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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检实务. 项目三 申报出境货物检验检疫. 项目要求: 熟悉出境货物报检的基本规定和报检程序; 了解出境货物报检的分类和报检范围; 掌握各类特殊货物出境报检的规定和注意事项; 掌握出境货物报检单的填制。. 任务一 申报一般货物出境报检. 案例导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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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三 申报出境货物检验检疫 项目要求: • 熟悉出境货物报检的基本规定和报检程序; • 了解出境货物报检的分类和报检范围; • 掌握各类特殊货物出境报检的规定和注意事项; • 掌握出境货物报检单的填制。
任务一 申报一般货物出境报检 案例导入 在S局辖区的A企业从2007年1月至3月期间共分5批出口了塑胶玩具共计688832套,货物总值91376.32美元。由于交货时间紧迫,该企业来不及送样至辖区检验检疫局做检验,便委托内地的货代公司以A企业的名义在当地的检验检疫局报检,在并未提供样品进行检验的情况下直接购买了该检验检疫局出具的“出境货物换证凭单”,然后在深圳的口岸换取“出境货物通关单”出口了。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总则的有关规定,检验检疫机构依法对进出口商品实施检验。对列入目录的进出口商品,由检验检疫机构检验。也就是说,对于列入目录的进出口商品必须接受检验检疫机构的检验,其中就出口商品而言,未经过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不准出口。如果违反了上述规定,就构成逃避商品检验的违法行为,依法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很显然A企业未将产品送样检验,而是直接购买异地检验检疫局出具的“出境货物换证凭单”,由深圳的口岸出口。该企业涉嫌擅自出口未经检验的出口法检货物。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总则的有关规定,检验检疫机构依法对进出口商品实施检验。对列入目录的进出口商品,由检验检疫机构检验。也就是说,对于列入目录的进出口商品必须接受检验检疫机构的检验,其中就出口商品而言,未经过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不准出口。如果违反了上述规定,就构成逃避商品检验的违法行为,依法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很显然A企业未将产品送样检验,而是直接购买异地检验检疫局出具的“出境货物换证凭单”,由深圳的口岸出口。该企业涉嫌擅自出口未经检验的出口法检货物。
请思考: 1.出境货物报检的范围如何规定? 2.出境货物报检的程序有哪些环节? 3.如何正确填制《出境货物报检单》?
一、出境货物报检的范围 • 根据我国有关检验检疫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国出口贸易的实际情况,出境检验检疫的报检范围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1.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由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出境货物 。 2. 输入国家或地区规定必须凭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证书方准入境的出境货物 。 3. 有关国际条约或与我国有协议/协定,规定必须经检验检疫的出境货物 。 4. 对外贸易合同约定须凭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证书进行交接、结算的出境货物。
二、出境货物报检的分类 (一)出境一般报检 产地报检,产地报关;产地报检,异地报关 (二)出境换证报检 《出境货物换证凭单》或“换证凭条” (三)出境预检报检 预先实施检验检疫
三、出境货物报检的时间和地点 (一)报检时间 1.出境货物最迟应在出口报关或装运前7天报检,对于个别检验检疫周期较长的货物,应留有相应的检验检疫时间; 2.需隔离检疫的出境动物在出境前60天预报,隔离前7天报检; 3.出境观赏动物应在动物出境前30天到出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报检。
(二)报检地点 1.法定检验检疫货物,除活动物需由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检验检疫外,原则上应实施产地检验检疫,在产地检验检疫机构报检。 2.法律法规允许在市场采购的货物应向采购地的检验检疫机构办理报检手续。 3.异地报关的货物,在报关地检验检疫机构办理换证报检。(实施出口直通放行制度的货物除外。)
四、出境货物报检应提供的单据 1.出境货物报检时,应填写《出境货物报检单》;并提供外贸合同、信用证、发票、装箱单等有关单证。 2.按照检验检疫的要求,提供相关其他特殊证单。
五、出境货物报检单的填制 在正式报检时,报检数据由报检单位按照检验检疫报检数据规范的要求,通过电子报检系统录入。录入人员应审核报检数据的齐全性、正确性与有效性,遵循如实申报的原则。出境货物报检单所列各栏必须填写完整、准确、清晰,无申报内容的栏目应以“/”或者“*”表示,不得留空。
(1)报检单位(加盖公章):填写报检单位全称并加盖公章(已做报检专用章备案的企业可加盖报检专用章)。(1)报检单位(加盖公章):填写报检单位全称并加盖公章(已做报检专用章备案的企业可加盖报检专用章)。 (2)报检单位登记号:填写报检单位在检验检疫机构注册登记的十位数代码。 (3)联系人:填写报检单位联系人姓名。 (4)电话:填写联系人电话。 (5)报检日期:此栏不需填写,自动显示检验检疫机构电子平台系统日期
(6)编号:此栏不需填写,由系统自动生成15位数报检流水号。(6)编号:此栏不需填写,由系统自动生成15位数报检流水号。 (7)发货人:填报对外签订并执行进出口贸易合同的中国境内企业或单位全称及注册号,包括出口货物在境内的生产单位或外贸代理单位。(注:需要出具证书的,中英文名均为必录入项;只出具通关单的,只录中文名。) (8)收货人:填写外贸合同中的买方,英文名需录入。
(9)货物名称:录入HS编码条目名或货物的实际名称及规格(需与发票上所列货物的规格和名称一致),含检验检疫监管类别的品名须逐一列明,超过20个品名的需分单报检。(9)货物名称:录入HS编码条目名或货物的实际名称及规格(需与发票上所列货物的规格和名称一致),含检验检疫监管类别的品名须逐一列明,超过20个品名的需分单报检。 (10)HS编码:填写货物对应的商品10位数编码。以当年海关公布的商品税则编码分类为准。 (11)产地:填写货物的实际生产地(无生产地的应填报货源地);国外进境货物需再次出口的填写“境外”
(12)数/重量:按货物的第一计量单位如实录入对应的数值;也可根据需要同时输入数量和重量。(12)数/重量:按货物的第一计量单位如实录入对应的数值;也可根据需要同时输入数量和重量。 (13)货物总值:填写本批货物的总值及币种,每报检批为单一商品时,应与发票上的货物总值一致。(预报检货物可以人民币为币种) (14)包装种类及数量:填写货物的运输包装种类及数量,填写“其他”的应注明实际包装种类。
(15)运输工具名称及号码:填写运载货物出境的运输工具的名称及号码。选择船舶、飞机、汽车、火车等(不包括国内运输)。海运货物报检时录入运输工具号码,格式为:交通工具名称/航次。若报检时未能确定运输工具编号的,可只填写运输工具类别。(15)运输工具名称及号码:填写运载货物出境的运输工具的名称及号码。选择船舶、飞机、汽车、火车等(不包括国内运输)。海运货物报检时录入运输工具号码,格式为:交通工具名称/航次。若报检时未能确定运输工具编号的,可只填写运输工具类别。 (16)贸易方式:填报货物的实际贸易方式,应与报关单一致。如一般贸易、来料加工、进料加工、补偿贸易、无偿援助等。如无对应的贸易方式,应填报“其他贸易性货物”或“其他非贸易性货物”。
(17)货物存放地点:填写货物存放的具体地点、厂库。需与货物实施现场采样或监督查验时的地址一致。(17)货物存放地点:填写货物存放的具体地点、厂库。需与货物实施现场采样或监督查验时的地址一致。 (18)合同号:填写外贸合同、订单编号的全部字头和号码。 (19)信用证号:填写本批货物对应的信用证编号。对于不以信用证方式结汇的,应该注明结汇方式,如“T/T”。 (20)用途:填写货物出境后的实际用途。
(21)发货日期:填写运载出境货物的运输工具办结出境手续的日期,预报检可不填。(21)发货日期:填写运载出境货物的运输工具办结出境手续的日期,预报检可不填。 (22)输往国家(地区):填报外贸合同买方国家和地区,或合同注明的最终输往国家和地区。对发生运输中转的货物,如中转地未发生任何商业性交易或再加工,则填写最终输往国家(地区)。如中转地发生商业性交易或再加工,则以中转地为输往国家(地区)进行填报。
(23)许可证/审批号:对实施行政许可或行政审批的出境货物,在该单内必须录入有效期内的许可证号或审批号。(23)许可证/审批号:对实施行政许可或行政审批的出境货物,在该单内必须录入有效期内的许可证号或审批号。 (24)启运地:填报装运本批货物离境的交通工具的启运口岸/城市(地区)名称。 (25)到达口岸:填报货物到达境外口岸的名称。 (26)集装箱规格、数量及号码:以集装箱运输的货物,应填写集箱的规格、数量及号码。当单一报检批有两种或以上规格时,应按规格分别录入。装载易腐烂变质货物时应录入集装箱号码。
(27)合同、信用证订立的检验检疫条款或特殊要求:填写在外贸合同中特别订立的有关质量、卫生等条款或报检单位对本批货物检验检疫的特别要求。对于展览品回运出境,报检单位应在“特殊要求”栏内注明“展品(国内展会)”的字样。(27)合同、信用证订立的检验检疫条款或特殊要求:填写在外贸合同中特别订立的有关质量、卫生等条款或报检单位对本批货物检验检疫的特别要求。对于展览品回运出境,报检单位应在“特殊要求”栏内注明“展品(国内展会)”的字样。 • (28)标记及号码:标记唛码中除图形以外的文字、数字,应与合同、发票等外贸单据保持一致。若没有标记号码应录入“N/M”,该栏内不得填报任何无关内容。
(29)随附单据:在所提供报检资料对应的“□”上打“√”,若该栏无随附资料选项,应在勾选“其他”选项,并补录相关内容。(29)随附单据:在所提供报检资料对应的“□”上打“√”,若该栏无随附资料选项,应在勾选“其他”选项,并补录相关内容。 (30)生产单位注册号:填写货物生产、加工企业在检验检疫机构注册登记号。 (31)需要证单名称:在列表中选择,在需要检验检疫机构提供的单据对应的“□”上打“√”或补填,并注明所需单证的正副本数量。 (32)检验检疫计费:由检验检疫工作人员填写实际的检验检疫费用。
(33)报检人郑重声明:报检人员必须亲笔签名。(33)报检人郑重声明:报检人员必须亲笔签名。 (34)领取单证:报检人在领取证单时填写领证日期并签名。
任务二 申报机电产品出境报检 案例导入 广东惠州检验检疫局日前通报,进出口锌-氧化银、锌-空气、锌-二氧化锰扣式电池(下称扣式电池)将于2010年7月1日起实施汞含量专项检测。此前,进出口扣式电池尚无汞含量限值国家标准,因此暂不实施汞含量检测,但必须办理备案手续。2009年9月30日,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委联合发布《锌-氧化银、锌-空气、锌-二氧化锰扣式电池中汞含量的限制要求》(GB 24428-2009),该标准将于2010年7月1日实施,含汞量小于等于0.005毫克每克属于无汞电池,含汞量小于等于20毫克每克属于含汞电池,超出此标准限值属于不合格电池。
根据《进出口电池产品汞含量检验管理办法》规定:检验检疫机构对进出口电池产品实行备案和汞含量专项检测制度,未经备案或汞含量检测不合格的电池产品,不准进口或出口。 请思考: 1.出口小家电产品有哪些具体的报检要求? 2.出口电池有哪些具体的报检要求?
一、出口小家电产品 (一)报检范围 小家电产品指需要外接电源的家庭日常生活使用或类似用 途、具有独立功能的并与人身有直接或间接的接触,将电 能转化为动能或热能,涉及人身的安全、卫生、健康的小 型电器产品。
(二)报检要求 1.出口小家电产品企业实行登记制度。 出口小家电产品企业登记时应提交《出口小家电生产企业登记表》,并提供相应的出口产品质量技术文件,如产品企业标准、国内认证证书、出口质量许可证、型式试验报告及其他有关产品获证文件。 2.出口小家电产品实施型式试验管理。 合格产品的型式试验报告有效期为一年,逾期须重新进行型式试验。
(三)报检时间和应提供的单据 1.报检时间 最迟应于装运前10天向当地检验检疫机构申请报验,对于个别检验周期较长的出口机电产品,还要相应提前。 2.报检提供的单据 常规单据+型式试验报告(正本)
二、出口电池 (一)报检范围 H.S编码为8506、8507品目下的所有子目商品 (二)报检要求 1.国家对出口的电池产品实行备案制度 2.国家对出口电池产品实行汞含量专项检测制度 (三)报检应提供的单据 1.常规单据; 2.《出境货物运输包装性能检验结果单》(正本); 3.《进出口电池产品备案书》(正本)
任务三 申报食品出境报检 案例导入 为保障进出口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新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全面清查了出口食品,特别是番茄酱原料基地。并对出口水果、饲料、种子苗木等加工经营单位实施注册登记制度,加强对出口农产品的生产、加工、存放和运输过程监管。在这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中,新疆全面清查了所有出口备案的种植(养殖)场、出口食品加工企业,从新疆出口的1507批食品运输包装已全部实现加贴检验检疫标志。
我国新疆与8个国家接壤,是全国拥有口岸数量最多的省份之一。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和俄罗斯是新疆的三大贸易伙伴。长期以来,新疆主要出口农产品和出口食品合格率均保持在99%以上,其中,番茄酱是新疆多年来的第一大出口创汇食品。 请思考: 1.出境食品的报检范围? 2.出境食品的报检程序? 3.出境食品的卫生备案管理规定?
一、出境食品报检范围 一切出口食品(包括各种供人食用、饮用的成品和原料以及按照传统习惯加入药物的食品),用于出口食品的食品添加剂等。
二、出境食品报检要求 • 国家对出口食品的生产、加工、储存企业实施卫生备案制度,企业应该取得《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证明》。 • 生产过程中需使用食品添加剂的出口食品生产企业,需在使用前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食检处办理《出口食品添加剂使用备案书》。 • 食品卫生备案管理 1.《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证明》的有效期为4年 2.出口食品生产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直属检验检疫局应当注销《备案证明》。 3.出口食品生产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直属检验检疫机构应当撤销《备案证明》。
三、报检应提供的单据 (一)对首次出口的食品 报检人需提供企业卫生注册证书、货物发票、贸易合同/信用证、装箱清单、产品合格厂检单、禽、肉制品原料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必要时),标签审核申请表、标签样张(3份)、原标签及外文翻译件(各3份)、反映产品特定属性的证明等材料,接受检验检疫并办理标签审核检验备案。
(二)对非首次出口的食品 需提供企业卫生注册证书、货物发票、贸易合同/信用证、装箱清单、产品合格厂检单、《进出口食品、化妆品标签备案证明》、禽、肉制品原料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必要时),检验检疫合格后由受理报检的分支局签发《出境货物通关单》/《出境货物换证凭单》以及相关证书。
任务四 申报化妆品出境报检 案例导入 2011年5月-11月,浙江省义乌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共查获4起指甲油化妆品逃漏检案件,合计货物179箱,涉案货值高达10万多元,出口目的国为危地马拉、德国、马来西亚、印度等中美、中欧国家。作为全国化妆品产业主要生产基地之一,义乌的化妆品出口势头发展迅猛。但化妆品主要成分多为化学物质,成份相对其他出口产品更为复杂。劣质指甲油可能含有苯类、醛类、乙酸乙酯、樟脑、塑化剂等有毒致癌成分,腐蚀性、挥发性强,容易通过空气传播,对人体呼吸系统和生殖系统造成危害,影响人类身体健康。
请思考: 1.出境化妆品的报检范围? 2.出境化妆品报检的具体要求? 3.出境化妆品报检时需提供的单据?
一、报检范围 • H.S编码为3303000000香水及花露水;3304100000唇用化妆品;3304200000眼用化妆品;3304300000指(趾)用化妆品;3304910000香粉(不论是否压紧);3304990010护肤品(包括防晒油或晒黑油,但药品除外);3304990090其他美容化妆品;3305100000洗发剂(香波);3305200000烫发剂;3305300000定型剂;3305900000其他护发品。
二、报检要求 1.出口化妆品必须经过标签审核,取得《进出口化妆品标签审核证书》方可报检。 2.检验检疫机构对出口化妆品实施检验的项目包括标签、数量、重量、规格、包装、标记以及品质、卫生等。 安全卫生指标不合格的,在检验检疫机构监督下销毁。 3.监督管理 (1)国家质检总局对进出口化妆品安全实施风险监测制度,组织制定和实施年度进出口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控计划。 (2)国家质检总局对出口化妆品建立风险预警与快速反应机制。
(3)根据风险类型和程度,可以采取以下快速反应措施:(3)根据风险类型和程度,可以采取以下快速反应措施: • 有条件地限制进出口,包括严密监控、加严检验、责令召回等; • 禁止进出口,就地销毁或者作退运处理; • 启动进出口化妆品安全应急预案。
三、报检应提供的单据 1.常规单据。 2.出口预包装化妆品,还应提供与标签检验有关的标签样张和翻译件。 3.首次出口的化妆品应当提供以下文件 (1)出口化妆品企业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生产企业备案材料及法律、行政法规要求的其他证明; (2)自我声明。声明化妆品符合进口国家(地区)相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正常使用不会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等内容; (3)产品配方;
(4)销售包装化妆品成品应当提交外文标签样张和中文翻译件;(4)销售包装化妆品成品应当提交外文标签样张和中文翻译件; (5)特殊用途销售包装化妆品成品应当提供相应的卫生许可批件或者具有相关资质的机构出具的是否存在安全性风险物质的有关安全性评估资料。
任务五 申报玩具出境报检 案例导入 中国是世界第一大玩具出口国。2006年,中国出口玩具达220亿件,占全球总数的60%。2007年8月14日,美国最大玩具商美泰公司宣布,在全球召回近1820万件中国产玩具,原因是这些玩具“存在磁铁易被孩童吞食隐患和油漆铅超标问题”。接下来,美泰公司又两次宣布召回中国产玩具,一时间,中国玩具的出口面临着信誉危机。后经过双方仔细调查,美泰公司承认:因磁铁原因
而在全球被召回的玩具有1740万件,因涂料含铅量超标原因全球召回的玩具有220万件。与磁铁相关的召回源于设计方面出现的问题而与该玩具是否在中国制造没有任何关系。美泰公司没有要求中国厂商对因为设计原因而被召回的磁铁玩具负责任。美泰公司向中方致歉 愿为玩具召回承担全面责任。 请思考: 1.出境玩具的报检范围? 2.出境玩具的报检要求? 3.出境玩具监督管理的内容?
一、报检范围 • 出口玩具报检范围是:H.S编码为9501000000的供儿童乘骑的带轮玩具及玩偶车(例如:三轮车、踏板车、踏板汽车);9502100000玩偶(无论是否着装);95031000玩具电动火车;(包括轨道、信号及其他附件);9503200000缩小(按比例缩小)的全套模型组件(不论是否活动,但编号950310货品除外);9503300000其他建筑套件及建筑玩具;9503410000填充的玩具动物;9503490000其他玩上具动物;9503500000玩具乐器;9503600000智力玩具;9503700000组装成套的其他玩具;9503800000其他带动力装置的玩具及模型;9503900000其他未列明的玩具。
二、报检要求 1.检验检疫机构对出口玩具及其生产企业实行质量许可制度。 《出口玩具质量许可证》证书有效期5年 2.出口玩具的发货人应在货物装运前7天向检验检疫机构报检,出口玩具必须逐批实施检验,检验不合格的不准出口。 3.检验检疫机构对列入目录内的出口玩具,按照国家质检总局相关规定实施注册登记。
4.检验检疫机构对出口玩具生产、经营企业实施监督管理。 5.国家质检总局对进出口玩具的召回实施监督管理。
三、报检应提供的单据 • 出口玩具报检时,报检人除了提供常规单据外,还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1.《出口玩具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 2.该批货物符合输入国家或者地区的标准或者技术法规要求的声明。输入国家或者地区的技术法规和标准无明确规定的,提供该批货物符合我国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的声明。 3.玩具实验室出具的检测报告。 4.国家质检总局规定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