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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待遇及网站操作. 一、学生待遇 二、网站操作. 一、学生待遇:. 1 、住院 2 、门诊大病 3 、意外伤害. 核报范围:符合基本医疗部分,由统筹基金按比例核报。. 符合基本医疗部分是指: 《 药品目录 》 、 《 诊疗目录 》 、 《 服务设施目录 》 当中规定的甲类及乙类的 90% 甲类在核报范围 乙类 90% 在核报范围 丙类不在核报范围 学生的医疗待遇都是基于在核报范围之内的,之后不再强调。. 1 、住院. ( 1 )、长春市定点医院住院:不分省、市、区级别医院,起付线都是 1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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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待遇及网站操作 一、学生待遇 二、网站操作
一、学生待遇: 1、住院 2、门诊大病 3、意外伤害
核报范围:符合基本医疗部分,由统筹基金按比例核报。核报范围:符合基本医疗部分,由统筹基金按比例核报。 • 符合基本医疗部分是指:《药品目录》、《诊疗目录》、《服务设施目录》当中规定的甲类及乙类的90% • 甲类在核报范围 • 乙类90%在核报范围 • 丙类不在核报范围 • 学生的医疗待遇都是基于在核报范围之内的,之后不再强调。
1、住院 (1)、长春市定点医院住院:不分省、市、区级别医院,起付线都是100元。 注:一定要第一时间持卡住院,吉林大学一、二、三院需要24小时之内,其它医院最迟三天之内,可自费转医保,在规定时限内不出示医保卡,认为放弃医保待遇,发生费用医保中心不予核报。 • 100-10000元 核报比例 75% • 10000-50000元 核报比例 80% • 50000-80000元 核报比例 85% • 患有白血病的学生,经过审批,在80000元基础上,可再核报20000元(实报金额),符合基本医疗部分,100%核报。
1、住院 (2)、转外:长春市治疗不了的病,可申请转外就医。 • 前提:省级及专科(肝胆医院、传染病医院)医院出具转诊单,到中心审批。 • 核报手续:发票原件、医保卡、费用明细并加盖医院公章、住院病历并加盖医院公章 • 核报比例:长春市标准的50%
1、住院 (3)、市内非定点就医:危及生命时的急诊,采取就近原则。 • 前提:5个工作日之内,拨打客服电话0431-81932999,做急诊登记 • 核报手续:发票原件、医保卡、费用明细并加盖医院公章、住院病历并加盖医院公章 • 核报比例:长春市标准
1、住院 (4)、异地:寒暑假在居住地发生急诊住院。 • 前提:5个工作日之内,拨打客服电话0431-81932999,做急诊登记 • 核报手续:发票原件、医保卡、费用明细并加盖医院公章、住院病历并加盖医院公章及学校证明 • 核报比例:长春市标准
2、门诊大病(门诊特殊疾病) • 起付线:100元,年度内只收一次起付线 • 核报比例: • 省级医院:50% • 市级医院:55% • 区级医院:60%
3、意外伤害 • 例如:在校期间意外摔伤 • 下列情况不予核报:打架、自杀、自残、交通事故、燃放烟花爆竹等。 • 起付线100元,年度内累计。 • 100-5000元 核报比例 80% • 不需要备案,治疗结束之后到中心核报 • 手续:发票原件、各项单据、医保卡及学校证明。
二、网站操作(新生参保) 1、新参保 2、续保(我校不涉及) 3、停保(毕业班) 4、转班 • 网址:http://222.168.33.110 • 咨询电话:0431-81932999
二、网站操作 1、新参保: 缴费标准2011年由155元提高到235元,个人缴费仍为35元。 注意事项: • 新参保只填写两项,姓名及身份证号码,所以一定要核对好姓名及身份证 • 外籍学生,可编写身份证号码予以参保,身份证前6位编写规则已告知过,如果不知道的可问本区校办。
二、网站操作 2、续保:非本校转入本校,做续保操作 • 注意事项: • 参保状态的低保人员不允许续保 • 续保人员在2011年4月1日之前缴费的,2011年9月需要缴费,2011年4月1日之后(含)已经缴费的,2011年9月份不需再缴,但必须参与核定,这样待遇期可延期至2012年8月。
二、网站操作 3、停保:毕业或转学,不在本校的学生做停保操作。 • 批量停保:可以是一个人或多个人 • 班级停保:整个班级所有人员停保
二、网站操作 4、转班 • 学年升级或调班所做的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