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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中教科業務報告. 103 年 8 月 18 日. 友善校園、輔導教師 技藝教育、生涯發展. 楊 苓 張綾峰 宋春樺. 教育部統合視導注意事項. 輔導 活動按專長 授課 輔導教師員額編制 生涯輔導紀錄 手冊研習 各項補助 經費應於計畫完成後一星期內辦理核 結 102 學年度畢業生進路調查 學校教育人員在職進修性別平等教育課程 2 小時以上. 友善校園. 每學期第一週為友善校園 週 ,各校 須舉辦相關活動,彙 整報府 合作 班務必於 12 月中之前, 檢附 原始憑證 核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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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中教科業務報告 103年8月18日
友善校園、輔導教師技藝教育、生涯發展 楊苓 張綾峰 宋春樺
教育部統合視導注意事項 輔導活動按專長授課 輔導教師員額編制 生涯輔導紀錄手冊研習 各項補助經費應於計畫完成後一星期內辦理核結 102學年度畢業生進路調查 學校教育人員在職進修性別平等教育課程2小時以上
友善校園 每學期第一週為友善校園週,各校須舉辦相關活動,彙整報府 合作班務必於12月中之前,檢附原始憑證核銷。 技藝教育課程上課時段與學校排課情形一覽表於9月開始請各校繳交,並需要逐案審查以符合教育部規定。 103年度統合視導增加生涯發展教育八年級職群體驗
輔導教師-2-1 輔導教師不得由學校主任、組長兼任(國小六班及國中三班以下之學校,需報府同意)【103年7月18日臺教國署字第1030076816號函】 專、兼輔教師不得兼代課【教育部101年12月14日臺訓(三)字第1010240223號函】 輔導活動課需專長授課)【教師第二專長進修】 重新統計各校新的專兼任輔導教師名冊 新增人員及經費,也需跟教育部國教署申請補助 每半年要收各校專輔教師月報表及自我檢核表
輔導教師-2-2 • 專兼任輔導教師資格限制不變 專任:輔導諮商心理相關係所且中等學校教師證、 輔導科/綜合活動學習領域輔導活動專長 兼任:A~D項資格 • 國小兼輔教師103學年度減授課節數補助標準調整為3至4節。
友善校園訪視 • 活動辦理:各校承辦之友善校園相關活動,請務必於年底完成。 • 分區訪視,10月中旬分6區,每區4位訪視委員進行訪視,受訪視學校進行報告,102年績優(計18校)學校書面資料呈現
生涯發展教育 • 實地訪視:10月初、11月中旬回報教育部 • 對象:扣除102年18所優等免評學校之其他學校 • 內容:詳如『國中生涯發展教育輔導訪視表』(如附件) • 行政措施與組織運作(30%) • 課程規劃與教學活動(30%) • 生涯檔案建置與應用(40%) • 生涯輔導記錄手冊:平南國中協助招標,9月發放 • 國民中學推動生涯發展教育工作手冊
技藝教育學程-2-1 • 技藝專班:每年度技藝專班經費,教育部分3期核撥 • 102學年度第3期經費,近期發文調查各校經費是否足夠。 • 102學年度第1期經費已核撥,俟完成會計程序,近日請各校掣據請款。 • 各校技藝課程:計畫已審查完畢,各校儘速修正委員建議 • 充實技藝教育設備:經費已核撥,俟完成會計程序,近日請各校掣據請款。
技藝教育學程-2-2 • 合作式技藝教育學程務必於12月中之前核結 • 技藝教育課程上課時段與學校排課情形一覽表,於9月開始請各校繳交,並需要逐案審查以符合教育部規定。
103年活動-國中 • 生涯發展適性教育活動輔導研習-平南國中 • 專輔教師輔導知能研習-仁和國中 • 高關懷團體社會技巧彈性課程-楊梅國中 • 原住民輔導活動-仁和國中 • 生命體驗學習活動-大園國中 • 特教學生性平教育研習-興南國中 • 家長性平知能研習-迴龍國中小 • 性侵害專業人員再訓研習-自強國中 • 性別戲劇競賽2場次-東興國中
103年活動-國小 • 家長共同推動生命教育知能培訓-中平國小 • 性平教育融入教學教案設計甄選活動-東安國小 • 校園性侵害調查專業人員學分班-祥安國小 • 校園性侵害案例研討會校長研習、學務主任研習-祥安國小 • 國民小學認輔小團體輔導計畫-青溪國小 • 3Q達人故事甄選-忠貞國小 • 生命教育影片教學教師成長團體-同安國小 • 人權法治品格教育教學觀摩研討會-高榮國小
生命教育、兒少保護 楊苓
生命教育—辦理促進學生心理健康相關活動及生命 教育人才培訓 一.教育部103年推動「生命教育月」系列活動實施計畫,以「愛己、愛人、愛地球」3個層次規劃,訂4項主題,分別為: (一)第1週(103年10月1日至7日):生命教育的本質-I‧愛‧生命。 (二)第2週(103年10月8日至14日):培養堅韌的生命力-給逆境按個讚。 (三)第3週(103年10月15日至21日):社會關懷-愛一直都在。 (四)第4週(103年10月22日至28日):樂活節能的生活-搶救北極熊。 請學校依據學生及學校特性,於規劃校內年度生命教育活動時,在上述4項 主題中任選1項或多項主題,於當週辦理相關活動。 二.為提升教師、家長及行政人員生命教育知能,請學校規劃辦理以教師、家長 或行政人員為對象之生命教育知能研習活動。
兒少保護--強化目睹家庭暴力兒童及少年輔導處遇兒少保護--強化目睹家庭暴力兒童及少年輔導處遇 • 依據「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目睹家庭暴力兒童及少年之輔導處遇辦理原則 」,學校於接獲教育局函轉目睹家暴兒少知會單後,應召開個案會議,評估啟動三級輔導,並於文到2周內填寫知會單及完成核章後,併同個案會議紀錄函復教育局。 • 有關法院已核發命家庭暴力事件之相對人遠離未成年子女就讀學校之保護令部分,為保護未成年子女就學安全,請學校於接獲教育局函轉保護令後,針對學生就學安全召開校內分工會議,並依「直轄市、縣(市)政府針對法院核發命相對人遠離未成年子女就讀學校處理流程圖」辦理。 • 有關上述兩項處遇流程,請依本局103年5月26日桃教中字第1030034698號函辦理(如附件)。
中輟、性別平等 中輟-宋春樺 性別平等-張綾峰(北區)、宋春樺(南區)
中輟部分 2-1 • 為保障每一位學生受教權與落實「強迫入學條例」之執行,請學校確實追蹤管控應入學未入學學生就學狀況。 • 學校依規定通報中輟後,可報請「強迫入學委員會」執行強迫入學事宜,另亦可向該區的中輟資源中心學校申請中輟輔導工作教育替代役男協助尋回中輟生。(請填妥申請表,另如需家訪中輟生,請申請學校有相關人員陪同) • 請各校每月最後一週詳查學生行蹤,如學生已進入少年矯正學校及少年輔育院接受矯正教育者,請學校依國民中小學中途輟學學生通報及復學輔導辦法及其相關規定,辦理輔導該生復學事宜。
中輟部分2-2 • 本局為維護學生權益,每月將針對重點關懷學校中輟生列管案件加強追蹤輔導,若學校尚輟學生人數當月(最後一日)較上月(最後一日)增加者,本局將積極督導學校,並了解學校中輟人數增加原因及強化復學策略,藉以解決中輟困境,俾利提升中輟復學率降低中輟人數。 • 有關復學方面,本縣設有高關懷社會技巧彈性課程、適性化輔導課程,及慈輝班、資源式中途班等措施,請各校協助適合學生申請相關措施,以協助學生復學。
性平部分-3-1 一. 依據教育部101年10月24日臺人(二)字第1010177958號函,請各校應確依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7條第4項規定,於任用教育人員或進用其他專職、兼職人員前,辦理相關查閱或查詢事宜,並應至全國不適任教師資訊網(http://unfitinfo.moe.gov.tw)「查詢系統」項下查詢,以維護校園安全。 二.請各校加強校內相關人員性別平等教育相關法律知能之在職教育及業務聯繫。 三.有關學校性平事件處理及輔導流程,請依本縣103年3月27日修正之本縣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處理流程辦理(如附件1)。
性平部分-3-2 • 請留意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1條、第36條及第36-1條有關通報及未按時通報處罰鍰之規定,本府訂定桃園縣政府處理違反性別平等教育法事件處理程序及裁罰基準(如附件2)。 • 請依據性別平等教育法第17條規定,每學期應進行性別平等教育相關課程至少4小時。 • 請依據性別平等教育法第8條規定,成立學校性別平等委員會,每學期至少開會1次。 • 請學校之考績委員會、申訴評議委員會、教師評議委員會之組成,任一性別委員應暫委員總數三分之一以上。
性平部分-3-3 • 每年5月為性別平等教育宣導月,期透過各項宣導活動以促進教職員工生對於家庭暴力暨性侵害案件通報相關知能,進而建立無性別歧視和暴力之校園環境。 • 性別平等教育法旨在促進性別地位之實質平等,消除性別歧視,維護人格尊嚴,厚植並建立性別平等之教育資源與環境之精神,請學校於規範學生服裝儀容時應符合性別平等教育法之規定。 • 請透過相關研習活動宣導性平法規,強化教育人員之性別平等意識,尊重學生身體自主權及個別差異,共同營造多元開放、健康友善的校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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