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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产期用药. 房山区第一医院 张如星. 概 况. 妊娠期是一个特殊的生理期,各系统均有明显的改变 药物在孕妇体内发生动力学和药效学变化与非妊娠期有差异 某些药物可通过胎盘屏障对胚胎 、 胎儿甚至新生儿产生不良影响. 孕妇的药物代谢 1. 药物的消耗与吸收:妊娠期肠胃系统张力和活动力 ↓, 排空时间延长;药物在胃肠道存留时间出长,吸收更完全;妊娠晚期下肢血液回流不畅,影响皮下、肌肉给药的吸收。 孕期血容量↑ , 血浆增加 50%, 药物吸收后稀释度↑ , 故药物需要量高于非孕期. 孕妇的药物代谢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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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产期用药 房山区第一医院 张如星
概 况 • 妊娠期是一个特殊的生理期,各系统均有明显的改变 • 药物在孕妇体内发生动力学和药效学变化与非妊娠期有差异 • 某些药物可通过胎盘屏障对胚胎、胎儿甚至新生儿产生不良影响
孕妇的药物代谢1 • 药物的消耗与吸收:妊娠期肠胃系统张力和活动力↓,排空时间延长;药物在胃肠道存留时间出长,吸收更完全;妊娠晚期下肢血液回流不畅,影响皮下、肌肉给药的吸收。 • 孕期血容量↑,血浆增加50%,药物吸收后稀释度↑,故药物需要量高于非孕期.
孕妇的药物代谢2 • 孕期白蛋白↓,药物与白蛋白结合↓,血中游离药物↑,到组织和通过胎盘药物↑,药效力↑.(地西泮、苯妥英钠等) • 肝的代谢:妊娠期高雌激素水平,胆汁淤积,药物代谢减慢. • 药物的排出:肾血流量↑,加速药物从肾脏排出;肾功能不全者应考虑所用药物半衰期
胎盘与药物转运 • 几乎所有的药物都能通过胎盘转运到胎儿体内 • 药物本身特点:脂溶度高,分子量小,与血浆蛋白结合率低等易通过胎盘 • 母体胎儿循环中药物的浓度差是影响药物转运速度和程度的主要因素 • 母体循环血药物浓度,与给药的剂量、途径、疗程有关,静脉给药,胎儿血药浓度最高
哺乳期药理特点 几乎所有的药物都通过血浆乳汁屏障转运乳汁,哺乳期用药应重视。
影响药物向乳汁转运因素1 • 给药途径:静脉-立即出现高峰;口服1到2小时出现峰值;乳汁比血浆晚0.5-2小时,减少速度慢。 • 药物PH值:弱碱性易通过,弱酸性不易通过
影响药物向乳汁转运因素2 • 脂溶性高低 • 血浆蛋白结合率的高低(磺胺类、苯唑西林钠) • 分子量大小:小分子(酒精、吗啡);大分子(肝素、胰岛素) • 母体的因素:肝肾功能不全,产生药物蓄积
药物对胎儿及新生儿不良影响1 • 用药时胎龄: ⑴ 受精后2周内,“全”或“无”; ⑵受精后3-8周,致畸高敏感期; ⑶受精后9周至足月,胎儿受损生长受限,低体重儿,功能行为异常
药物对胎儿及新生儿不良影响2 • 药物的性质:脂溶性高、分子量小易通过胎盘,如止痛剂、镇静剂、安眠药(安定) • 药物的剂量:小剂量→短暂的机体损害,大剂量→胚胎死亡,持续重复用药加重对胎儿的危害
妊娠期用药注意事项 • 生育年龄:问诊时注意末次月经及受孕情况以免 “忽略用药” • 有急慢性疾病孕前及时治疗 • 孕妇患病及时明确诊断 • 孕妇自服有一定的普遍性,孕3月前尽量少用药。烟、酒、麻醉药均属药物范畴 • 根据孕妇用药量及妊娠月份综合考虑处理方案,如妊娠早期用过明显致畸药应考虑终止妊娠
妊娠期用药原则 • 能用一种药,避免联合用药 • 能用疗效比较肯定的药物,避免用难确定对胎儿有无不良影响的新药 • 能用小剂量药物,避免用大剂量药物 • 严格掌握药物剂量和用药持续时间,注意及时停药
妊娠期用药原则 • 哺乳期用药一般不需要中断哺乳,可选择在哺乳后立即用药,尽可能延迟下一次哺乳,延长服药至哺乳的时间间隔,以减轻乳汁中的药物浓度 • 中药或中成药一般可按药物说明书孕妇慎用 或禁用
妊娠期必须用药者用药原则 • 孕期患病必须用药,选择对胎儿比较安全的药物 • 药物分级(美国) • A级:经临床对照研究,无法证实药物在妊娠早期与中晚期对胎儿有危害作用,对胎儿伤害可能性最小,是无致畸性的药物。如适量维生素 • B级:经动物实验研究,未见对胎儿有危害。无临床对照实验,未得到有害证据。可以在医师观察下使用。如青霉素、红霉素、地高辛、胰岛素等
妊娠期用药原则 • C级:动物实验表明,对胎儿有不良影响。由于没有临床对照实验,只能在充分权衡药物对孕妇的益处、胎儿潜在的利益和对胎儿危害情况下,谨慎使用。如庆大霉素、异丙嗪、异烟肼等 • D级:有足够证据证明对胎儿有危害性。只有在孕妇有生命威胁或严重疾病,而其他药物又无效的情况下考虑使用。如硫酸链霉素、盐酸四环素等 • X级:各种实验证明会导致胎儿异常。在妊娠期间禁止使用。如甲氨蝶呤、乙烯雌酚等
孕妇用药选择1 1、抗感染药物 • 青霉素(B):毒性小,安全,可用.耐药,氨卞西林(B)、羧卞西林 • 头孢菌素类(B):可用 • 氨基糖甙类:链霉素(D)肾、耳毒性,不用;庆大霉素(C)可用 • 大环内酯类:红霉素(D)可用;交沙霉素(c)慎用
孕妇用药选择2 • 四环素(D)类:使胎儿牙釉质发育不良,影响骨质及体格发育,孕期禁用 • 喹诺酮(C)类:诺氟沙星、环丙沙星。影响胎儿软骨发育,禁用。 • 磺胺(C)类:可以使新生儿血小板减少、溶血性贫血,孕期慎用,晚期禁用。 • 抗结核和药(C)类:利福平、异烟肼慎用,乙胺丁醇可用 • 克林霉素(B)类:孕期可用
孕妇用药选择3 • 制霉菌素(B)类、克霉唑对胎儿无害,可用 • 甲硝唑(B)类:对啮齿类动物有致癌作用,某些细菌有致畸作用,人类无报道。孕早期不主张用,孕晚期可局部用药。 • 阿昔洛韦(C)类:对细胞的a-DNA聚合酶有抑制作用,孕期禁用 2、降压镇静剂 • 硫酸镁(B)类:安全,临产前后应用,新生儿可发生肌张力低下、嗜睡、呼吸抑制,故慎用。
孕妇用药选择4 • 肼苯达嗪(C)类:无致畸作用,小剂量也可使血压骤降,影响子宫胎盘灌注量,应用时检测血压 • 利血平(D):一般剂量引起新生儿鼻塞、肌张力低,产前不用 • 硝苯地平(C):啮齿类动物实验有致畸作用,人类无报道,孕早期慎用 • 阿贝洛尔(C):口服安全,静脉注射降低胎盘血流量
孕妇用药选择5 • 卡托普利(D):属高度可疑致畸剂,禁用 • 酚妥拉明(C):一般主张舒张压在110mmHg以上应用 • 吗啡(B/D):可对胎儿、新生儿产生呼吸抑制作用,4小时内分娩者不用 • 哌替啶(B/D):同吗啡,但较轻 • 氯丙嗪和异丙嗪(C):对胎儿无影响 • 地西泮(D):可引起胎儿心率减慢,肌张力减低,高胆红素血症,临产后不宜大量使用,可局部或单次用药
孕妇用药选择6 3、解热镇痛剂 • 阿司匹林(C/D):大剂量致畸,晚期用药影响血凝机制,慎用 • 吲哚美辛(B/D):较阿司匹林强,可造成胎儿动脉导管过早闭合,孕晚期避免使用 4、利尿剂 • 呋塞米(C):长期应用可使胎儿发育迟缓或电解质紊乱 • 氢氯噻嗪(D):临近分娩应用,易造成新生儿黄疸、血小板减少、溶血性贫血
孕妇用药选择7 5、抗癫痫药 • 苯妥英钠(D):弱的致畸剂,慎用 6、抗甲状腺素和碘制剂 • 丙硫氧嘧啶(D):无影响可用 • 碘化物(D):可致胎儿甲状腺低下,出生后智力低下,孕四个月后避免使用 7、降糖药 • 胰岛素(B):分子量大,不易通过胎盘,可用 • 口服降糖药(D/C):新生儿低血糖,不用
孕妇用药选择8 8、性激素 • 已烯雌酚(X):可是胎儿生殖器发育异常,子代女婴或青春期发生宫颈透明细胞癌或阴道腺病,早孕期禁用 • 孕激素:天然孕酮可用,人工合成的(D)有弱致畸作用 • 雄激素(X):可是女胎男性化,禁用 • 避孕药(X):胎儿染色体畸变,避孕失败,终止妊娠,长期服用避孕药,停药6个月后妊娠 • 米非司酮(X):有报道对胚胎致畸,服药避孕失败,终止妊娠
孕妇用药选择9 9、维生素类 • 维生素A(A/X):服用过量可致畸胎儿骨骼发育异常或先天性白内障 • 维生素D(A/D):服用过量可使胎儿、新生儿血钙过高、智力发育障碍 • 维生素K(C):应用过量,可使新生儿发生高胆红素血症和核黄疸 10其他 • 吸烟及喝酒可是胎儿发育迟缓,长期应用酒精,可发生流产,胎儿酒精中毒综合症