還融資的本金及利息,並取得股票,則其應繳納多少?(融資利率=0.095)範例2:設甲客戶於93年11月7日以每股40元融資買進B股票4張,假設當時融資比率為7成,則甲客戶應繳納多少金額?若甲客戶於94年5月6日以每股50元融資賣出B股4張,則賣出償還後,甲可得多少?若該客戶在94年5月6日是以現金償還融資的本金及利息,並取得股票,則其應繳納多少?(融資利率=0.095) ANS:(1)成交總額:40×4,000=160,000 融資金額:160,000×0.7=112,000,自備款:160,000×0.3=48,000,券商手續費:160,000×0.1425%=228 甲客戶應繳:48,000+228=48,228 (2)賣出總額:50×4,000=200,000,券商手續費:200,000×0.1425%=285,證交稅:200,000×0.3%=600 融資利息:112,000×9.5%×181/365=5,276,最後顧客可得:200,000-285-600-5,276-112,000=81,839 (3)客戶應償還現金:融資本金+利息=112,000+5,276=117,276

  22. 範例3:設乙客戶於93年11月7日以每股60元融券賣出C股票5張,假設當時融券保證金成數為8成,則乙客戶應繳納多少融券保證金?融券擔保品為多少?若乙客戶於94年5月6日委託券商以每股50元融券買進C股5張,則乙可得多少?若該客戶在94年5月6日是以現券償還融券的5張股票後,乙可得多少金額?(融券利率=0.025;融券手續費=0.08%)範例3:設乙客戶於93年11月7日以每股60元融券賣出C股票5張,假設當時融券保證金成數為8成,則乙客戶應繳納多少融券保證金?融券擔保品為多少?若乙客戶於94年5月6日委託券商以每股50元融券買進C股5張,則乙可得多少?若該客戶在94年5月6日是以現券償還融券的5張股票後,乙可得多少金額?(融券利率=0.025;融券手續費=0.08%) ANS:(1)賣出總額:60×5,000=300,000,融券保證金:300,000×80%=240,000, (2)融券手續費:300,000×0.08%=240,券商手續費:300,000×0.1425%=428,證交稅:300,000×0.3%=900 融券擔保品:300,000-240-428-900=298,432 (3)買進總額:50×5,000=250,000,券商手續費:250,000×0.1425%=356,融券利息=(融券擔保品+融券保證金)×融券利率×天數=(298,432+240,000)×2.5%×181/365=6,675,最後顧客可得:298,432+240,000+6,675-250,000-356=294,751,乙客戶可獲利:294,751-240,000=54,751 (4)融券利息=(融券擔保品+融券保證金)×融券利率×天數 =(298,432+240,000)×2.5%×181/365=6,675,客戶可得金額:298,432+240,000+6,675=545,107

  23. 集保帳戶: • 投資人以「證券存摺」轉帳方式,在證券商的電腦中登錄買賣紀錄,當銀行帳戶轉帳買入股票後,由集保公司代為保管股票。 • 1995年起,全面實施「款券劃撥交割制度」;「款券劃撥」係指在證券買賣時,投資人需同時開立「證券保管劃撥」(證券存摺,亦即「集保帳戶」)及「存款劃撥」(亦即「現金帳戶」)兩個帳戶。兩個帳戶的帳號必須做連結

  24. §3-2 股票買賣 • 交易時間: • 一般交易:週一至週五09:00-13:30 • 盤後「定價交易」:週一至週五14:00-14:30 • 委託時間: • 一般交易委託:隨時均可。 • 盤後「定價交易」委託:週一至週五的13:30-14:00。

  25. §3-2 股票買賣 • 委託因「買入、賣出」可區分為: • 買入委託(Buying Order):委託書為紅色。 • 賣出委託(Selling Order):委託書為藍色或黑色。

  26. §3-2 股票買賣 • 根據「委託數量」分為: • 整數委託(Round-Lot Order):以一個交易單位(每張股票為1,000股,受益憑證為1,000個單位)或其倍數為買賣數量之委託; • 超過500個交易單位之委託,列為「鉅額買賣」。

  27. §3-2 股票買賣 • 零股委託(Odd-Lot Order):零股買賣申報輸入時間為星期一至星期五每日下午1:40起至2:30止;申報期間以當日有效。 • 零股交易於下午2:30後以「集合競價」方式一次撮合成交。 • 零股買賣申報價格範圍及漲跌幅度同當日普通交易。 • 股票除息日及除權日的前二個營業日、國曆及農曆年終的最後一個營業日,均暫停零股交易

  28. §3-2 股票買賣 • 根據「委託價格」區分為: • 「市價委託(Market Order)」:投資人委託證券經紀商櫃檯營業員,按照交易所當時的成交價格買賣,只求買入或賣出,不限定價格。 • 當以市價委託時,成交的價格取決於對方的出價,而不是按當時最新的成交價,因此實際成交價可能高於、低於也可能等於當時的成交價!

  29. §3-2 股票買賣 • 「限價委託(Limited Order)」:投資人以特定價格委託證券商買入或賣出。 • 委託書中末註明「限價」者,視為市價委託。 • 所謂「限價」並非就一定依投資人的出價成交,而是可能會以「優於」投資人出價的情形成交。

  30. §3-2 股票買賣 • 「委託方式」可使用電話、當面、網路等方式進行。而委託的有效時間,在未特別註明時,一律限當日有效。

  31. §3-2 股票買賣 • 風險預告書:表示證券商已盡到告知投資人其所從事之商品交易具有風險之義務 • 從事一般股票交易並不需簽署「風險預告書」,只有在買賣「認購(售)權證」及「興櫃股票」時才需另外簽署。

  32. §3-3 期貨帳戶 • 買賣期貨、選擇權基本程序: 開戶→存入保證金(入金) →委託(現場,電話,網路) →撮和→回報(成交與否) →匯出保證金(出金)

  33. §3-3 期貨帳戶 • 開戶需到「期貨交易商」或「期貨交易輔助人」處開立期貨交易帳戶以存入「交易保證金」之用。 • 「保證金帳戶」實際上是屬於該期貨經紀商所有,投資人所擁有的其實只是一所謂的「虛擬帳戶」,用以讓期貨經紀商分辨存入保證金之投資人身份。 • 投資人需指定3個匯入帳號,作為「入金」之用,並指定一匯出帳戶,作為「出金」之用。 • 若無事先指定入金帳號時,就只能從與出金帳戶相同的帳號匯入!

  34. §3-3 期貨帳戶 • 投資人所指定之「往來銀行帳戶」,可以就個人習慣任意指定,不需如同「證券交易帳戶」般需要有所連結。 • 但部分經紀商往往要求客戶重新開立一新戶,而增加投資人帳戶管理的麻煩。投資人可以要求其經紀商使用原有帳戶即可。

  35. §3-3 期貨帳戶 • 「股票選擇權」的交易在履約時會牽涉到股票買賣,因此投資人即使不直接從事股票交易,在開立期貨選擇權帳戶時仍須指定一「股票集保帳戶」以為股票交割之用。

  36. §3-3 期貨帳戶 • 期貨與選擇權的買賣均是使用同一帳戶。現在許多經紀商為方便投資人交易,也逐漸將其與證券帳戶結合,一般稱為「歸戶帳戶」 • 期貨與選擇權交易買賣雙方是對等的,且允許當日沖銷,因此不需融券交易。 • 買賣期貨與選擇權也需事先簽立「風險預告書」

  37. §3-3 期貨帳戶 • 目前國內已開放國外期貨商品之交易,投資人可以在有兼營國外期貨交易的證券或期貨公司開立國外期貨帳戶。 • 交易國外期貨是以外幣計價,因此需另在開立外幣帳戶,其他規定大致與國內相同。 • 目前在國內已可買到美國、日本、香港、新加坡、韓國等地的期貨、選擇權商品。

  38. §3-4 共同基金的買賣 • 「封閉式共同基金」買賣程序與股票交易相同 • 目前市面上只剩「富邦」一檔封閉式基金 • 「台灣50」、「中型100」及「台灣IT」3檔ETF(Exchange Trades Fund,交易所買賣基金),以 • 「富邦R1」、「國泰R1」、「新光R1」、「富邦R2」 、「國泰R1」、「三鼎」、「基泰SR」等7檔REITs(Real Estate Investment Trusts,不動產證券化基金)。 • 封閉式基金買賣的手續費與股票交易相同,但交易稅只需0.1%。

  39. §3-4 共同基金的買賣 • 「開放式共同基金」的申購管道通常有二: • 直接向發行的「投資信託公司」購買 • 向銀行等代銷的金融機構購買 • 每家代銷機構只銷售某幾種基金,不見得一定可以買到你所想要的標的(就像一家便利商店可能只賣某些牌子的商品,但不可能什麼牌子都賣) • 各家收取的手續費也會有所不同

  40. §3-4 共同基金的買賣 • 申購開放式基金時,只要有一般的金融機構帳戶即可。 • 申購時只要填寫簡單的資料,並指定扣款帳戶、扣款時間及所要買的基金名稱及金額即可。 • 部分金融機構可藉由ATM(自動櫃員機)轉帳都可以申購基金。 • 透過網路銀行功能亦可以輕鬆購買基金 • 在銀行開戶時記得加開一個網路帳戶,並要要求銀行開放網路買賣基金的功能 • 當想要把基金賣掉時(一般稱為「贖回」),只要依相同的管道即可

  41. §3-4 共同基金的買賣 • 買賣基金的主要成本為手續費,其他的費用其實在計算「淨值」時已經由基金公司事先扣除 • 部分基金買進與賣出的報價會有所不同,此價差亦為交易成本的一部份

  42. §3-4 共同基金的買賣 • 手續費的多寡視基金公司與基金性質會有所不同。一般而言: • 「海外基金」的手續費多於「國內基金」 • 「股票型基金」多於「債券型基金」。 • 相同基金申購數量越多,手續費通常也會越便宜。 • 新成立(一般稱為「募集」)的基金手續費又通常少於已經流通的同類型基金。 • 近來美國的投信公司開始標榜免手續費

  43. §3-4 共同基金的買賣 • 「海外基金」通常以外幣計價,買賣時要額外考慮匯率的問題 • 為避免買賣時「匯差」的問題,可考慮開立「外幣帳戶」進行買賣,但以「外幣帳戶」買賣通常僅限於單筆買進。

  44. §3-4 共同基金的買賣 • 2006年8月1日起開始實施的「境外基金總代理制」,意謂國外基金公司所發行的基金在台銷售時必須先由一國內金融機構負責代理,此制度的實施對投資人的交易並無影響,但投資人可以獲得較好的保障。

  45. §3-4 共同基金的買賣 • 為抑制短線進出造成基金業者投資規劃的困擾,自2006年10月1日起,國內投信業者將對「短線交易」交易的投資人處以「罰金」,罰則約為贖回價金的萬分之一不等; • 對於「短線交易」的定義,一般約在2~7天不等。

  46. §3-4 共同基金的買賣 • 事實上基金一般均訂有「閉鎖期」的規定;所謂「閉鎖期」是指在申購後一段時間內投資人不可要求贖回;「閉鎖期」的長短各家規定不同,短則一週,長則3個月

  47. §3-4 共同基金的買賣 • 基金投資三法: • 先選標的:哪熱門,有潛力,就選哪,把各大理財網基金績效排名找出來看就知道哪好! • EX:BRICR、N11、原物料,能源… 奧運、世足賽、萬國博覽會….

  48. §3-4 共同基金的買賣 • 再選基金公司:選對標的後,基本上各公司的績效差異就不會太大,與你的八字較有關,挑現在績效最好的,不表示一段時間後還會最好,所以就儘量挑大公司發的,你覺得跟你有緣的。此外,在地公司通常比外來的好些,是所謂強龍難壓地頭蛇! • 例如投資美洲,就買美洲地區的基金公司發的。

  49. §3-4 共同基金的買賣 • 最後選幣別:幣別選擇先找當地貨幣,如無,就找強勢貨幣。例如投資歐洲就買歐元計價的,以減少匯差! • 短期匯率可能影響績效,長時間來看匯率的影響則不大!

  50. §3-5 債券的買賣 • 關於「債券(Bond)」的買賣,可從「政府公債」與「公司債」兩方面來看: • 「公債」的發行現均改以「標售」方式進行,一般投資人無法直接參與。一般投資人只能到債券流通市場買賣 。 • 債券流通市場的債券買賣,是透過金融機構的債券部門,投資人可向其洽詢。 • 部分「中央政府債券」會在證券市場交易,只是數量不多,流通性低。

More Rela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